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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控制违法占地建房工作做法的汇报土地工作的老大难是以农民违法占地建房最为突出在道路两旁随意建房、乱占耕地现象比较普遍,而且法律对农民建房承担的占补平衡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从事土地整治的资金,又不允许向农民个人收取耕地开垦费,不办理用地手续又难处臵,占补平衡成为了一句空话那应如何才能破解呢,我觉得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和制度体系耕地保护的责任不仅要镇政府和土地部门承担,还必须切实落到村、组合农户头上,形成全社会保护耕地的共同责任机制镇、村、组、户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网络
二、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项必不可少的前提工作若缺乏规划,农民往往随意选择宅基建房,主要满足自身需求,不管是道路两旁的公用地,还是耕地,想建就建,纷纷迁往村庄外围,弃用旧宅基,建新不拆旧形成大空心村和闲臵宅基地,导致建房布局不合理,散乱无序,浪费土地,造成人地矛盾更加尖锐“”“”无论是农民建房还是农村发展,都应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结合土地整治(如复垦、老村庄臵换调整)合理规划引导,凡是需要建房的,必须先拆后建,严格按照申请、审查、公示、审批、备案等操作流程,规范建房审批制度主要利用空心庄和闲臵宅基来解决农民建房问题,从而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三、不断创新土地执法监察机制建立健全镇、村、组三级土地监察网络,安排村一级土地监察信息员,实行土地违法零报告制度和举报有奖制度,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对土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首先,要强化行政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作用其次,明确镇包点干部的岗位职责,制定对乡镇包点干部的考核办法,实行包点干部包案制度,采取月考、季考、年终考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和评优相挂钩,从而激发镇村干部对土地工作的积极性和动力,为土地管理营造良好地社会氛围第三,今年是全国耕地保护年,年初,制定了方案和措施,成立了组织,以一名分管负责人为队长,由土地、综治、派出所等部门抽调的人组成联合巡查执法监察队,镇政府专门配备一辆汽车用以在全镇辖区内全天候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及时整改,复耕复绿10同时把群众的损失降到最低,强有力遏止了我镇违法占地行为,得到我镇广大干部的好评,为土地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牢牢抓住宣传阵地,稳妥推进土地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抓住机遇,与计生、综治等单位联合行动,利用宣传单、宣传车、有线电视和农贸集会等特别结合农民退宅进城购房宣传耕地保护年从年至今我镇退宅购房已达到余户,从而有效节约了土地,进一步推进了土地复垦、空心庄整治工作,且没有2010因拆迁引起的上访事件,积极稳妥的土地整治增加了我镇的耕地,为守住亿亩红230线做出了一份微薄的贡献18
五、科学规划利用土地,服务招商引资根据抓土地,就是抓地方经济的理念,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如今年为我镇落地两个规模企业和两个公益事业项目我们不等不靠,积极主动,请国土资源局和合肥规划“”设计院,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定合法合理地址,县主要领导给予大力支持,从而拒绝我镇的违法用地通过以上方法的结合运用、执行落实,今年以来我镇的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在上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下,我们将继续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服务好招商引资,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协调工作力度,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第二篇浅析农村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的成因及对策浅析农村违法占地和违法建房的成因及对策黎平县地处东经,北纬全县管辖面积为平方公里,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口总数最多及面积最为宽广的地区辖个乡10831’—10931’2541’—264441(其中个民族乡),个镇,个村民委员会,个居民委员会拥有人口总数15五十余万多人其中少数民族万人,非农业人口万人,人口较多的民族21040319有侗族、苗族主要矿藏有硅、黄金、煤等森林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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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3.56近年来厦蓉高速公路、贵广快速铁路、黎平机场至洛香高速公路基本建成、以及三78%黎高速的开工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交通条件不断改善,同时县内通乡道路的改造加快,县城至天生桥二级旅游公路、中潮至洪州的红色旅游公路、东风林场至锦屏敦寨(果园)出县油路、坝寨至大稼通乡油路,肇兴景区过境公路,平途经尚重至德化通乡油路均已建成城区两横四纵骨架路网,北门新区主干道、五开大道、黎阳大道等重点工程交付使用,交通的不断改善,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提供平台,从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得到了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各项征地费用的补偿落实到农民手中,因此全县农村占地建房呈现出一个新的高峰期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农村每年翻建、新建约幢,占地面积约亩,且大多数未办理用地和建设手续因此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亦呈高发态势我县农村公1500180路两旁,老百姓修建房屋的趋势越演越烈,使得公路呈街道化发展趋势有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任意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房,无土管部门批准的宅基地手续,有的跟别人臵换土地,有的买卖宅基地任意在公路上堆放建筑材料,堆放垃圾、填埋公路边沟使得公路排水不畅房屋修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车辆行车震动,也会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周期,特别是在陡坡、弯道内修建房屋的老百姓,给其自身也会带来不安全因素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行为既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又破坏城乡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秩序,影响我县对外形象和投资环境,损害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阻碍全县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给社会稳定带来新的不安定因素
