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1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XXXXX第一章总则xxxxx xxxxx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职工人身、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xxxxxx第二条xxxxx公司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与生产、经营等活动一并列入单位管理“”“工作中”第三条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系统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公司、本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xxxxxx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建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工作,并依据本办法监督、指导、检查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及分包商施工队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第六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是消防安全管理人,保卫(安全)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第七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
二、保证防火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保证防火工作所需经费的投入;
三、主持研究防火安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公司的火灾事故处理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规章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负责防火宣传教育;
三、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四、负责落实消防经费;
五、负责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六、负责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七、指挥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八、负责消防安全年度考核奖惩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1录;
(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逐级落实;
六、完成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七、完成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
八、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九、组织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十、完成上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及本单位领导委派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十条防火检查工作
一、重点防火部位、作业场所要建立巡查制度,确定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执行-3第十二条明火作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明火作业的管理,认真落实明火作业工作票制度
一、明火作业场所包括电焊、气焊和其它明火作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各单位后方基地原有的固定明火作业场所,将明火作业场所书面报公司保卫处注册备案,并办理明火作业工作票在公司范围内临时明火作业的也必须办理明火作业票
四、公司所有的施工现场以每一个明火作业场所为单位,办理明火作业工作票
五、如不按规定办理明火作业工作票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的,将根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六、明火作业前日,由现场动火负责人负责到公司保卫处办理明火作业工作票第十三条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警并向公司保卫处报告火灾扑灭后,应组织人员保3护现场,不经消防部门允许不得对现场进行清理恢复第四章施工现场防火规定第十四条防火组织机构
一、参加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一级防火区不准动火的地方和不-5准吸烟的地方绝不准动火、绝不准吸烟
二、在山区施工人员要编成小组明确防火负责人,要明确岗位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三、在施工的工作面范围内要清除和禁止存放可燃物
四、在山区、林区开挖基础或组立杆塔,有人员工作的地方,必须配备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两具或相应的灭火器材
五、进入山区、林区运输的机动车辆,每台车上必须配备有效、灵活的灭火器一具进入山区林木、杂草多的地方,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止引起火灾
六、机动车辆由于天气寒冷,熄火时间长,打不着车时,禁止用火烤
七、在山区、林区放炮开挖基础时,必须使用电雷管,如有的地方不能使用电雷管,需使用火雷管时,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报请当地消防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后方可使用
八、各单位需要用油罐临时贮存油料的,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且报请当地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设立临时油罐
九、灭火器材必须设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对器材要定期保养和检修,保证灭火器材的有效使用要防止丢失
十、施工人员住宿点也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如发现有违反本办法及防火制度的一定重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7第十九条在消防工作中,对防火、灭火工作突出做出贡献的,公司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七章处罚和表彰奖励第二十条对于未按规定建立和履行消防安全制度、管理措施不力、考核验收不合格问题突出的单位处单位至元罚款;并处主要领导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行政责任10005000500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处警告或者元以上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存在火灾隐患,经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2002000通知逾期不改正,未发生火灾的,对单位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发生一般火灾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发生重大火灾的,处万元以上万元25以下罚款;发生特大火灾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5101015也可以根据违法情节,事故损失的大小,确定违法事故责任者,按经济损失的1520对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5%-第二十二条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对事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事故直接20%责任人处元以上元5005000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有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或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9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二〇一〇年十月三十日xxxxx第二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房屋物业管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危害,树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物业公司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原则,与物业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列入单位管理工作中”第三条本办法主要规定了安全责任、安全管理、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灭火救援等相关内容第四条物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系统管理与属地监管管理相结合,在物业公司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第五条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室应当遵守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室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防火安全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随时调整,防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各项工作,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物业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管理的工作,并根据本办法监督、指导、检查各基层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及分包商施工队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第八条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职是消防安全的管理人第九条防火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审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相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法令和条例
(二)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部门和上级单位有关消防规定、规范、规章制度和办法
(三)负责批准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网络体系,围绕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统筹安排消防安全工作
(四)负责研究消防安全,解决公司重大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落实,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五)负责审定消防工作实施细则和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等,审核灭火作战预案
(六)负责启动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发生时的灭火救援预案第十条办公室主要职责在房屋物业管理公司防火委员会的领导下,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公司消防工作具体工作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监站)负责实施
(一)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指导、监督、检查公司防火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级人民政府、神华准能集团公司所制定的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委员会的决定,落实消防监督工作
(二)确立公司内部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制定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消防档案、灭火预案并进行演练
(三)负责筹备召开防火委员会会议,并督促检查防火委员会决议、布置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拟定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四)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负责开展实施年度火灾应急演练的回顾工作,定期修编火灾应急预案
(六)负责指导、监督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确定重大、一般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提请公司或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七)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
(八)负责指导各单位建立义务消防员队伍,对重点工种进行消防培训
(九)参与公司内部新建、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核;配合外委施工单位实施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验收工作
(十)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调查
(十一)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制定公司消防安全考核细则,并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
(十二)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十三)完成防火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保证防火组织机构及其人员的配置,保证防火安全所需经费的投入
(三)负责支持研究防火安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防火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整改,保障防火安全
(四)组织本单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处理
(五)完成公司党政及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单位防火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负责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安全教育宣传,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的防火安全培训
