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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目的加强集团内公务车辆管理,保证公务用车,节省车辆经费开支适用范围仅适用于集团内部公务车辆管理职责办公室主任负责安排调度车辆,监督车12辆的维修和保养
33.1分管副总审批分管部门的用车需求作业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流程图见附件一车辆安排管理办法附件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
3.
244.1使用部门提前半天提出用车申请,并交分管副总批准办公室接车派车任务时,根据安排的先后顺序和轻重缓急安排调度车辆,保证各部门的用车需求
4.2公务车维修保养由司机提出申请,交车队队长签字后,到办公室指定地点进行维修保养相关表单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4.3第二篇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某某县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55.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公务车辆管理,合理调配机关车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公务车辆,包括全县党政机关(含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及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含政策性收费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公务车辆,即用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购买的,或者接受社会捐赠的,产权属于国有资产的所有机动车辆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机构第三条成立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县纪委(监察局)、政府办、财政局、人保局、编办、国资办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兼任第四条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是全县公务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其工作职责为
(一)组织领导全县公务车辆的管理工作,制定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规定和措施;
(二)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需要,统筹调用全县公务车辆;
(三)对新购、过户、报废更新及租赁公务用车等进行审批;
(四)检查指导各单位公务车管理工作;
(五)研究决定有关公务车辆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五条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集中研究与公务车辆管理有关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第三章公务车辆配备第六条各单位的公务车辆实行编制管理编制数量原则上按《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饶办字号)执行,即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小汽车编制数由市党政机关小车管理领导小组统„2005‟49一管理正科级部门、单位,人员编制人数人以内的配辆行政业务用车;领导职教在人以上的,因工作需要可增加个编制副科级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301及经济条件,可配辆行政业务用车科级单位人员编制在人以上的,除按上述41标准核定公务车辆编制外,每增加个人员编制数相应增加个公务车辆编制数130(即101人增加个,人再增加个,依此类推,但超过个人员编制数的单30—位由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其工作职能和工作需要另行确定车辆编制)240140—50180第七条公务车辆的配备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一般配备排气量升(含升)以下、价格万元以内的国产车;个别单位因特殊情况需要配备排气
1.8量升以上、价格万元以上的车辆,由购车单位写出申请,经县公务车辆管理
1.818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报市党政机关小车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1.818第八条单位现有车辆数少于核编数的,经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增购;单位现有车辆数超过核编数的,超编车辆由原单位继续使用,直至报废为止,不允许超编制数更新购置车辆第九条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配备非定编车(包括的士头、人货车、厢式货车、中巴、大巴等),需经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另行审批第十条不准将在编的小汽车擅自转让或变卖如有特殊情况需转让或变卖的,需报请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第十一条新成立单位凭三定方案确定的人员编制,向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申请定编合并成立的单位,其车辆配备以实际拥有车辆数计算,超出编制的车辆指标“”由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统筹调配使用第十二条新成立单位在车辆编制没有核批前,新设立临时机构需要工作用车时,采3用临时租赁方式解决有关单位须向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第四章公务车辆购置和报废更新第十三条属定编管理范围的单位购置公务车必须遵循先报批、后定编、再购买的原则,经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车辆定编手续,取得定编后再统一到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第十四条各单位凡申请新购或报废更新公务车辆,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审批程序
(一)购车单位需向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提交关于新购(报废更新)车辆的请示,并填写《某某县行政事业单位新购(报废更新)车辆申请表》(见附件),一并送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申请单位的申请提出初步意见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车辆的配置标准进行把关;财政局负责对车辆购置的资金来源提出意见;人保局和编办负责核实用车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政府办负责对车辆的定编、配备、购置、报废更新、过户等提出意见;国资办负责对车辆报废和过户提出意见
(三)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成员单位的意见,报领导小组开会研究审4批,用县财政预算内资金购置车辆的还需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批
(四)申请车辆购置、过户及报废更新的单位凭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的批复办理车辆定编或更新手续
(五)购车单位凭定编和购车的批复,到县财政局和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同意车辆报废或过户的,凭批复到县国资办办理有关手续第五章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各单位领导干部只准使用其任职单位的在编车辆,不准使用非任职单位的车辆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时,不准车随人走,其工作用车由新任职单位在现有车辆中调剂解决;因特殊情况需临时使用原工作单位车辆的,借用期限不得超过天逾期不退者,按市、县纪委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六条各单位不得用公款购车挂私人牌、企业牌或外地牌,如发现违规情况,一经30查实,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因机构改革,单位合并或撤销时,其所有车辆一律交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统一调配,有关单位不得擅自处理5第十八条公务车辆原则上只在公务活动期间使用,不得公车私用凡未经批准,将公务车辆借给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借车人承担第十九条公务车辆发生损坏或被盗,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单位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或公车私用期间发生损坏或被盗,当事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第六章公务车辆费用管理第二十条县财政每年按预算定额标准核拨车辆费用,超编车辆费用参照预算定额标准在单位基本结余中列支解决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严格车辆维修和燃油管理制度,实行定点维修和加油,堵塞漏洞,节省开支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县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颁布的有关车辆管理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篇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办法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做到严格编制、统一标准、节约费用、提高效率、保证工作,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述公务车是指集团公司为各级领导和人员配备的,用于办理公司行政事务使用的专车和公用车生产、生活用车不在此办法调整之列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下属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第二章车辆配备第四条公司总部副总、处级与副处级公司总经理配备专车车型为奥迪,排量、中级配置;规模较大的科级公司总经理配备专车,标准为帕萨特a6l第五条总部助理、处级与副处级公司班子副职、部分科级公司总经理及驻外办事处
2.