一、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产生的原因一是干部群众土地资源法律意识淡薄对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对土地管理的禁止性规定和依法用地的合法性知之甚少,有法不依,甚至“”在利益的驱动下,违法批地用地;农民对农村土地管理、使用的相关法规政策意识不强,也是导致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的重要原因二是监管不力,动态巡查不到位,不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未能将所有的违法违规的占地行为发现、制止在萌芽状态,导致目前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或多或少还处于忙于应付,被动作战的局面,基本上都是事后被动查处,增加了行政执法成本和查处到位的力度三是违法案件数量大、涉及面广具有突出性、短期性、效仿性、复制性,如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农房抢搭抢建,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就会冒出一节、长出一片众所周知,土地违法一旦发生,查处难度就大对一个农民来讲,一幢房屋可能就是其一辈子的财产,拆除就意味着可能重新返贫;对小企业来讲,不符合规划,就要依法查处、没收,可能是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亿元的资金打了水漂这些都将导致土地执法难、难以查处到位四是乡镇(街办)等基层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违法现象,乡镇一方面要发展,另一方面又有招商引资任务,然而没有足够发展空间和用地指标,导致胆子大的个别乡镇就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进行非农建设五是法人违法比较突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与日俱增,政府和法人两者间的矛盾十分突出,因计划用地指标不能满足建设的需求,因而出现了以租代征或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现象“六是农村防火线拆迁、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各乡镇为完成任务,对于拆建用地和改”建、新建的房屋均没有办理任何用地与建设审批手续其改建、新建处于无审批手续
二、采取有力措施,狠杀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树立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观念全面实行动态巡查责任制,由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防范,向着眼于事前防范、事中监督转变,把执法监察工作从单纯查案中解脱出1来,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巡查工作是整个执法监察的重中之重,也是事前预防、事中查防、事后促防最直接、最有效、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巡查的重点要放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郊结合部、公路沿线等区域,同时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由过去单纯以堵为主,向堵疏结合转变,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推进依法管好地用好地的长效机制、以防为主、查防相结合、以查促防三者相辅相成,是一个完整的预防有机整体,三者缺一不可,因此,必须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土地执法监察工2作方针,对症下药,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或控制土地违法诱因,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预防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第
一、事前预防,以人为本事前预防就是在土地违法行为可能或者将要发生之前,采取有效措施,从思想上改变当事人的最初的想法,从而达到预防的目地,以人为“”本,就是围绕可能或者将要实施土地违法行为的人进行预防所以,事前预防是预防“”有机整体的核心,事前预防应从认识根源着手,在人的思想认识上进行,为此,宣传、教育则是事前思想预防的重要手段第
二、事中查防,以事为本事中查防,以事为本,就是在土地违法行为刚开始,通过巡查、执法检查等手段早发现违法,针对刚开始实施的土地违法行为,采取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将其制止在萌芽状态,从而达到预防的目的土地违法行为只有早发现,才能早制止,而且还要制止的了,使得土地违法最终实现不了,达到预防的目的第
三、事后促防,以育为本违法行为不可能百分百的预防,只能通过预防,来降低案发率事后促防,以育为本,就是通过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严厉打击土地“”不法分子,以此来教育后人,实现打击一点教育一片的“”目的、注重体制创新,全面建立多元执法体系建立内外配合、上下联动的执法监察体系让部门协作实现有序化、规范化、刚性3化,充分发挥监督机制的整体效能,建立与纪委监察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特别是对涉及党员干部的土地违法案件,积极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支持,坚持各级联合办案,对下级处理不了的案件,由上级直接查办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到查处、执行、追究、移送四到位,切实提高执法监察效力对违法用地的单位(个人)供电部门不予供电,从根源上切实杜绝违法用地的现象发生和蔓延要疏堵结合,畅通农民建房的渠道建立农民建房管理的长效机制,开通农民建房的绿色通道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并且要严格按照政策兑现“”
三、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治理在农村推进查违拆违整治工作,应着眼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这个大局,把查违拆违与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与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与加强新农村建设改善民居条件结合起来以拆违保障和推进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全力以赴维护和加强城乡规划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摸清家底,全面调查清理为进一步加强农房管理,拟对农房进行普查工作,同时为规划建设、征地拆迁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农户现有住房进行丈量并拍照、摄像,1每户都建立详细的房屋档案资料对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登记造册,分类统计、汇总、建立违法用地违法建筑档案管理制度对查实确属违法建设的建筑户建立包括停建通知、现场勘察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摄像等详细的卷宗和影像、数据档案