(三)负责组织本单位防火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四)负责建立本单位的义务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经费
(五)组织指挥初期火灾扑救,疏散可能被困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火警报警,协助消防专职部门查明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六)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年度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在公司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公司防火安全的主要领导机构,公司安监站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机关各部室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配置及设施的完整
(六)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实施和演练
(七)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实施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报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备案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十六条各单位在维修、配置消防器材时,必须向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申报备案,所购进的消防器材经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十七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必须向治安保卫处消防职能部门以书面材料上报具体要明确建筑物位置、经营内容、占地面积、承包或租赁方负责人等,经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十八条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保障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四)完善消防档案并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第十九条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后,向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申报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第二十条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的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时,同时将工程防火设计报送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设计审查时,必须有消防主管部门参加对工程防火设计进行审查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防火设计施工工程竣工后,验收的主管部门在验收前的五个工作日通知消防部门参加验收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一)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
1.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2.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
3.材料
4.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
(二)设计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设计的质量责任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1.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2.准;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3.
(三)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1.查验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2.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教育培训,落实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在建工
3.程竣工验收前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完好有效
(四)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监理责任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
1.在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施工、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
2.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五)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3.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4.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5.
6.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7.第二十一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宾馆(招待所)、文体中心、影剧院、公共娱乐场所、火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公司办公楼、电视台和通信枢纽
(三)公共图书馆、档案馆
(四)选煤厂、黑岱沟露天矿、设备维修中心、炸药厂、小沙湾水厂、矸石发电公司、哈尔乌素露天矿、氧化铝中试厂、供应处露天油库
(五)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供应、销售等单位
(六)食堂、展览馆、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第二十三条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三)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七)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八)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制度;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十二)其他要求的消防安全制度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进行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掩压、圈占地下消火栓
(三)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四)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五)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遮挡、覆盖第二十七条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对易燃、易爆物、化学物品使用储存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各单位在运输、仓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时,严格按照有关国家消防安全规定运行,并及时以书面材料上报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经公安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一)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二)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式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gb12268——2005
(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不得超量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第二十八条为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危害,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火灾危险源进行火灾风险识别第二十九条识别从现场存在的各种危险和有害因素进行全方位的辨识,提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进行预控第三十条结合本单位实际,不断优化和持续改进各项控制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以实现风险的可控第三十一条火灾风险识别范围包括人为因素、机械火源、热火源、点火源、化学火源和其他因素第五章防火检查管理第三十二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等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能正常使用
(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四)封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三十三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或使用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进行现场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第三十四条防火巡查人员发现火险隐患应当立即妥善处置,无法当场处置的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第三十五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第三十六条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其内容是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五)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运输、储存、领用、和销毁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情况
(十二)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十三)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第三十七条各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对辖区内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每年对其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各单位应每年对灭火器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并建立台账第六章火灾隐患整改管理第三十八条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给予消除,对违反下列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整改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二)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四)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六)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七)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八)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第三十九条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管理人或责任人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如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有权建议停产、停业整改,并将结果上报公司防火委员会和安全监察局第七章灭火救援管理第四十条治安保卫处是公司唯一专职灭火抢险救援队伍,接处警应当遵循以下程序
(一)遇有火灾出警程序接到火警命令后,应迅速出警,到达火灾事故现场,同时指挥员要向处领导汇报,处领导第一时间向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汇报,汇报要简明扼要说明火灾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
(二)遇到涉外求援出警程序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是公司生产指挥的主管部门,当遇到涉外需要出警支援时,接警员首先下达出警命令,指挥员要向处领导汇报,处领导经请示公司生产指挥中心同意后迅速出警支援,出警途中和灭火救援过程中首先要保障人员和设备的绝对安全
(三)公司非火警动用消防设施设备程序当公司各单位动火作业、现场监护等其他需要消防协助时,需要协助的单位需向公司生产指挥中心提出协助请示,由生产指挥中心向治安保卫处下达指令,治安保卫处出动进行协助,保障安全,并将结果每年年底汇总后上报公司防火委员会第四十一条单位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四十二条人员密集场所、大型车间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第四十四条消防队接警到达现场后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七)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权向公司各单位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第四十五条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严禁隐瞒、干预调查工作第八章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管理第四十六条各单位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对每名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每年年初按本单位实际情况向治安保卫处消防部门上报全年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特殊工种的职工,经消防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五)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第四十七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部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第九章消防档案管理第四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地反映本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内容,消防档案应当统一管理、备查第四十九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一)建筑物施工、使用或开工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二)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五)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六)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五十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各类审核、验收意见书
