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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党务公开十项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开展,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搞好对地税工作的监督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聘请,主要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职工,党风监督员、干部监督工作监督员,各民主党派、群团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为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职责主要是对各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反馈党员和群众的建议、意见,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参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评议考核活动;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联络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四、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员在日常工作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跟踪督查,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五、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的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监督员指出的问题,要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反馈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第二条应经常收集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认真及时研究办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第三条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本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第五条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及办理情况要详细记载,记载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党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为了扎实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要求全面落实,真正取得实效,特制定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一、党务公开考核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考核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与其他综合性考核结合起来,结果计入目标管理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完成市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的情况;
(二)按照莱州市下发的《党务公开目录》公开情况;落实《莱州市地税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保证规定的内容全面、及时、真实公开的情况;
(三)加强党务公开载体建设,不断丰富党务公开形式的情况;
(四)完善并落实配套制度,不断推动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的情况;
(五)积极创新,在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配套制度等方面取得开创性、突破性成效的情况;
(六)加强党务公开宣传工作的情况;
(七)建立党务公开长效管理机制的情况;
(八)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情况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被考核单位开展自查和总结;
(二)听取被考核单位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
(三)察看公开载体及公开的内容;
(四)查阅党务公开工作有关台帐资料;
(五)将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单位反馈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二)考核结果纳入县局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对未按照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进行党务公开的,每发现一次扣分;
(三)对党务公开工作考核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2
(四)本考核制度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莱州市地税局党务公开责任制为了切实强化党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保证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职责范围如下
(一)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二)制订党务公开工作总体规划;
(三)研究制订党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
(四)对党务公开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五)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
二、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职责范围如下
(一)确保党务公开信息渠道畅通管理好党务公开栏、意见箱、公开电话,加强内部网络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党务公开信息;
(二)做好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年度总结及相关工作,负责领导小组开会、活动的通知、记录和文件、资料的发放等有关工作;
(四)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专项调查或监督,并将结果报告领导小组;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各单位在党务公开办公室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各科室的负责人是党务公开各环节的直接责任人
(一)监察室承担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任务,负责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和监督检查,查处党务公开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等问题;
(二)人事科负责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内容的公开,对相关内容的公开进行检查指导;
(三)办公室结合宣传工作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对党务公开的促进作用;
(四)计会科和办公室负责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完成情况、大宗物品采购等情况的公开;
(五)税源管理科负责对信息化公开提供技术支持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了严肃党务公开工作纪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党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莒县地税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第三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过错追究、强化教育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改进工作与追究责任相促进、过错责任与惩治处罚相适应的原则第四条单位和个人违反党务公开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管理权限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一)不能及时传达贯彻和组织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
(二)未按职责要求落实党务公开职责的;
(三)应公开而未公开,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致使党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的;
(四)不按规定的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的;
(五)群众对公开内容提出批评意见、建议或要求,无正当理由拒不解释说明的;
(六)其它违反党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党组和纪检部门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理
(一)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假公开的
(二)对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不按规定履行党;员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损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不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督促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或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应;当解决的问题不认真解决的
(四)对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或建议打击报复的;
(五)其他违反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第六条责任追究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示提醒谈话,并限期改正;
(二)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责任单位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七条在做出追究决定前,应当全面、客观地调查取证,查清事实,认真听取有关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根据情节与造成的后果,准确区分责任,作出相应处理,并下达书面通知第八条实行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反馈制度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及个人,要及时纠正违反党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行为,并将改正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九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党务公开监督员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制度
一、通报主体及对象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全体党员大会和各支部委员会,对象是全体党员
二、通报内容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支部委员会议决事项、年度工作计划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干部任免、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诫,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等