2、因地制宜,明确拆违重点对重点区域进行蹲点值守,对一旦发现有违法建设苗头的区域即予以重点看守,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建设在执法过程中,做3到一调查、二取证、三劝导、四制止同时强化日巡查和重点巡查制度根据地理位臵及实际情况,在查违拆违工作中,不搞一刀切,明确查违拆违工作重点,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广泛宣传,层层进行动员,深入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查处农村违法用地和拆除违法建筑的目的、意义和政策告知广大市民,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4“造浓厚的查违拆违整治工作舆论氛围”、在做好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调查摸底的同时,稳步推进自拆、助拆工作对违建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的,予以免责,不再追究对隐瞒不报,或者拒绝拆除5的,除依法强制拆除外,按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适时调整政策,切实解决群众住房需要要加快农民集中安臵区建设步伐按照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集中建立居民点,做到既堵又疏,合理引导居民建房,压6缩非法建设空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办法,规范私房建设的行为,做到堵疏结合才是治理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根本第三篇当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当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082008-12-221053随着党的惠民政策不断落实,农村道路建设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农村道路条件逐渐改善,农民逐渐过上了幸福的日子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越来越多,究其原因近年来,一方面农民富裕起来后,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了,要求改善居住条件,需要新建房屋;另一方面由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不顺,农民违法建房几乎无人管理,致使农民建房无序现象十分严重,每个乡镇每个村几乎都有农民擅自在自己承包地建房的违法现象发生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逐渐沿路占用耕地建起了新房,老村庄形成了空心村,土地利用率极低,造成了大量土地闲置老的村庄没有得到复垦,新的占地违法事实形成,且占用的又是基本农田,造成土地违“”法案件、土地纠纷信访案件不断上升很多问题引起的土地矛盾纠纷在农村时有发生,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给和谐社会带来了多种不和谐的因素当前,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违法占地新农村建设应当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逐步推进是在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集中居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拆旧建新、整理旧村空闲地的前提下逐步实施一些干部和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上认识不足另外有些乡村干部法制观念淡簿和部分群众曲解党和政府一系列惠民政策,认为分给自己的承包地可以任意使用,一些村民擅自将自己的承包的土地改变用途,进行非农建设简单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建新房,可以随意占地,不顾当地的整体发展水平、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不进行合法规划,盲目占用耕地,随“”心所欲搞形象工程,造成新一轮的大量违法占地
二、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滞后目前正在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始编于年,批准实施于年,远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更是乡镇、城建、国土多头管理,19971999致使实际形成有人管理、无人牵头的现象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也与农民当前的经济承受能力、思想观念多种因素形成一定差距例如按目前新农村规划实施要求,几个自然村要合并成一个中心村,农户建房规划新址就与原承包田地产生了一定的距离,给原承包户农田的耕种管理和使用带来诸多不便;再者,张姓小庄不愿进李姓大庄,造成很多农民宁愿在自己可耕地上建房,也不愿在中心村规划新址选址建房农村道路的修建给群众生活带来了方便,沿路、沿线交通的便利,少部分农民于是就在自己所承包的耕地上建起了房子,拉上了院子更有甚者占用耕地做起了生意,造起了厂房严重侵占了集体利益,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占用了基本农田,引起大部分群众的不满和抵制
三、国土资源管理体制不顺,执法监察难以实施由于前几年乡镇机构改革,原隶属县局管理的土地所下放到乡镇管理,成立土地村镇建管所,人员减少到三人,但却肩负着国土、建委、环保三家管理职责乡镇党“委、政府还要抽调土地管理人员从事乡镇一些中心工作,诸如包村包点,抽调其它工”作等,他们根本无暇顾及本职工作,致使这些年农村违法占地建房失控即使土地管理人员发现违法占地建房户土地管理人员想管,但毕竟人少势单,只能口头通知停工土地管理人员一走开,违法占地建房又开始了,这种违法占地游击战农村十分多见今天看见违法用地及时制止并发出停建通知书,要求恢复原状后,几天后土地管理人员再次来看,房子已经建好,甚至人都搬进去了,造成土地违法占地建房事实形成,土地管理人员再进行处理就很难下手
四、法律和政策上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但对如何制止,法律没有规定强制措施,没有赋予土地行政执法部门强制措施国土资源部《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办法》虽然规定可以查封施工设备,但在实际工作中作用不大,土地管理人员你前脚走,违法占用土地、违法占地建房他后脚又进行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农民违法建房的处罚只有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貌面对众多的违法建房户,即使都进行了依法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也是很难执行到”位,只能无助地看着耕地一点点地被乱占滥用法律对有些方面虽有禁止条款,却没有责任条款如基本农田保护五个不准、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耕件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1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