41.8t负责人不配专车,一律使用自购车辆标准原则上要超过万元第六条各级公司中层业务部门、科级公司副职办理业务一律使用公用车公用车配15备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原则上为处级公司辆副处级公司与科级公司辆标准控制在万元以内具体车型单独申报3-
4.1-2第三章费用控制10-20第七条专车和公用车费用分为基本费用、运行费用和常规费用三部分基本费用是指运行中发生的停车、洗车、内室清洗、封釉、打蜡、光碟等费用;运行费用是指车辆在运行中所发生的油料费与过路费;常规费用是指车辆的审验费、保险费、保养、维修、装潢费等费用基本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制根据车型按年核定,分别于第
一、第三季度发放;运行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制运行费用要根据车型核算到公里,每月按各车实际行驶里程实报实销;常规费用由各公司责成专人统一管理、缴纳、结“”算第八条运行费用中的百公里油耗标准各公司要根据车型自行测定,每年夏季即至月份四个月期间,每百公里分别增加一升空调油耗运行费用中的过路费补贴标5准自行测定常规费用价格标准按店执行84s第九条各车运行费用中的油料价格按当月上中下三旬价格的平均值核算基本运行费用每车每年补贴标准视情况自行测定第十条运行费用报销程序为车辆管理岗位于每月至日,根据抄录的各车当月实际行驶里程与事先核定的该车型每公里运行费用标准进行核算、汇总、造表,经2530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分别挂各车往来,然后由各车使用人持票据到财务进行报销余额可结转使用,年底归零第十一条常规费用实行逐单申报制,发生前要填写申请单,按款额大小逐级报请批准“”第十二条自购车与中层业务部门办理业务使用公用车的费用实行定额补贴制定额由各级公司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处级单位副职、科级单位正职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元月,副处级单位副职原则上不得超过元月各级中层业务部门办理业务使用的公用车费用定额,要根据各个部门的性质、工作量等因素全面考2500/2000/虑、认真权衡,自行确定做到既保证工作,又不浪费经费第十三条公用车运行实行内部模拟出租制常规费用由公司负担;运行费用核算到公里,由出租人根据出租结算单数量按月凭票报销;基本运行费用按年度定额一次性发放公用车由责任“”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在本公司内部出租只对内不对外,任何出租人不得擅自对外出租内部跨公司出租须报本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第十四条公用车使用程序为使用人持本部门负责人签准的出租单到责任部门申请要车、责任部门管理岗位派车、出车、回来后使用人要当场在本次出租单上填写行驶里程和费用并在出租单上签名、出租单由出租人及时交回责任部门管理岗位第十五条责任部门管理岗位对各公用车的运行费用,要于当月至日期间进行核算、造表、汇总,报批后交财务挂账之后出租人可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2530第十六条责任部门管理岗位对各公用车当月的运行里程,要认真抄录、登记、建账、核算,付费里程不得超过实际行驶里程第十七条公用车常规费用项目的管理,要做到快捷、安全、质量高、费用省要积极与店协商,发挥规模优势,签订优惠合同,建立绿色通道,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为公司节约经费4s第十八条中层业务部门负责人自购自驾车者,办理公务所发生的费用可在本部门定额费用中列支办理公务使用社会出租车发生的费用也可在本部门定额中报销第十九条公司统一安排的集体活动和接待活动发生的费用,由管理部门统一结算,经总经理批准后进入公共费用报销第四章司机管理第二十条公司专车鼓励自行驾驶自行驾驶者每月补贴自驾费元其它车辆不考虑自驾补贴1000第二十一条各种车辆所需司机须从公司内部现有正式员工中选配从公司以外选配司机的视作自驾第二十二条各种车辆司机的工资待遇与公司正常员工同样考核、发放司机考核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第二十三条司机工资中按出车公里计发的出车补助一律取消第二十四条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违法、违章、违规造成的责任、损失和罚款自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公司报销第二十五条发生事故的司机要给予一定的行政和经济处罚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大型事故的司机要调离司机岗位,降薪使用第二十六条司机必须爱惜车辆要按规定提请责任部门维修、保养否则造成的损坏须照价赔赏第二十七条公用车司机要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车内干净整洁、不拒载第五章事故责任第二十八条公司专车、公用车、处级和副处级公司班子成员及科级公司一把手的自购车发生事故时,在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损失按下列规定分担、凡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次要责任、且系事故发生在办理公务之中,损失全部由公司承担;
1、虽系办理公务,但被交警部门认定为主要责任的公司承担百分之九十,自行承担百分之十;
2、非公务发生事故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公务中非公务人员乘车导致的损失和损害公司不予承担;
3、没有按规定缴纳交强险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缴纳强险但未参加商险的,公司在承担责任时下浮百分之五十