(二)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项目安排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三)其它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三、通报的形式及程序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内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党支部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支部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局党务公开工作,加强各级党组织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确保党务信息传递更加准确、全面、及时、有效,促进党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我局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为分管局长第三条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党务公开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代表党组织或工作部门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党务公开信息,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审阅新闻稿件,回答记者提问,接受记者采访;协助党委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协助党委处理有关本单位部门突发事件的对外报道工作;负责安排和接受媒体采访第四条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涉及党务公开方面的重要部署、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重要事件;有关区域内或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的党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热点问题的处理意见、态度和措施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其他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第五条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方式包括发布会、通报会、党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答记者问、接受媒体采访等第六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期的方式,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情况;发言人根据实际需要或按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进行临时性新闻发布第七条根据授权发布新闻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在新闻发布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同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新闻发布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发布第八条严肃新闻发言人工作纪律常规性信息定期按时发布,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发布,不得隐瞒或拖延涉及重大问题的信息由市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不得随意发布第九条要结合各自总体工作安排,制订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第十条制订新闻应急方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新闻发布程序,及时提出新闻处置方案或建议,把握新闻发布主导权包括拟订新闻稿,确定是否对外公布或通过何种方式对外公布消息等,在遇有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央、省、市级媒体关注的特殊情况时,及时研究制订新闻发布方面的对策第十一条及时评估新闻发布效果每次新闻发布以后,要进行发布效果评估,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追踪中央、省、市级媒体的报道情况和社会舆情的动向,以检验发布效果如发现媒体有不符合事实、有失偏颇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报道,以及社会公众有突出的误解等状况,应采取新闻发言人发表谈话等形式以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增进共识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共莱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其他党内法规文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的秘密,都应进行公开主要包括、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工作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1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3保障等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4、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对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听取、采纳和反馈,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6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7、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8党组织应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门户网站、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公开栏设立党务公开栏,主要公布可对外公开的党务事项,方便社会各界干部群众监督
1、会议、文件适宜党内公开的通过召开党员会议、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通过发党内文件、简报、公告等文字载体公开
2、门户网站公开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短信平台公开针对性、时效性强的需要机关党员干部周知的内容
3、党员活动室展示党内规章制度、文件、通报、简报等,供全体党员随时查阅4
三、公开的程序
5、制定目录由党组织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实施公开党组织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党组织1应制定工作方案,报局党组研究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和时限,严2格在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公开对仅限于党内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向党员公开,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对可向党外公开的事项,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收集反馈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电话号码和电子信箱、主动征询等形式,认真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3果向党员群众反馈、归档管理党组织对公开的党务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并做好管理使用工作4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规范依申请公开党务信息活动,增强党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文件,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依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相关手续,填写《党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
(二)受理申请符合要求的,由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
(三)答复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要制作公开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公开决定书应当载明公开的范围、方式、时间可以全部公开的,15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公开决定书应当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暂缓公开决定书应当符合有关保密法律规定的期限和内容
(四)延长时间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各级党组织可以将作出是否公开决定的期限延长个工作日,并及时将延长的理由及期限告知申请人第三条30依申请公开的要求应当符合下列形式要求
(一)申请符合上级以及我局关于党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公开的事项应当表述清楚、涵义准确,能够依照进行查询;
(三)明确申请的目的第四条依申请公开不予答复的党务信息
(一)各级党组织已主动向党员和群众公开的党务信息;
(二)各级党组织应当实行内部公开的党务信息;
(三)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个人隐私与执法执纪等有关党务信息第五条监督保障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设立投诉电话、电子邮箱,接受党员群众对各级党组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投诉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第二篇党务公开十项制度党务公开工作制度(试行)
一、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工作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的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党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党的各部门是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对本部门所分管范围的党务公开工作负责第二条党务公开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对口的原则,党委各工作部门是公开事项的执行主体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开事项的审批主体,其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本地本部门党务公开工作;研究制订党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研究决定党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管理意见箱、公开电话,加强内部信息沟通,及时收集整理党务公开信息,确保党务公开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工作,承办党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各项计划、总结、考核及相关材料草拟工作,负责党务公开相关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文件、资料的发放、归档等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条各党(工)委、党组和党总支对本级和管辖范围内党组织的党务公开负领导责任,要及时对各部门和所属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1第四条党委办公室负责全局性和中心工作等方面的公开第五