2、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3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4、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但违反规定的应追究什么责任,法律没有规定有些地方政府为了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5策、进行扶持资金等一些单位和个人就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幌子钻政策的空子,进行违法用地,甚至进行房地产开发,形成新一轮的违法占地不断发生
五、建房审批手续形同虚设农民建房的正常审批程序,由农民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村组召开村民(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由行政村签署意见送到乡镇国土所,乡镇国土所现场勘察后符合建房条件的再由乡镇政府审查后送到县国土局审核,县国土局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从建房用地申请到审批,需要很长时间由于条件严,程序繁,时间长,审批难,致使一些农民不愿按照要求办事尽管目前对农民建房不准乱收费,实行零收费的政策,但建房不报批现象屡见不鲜,违法建房多有发生按省政府政策规定,每办理一宗农民建房只收元钱工本费,这些钱只够从省里购买土地证的钱而实际上从审批到发证乡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至少要跑两趟,涉及建房用地审批还要上报审批,这样算下5来,平均成本价要在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而这部分办理手续补贴,乡镇政府没有,土地所更没有对于土地所来说与其农民找到办理审批手续,不如不办,办一份贴一份,办得越多贴得越多造成这些年来,农民违法建房只要没有人举报、没有人上访,就没有人过问的不正常现象面对日益增多的土地纠纷案件和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不断发生,造成土地违法案件增多的现象如何及时解决土地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引导群众健康有序的进行新农村建设,坚守保护耕地的红线,遏制违法用地,是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人员面临的实际问题我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走节约、集约,合理利用土地的路子,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积极探索土地管理的新方法、新路子
一、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力度,完善各项保护制度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做到帐、表、卡、簿、册、田块完全一致树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加强对保护碑、牌的管理,对界桩、保护牌损毁的及时恢复层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签到农户手中,让农户感到自己也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和责任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的检查和执法监察措施,重点检查基本农田是否被乱占滥用,各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是否建立并落实等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监察的威慑作用,运用法律赋予的执法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占用土地案件
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农民的风俗人情、传统文化、风俗习惯,按照撤并小型村、拆迁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方针对新农村建设进行科学规划,做到建设新“农村,消灭空心村,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新农村规划必须结合旧村治”理,通过对空心村的复垦整理,不断增加耕地数量同时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我们要抓住本轮规划修编契机,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有专人负责,精心规划、合理布局新农村建设,进一步细化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对每一个村庄和集镇的建设用地(包括旧村整理、新增建设用地)进行合理划定前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暴露出问题,要抓住机遇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予以修编,并做好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工作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修编要符合当地农民意愿,要符合当地农民的风俗人情、传统文化、风俗习惯,要结合建设新农村实施做到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根据农民财力量力而行,房屋模式要实用美观,个性鲜明不要贪大求洋,不切实际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采取逐步实施的政策
三、加大宣传力度,建立违法用地的问责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深入农村广泛进行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的实施给农民、集体、国家带来的好处和实惠让农民了解规划的实施对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共享性、改变农村陈旧、落后的面貌具有的重大意义,使新村建设规划深入人心另外,要大力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农民法制观念,预防和遏制违章建房的现象简化建房审批手续,严格建房审批条件,适当调整农民建房收费或者政府予以补贴提高建房审批流程的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在建房审批过程中要严格建房审批条件,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拆旧建新制度,把好审批关另外,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列出专款,对农民建房用地审批予以补贴,提高乡镇审查农民建设用地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农村宅基地超标有偿使用政策制止农民违法建房不仅要用法律手段,还要用经济手段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