(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测报告以及维修保养记录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情况记录
(四)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五)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八)火灾情况记录
(九)消防工作考评办法
(十)消防奖惩记录前款规定中的第、、
1、项记录,应当记明检查人员、时间、部门、内容、发现的火险隐患以及处理措施3等;第项记录,应当记明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45第十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6第五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计划第五十二条各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总指挥、副总指挥、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
(二)各组职责
(三)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六)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至少每年演练一次,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第十章考核第五十四条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公司本安体系考核之中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造成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照国务院《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第五十六条触犯法律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责任人或个人刑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七条本办法由治安保卫处负责解释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第三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某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障员工人身、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据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单位、部门、个人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所属各单位(包括矿区服务”事业部、全资子公司),合资合作、集体企业参照执行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落实hse hse第五条公司授权某某公司消防支队(以下简称消防支队)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并完善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布日期年月日201474实施日期年月日201474
(二)负责制定公司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考核;—1—
(三)负责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检查、指导各单位消防宣传培训工作、义务消防组织建设和消防应急演练工作;负责组织消防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资质培训取证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监督火险隐患整改;参与审查和确定重大火灾隐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五)负责对进入公司的消防产品、生产厂家及消防设施安装、维修、检测等承包商的资质审查;
(六)负责对消防设施、器材等产品的使用和维修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对工业动火、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现场检查和监护;
(八)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消防三同时管理工作;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竣工验收;负责对公司范围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性抽查检查及日常运行的监督检查,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九)负责对公司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的组织、指挥,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十)负责沟通协调公司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事宜;
(十一)完成公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hse第三章—2—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和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企业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专项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投入资金落实到位;
(四)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五)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督促落实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实施演练第七条单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职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义务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第八条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消防安全主管部门工作部署,拟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上级消防管理部门汇报工作;
(二)制定并完善本单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三)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整改火灾隐患;
(五)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消防三同时工作;—4—
(六)负责配合、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火灾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第九条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设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具体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消防工作指示及各项消防法规;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各项消防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科普知识,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安全素质,对特殊工种人员要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教育;
(四)在单位及所属各基层部门中,进行防火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时间、整改负责人和整改措施,在未整改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指导和帮助所属各单位和部门的防火安全员、义务消防组织做好防火和灭火准备工作,负责管理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六)配合调查火灾事故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按规定向地方公安消防机构报审,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5—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第十一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未经原审核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第十二条消防支队按照企业内部消防安全三同时的规定要求,依据国家现行消防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三同时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参与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消防审核并出具企业内部初步审核意见第十四条公司各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施工前应将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报消防支队进行登记备案,并出具相关登记备案意见第十五条参加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投产前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第十六条参加公司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并提出评价意见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6—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周期要满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环保处同消防支队根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定原则,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对灭火和疏散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外来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一)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二)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7—
(四)落实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和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五)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证畅通;
(六)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住宅区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四)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8—第二十三条购买使用的消防器材、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使用手机等非防爆通讯器材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监护人员,明确监护责任,确认安全方可作业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六级风及以上天气,应当严格控制火源、电源,禁止在室外用火第二十五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矿区服务系统有关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第二十六条举办集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地方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证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齐全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活动前应报消防支队进行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根据预案要求申请消防力量现场监护—9—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定期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第二十八条设有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和区域火灾报警设施的单位,应当保证二十四小时有操作人员值守,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效资格证上岗操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和单位消防规章制度第二十九条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装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等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留存检测报告并做好记录委托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并对服务质量负责第五章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第三十一条各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对每名员工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入厂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防爆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疏散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10—第三十二条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六章灭火救援及现场监护第三十三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第三十四条发生火灾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防止事故扩大消防支队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第三十五条较大火灾扑救要成立火场指挥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指挥部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防止火灾蔓延,有权拆除或破损毗邻火灾的建筑物、构筑物—11—