条纪检机关负责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工作,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第六条组织部门负责指导组织建设、干部选任和管理、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内容的公开,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指导第七条宣传部门负责思想建设相关内容的公开,协调新闻媒体,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第八条县直党工委负责县直机关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并纳入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内容第九条政法部门负责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等方面的公开工作第十条统战部门负责贯彻党的统一战线及民族宗教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公开工作第十一条教育工委、卫生局、总工会要负责各类学校、各级医院、国有企业、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注重解决基层党组织在党务公开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第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统一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2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的,全部进行公开,并做到全面及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三条党务公开应依照目录和流程图确定的项目、内容、范围、程序、方式、时间等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应制定工作方案,报经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第十四条对党员群众反映的党务公开工作所存在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及时研究办理,不得推诿和敷衍,更不得打击报复,否则,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五条党务公开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评,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和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委办号)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
[2011]第二条公开的形式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有条件的可以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3进行公开公开栏设立党务公开栏,列入社会公开目录的统一以党务公开栏为主要公开方式,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1.会议、文件列入党内公开目录的,主要通过党委(支委)会议、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公开;也可通过发党内文件、简报、公告等文
2.字载体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涉及范围广,时效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党员活动室展示党内规章制度、文件、通报、简报等,供全体党员随时查阅
3.充分利用宣传栏、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4.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公开电话
5.、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其他公开形式
6.第三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可根据公开内容,采取事前公开、决策公开、结果公7开每次公开必须严格按照拟定公开内容党组织审定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向党员(群众)公开登记建档程序实施“——拟定公开内容初拟公开内容,在党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意见后,进行补充完善
1.党组织审定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公开内容进行讨论审定第一责任人(审批人)审签由所公开内容的原审批人审查签字后实施公开
42.登记建档各党组织要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
3.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查第四条公开的时间公开时间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
4.逐段公开和即时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相适应对需要决策的工作,提前日公开,对正在进行且需要听取党员意见的工作要及时公开,对工作结果要在结果作出后日内公开重要决策规定特别是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7要事项,应根据公开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再次公开7对党内法规、政策文件、工作程序以及办事机构等具有稳定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
1.每月日(遇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为党务公开日,对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实行定期公开;
2.15对常规性、阶段性工作实行分期逐段公开;对动态性、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如各部门工作动态、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
3.重大活动和重大事项等内容,根据情况实行即时公开
4.第五条公开时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开时限和更新周期,确保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和及时性公开时限分为短期(天)、中期(天)、长期(年)第六条公开资料登记、归档党务公开相应的文件、材料、会议记录等基础资料要7301及时分类整理,归档保存,并确定专人管理5附件党务公开流程图
三、党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1×××第一条党务信息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的党务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第二条各级各部门的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拟公开的党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第三条各级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党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照国家规定和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流程和特点,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并明确名行政负责人分管保密审查工作,指定机构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开1展保密审查时应履行审查审批手续第四条各级各部门对党务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信息产生的部门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由信息产生部门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
1、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机构提出审查意见;
2、分管领导审查批准3第五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确保真实、可靠4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时限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纳、整理,报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未经批准的项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6形式公开第七条党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由提供公开内容的相关工作部门负责第八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督促相关工作部门按要求和时限准备好党务公开内容,根据内容的性质和事件的特点拟定合理化的公开方案,交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呈党组织负责人批准后公开公开方案应根据保密原则,合理确定公开范围,做到内外有别;根据层级不同,合理确定公开程度,做到适度有别需要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第九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审查申请后,应在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确认的意见3第十条拟公开的党务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非密处理,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公开的方法处理第十一条保密工作部门应当依法对党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国家规定的应予纠正第十二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第十三条未建立党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或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不力的,由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7第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党务信息,造成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保密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党员、群众可依法依规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事项对申请公开的事项,被申请的党的基层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向申请人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获得党务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申请公开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口头申请的,应当场记录书面申请的,填写《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表》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明、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1.公开内容的用途;
2.提出申请的时间;
3.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4.第三条收到申请后,应当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况及时给予书面答复
5.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党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8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1.