对一户多宅和超标准建房的纳入有偿使用超占的少,收费标准低,超占的多,收费标准高超占的越多,交的钱越多超标准建房占用费主要用于旧村改造、土地复垦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建立违法用地的问责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共同制止违法占用行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系统内的依法用地意识,强化内部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完善土地的动态巡查制度发现违法用土地情况要及时报告、及时缺止,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大打击力度,多部门联动配合国土资源执法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是全社会的事情打击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占用土地案件的行动,更需要多部门联动,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挥作用,建立统一思想的执法机制,共同打击土地犯罪行为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乡镇作为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更有直接保护耕地、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职责县政府要把这一责任落实现乡镇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中去加以管理,”要像计划生育一样,抓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要实行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离任审计基本农田保护制要求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耕地目标保护责任、考核责任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分级负责,抓好落实加大国土监察巡查执法力度,健全《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保护碑设立制度》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的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监察网络,配齐村级土地协管人员,形成一支强大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制度,做到执法巡查制度化、经常化,把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最大程度减少农民损失对于以谋利为目的的违法占地、违法交易集体土地、占用基本农田的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案件,给予重力打击,使其钱空房无,未获利先破产,打击一个,震慑一方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配合,严格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特别要严格执行现行《刑法》有关土地犯罪的条款,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都按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信息来源安徽省利辛县国土资源局作者戴献忠衢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现对我区范围内(东港街道办事处范围除外)农村违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处理意见
一、处理原则
(一)衢江区分区规划范围(平方公里)内的违法占地建房,一律予以拆除;
(二)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一律予以拆除;
8.89
(三)违法占用耕地,一户多宅,又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原则上予以拆除;
(四)占用农用地的从严,其他土地的从宽;建住宅的从严,生产性用房的从宽;住宅面积超限额的从严,未超限额的从宽;规划区内的从严,规划区外的从宽;发生在年月日以后的从严,以前的从宽;整治期间主动接受处理的从宽,反之从严199911
二、实施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
315、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
1、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但经乡镇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2下同)和区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核确认,在近两年内通过修编调整后,符合乡镇土地3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违反村镇规划,一年内无实施规划建设计划的;、不符合上述情形,但违法占地建房行为发生在年月日以前的45199911上述没收的建筑物按照作价标准作价给建房的村民,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和登记等手续除上述情形之外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未经乡镇、村认可的;或者城镇居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未经区、乡镇、村认可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农村村民因遭受灾害原因,虽未依照法定程序审批建房的,可由建房户提出申请,经村、乡镇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受灾时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
(四)农村村民一户建有多处住房,现有违法建房按本意见可不作拆除处理,且原住房确实难以拆除的,按以下办法处理、经乡镇、村审核确认两年内不影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如果没有编制村庄、集镇规划的,由乡镇、村出具书面意见),又与主屋邻近的,允许其保留1但要注销原土地登记并按非法占地处理,在平方米范围内或单间平方米以下的,没收原住房,按同类地区、地类作价标准的作价处理,不另行发证,直接3050在主屋土地使用权证备注栏上注明,加盖国土部门印章150%、超过以上规定面积或者虽不超过以上规定面积但不同意没收作价处理的,则没收原住房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注销原土地登记,2责令违建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补办临时用地审批手续315
(五)面积计算、占地面积计算一律按照建(构)筑物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高度在米以下的,按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1在米以上米以下的,按计算建筑面积;建筑物高度在米以上的,按
21.730%计算建筑面积
1.
