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8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号令,年月日公布施行)30201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3222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规章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四条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第五条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六条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六条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1过处分第十七条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第十八条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应当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第十九条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不属于国家所有但保存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201331第二篇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国家档案局30《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经年月日监察部第次部长办公会议、年月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次部务会议、年月20131241日国家公务员局第次局务会议、年月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2012827872012730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372012428监察部部长马馼20133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年月日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132221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规章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2第四条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第五条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六条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七条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八条擅自销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涂改、伪造档案的;
(二)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第十条携运、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3;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的;
(二)擅自公布未开放档案的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设备的;
(二)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
(三)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二)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的;
(三)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干扰阻挠有关部门调查的第十四条在档案利用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4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第十六条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第十七条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第十八条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应当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第十九条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不属于国家所有但保存在5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第三篇《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试题参考答案《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201331分规定》试题参考答案
一、填空、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宝珠、国家档案局、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2、撤职、开除
3、警告,记过
4、降级或撤职处分
5、开除
6、虚假报告,不及时报告,撤职
7、警告、记过、记大过8司法机关9
二、选择10,
三、判断bcaaa cbbbc错对错对对
四、简答、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1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一)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2
(二)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的;
(三)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干扰阻挠有关部门调查的第四篇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第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0国家档案局令第号《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已经年月日监察部第次部长办公30会议、年月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次部务会议、年月20131241日国家公务员局第次局务会议、年月日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审议通2012827872012730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372012428监察部部长马馼20133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年月日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13222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个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属于下列人员的(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一)行政机关公务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四)企业、社会团体中由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及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规章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四条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指定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第五条出卖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转让、交换以及赠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六条利用职务之便,将所保管的档案据为己有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七条因工作不负责任或者不遵守档案工作制度,导致档案损毁、丢失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八条擅自销毁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第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涂改、伪造档案的;
(二)擅自从档案中抽取、撤换、添加档案材料的第十条携运、邮寄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的;
(二)擅自公布未开放档案的第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档案安全事故发生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未配备安全保管档案的必要设施、设备的;
(二)未建立档案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
(三)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不及时组织抢救的;
(二)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者不及时报告的;
(三)档案安全事故发生后,干扰阻挠有关部门调查的第十四条在档案利用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第十六条拒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第十七条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第十八条任免机关、监察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制度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认为应当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任免机关、监察机关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案件,认为应当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第十九条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本规定所称的档案,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不属于国家所有但保存在各级国家档案馆的档案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201331第五篇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学习心得提升法制意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刘昀——于年月日由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该---------《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该规定紧贴税收工作实际规定了类种201266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同时建立了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移2012811537送制度以便于有效整合力量更好地维护税收工作秩序处分规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完善税收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对《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组织人员进行专题学习通过学习全面理解和掌握《处分规定》的具体条款深刻领会其主要内容准确把握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增强依法依纪查处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能力与水平明确通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处分规定》通过查办案件认真研究和查找税收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容易发生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薄弱环节加强依法征税积极完善税收体制机制堵塞漏洞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贯彻执行《处分规定》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要依照《处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所管辖地区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性通过对《处分规定》的学习深知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在工作中应做到准确理解、举一反
三、融会贯通、正确执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及时改进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是勤学将《处分规定》纳入平时自我学习自我提高教育中纳入廉政教育学习的范畴加强自学确保在实际工作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做到依法行政结“”合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掌握《处分规定》具体条款深刻领会其主要内容准确把握税收违法违纪为的构成及其量纪标准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切事物均按法律程序办理杜绝驾驭于法律之上的任何行为和个人另外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做超越法律范围的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勤思通过对照《处分规定》中的类种违法违纪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当前税收工作实际研究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认真思考改进税收管理“”1537提高执法水平防范违法违纪行为的方式途径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应变能力和办事能力从而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坚韧的意志品格、饱满的精神状态、严谨的思想作风、积极和谐的身心素质和较高的工作能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还要时刻保持敏锐性与时俱进将税收工作与社会发展统筹起来提高群众对自身工作的满意度三是立廉在工作中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干部“”首先要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四自方针来严格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干部、好公仆其次要严格“”“”遵守党章、准则以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头“”做到头脑清醒是非分明管好自己的嘴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好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