2.不属于受理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3.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4.第四条依申请公开的内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但涉及个人隐私、
5.商业秘密、国家机密,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党务信息除外第五条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其办理办法按业务公文办理的操作程序进行
1.5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将期限延长至个工作日
2.5决定公开的,本单位出具公开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公开决定书应注明公开时间、公15开场所、公开方式,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决定不予公开的,本单位
3.书面说明理由决定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当于作出公开决定后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做好公开
94.2第六条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根据申请人需求部分公开第七条上级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任何人申请公开的,应当自收到公开申请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第八条依申请公开的资料在档案室的,由档案室凭公开决定书向申请人公开有关信3息,并对公开的信息做好登记记录附件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表
五、党内情况通报制度2第一条定期会议通报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通报情况第二条不定期的会议通报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的最新精神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的召开会议第三条会议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传达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和重大决策事项,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第四条公示通报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网络、公开栏、短信平台等传媒和宣传阵地,向党员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第五条公示通报内容主要包括干部考察公示、干部任职前公示、重大事项决策情况、发展党员、党员奖惩等党务工作情况10第六条查询通报利用领导干部接待日接受广大党员对不涉及保密规定内容的查询各党支部、党员干部也要在工作中随时解答党员的查询,做好情况通报工作第七条党内情况通报既要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又要增强党的团结统一;既要互通情况,又要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第八条贯彻落实党内民主集中制,用制度保障党员充分享有的知情权,以利于监督权的实行,并通过充分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六、党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第二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印发征求意见表、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党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可与政务公开意见箱、监督电话合并使用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应明确专人负责第四条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对重要11意见和建议,应及时向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第五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向本人反馈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第六条要健全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反馈情况档案,登记征求的方式、领导批办、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等,以便查阅、管理和监督第七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党务公开资料管理归档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党务公开事项登记簿》、《党务公开会议记录簿》、《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登记簿》和《党务公开意见建议办理登记册》等台账,安排专人统一登记管理第二条党务公开事项登记严格按照先审核、后登记、再公开的程序进行第三条党务公开会议记录应准确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和主题,详细记录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人员情况,真实记录会议内容和有关动态12第四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登记应明确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反映时间、方式,意见建议的详细内容和领导批办情况、处理反馈情况,以便查阅、管理和监督第五条党务公开台帐和相关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第六条归档资料的范围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整改意见第七条归档资料要求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橱存放第八条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八、党务听证咨询制度第一条党组织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决策过程中,须召开党内咨询会,广开言路,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基层干部意见建议第二条听证咨询会要围绕重大事项和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确定议题,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确保议题的科学性和实效性13第三条党员民主听证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碰到重大事务,随时召开,要把党员民主听证会与党员大会相结合,以确保党员民主听证会形式更广、内容更实第四条根据听证的议题和内容,结合本单位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代表的人数及构成,听证代表不少于党员总数的,确保听证党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第五条要建立党内事务听证咨询会预告制在听证会召开十天前,在党务公开栏里20%公布拟听证事项、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等,扩大群众知晓面,设立民意征求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第六条对听证中听证党员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充分论证和采纳,对于未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当场向听证代表说明理由第七条对党内听证咨询会上带有倾向性的意见要作出判断及相关回应,切实保障党员主体参与党内事务的基本权利和积极性第八条听证咨询会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梳理听证党员的口头意见建议,研究落实解决措施,对较短时间能够解决的,确定目标、时限,责任到人,尽快落实;对于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同时,将问题落实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在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九、党务公开监督考评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评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具体业务第二条监督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是否坚强有力;
(二)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四)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五)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六)公开的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七)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整改和反馈;
(八)内业资料是否规范齐全第三条党务公开的监督考评工作要经常征询党员、群众和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意见建议重要事项及时督查,常规性工作定期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典型经验,抓好工作落实第四条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第五条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主要内容,考核评价要作为评先创优、奖惩及干部个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第六条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结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通报,并及时归档15
十、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党组织和个人第二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或给予组织处理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
(三)党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的;
(四)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五)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要求进行公开,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予解释或作出说明的;