72.250%
2.2
(六)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按地区分布划分为三类100%一类地区包括衢州市城市规划控制区(平方公里)衢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村(樟潭镇沈家村、茶园村、上埠头村、中埠头村、下埠头村、卢家村等个行政村除140外),具体见附件6二类地区包括大洲镇(不含石屏片)、杜泽镇、安仁镇、高家镇、廿里镇、后溪镇、峡川1镇(不含李泽片)、上方镇(集镇所在地)、莲花镇、全旺镇、周家乡、云溪乡(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外)、横路乡、浮石乡(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外)、樟潭镇(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外)、下张街道办事处(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外)的行政村三类地区包括湖南镇、长柱乡、坑口乡、举村乡、洋口乡、岭头乡、太真乡、灰坪乡、双桥乡、庙前乡、大洲镇石屏片、峡川镇李泽片、上方镇(集镇范围外)的行政村
(七)对于以上第
(一)、
(四)条的罚款,根据占用土地类别不同,分别处以未利用地元、山坡地元3/m、园地元25/m、耕地元的罚款210/m
(八)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用于种植业、养殖业等,按以下办法处理215/m
2、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占用农用地的处元的罚款;占用其他土地的处12元的罚款,同时责令违建户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补办55/m22临时用地审批手续/m
2、严重影响交通、环境、水利等公共利益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
(九)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房,在告知书送达之日起天内接受处理的,罚款和没收作价按标准的收取;自第天起,天内接受处理的按收取;自第天20起,天内接受处理的按收取超过上述期限的按标准全额收取50%21560%26
(十)在合法建筑上加高加层,不影响房屋安全性能的,予以没收作价;影响房屋安全570%性能的,予以拆除
(十一)对各级党员、干部等非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在自查自纠期限内不主动接受处理的,要从严处理
(十二)对不服从处理、聚众闹事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作价标准
(一)年月日以前发生的违法占地建房,第一层建(构)筑物按照占地类别的不同,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作价
199911、耕地元;、山坡地元;150-
80、未利用地元;230-
50、拆建元310-30第二层及以上的建筑物,按建筑面积元作价处理41010/m2
(二)年月日以后发生的违法占地建房,第一层建(构)筑物按照占地类别不同,以占地面积进行作价处理,第二层及以上的建筑物按建筑面积作价处理
199911、一类地区的,每平方米作价()耕地元;1()园地元;1220-250()山坡地元;2180-220()未利用地元;3130-150()拆建元470-100第二层及以上的建筑物,按建筑造价(见附件,下同)的处理520-
30、二类地区集镇(城镇)所在地范围、县级以上公路两侧的每平方米作价230%()耕地元;2()园地元;1220-250()山坡地元;2180-220()未利用地元;3130-150()拆建元470-100第二层及以上的建筑物,按建筑造价的作价处理520-30除上述以外的二类地区,每平方米作价20%()耕地元;()园地元;1150-180()山坡地元;2130-150()未利用地元;3100-130()拆建元440-70第二层及以上的建筑物,按建筑面积元作价处理55-
20、三类地区的,每平方米作价35/m2()耕地元;3()园地元;1120-150()山坡地元;290-120360-90()未利用地元;()拆建元430-60第二层及以上的建筑物,按建筑面积元作价处理55-10
四、处理程序20/m
2、由土地使用者如实申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审查表,经村组织盖章确认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1、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无异议,报区有关部门审定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区国土局、综合执法局共同出具告知书
2、罚没票据由区国土局统一向区财政局申领并专门负责管理,回执由区国土局指定专人登记保管
3、区国土局、建设局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村级组织凭当事人罚没正式票据及相关材料为其办理用地、登记和房产登记业务对符合一户一宅,占地面积在规定标准范围内4的予以确权;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或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范围、违法加高加层的,不予确权,不作为以后国家建设需要拆迁和安置的依据,并在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备注栏中注明,加盖印章、乡镇人民政府将所有罚没收入复核后,全额汇到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五、在专项整治期间自查自纠的,按本处理意见处理对不主动接受处理的,由区国5土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浙江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规定,从重处罚;对专项整治结束后出现的违法占地建房行为,由有关执法机关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查处,并追究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本处理意见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二五年十二月六日附○○件第四篇关于加大市控规内违法建房控制力度的议案关于加大市控规内违法建房控制力度的议案事由目前,由于部分群众受利益驱使,在市控规区内违法建房,且屡控屡建,屡拆屡建,衍生蔓延,给市区政府以后的建设增加了很大开发成本建议
一、重组班子,保障经费、建议重新组建由相应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直接领导的控制违法建筑联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控违大队)大队长由相应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兼任(高配1正科级),相应乡镇(街道办事处)城管大队队长任副队长,成员由相应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土所、派出所、城管大队抽专人组成所有人员专职专责,服从管理,依法行政、以控违不罚款、违规必拆除为目标,充分保障控违大队的各项经费少量的控违经费与高昂的拆迁成本是无法比拟的参与人员和经费要由相应乡镇(街道办事处)2“”统一考核管理
