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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拉萨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规定拉萨市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为了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拉萨施展才华和创新创业,根据《拉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和全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2011—2020
一、人才引进的指导思想及对象、方式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和更加开放的人才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着“”“眼于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保障,拓展人才发”展空间,把拉萨建设成区域性人才高地,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引进对象拉萨市引进人才是指根据工作需要,从非拉萨单位、非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中引进到拉萨工作、创业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五类、领军型人才指专业水平、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对某一产业、行业发展起引领作用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省级1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以上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中青年专家或者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复合型人才指具备特殊专长或者技能,工作能力和实绩突出,能独立或者带领团队承担某一领域工作的复合人才主要包括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重点2课题或者重点部门的带头人、骨干型人才指在某一领域有特殊专长或者技能,能发挥骨干作用的人才主要包括有特殊专长或者技能的业务骨干、技术骨干、拔尖人才、民间艺人;取得发明、3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者其它自主知识产权的人员;地市级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创业型人才指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形式到拉萨投资创(领)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主要包括企业主导产品和服务具有较大市场潜力,能够填补市内空白4或者引领相关产业发展的科技开发人才(或者团队)或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或者团队)、普通型人才指为填补相关专业技术领域人才缺口,成规模成批量引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或者技能人才主要包括各类一般性人5才和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三)引进方式引进人才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调入引进,即调入拉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二是开发引进,即引进科技开发人才或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拉萨创新创业三是柔性引进,以聘用、借用、雇员、兼职、顾问、客座、项目引进、人才派遣(租赁)、智力服务、技术入股、合作研究、技术咨询等柔性流动方式引进
二、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
(一)工作待遇对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领军型、复合型和骨干型人才,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项目协调等相关服务工作;一次性提供万元、万元、万元自由支配的资助费;每年分别提供次以内、次以内、次以内应邀参加国际国内学术技术交20104流合作的差旅费;对领军型人才,由所在单位保证其工作和生活用车,尊重本人意321愿,自带或者配备名工作助手,并按照骨干型人才标准确定工作助手待遇
(二)生活待遇对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领军型、复合型、骨干型和普通型人才,分别在1-2市区无偿安排条件较好的住房,并一次性提供万元、万元、万元、元安家费;住房内水、电、气、宽带和固定电话五通,免交安装成本费;每年安排一次体检;8522000学龄子女优先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学校就学或者幼儿园入托,同等享受升学、公开招“”录、就业等优惠政策;对领军型、复合型、骨干型人才,尊重本人意愿随调已参加工作的配偶、子女
(三)职务待遇调入行政机关的引进人才,职务层次保持不变调入事业单位的引进人才,承认原有职称、身份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聘任原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根据其自身条件和岗位需要低职高聘;有突出贡献的,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在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有偿应聘到其它单位担任技术指导、顾问或者讲学等临时工作
(四)奖励待遇凡通过本人技术、管理取得经济效益的引进人才,经本人申请和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委托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认定后,由用人单位连续年按税后新增利润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在技术创新和重点项目等方面获得重大成果、发5挥主要作用的引进人才,经权威部门确认后,由用人单位从项目产生效益的第年10%起,连续年按税后新增利润的予以奖励对由引进人才主要带领或者实施、1获得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对引进人才个人予以所获奖金同等510%金额的奖励有发明专利等高新技术成果的引进人才,其成果可作为无形资产参与项目投资,权利、义务由双方协议确定
(五)政治待遇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引进人才提供支持和解决困难对成绩显著,贡献特别突出的引进人才,予以嘉奖或者记功引进人才调入后,尊重本人意愿,可推荐为市、县(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或者市、县(区)政协委员候选人对符合领导干部条件且具备行政管理才能的引进人才,可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推荐为党政领导干部
(六)福利待遇调入引进人才享受同类人员休假、事假等福利待遇,按确定的职级或者职称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其中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工资待遇可以放开,可实行协议工资或者年薪制等分配形式,从优确定工资福利待遇引进人才因公就读深造或者出国留学的时间可计算连续工龄
(七)社保待遇引进人才调入后,其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调入前的社会保险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移,不能正常接转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转移
(八)户口待遇引进人才调入后,愿落户拉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户手续;不愿落户拉萨市的,可办理《拉萨引进人才工作证》,享受拉萨籍居民相关待遇;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并优先解决城镇居民户口,免收户口办理所有费用
(九)创业待遇创业型引进人才创办企业,优先享受各项创业优惠政策
(十)其它待遇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以合同、协议等形式确定权利义务和支付报酬的,按合同、协议等执行以柔性流动方式引进的人才,不受国籍、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的制约,可在不改变其与原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商定优惠政策和相关待遇,签订引进协议,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人才引进的程序根据拉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引进人才实行计划管理,严防盲目引进领军型、复合型、骨干型和普通型人才引进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送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引进人才计划,于每年月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次年人才引进计划1030
(二)公开招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用人单位人才引进计划,开展调研论证,并编制《拉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明确各类急需紧缺人才能力素质的基本要求,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公开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人才引进目录发布期间,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物色人才;市委组织部可视应聘情况,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到市外、区外或国(境)外招才引智
(三)拟定人选用人单位将引进人才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本细则和《拉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要求,拟定引进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四)组织考察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提交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委组织部报市委审批
(五)正式引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在拉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拉萨人才网公示引进人才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汇报相关工作,申请发放引进人才的资助费、安家费和生活补贴对创业型引进人“”才,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四、引进人才的管理与服务
(一)管理权限市委组织部是全市引进人才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全市引进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全市引进人才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党管人才工作格局下,负责领军型、复合型、骨干型和普通型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并负责指导、协调用人单位管理、服务引进人才;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是引进人才日常管理的主体,负责对引进人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市科学技术局是创业型引进人才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创业型引进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并向市委组织部汇报相关工作
(二)服务渠道健全引进人才信息数据库,建立市委、市政府、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领导联系引进人才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引进人才座谈会,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解决困难和问题实行引进人才流失问责制,有引进人才流失的县区和部门,市委组织部要对党委(组)书记问责
(三)考核评价每年年底对引进人才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履职情况、创新精神、科学科研成就、课题项目进展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具体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实施对表现差的引进人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后,取消其享受的有关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和待遇,直至解聘(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个人的责任
(四)服务期限以调入方式引进的人才,在拉萨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服务期未满一年的,全额追回资助费和安家费服务期满一年不足五年的,按每年的比例追回资助费和安家费25%
(五)经费保障设立拉萨市人才培养开发专项资金,确保人才引进、资助和激励等工作顺利开展市委组织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安排负责资金落实
五、企业等其它单位引进人才鼓励支持企业、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它非公有制组织引进各类人才到拉萨工作,其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本人双方协商确定,人才引进、培养、开发、奖励所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并视情况从引进人才专项资金中予以一定补贴
六、其它事项本细则从下发之日起实行,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拉萨市之前有关政策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发布时间信息来源拉萨人才网查看2012-3-21228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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