(六)调动公司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七)向周边联防单位请求增援第三十六条消防支队接到责任区以外某某单位报警或增援请求时,应立即向公司生产指挥部门报告,按命令出动情况紧急时,可边出动边报告第三十七条消防支队在接到责任区单位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建筑坍塌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员工遇险事件等灾害报警时,应立即出动,组织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遇有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环境污染、核辐射事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其他灾害事故时,应按照公司领导或生产指挥部门的要求,积极参与配合处置第三十八条消防支队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应在所在地区公司或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实施并根据本地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三十九条现场监护由生产调度部门向消防支队指挥中心统一下达调动指令,各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后,具体落实所属责任区内的监护任务第四十条责任区中队接受任务后,应根据监护指令,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到达监—12—护现场后,消防监护负责人第一时间与受监护单位现场负责人取得联系,领受监护任务和查看现场,并接受相关人员的技术、工艺和安全风险交底第四十一条消防监护负责人根据相关人员的技术、工艺和安全风险交底后,要提前预想事故发生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合理制定监护方案和力量配备,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监护力量第四十二条消防监护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及风向,确定车辆人员安全站位,熟知监护任务和各自的战斗分工,了解监护对象的火灾危险性和储存物料的理化性质、毗邻部位、进攻及撤退路线以及监护时间进度等情况,检查确认现场消防设施完好情况,做好战前准备第四十三条在执行现场监护任务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监护任务区域范围,并保持通讯处于畅通状态第四十四条当监护现场出现危害监护人员生命安全时,监护负责人有权下达紧急避险命令第四十五条在监护过程中如现场发生火灾,应按应急预案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并及时报告在监护过程中责任区发生火灾,指挥中心若要调动现场监护力量,须通报受监护单位现场负责人停止作业或另行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第四十六条监护任务结束后,由消防监护负责人与受监护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沟通,确认现场没有问题后,清理器材装备返回驻地归队后,应—13—按照相关规定迅速补充油料、灭火剂,维护保养器材装备,调整执勤力量,恢复战备状态第四十七条因监护任务时间长,距离驻地远,由受监护单位负责执勤备战需要及其他的基本生活保障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四十八条各单位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公司消防支队,由消防支队对各单位自检自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基层站队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班组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并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有效情况;
(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14—
(十)防火巡查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第四十九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第五十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维修、保养、检查应当建立消防器材台帐并及时进行更新第五十一条消防支队对各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检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适时组织监督抽查,对公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15—专项检查第五十二条消防支队在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向被检查单位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隐患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单位对火灾隐患应确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负责人,按期限整改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制定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整改消防支队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考核第五十三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隐患单位应通知消防支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检,确认隐患消除第八章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第五十四条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所有火灾不论损失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范围第五十五条消防支队负责公司内部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各单位发生火灾后应配合消防支队进行火灾调查,查清火灾原因、核定经济损失,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控制类似事故发生第五十六条发生火灾后,各单位应按办法上报消防支队及有关部门,在查清火灾原因后写出火灾事故报告报消防支队第五十七条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保护火灾现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伪造火—16—灾现场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协助消防支队做好火灾调查工作居民住宅发生火灾,由辖区物业管理部门配合消防支队进行调查第五十八条火灾事故的处理按照《某某公司安全环保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由消防支队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后后报公司安全环保处进行处理第五十九条某某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在油田区域内因违反本办法造成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应对消防支队在火灾扑救中消耗的灭火剂、器材、燃油等进行经济补偿,同时记入安全环保业绩,并报企管处取消公司准入资格对造成火灾的单位及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处罚第九章消防安全考核与奖惩第六十条根据《某某公司达标(审核)考核管理规定》、《反三违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消防支队对各单位及员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hse“”报公司安全环保处第六十一条在消防工作中对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经消防支队考核确认,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分别予以表彰奖励第十章附则第六十二条本办法由安全环保处归口管理,由消防支队负责解释—17—第六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某某公司防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第四篇天然气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18—
一、总则
(一)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公司财产及生产设备,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本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有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四)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护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防火责任人由经理担任,部门、配气站、安装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长、站长和班组长担任
(五)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属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六)各部门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来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消防安全职责
(七)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八)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九)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2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3
(十)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4、、
1、
2、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组织防火安全3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4
(十一)各部门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十三)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十四)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结合岗位职责,做好防火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十五)禁止在有火灾隐患的场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明火作业管理规定,遵守作业规程,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保证措施后方可动工
(十六)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相应灭火应预案,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十七)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照公司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五、奖励与惩罚
(十八)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2全;、、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的发生的;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4的;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5
(十九)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二十)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二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天然气有限公司宣二一一年十月二日*****第五篇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市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0目的x x xx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客观评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为采购的效果和效率提供基1础保证,特制订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营销公司的软性营销供应商(以策划或设计方案等非物质成果为合同2主体的营销供应商,如销售代理公司、广告公司等)和硬性营销供应商(以制作、印刷、活动等物质成果为合同主体的营销供应商)的管理工作定义合作供应商3指向公司提供直接用于项目的广告委托、销售代理、制作印刷、活动承办等业务的公
3.1司或组织可试用供应商指经资质审查合格,具备向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资格,尚未合作或首次合作存在
3.2问题但不严重,并有意再次试用的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行业知名企业或已经评定为的合格供应商,经公司批准确定为战略合作伙伴
3.3不合格供应商不符合公司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或经资格审查、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3.4黑名单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严重违约等行为的供应商
3.5职责公司领导4负责对供应商的入围、考核及退出文件进行审批
4.1专业管理部负责对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初审、履约评审以及维保服务的评审
4.2项目营销部负责设置业务范围内供应商入围资格条件;
4.3负责参与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初选;
4.