(六)对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给有关方面,未按规定处理和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四条政纪处分第五条关规定执行第六条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以上党务公开责任追究未涉及到的内容,参照有本制度由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三篇莱州市卫生局党务公开十项基本项制度莱州市卫生局党务公开十项基本项制度管理员浏览次、党务公开责任制明确党务公开各个环节的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2011-10-20164111253具体责任,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直接责任,有关职能科室分头落实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制定党务公开目录的党组织批准,并报上一级党2务公开领导小组备案、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按有关规定向党的基层组织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党的基层组织应按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3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及时公布党内信息,通报党内事务、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以及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4、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单位新闻发言人负责党组织新闻信息的管理、策划举办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处理突发事件新闻报道
5、信息收集反馈制度设立热线电话,畅通信息收集渠道,明确专人收集、筛选、整理党员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认真研究处理对署名反映情况和建议的,应将处理结果6告知反映人,听取其意见,接受监督、监督检查制度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定期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工作落实重点检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否健全、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程序是否规7范严谨、方式是否适当多样、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档案记录是否齐全、效果是否实在明显等、监督员制度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法律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基层党员群众、离退休老同志中聘请一定比例的代表为党务公开监督员,对8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对公开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党组织更好地开展党务公开工作,参与党务公开有关会议和活动,宣传党务公开有关政策、考核评价制度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适9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不按规定要求公开的;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10由不解释、不说明的;应当公开却拒不公开的;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第四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项)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的内容,应严格按照公开目录确定,由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经分管16领导把关、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行公开第二条对拟公开的内容,相关工作责任人应及时填写《党务公开事项申报单》,提出拟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并报分管领导把关第三条分管领导应对相关工作责任人提出的拟公开内容是否符合公开目录要求、是否存在涉密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提出公开意见,报主要负责人批准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应对拟公开内容作全面审查,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可靠第五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在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后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好材料归档和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工作第六条党务公开的内容一经发现失实,必须立即更改并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各党组织负责本级党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办理工作第二条各党组织应通过设立“”意见箱、聘请监督员、公布监督电话、组织座谈走访等形式,经常性地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第三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的日常工作,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整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属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应认真研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需转交有关职能单位办理的,应及时转办并抓好督促落实有关职能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办法认真办理,并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理情况第四条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公开答复对署名的意见、建议,应将办理结果当面答复反映人,并进一步听取其意见建议办理结果的反馈时限一般不超过半个月第五条对意见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情况,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详细记录,记录情况作为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第六条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诿扯皮、臵之不理或对提意见和建议的党员、群众进行打击报复的,应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党务公开情况登记管理制度第一条各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党务公开事项登记簿》、《党务公开会议记录簿》、《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登记簿》和《党务公开意见建议办理登记册》,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类公开资料进行统一登记管理第二条党务公开事项登记严格按照先审核、后登记、再公开的程序进行登记内容是经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开的所有事项,应与实际公开的事项在时间、范围、形式、时限、内容等方面完全一致第三条党务公开会议记录应准确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和主题,详细记录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人员情况,真实记录会议内容和有关动态第四条党务公开意见建议登记应明确反映人的基本情况,反映时间、方式,意见建议的详细内容和领导批办情况、处理反馈情况,以便查阅、管理和监督第五条登记内容相应的基础资料,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严格按照《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归档保存第六条对登记内容不真实、登记管理不规范或遗失登记资料的,应严格按照《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第一条凡涉及党务公开内容的各类资料都应归档保存第二条归档资料的范围
(一)公开事项领导审批意见和原始公开材料
(二)上级党组织下发的党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资料
(三)本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和影像资料
(四)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的意见建议原件、领导签批意见原件及整改意见第三条归档资料的要求
(一)归档的各类文字资料应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二)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三)归档资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专橱存放第四条归档资料的管理
(一)归档资料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二)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资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各级党组织和个人第二条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追究与工作改进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
(一)对上级党组织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时传达贯彻、不认真组织落实的
(二)未按上级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党务公开实施方案的
(三)党务公开工作未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认真研究、检查和落实,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的
(四)应实行公开而不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全面、不真实的,公开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
(五)不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公开,对公开后党员、群众要求解释说明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解释和说明的