二、明确目标,责任到位、力争新建违法建筑为零对新发生的违法建筑一律实行零补偿,强制拆除实行日常巡查,当日立案,当日拆除对重点违法建房户重点执行集中强制拆除
1、统一违法建筑界定口径建议按年月日之后的违章建筑鼓励按劳务费(元平方米)、之前至年月日之间的违法建筑鼓励按成本价22009101(元平方米)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一律按违法建筑处理90—180/
1998531、严厉奖罚,考核兑现由相应乡镇(街道办事处)组织每季度对控违大队考核一100—320/次,考核意见报各管理单位,并兑现政治和经济待遇由相应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控3违大队每季度对村(社区)考核一次,并兑现责任制
三、科学安置,堵疏并举、快速编制村庄(社区)规划,确定村(居)民建房点建议市、区组织专门班子深入村(社区)组,快速编制符合实际的村(社区)庄规划并组织实施
1、加强现有房屋管理,建立健全村(社区)民房屋档案对控规区内的村(居)民住房要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逐一登记、拍照、测量绘图、验证,建立健全房屋档案,统一实2行管理、疏导弱势群体建房许可,限期办理建房审批手续对确需建房和危房改建、灾毁重建的村(居)民,实行限期办理建房手续,以疏导弱势群体安居建房需求3控违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因此以上建议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第五篇关于对市区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视察情况的报告月日,市政协组织部分省、市政协委员,在市政协主席裴建中的带领下,对市区集中整治违法719占地违法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实地查看了四个区的违法建筑拆除现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和新华、卫东、湛河、新城区管委会的情况通报,委员们结合视察情况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市政府今年四月份组织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活动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汇报,专题进行研究部署,新华、卫东、湛河、新城区四个区把集中整治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迅速成立了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由区委书记担任政委,区长担任组长或指挥长,实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制定工作方案和拆除目标,各级负责同志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并从土地、住建、公安等单位及办事处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工作组,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各乡(镇)办事处也相应成立多个整治工作组进驻违法问题严重的区域,分点入户,吃住在村,强力开展工作,自上而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为集中整治活动开展奠定了基础市政府以及城区政府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中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和态度建立了整治活动与新闻报道联动机制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赢得了多数群众对拆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于态度坚决,行动有力,使一批重点违法建设得到了拆除如新城区一幢层楼房及多座私建别野,湛河区新南环路李堂村村民在租赁耕地上建的户连体别墅等市政府要求各区每两天上报一次整治进展情况,并组织各县(市、区)114主管领导分别到四个区现场进行观摩市督查局对整治情况进行了跟踪问效市政府和四个区还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有力地促进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整治前市区共排查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处,违法占地面积达平方米目前,四个区已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处,共计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占地总
1094201.2;面积亩,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1592122.2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2161
(一)舆论宣传的声势还不够大虽然每一次的拆违专项行动,新闻媒体都派出记者作了大量宣传报道,但由于对平时的宣传报道不多,加之区、镇(街道)、村(居)一级基层组织和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造成打击违法建设的氛围不浓,给老百姓造成了时紧时松的印象在全市还没有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舆论氛围,许多违法建设者还在观望等待,没有认识到违法建设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拆除一处,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还没有真正显现
(二)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有畏难情绪因郊区农村宅基地规划长期冻结、农民的实际住房困难不能得到合理解决,有的农民就擅自翻建或扩建,成为新的违法建筑对于一些存在时间比较长的自建房和非法买卖房问题,存在认定困难、甄别困难问题部分基层干部对拆除这样的违法建筑,缺乏积极性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看,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进行查处本是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的职责,但现实中却是由乡镇(街道)政府承担了巡查和拆除的主要任务,他们为此要付出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它工作的开展