5、公司所有外借车辆发生事故时,由责任部门出面解决,但公司不承担责任6第二十九条事故发生后须遵守国家交通和保险理赔相关法规,按程序办理擅自处7置造成的损失公司不予承担第三十条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由各公司责任部门牵头办理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在公司统一赔付后,由责任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在其工资中扣除第六章车辆变更第三十一条公司所有车辆变更,须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擅自变更行为无效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公司各级党政领导在正式离职时,要及时交回所配专车,不得借故长期占用第三十二条公司车辆变更包括车型更换、数量增减、新旧更换、顶出顶进、报废处理等改变现有状况的行为第三十三条车辆变更程序为到总部责任部门领取并填写车辆变更审批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字、责任部门备案、按批准权限或范围进行变更、财务报账未经批准的变更行为财务一律不准报账第七章车辆使用第三十四条使用公司公务车辆出省或省内行驶半径超过公里以上时,须事前报本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出车否则,费用自理、严肃处理第三十五条500公司公务车辆不准外借因公确需外借时,须提前报总经理批准第三十六条杜绝公车私用,禁止婚嫁用车第三十七条公务车辆各级管理部门有权统一调配,集中使用第三十八条公用车辆在无人使用时须统一在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司机不准随意开车外出,更不准作为上下班的代步工具第八章车辆管理第三十九条公务车辆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管理责任部门为各级公司办公室,管理责任人为车队长总部办公室为牵头部门第四十条各分子公司要根据总部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从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入手,明确责任、细化管理、加强监督,提高公务车使用效率,降低费用第四篇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后勤科负责主要管理中心全部公务车辆和驾驶员指定专人负责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及车辆调度、维修保养、费用、安全、审核等工作第三条中心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中心公务用车仅限于应急保障、通信保障、业务保障等相关内容用车第二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执行派车任务,如有意外情况须与后勤科长及时沟通第五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随意驾车外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外出或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驾驶员承担第七条驾驶员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若从事非法活动,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第八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第九条驾驶员如有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指挥、调配,弄虚作假、损害中心利益等行为,一1/6经查证属实,轻者予以罚款元,屡犯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严重者转岗或解聘第十条200根据工作需要,车辆在交接时,交接人员必须将车辆证件、配件、工具、备胎、违章记录等列出书面清单,双方签名,交由后勤科抄录里程计数后方可进行交接第十一条驾驶员应做好驾驶服务不得态度恶劣、粗鲁驾驶,不得索取额外的钱、财、物或提出无理用餐要求一经举报并查实,除须退还非法所得或补交餐费外,轻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转岗或解聘第三章车辆调度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用于保障中心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车辆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同方向拼车、合理安排、优先保障机要公务的原则第十三条后勤科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统一调度工作第十四条各科室需填写《用车登记》,由后勤科统一安排第十五条用车安排调度不开的,依用车申请先后顺序安排先申请科室用车,后申请科室根据工作实际采取其他交通方式或自行解决,不得耽误工作第十六条驾驶员出车前要认真、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作为车辆管理的重要书面凭据,然后领取车钥匙;返回中心后在确认车辆没有问题后,要及时完善《出车登记表》,并交回车钥匙第四章2/6车辆维修和保养第十七条中心所有公务车辆均实行定点保养维修和洗车第十八条车辆的小修、一般清洁由驾驶员自己完成;需进修理厂维修的车辆,驾驶员须严把修理质量关第十九条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需要向后勤科长汇报情况后,执行审批程序后,再进行车辆的维修事前不申请,不按规定程序维修,上级领导不予签字认可,责任自负行驶中发生紧急故障情况,要向后勤科长电话汇报后,进行紧急处理,后补维修手续第二十条维修(保养)审批程序驾驶员填写《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后勤科负责人审批主管领导审批修理厂维修(保养)验收人验收—第二十一条———车辆维修(保养)时应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中所列内容进行维修(保养)在实际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超出所列范围的事项时,驾驶员应告知车队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按要求补办新增维修项目审批程序否则,对超出《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范围的维修事项费用不予报销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应对维修后的车辆进行验试,确保维修的质量