(六)对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没有及时反馈给有关方面,未按规定处理和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对反映意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第四条责任追究
(一)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谈话
(二)影响正常工作,造成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分管领导进行组织告诫,对主要领导予以批评
(三)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换岗,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对分管领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告诫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涉及违纪违规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第一条党组织应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第二条党务公开监督员面向社会各界聘请,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主要范围是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等第三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党务工作,关心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能够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四)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保守秘密,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六)热心党务公开监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七)身体健康,胜任监督工作需要第四条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工作执行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二)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监督群众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
(四)出席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会议,参加安排的各种监督检查、综合调研等活动
(五)监督和帮助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各项工作第五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实行聘期制,聘期一般为两年,可连聘连任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可以续聘,如到期未续聘即自然解聘在聘期内,因故不能继续担任党务公开监督员的,本人可提出辞聘要求无故不参加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活动、未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由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党组织批准予以解聘第六条党务公开监督员可参加党务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活动,也可采取书面信函、网络、电话等形式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建议党务公开监督员为义务监督员,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当积极参与聘请单位的党务公开工作第七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党务公开监督员的联络工作,应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下发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监督员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第八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定期组织监督员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组织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向监督员反馈第九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党务公开监督员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办理和落实党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依申请公开是指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党员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向有关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第二条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组织提出公开党务信息申请口头申请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场记录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提出申请的时间第三条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原则上应当进行公开,但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应当公开但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信息除外申请公开的党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第四条依申请公开的办理
(一)党组织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3
(二)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延长至个工作日3
(三)决定公开的事项,党组织应当于作出公开决定后个工作日内,将拟公开的内10容、范围和形式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根据党组织的批2复意见搞好公开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党内情况反映制度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党内情况反映制度,是指全市党的各级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员向其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制度第二条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的主要内容
(一)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潍坊市委、诸城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意见与建议;
(二)工作中的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情况、新问题;
(三)对上级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处臵重大事故、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情况、问题和建议;
(五)值得重视的党内思想倾向、社会动态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六)下级党组织认为需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第三条党员向党组织反映的主要内容
(一)反映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的意见和要求;
(二)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揭发检举党组织、领导干部和其他党员违法违纪等方面的事实情况;
(四)向党的上级织织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五)党员认为需要向党组织反映的其他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第四条情况反映的主要形式
(一)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一般以书面报告形式逐级反映,紧急事项或特殊情况可越级反映或多级反映
(二)党员向党组织反映情况,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反映的形式受理口头反映的党组织,应明确专人记录第五条各级党组织要畅通党内情况反映渠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下级党组织或党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对下级党组织反映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对党员署真实姓名实名举报、揭发、检举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回访或者回函并告知其处理结果;党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答复的应当及时告知其办理情况;党员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的,应当给予负责的答复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遵守党的章程、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并受党纪国法的保护第七条反映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党组织和党员对重要情况不按规定向有关党组织反映,或者在反映的情况中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
(二)党组织或党员阻挠、干扰反映重要情况、重大问题的;
