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人大法学院参加现代社会与刑事司法研讨会人大法学院参加现代社会与刑事司法“”研讨会“”月日、日,由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现代社会与刑事司法研讨会在密云县瑞海姆田园度假村新楼第十81617五会议厅成功举行“”月日上午点,研讨会正式开始开幕式由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屈永明主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高祥阳副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8169中心戴玉忠主任以及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陈平检察长分别致辞会议第一单元,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张曙光首先就反腐视角下我国财产申报制度与刑法之间的诸多问题展开讨论他认为财产申报与刑罚惩治是反腐斗争的两种法律手段前者重防,后者重治,两者并行不悖、相辅相成且缺一不可此外,我国应尽快构建严格意义上的财产申报制度,且应以财产申报制度为主体重构反腐制“”“”度体系,而我国刑法反腐应退居辅助地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良顺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刑法规制加以探讨直接责任分为两类,即直接行为责任和管理监督责任两种,后者是对前者的一种补充,管理监督的失职乃是间接的单位行为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孟庆华则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适用类型进行评述他对醉驾、碰瓷、食品安全以及私设电网等行为分别加以详细探讨,从而类型化的对此罪进行研究评议阶段,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对类型化的研究方法以及财产申报制度提出很有见地的个人见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宏杰则从行刑衔接、罪刑法定等入手分别对三位发言人的论述加以深刻的评议自由讨论阶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军、王世洲教授、孟庆华教授等展开了激烈而又精彩的论辩会议第二单元,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王璠就在司法实务工作中如何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刑法理论与刑事政策的把握应用入手展开讨论他认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其他的理解存在分歧认识,需要从本罪的实质内涵与外延上去分析研判,以免此罪出现口袋化倾向,同时必须符合“”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符合发现犯罪和认识犯罪的客观规律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简琨益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当性认定进行了非常详尽的阐述对于相当性的判断,不光要重视行为本身的危险,也要对可能造成的损害予以充分的对比,依靠当时最好的科学法则和经验做出审慎的判断,切忌将之视为刑法第章的口袋罪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助理冉婷婷认为危险驾驶罪产生后,随着案件的增多,量刑不均衡、程序不规范、主观2罪过不明确,使得该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遭遇到诸多困惑点评阶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良顺就三位发言人的精彩发言进行非常详尽、细致的评论自由讨论阶段,冯军、王世洲、刘明祥以及孟庆华等教授对危险驾驶罪的主观罪过等问题展开激烈交锋,使得众多与会者受益匪浅会议第三单元,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检察官谢睿就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第页共页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11若干问题展开探讨,过失犯罪的构造特征、其主观方面及实行行为如何界定以及过失犯罪认定时需要把握的关键点乃是认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几个重大问题随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王虎松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构成要件展开全面而又细致的讨论,他认为在司法适用时,因为本罪是将纯粹民事违约行为纳入刑法的支配领域,而现行立法资源已经有相当完备的民事、行政手段来治理本罪行为,所以从刑法的谦抑性、被动性和最后手段性出发,本罪的适用应该特别慎重,宜以民事、行政手段为优先最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林晓萌就集资诈骗罪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论述,在一些非常重要的关键点如非法占有、非法集资、诈骗方法等问题以及该罪与相关罪名进行区分上,均进行了非常详尽的论述评议阶段,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韩玉胜教授对三位“”“”“”发言人的精彩发言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看法,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存废等有着精辟的见解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副教授时延安对吴英案的司法处理结合经济学、金融学提出自己的看法自由讨论阶段,各位教授、检察官对集资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问题展开热烈的探讨会议第四单元,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察官付新华结合具体案件就司法实践中诈骗类案件疑难问题展开讨论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胡霞就骗购经济适用房是否应当受到刑法规制进行探讨,基于骗购行为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经济适用房的骗购有存在诈骗罪的空间,同时对既未遂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梁冰心则就贪污罪的诸多问题进行分析,主要探讨了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等,这对贪污罪的司法适用有着重要作用点评阶