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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参考格式篇第一篇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参考格式)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5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目的在于通过廉政谈话,全面掌握、关心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提醒党员干部忠诚履职、廉洁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一、组织保障党委书记对单位廉政谈话工作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对全县各学校基层党组织及局机关党支部廉政谈话工作负责,廉政谈话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内容
二、谈话原则廉政谈话应当坚持抓早抓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谈话制度廉政谈话实行分级实施制度,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由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班子成员与联系学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分管股室职工进行廉政谈话
四、谈话类型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前谈话、岗前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和诫勉谈话五种类型
(一)任前谈话对新提任或转任的股级进行谈话谈话人对谈话对象进行理想信念1和党的宗旨教育、民主集中制教育、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教育,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引导谈话对象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廉洁从政,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二)岗前谈话对新录用或新调动到本单位任职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交流或调整的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进行谈话谈话内容与任前谈话内容相同
(三)提醒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可能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谈话人对谈话对象存在哪些问题,今后如何改进等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帮助谈话对象认识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四)批评教育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有了轻微错误,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尚未构成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谈话人向谈话对象直面指出存在哪些问题,并围绕如何正确看待和使用权利,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职责,如何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规范从政行为,如何贯彻执行好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内容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帮助谈话对象及时改正错误,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产生
(五)诫勉谈话对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履职尽责、道德品质、勤政廉政等方面有违规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且还未达到纪律处分条件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谈话人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2的解释、说明或检讨,对谈话对象提出要求,谈话对象要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五、谈话要求
(一)廉政谈话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原则上实行一事一谈但必要时,对任前谈话、岗前谈话和群体性或者同类型的问题可以进行集中谈话
(二)谈话应突出思想性,体现上级对下级的关心、爱护和监督作用谈话前,要认真作出计划安排和准备要结合局纪委的督查情况开展,要将违反工作纪律、工作进度滞后等内容纳入谈话内容
(三)廉政谈话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的原因、谈话纪律进行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时,应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需要其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
(四)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廉政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谈话人要做好谈话笔录,并要求谈话对象签字谈话笔录要作为附件材料上报给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谈话后,谈话对象要按照谈话人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书面向谈话人汇报落实情况谈话对象谈话后没有改正错误或者改正不明显的,谈话部门应根据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六)谈话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时要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严格保守秘密,不得3泄露信访举报件的来源或者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单位等有关情况,不得向外泄露谈话内容,违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廉政谈话工作应定期进行,党委书记每半年对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开展次廉政谈话、上次廉政党课;班子成员每季度对分管股室及联系学校负责人开展1次廉政谈话,每半年对分管股室职工开展次廉洁从政教育11廉政谈话结果将作为党员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和评先选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1一非中共党员干部,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参照本办法实施本制度由县局纪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篇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4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关口前移,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中心党委、纪委按照党章要求,对全体党员干部实施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通过廉政谈话的手段,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三、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管一级,逐级负责,分级进行
四、廉政谈话主要分为在职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四种类型廉政谈话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两种方式廉政谈话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宣传党纪条规;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
五、廉政谈话要提前做出计划安排,并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原则上应由中心党纪委提出建议,报经中心党委同意后,方可进行
六、廉政谈话前,应确定廉政谈话的类型及谈话对象,确定谈话方式和主谈人以及参加谈话人员;根据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提出廉政谈话的主题及主要内容;提前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进行廉政谈话,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七、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认真整改,必要时应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中心党纪委
八、进行廉政谈话,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九、中心党纪委要主动与各部门沟通有关情况,抓好落实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创新谈话工作