第二十三条车辆维修费用由后勤科统一负责结算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必须了解和掌握所驾车辆的性能,做到认真维护,合理驾驶必须对车辆关键部位的维护、保养指标做到心中有数,到保养期限须及时申请维护由于个人原因而疏忽、延误了维护车辆,造成的车辆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并承担的损失费用3/6第二十五条50%对借车辆维修保养之机谋取个人私利者,一经查实,令其停职检查并收缴其因之所获的个人利益,扣罚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转岗或解聘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第二十六条中心所有车辆全部实行刷卡加油;通过财务或加油卡网站查询,后勤科定期对公务用车油耗情况进行报告第二十九条公务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加油实施一车一卡,费用报销必须走中心流程第二十七条车辆过桥费按派车正常行驶路线据实报销第二十八条车辆停车费、洗车费由后勤科按照具体情况制定费用标准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第三十条后勤科负责人做好公务用车登记统计工作,建立单车档案,建立车辆运行费用统计台帐,台帐中必须统计当月里程、油耗及油耗标准、修理费、过桥费、洗车费、停车费等内容第六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驾驶员必须服从后勤科负责人和中心领导的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为规范,保证安全行车第三十二条后勤科长要随时对车辆进行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监督落实防范整改措施第三十三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交警、后勤科长和主管4/6领导报告,做好善后工作严禁驾驶员刻意隐瞒事故,否则事故赔偿及善后处理由其本人负责,并扣罚当事驾驶员当月绩效工资第三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按驾驶员负全部、主要、一半和次要责任情况,分别处罚驾驶员车辆损失费及事故处理费用总额、、、的罚款发生无我方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对方又不能足额赔偿车辆损失费用,则必须通过交通管理部门解决,不得私下10%8%6%4%了结,否则驾驶员本人承担不足的车辆损失费用第三十五条要求应急班驾驶员小时手机开机,其他班驾驶员在工作期间保持电话通畅,不得随意关机对出现拨打手机不接听或发短信不及时回复而影响工作的现象,一经查24实,轻者扣罚元,情节严重者,扣罚元第三十六条100500严禁酒后驾车,发现一次,扣罚当月绩效工资因酒后驾驶车辆造成事故者,责任全部自负,追究相关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污损车辆的物品乘车第三十八条驾驶员因人为原因造成机械过度磨损或其它损失,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处罚造成机械重大损失的,除承担相应费用外,转岗或解聘第三十九条驾驶员丢失车辆,保险公司赔付后损失差额部分由驾驶员承担第四十条所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因违章等原因产生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5/6第四十一条驾驶员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元对私自挪用车辆并造成事故和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全部责任100第四十二条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中心相关停车点,并向专人管理者报告停放地点;车辆禁行期间由后勤科负责粘贴禁行标识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三条本办法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五篇学校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苍山县东苑高级中学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6/6为规范我校公务用车的管理,保证教务和各项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车辆费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学校公务车辆,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优先保证学校领导公务用车;若教职工四人以上同时因公外出,可申请派车;教职工和学生在校期间因意外1伤害,急性病等原因可申请派车驾驶员出车,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出车原因、限于我校公车数量少,公务派车可由办公室租用出租车,用车人必须先申请,经办公室同意后,在出车单上注明出发时间、目的地、大约行驶公里数,然后找办公室2负责人签字,校长签字出车单无校长和办公室负责人签字,会计室一律不予结算因特殊情况未能事先开具出车单的,应及时电话向办公室说明情况,事后及时补办用车手续,否则所有费用个人承担、用车人须按正常出车路线外出,按时返回,严禁途中绕行、办私事,结算时只按出车单上填写的目的地、公里数结算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车前要严格对车辆全面检查,确保用车人安全,租用车辆行驶过程中的维修费用、违章罚款和违章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由驾驶4员个人承担、租车费用由办公室同出租车驾驶员根据油价、行车里程共同商定、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5办公室62010111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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