(三)监管缺失造成执法成本提高一些执法部门对违法建设视而不见,或者以罚代管,或是发现某一违法建筑后,只是象征性地下发停工通知书就了事,事后不管不问,没有将违法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造成违法建设失控现象个别镇(街道)、村负责人乱开口子,明知建设项目违法,但碍于情面,在当事人的申请上乱签字盖章,助;长了违法建筑的蔓延这些违法建筑的拆除,既浪费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也给群众带来损失
(四)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从横向层面讲,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涉及到规划、土管、建设、房管和城市综合执法等众多职能部门从纵向层面上讲,涉及到区、镇(街道)和村(居)组织但是由于一些深层次的原因,有的部门只审批不进行事;后监管,有的执法部门又由于从审批部门那里得不到任何信息资料而无法实施有效监管,而有的部门根本不与综合执法部门配合,造成工作脱节,各自为阵,协同作战的运行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给违法者留下了大量的空子可钻
(五)追究责任不到位,负面影响较大群众认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存在都是因为政府部门的人员失职渎职、监管不力造成的,而拆除违法建筑时没有给这些人员相应的政纪党纪处分,负面影响较大,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建议
(一)继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级政府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国土管理、城乡规划以及有关农村私人建房、拆迁补偿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彰显正面典型,弘扬社会正气,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强化社会监督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使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拆违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要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还要使各级各单位认识到这项工作不仅是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全体市民也有责任,要动员全”市力量共同完成同时要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力度,公开政府拆违工作的计划措施,让人民群众了解情况,增强拆违工作的透明度,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城市规划的钉子户进行曝光
(二)科学制定规划,加快建设改造对违法建筑泛滥的平安大道、神马大道、南北”环、及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应尽早部署、制定总体规划和全面建设改造计划特别是对于具有独特的地理优势和文化内涵地区的周边,更应尽快制定具体的控制性详规,划定明确的区域范围,制定具体控制规划和实施办法,防止私搭乱建同时建议市政府及早部署,将整治工作向县(市)延伸,向农村延伸
(三)明确责任,继续保持拆违的高压态势明确责任,强化部门联动,盘清存量,出台处理违法建筑存量的政策措施,下达存量拆除指标,对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筑物,应立即拆除,或者没收,不要让违法者心存侥幸对违法建筑的日常管理责任要落实到边到底,加大源头巡查管理,发现一起,制止一起,拆除一起,控制新生违建,防止出现反弹
(四)完善相关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政府应完善拆迁补偿制度,对违法建筑实行成本补偿建立外来人员的集中居住区域,解决实际的租住需求以优惠的价格向有合理需求的城中村失地居民提供住房,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实际需要针对违法建筑的;;类型,寻找相关法律依据,采取不同方式予以打击重点打击购买集体土地搞黑开发谋取非法利益,在重点项目区域恶意抢修抢建等待索取高额赔付,出让、转让集体土地联合开发分割非法利益三种类型的违法建筑”
(五)强化部门联动,形成整体合力由市政府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和研究禁违控违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精心组织下,成立由市规划、国土、公安、建设、安监、监察等多个政府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便于工作的协调和开展坚持信息共享,发证部门和实施处罚部门之间要定期通报发证及处罚情况信息资料,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设部门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从严处理包工头公安部门加强对违法建筑出租的查处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不予办理证照供电、供水;部门不办理接电接水等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打击违法建筑,从根源上制止违法建筑;;的产生
(六)严肃法纪追究,强化责任考核市委、市政府要加大对县区和职能部门在防违、控违方面的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层层签订违建防范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拆违工作机制建议市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针对当前新违建屡禁不止的现状,研究出台违法建筑责任、纪律追究办法,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职工参与修建违法建筑,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对领导重视不够,直接负责人工作不力,相关部门配合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党纪、政纪规定追究其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七)分类推进,和谐执法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要尊重历史,尊重客观,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要因地制宜,分类解决,把拆除违法建筑与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于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采取有效办法,确保不因拆违而发生群众无房可住、不因拆违导致群众失去生活保障,不因拆违造成新的社会矛盾引起群众上访,更不能因为工作不到位出现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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