十、要切实加强领导,中心党委将廉政谈话制度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之中,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纳入干部管理工作之中第三篇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临河回校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的监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管理队1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廉政谈话的对象学校党员及中层领导干部第三条廉政谈话的程序
(一)准备工作廉政谈话之前,学校纪检委员通知主谈人拟定谈话内容,通知谈话对象认真准备,明确时间、地点和谈话要求
(二)主谈人主持谈话,专人负责记录
(三)谈话对象汇报
(四)主谈人提出明确要求第四条谈话对象汇报的内容
(一)学校领导班子和本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三)学校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民主监督情况
(四)本人对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五条主谈人谈话的内容对党员、中层干部进行必要的有关廉政法规的宣传和教育,结合工作岗位提出明确要求第六条学校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学校领导负责谈话,谈话可以个别进行,也可以集体进行第七条党总支派人参加廉政谈话并负责记录第八条廉政谈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属于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第九条对于谈话对象要求向党组织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第十条对新任命的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在正式任命文件下达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第十二条廉政谈话形成的有关材料存入干部党风廉政档案第十三条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学校纪检委员牵头,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临河回校年月第四篇大坝中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大坝中学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制度20153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的监督,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管理队伍,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廉政谈话的对象学校党员及中层领导干部第三条廉政谈话的程序
(一)准备工作廉政谈话之前,学校纪检委员通知主谈人拟定谈话内容,通知谈话对象认真准备,明确时间、地点和谈话要求
(二)主谈人主持谈话,专人负责记录
(三)谈话对象汇报
(四)主谈人提出明确要求第四条谈话对象汇报的内容
(一)学校领导班子和本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三)学校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民主监督情况
(四)本人对学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第五条主谈人谈话的内容对党员、中层干部进行必要的有关廉政法规的宣传和教育,结合工作岗位提出明确要求第六条学校中层以上党员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学校领导负责谈话,谈话可以个别进行,也可以集体进行第七条党总支派人参加廉政谈话并负责记录第八条廉政谈话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有关问题,对属于提请谈话对象注意的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打招呼的打招呼第九条对于谈话对象要求向党组织转达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如实反映第十条对新任命的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在正式任命文件下达后的一个月内进行第十二条廉政谈话形成的有关材料存入干部党风廉政档案第十三条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由学校纪检委员牵头,会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大坝中学第五篇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2012.
12.05为加强全镇党员干部的管理,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谈话制度,是镇党委从全镇廉政建设的实际出发,对镇属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管,着眼于防范,立足于教育,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应当注意的问题给予提醒,已经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的监督教育制度通过谈话,增加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前移反腐关口
二、谈话形式及内容谈话包括任前谈话、任中谈话、诫勉谈话任前谈话是对新提拔任用和调配任用的干部所进行的岗前教育性谈话;任中谈话是对现任干部任职期间内所进行的经常性谈话;诫勉谈话是对有问题苗头的干部所进行的劝诫性的谈话
(一)任前谈话由党委成员负责重点围绕如何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务实;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执政为民;如何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廉政勤政;如何自觉接到监督,透明办公;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等有关内容进行的谈话同时要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和建议
(二)任中谈话由党委不定期进行主要与各站所办、服务中心负责人谈话了解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指示、决定情况;改进、转变工作作风;支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党内监督及廉政勤政;了解依法行政、严格“”审批程序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对今后工作重点和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三)诫勉谈话由党委成员和纪检人员随机进行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在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的基础上,提出诫勉要求,指出存在的问题或错误,告诫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序,警示发展下去的后果和危害,要求应有的改错态度对确有问题需要纠正的,责成其限期改正;对构成错误事实的,在开展批评的同时,征求其对组织处理的意见
三、谈话程序进行谈话前,党组成员应根据谈话对象和内容,对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围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廉洁从政,有针对性地宣传党纪条规,有针对性地对违纪苗头性问题进行告诫等方面的要求谈话对象确定后,须提前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书》等形式,通知到谈话对象本人谈话对象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主谈人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任前谈话由党组成员主谈,分管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参加
(二)任中谈话由党政正职主谈,或由其委托其他党委成员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
(三)诫勉谈话,由分管主管领导主谈,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参加谈话人一般不少于二人对澄清的问题,要明确告诉谈话对象,使其解除思想顾虑;对证实需要纠正的问题,要明确提出纠正意见;发现的一般性错误,要批评教育,帮助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对谈话对象需要纠正的问题以及需要改正的问题,由纪检组负责跟踪回访谈话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谈话结束后,要整理出谈话记录,由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存档
四、谈话要求
(一)谈话要以关心爱护干部为出发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二)在诫勉谈话中,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有关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不准怀疑、追查、报复举报人如有违纪,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谈话对象不接受谈话,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和问题,甚至弄虚作假、隐瞒错误事实的,一经查实,按有关党纪、政纪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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