段,井冈山大学政法学院张曙光教授对三位的发言作出精彩评论,而在自由讨论阶段,骗购经济适用房能否构成诈骗罪在诸多学者和检察官之间出现较大纷争,王世洲、刘明祥教授并不赞同该行为入罪,而时延安副教授则持相反意见,双方争执不下,气氛颇为热烈会议第五单元,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助理于洋就妨害公务罪中暴力的认定从司法案例入手提出了非常深入的看法,对于间接暴力、无形暴力是否应当纳入暴力的范围思考颇多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陈书海则就以自杀相威胁、以暴力相威胁等是否应当纳入妨害公务罪的威胁手段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无形力不可以称为暴力,应当通过立法加以完善最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陈少青则就妨害公务罪的公务含义的认定提出自己看法点评阶段,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孟庆华对三位的发言提出点评,对于暴力是否包括无形力,主张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加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自由讨论阶段,就整体回避、认识错误以及正当防卫与妨害公务罪的关系展开激烈讨论最后,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刘明祥执行主任致闭幕词现代社会与刑事司法研讨会圆满落幕页共页第二篇第五届中韩刑事司法对话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凯程考研,为学员服22务,为学生引路“”第五届中韩刑事司法对话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月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中心主办,山东省律师协会、山东省济南市律师协会、山东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韩国法研究中心协办,山东省济830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承办的第五届中韩刑事司法对话研讨会在曲阜市举办来自韩国刑事法学会、韩国刑事法学会、韩国东亚大学、韩国釜“山律师协会、韩国汉阳大学、韩国庆北大学、韩国全北大学、韩国成均馆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省律师协会、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主持,曲阜市人民政府市长杨凤东,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田志锋,韩国刑事法学会名誉会长、前韩国中央地方检察厅检察长金振焕,韩国韩中刑事法研究会会长、韩国东亚大学教授许一泰以及山东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马全平先后致辞此次研讨会分为三个单元,主要围绕刑事司法改革与基本制度、刑事证据制度和刑事诉讼程序相关问题展开与会的中韩专家围绕上述专题,结合韩国年刑诉法修订的情况和中国年新刑事诉讼法进行了深入讨论2007第一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2012誉院长樊崇义教授主持围绕刑事司法改革前沿问题,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中心主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教授作未来五年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基本方向的主题发言,提纲挈领地阐述了中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基本情况并对未来刑事司法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作了远景展望随后韩国釜山”2012律师协会慎镛道律师和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就中韩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律师的地位、权利等问题进行交流来自庆北大学法学院的林尚奎教授论述了韩国追诉时效制度的改善方案,上海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兼法学所所长叶青教授则介绍了中国审查批捕阶段上的律师介入最后,来自西北政法大学的朴宗根教授用韩语简要介绍了中国刑事诉讼法修改情况和今后面临的主要课题第二单元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宋英辉教授主持来自全北大学法学院的赵起莹教授和成均馆大学法学院的卢明善教授分别就刑事诉讼的证明方法与举证责任和被告人的沉默权与举证责任进行发言随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四川大学龙宗智教授以新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修改为背景,对第页共页11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韩方问题进行了回应并阐述了中国法语境中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标准第三单元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顾永忠教授主持在侦查讯问程序方面,东亚大学法学院许一泰教授以问答的方式介绍了韩国刑事诉讼法中侦查和内查的范围和界限,前韩国中央地方检察厅检察长金振焕律师从律师执业角度分析了韩国犯罪嫌疑人的地位和辩护权随后,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全面介绍了中国新刑事诉讼法中侦查程序的最新发展汉阳大学法学院的金在奉教授与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谢佑平教授就讯问中录音、录像证据和刑事庭前案卷移送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特别程序方面,来自东亚大学法学院的崔炳钰教授介绍了韩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宋英辉教授则相应介绍了中国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最新发展此外,来自成均馆大学的金成敦教授介绍了韩国保安处分的正当化根据和治疗监护法,山东大学研究员、曲阜师范大学教授、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赵贵龙主任介绍了刑事诉讼中的和解程序在闭幕式中,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中心主任陈卫东教授对此次研讨会的主要问题作了回顾和评论,同时表示随着中韩两国刑事司法沟通对话机制进一步的常态化和正规化,所交流的问题已更为深入、细致和具体,