3.1必要时,参与业务范围内供应商的考察并提供专业意见;
4.
3.2必要时,参与业务范围内供应商投诉调查并提供专业意见;
4.
3.3必要时,参与对供应商的履约评审
4.
3.4供应商资格管理
4.
3.5供应商资格要求5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供应商入围资格条件
5.1供应商信息收集与初审专业管理部应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扩充供应商信息库,对于与
5.2业务需求相关的供应商应及时登记供应商信息专业管理部应要求拟纳入市供应商信息库的供应商按照标准格式填写《市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信息采集表》(附件一)并须提供表中要求的附件资x xxx xx料,并在一周内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对不能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应报主管领导批准供应商资格审查
5.3公司应对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参与考察的人员必须由包括专业管理部和财务资金部等人以上组成实地考察主要内容包括()供应商业绩、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管理等综合实力及服务质量;()供应商在甲方2市场的评价及市场知名度情况;()供应商是否接受招投标、价格水平等商务条件;12()供应商合作意愿程度3考察结束后,必须组织填写《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附件二)或编写《供应商考察4报告》,参与考察人员要签字确认对于《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中得分分以下或《供应商考察报告》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60对于《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中得分分以上或《供应商考察报告》评定为合格的供应商,经公司审批后,列入《可试用供应商信息库》备用60对于行业知名企业,可以直接报公司审批,列入《可试用供应商信息库》备用供应商的选择与评审入围供应商确定6营销公司合作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公司领导签批决定
6.1履约评审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由项目营销部策划、项目销售管理人员、专业管理部等相
6.2关专业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及体验对合作供应商的技术、质量、交货工期、服务
6.
2.1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各方必须填写《供应商履约评审表》(附件三),并签字确认报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公司批准,公司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对供应商作履约评审分析将该供应商
6.
2.2归入供应商信息库中相应的合作供应商、可试用供应商、战略合作伙伴、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名录“”“”“”“供应商进入可试用供应商名录之日起个自然年度内仍未存在合作记录的,”“”则退出该名录,降为不合格供应商,必须重新进行考察后才能进入可试用供应商
6.
2.3“”1名录“”“”专业管理部应在每季度日前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对供应商维护更新,并对供应商信息库进行新资源的评估更新
6.
2.415供应商的关系维系及冲突管理供应商的日常管理由专业管理部进行7建立定期的合作情况调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公司每半年访问供
7.1应
7.2“”商一次,及时掌握供应商的现状,提交一份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价的报告,包括合作情况、生产状况、供应商的发展动态和未来发展规划等信息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制度,对于公司合作供应商反应的有关危及双方的品牌及合作诚信的重大问题,公司各分管职能部门应在小时内组织调查
7.3针对【垄断型】24供应商,若在项目组提供的供应商履约评审表中得分低于分,则对其寄出警告
7.4函,对其在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指正,提醒其重视自身问题,制定有效的改善60措施,改善措施报专业管理部存档正对【普通型】供应商,若在项目组提供的供应商履约评审表中得分低于分累计三次者,则直接
7.5将其降为不合格供应商,必须重新进行考察后才能进入可试用供应商名录对评60分低且不合格情节严重者,直接纳入供应商黑名单,一年内不再使用“”“”供应商违规处理在采购或合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8予取消合作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永久资格的处罚,违规情节极其严重触犯法律的,应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入围资格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12()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34()向采购人员、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拒绝监督检查56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78附则9本管理办法由专业管理部组织编制,并负责组织解释与修订,自颁布之日起执行9附件一《市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供应商信息采集表》附件二《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附件三《供应商评审表》附件四《供应商履约评审表》xxx管理部年月日xxx xx。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