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程副教授、柴博士也参加了此次研讨会页共页第三篇犯罪学与刑事法制改革国际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凯程考研,为学员22服务,为学生引路“”犯罪学与刑事法制改革国际研讨会在人大法学院举行“”月日至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与牛津大学犯罪学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的犯罪学与刑事法制改革国际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1112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来自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近百名学者同聚一堂,共赴“‘’”盛会,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的众多博士和硕士旁听了会议会议共601收到参会学者提交的有关犯罪学与刑事法制改革方面的论文七十篇随后,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刑事法中心名誉主任高教授致辞,高教授宏观地描述了犯罪学及刑法学之间的关系,同时高度评价了英国学者在犯罪学上的研究成果,值得国内专家学者借鉴学习接着,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犯罪学学会会长王牧教授致辞,王牧教授介绍了犯罪学研究的历史,提出了本次会议对推动中英犯罪学研究交流,提升犯罪学关注度和重视度方面的重要作用最后,英国牛津大学犯罪学中心主任伊恩路德()教授致辞,伊恩教授表示牛津大学犯罪学中心一直对中国的犯罪问题及犯罪学研究都有所关注,对刑事中心·ianloader能够邀请他和同事来到中国进行学术交流表示感激伊恩教授强调了本次会议对英中两国、西班牙与墨西哥的犯罪学的研究以及互动交流具有重要意义犯罪学与刑事法制改革国际研讨会共分四个单元的讨论环节,为期一天半第一单元围绕犯罪学与刑事司法改革的宏观问题展开;第二单元研究讨论的问题是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刑事法制问题;第三单元集中讨论刑罚制度的改革问题;第四单元针对性地讨论刑事司法运作中具体法律问题研讨会在热烈的讨论气氛中举行,与会学者就本身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激烈交锋第四篇人大法学院参加中欧遏制酷刑国际研讨会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人大法学院参加中欧遏制酷刑国际研讨会月日,由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英中协会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主办的中欧遏制酷刑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开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17—18陈卫东教授主持了开幕式来自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改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芜湖市公安局等单位以及众多法学科研院校近七十余名国内专家学者、实务界人士和来自英国、比利时、荷兰等国的专家学者共同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程序、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与遏制刑讯的未来、提升侦查讯问技能与遏制刑讯逼供、看守所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以及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看守所法的制定与看守所规范化改革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据悉,酷刑是困扰司法实践的顽疾,遏制酷刑是中国政府一直以来追求的目标,为了推进中国遏制酷刑工作,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在陈卫东教授的带领下,与英中协会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共同实施了中欧遏制酷刑项目(第二期)在三年的时间里,中欧双方的课题组围绕着进一步推进中国遏制酷刑的事业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研究课题组把安徽省芜湖市作为项目试点,多次前往进行开展调研,取得了丰硕成果项目结项成果《遏制酷刑的三重路径》以中英文分别出版的方式在国内和海外同时出版,赢得了较高程度的关注(中文出版物《遏制酷刑的三重路径》程序制裁、羁押场所的预防与警察讯问能力的提升,中国法制出版社年月版;英文出版物,,)20115chenweidongandtaruspronkeneds第五篇人大法学院尤讲师应邀参加明清中国的法律与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凯程threeapproachestocombatingtortureinchina intersentia
2012.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人大法学院尤讲师应邀参加明清中国的法律与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应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之邀,尤陈俊讲师赴宁参加月-日在该院举行的“”明清中国的法律与社会国际学术研讨会本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为期三天,汇聚了121012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以及中国大陆地区的近“”位优秀学者尤陈俊讲师在研讨会分组报告中做了清代简约型司法体制下的健讼50问题的主题报告,引起了与会学者们的热烈讨论此外,尤讲师还担任其中一场分“‘’组报告的主持人,并在另一场分组报告中担任香港中文大学东亚研究中心吴海杰”()客席副教授的报告评议人,以及在大会主题报告中担任杜克大学历史系欧中坦()教授的报告评议人michaelhoikitng月-日,尤讲师应邀前往厦门大学法学院参加中国法律史前沿问题国际jonathank.ocko学术研讨会参加了本次会议的余位学者,分别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121718“”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20武汉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台湾中央研究院、辅仁大学、政治大学、东京外国语大学、韩国庆北大学等高校与科研院所尤陈俊讲师在研讨会上所做的主题发言,引起了与会学者的极大兴趣在“”互动环节,尤陈俊讲师一一对其他学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