(三)有关党组织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违反情况反映规定的行为党务公开党内通报制度第一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及时纠正党内出现的各种不良风气,推动党的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重要情况是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第三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主体为市级领导班子、镇街(开发区)各级党(工)委及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的通报对象为本级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委员、下级党组织、党代表直至全体党员第五条党的各级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和重要情况,应当结合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通过各种党内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或者新闻媒体等形式,向党的委员会成员、下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通报,根据需要视情况向民主党派、各界代表、干部职工通报和向社会公开第六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一)党务工作方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的情况;、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1、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人民武装、统一战线及群团工作的重要事项;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4、党组织会议形成的重大决定、决议事项;、党组织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党务、政务活动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情况和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
6、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7
(二)组织人事方面
8、干部人事管理范围内的公开招聘、录用干部以及调整、任免干部的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发展党员情1况;
2、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惩诫情况;、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3
(三)与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4、区域范围和管理范围内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涉及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区划和组织机构调整情况;
1、重大基建项目安排,重点工程项目的决策和实施,以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和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3
(四)其它应当通报的重要情况4第七条各级党组织应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合理确定通报时限,一般性工作应在一个月内通报,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第八条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第九条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第十条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基层党组织落实本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通报制度规定的,进行谈话诫勉,直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第一条党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第二条重点检查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是否重视到位;党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形式是否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及时听取和整改反馈第三条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分为各镇街(开发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自查和日常督查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全面督查,对重点部门不定期进行重点督查,督查主要采取下列方式
(一)要求各相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报告、备案党务公开情况,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二)查阅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
(三)听取工作汇报,并参加与党务公开工作有关的重要会议
(四)同被督查部门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干部谈话了解情况
(五)要求被督查部门就党务公开工作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六)实地查看党务公开现场
(七)出席党内情况通报会、新闻发布会、重要事项听证会
(八)深入相关部门单位实际考察
(九)定期检查各部门单位网上公开情况
(十)以网站、信箱、电话等多种方式受理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进行民意调查和测评
(十二)对发现和了解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第四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廉政考察、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要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被检查人及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纪线索要及时转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第一条市委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委各部门和基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都要设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一般由分管领导担任第二条新闻发言人的工作职责主要是负责党务公开重大新闻的对外发布,代表党组织或工作部门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党务公开信息,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审阅新闻稿件,回答记者提问,接受记者采访;协助市委做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安排和接受媒体采访第三条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的内容包括涉及党务公开方面的重要部署、重大决策、重要项目、重要事件;党务工作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热点问题的处理意见、态度和措施等;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其他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第四条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方式包括发布会、通报会、党务公开监督员座谈会、答记者问、接受媒体采访等第五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不定期的方式,通报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情况;发言人根据实际需要或按照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部署进行临时性新闻发布第六条党务公开新闻发布由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在新闻发布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新闻发布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发布第七条常规性信息定期按时发布,突发事件须在第一时间发布,不得隐瞒或拖延涉及重大问题的信息由市委党务公开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各单位不得随意发布第八条及时评估新闻发布效果每次新闻发布活动后,要及时进行发布效果评估,全面了解社会各界的反映,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党务信息预公开制度第一条凡与党员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及党员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在研究决定前,都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广泛听取意见第二条预公开分为面向社会预公开和单位内部预公开两种公开范围可根据公开内容确定第三条面向社会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函)、召开会议、开通热线电话或通过服务窗口、网络、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在单位内部预公开,主要采取印发征求意见表、召开会议和内部局域网等形式公开第四条面向社会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个月在本单位内部预公开的,公开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第五条在公开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党组织应广泛听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对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第六条党务预公开工作在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制度第一条根据评议对象的岗位职责,将德、能、勤、绩、廉、学等项评议内容适当量化,分项设定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评议领导小组成员与被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第二条开展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评议,特别是对工作成效进行评议,重点是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情况“”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推动本单位工作的情况
(三)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方面的情况
(五)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严守法律和法规,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或多数党员认为有必要评议的情况第三条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和程序
(一)征求意见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由上一级党组织听取党员(党代表)对本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建议和意见
(二)述职测评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党组织书记代表班子向全体党员(党代表)报告工作,班子成员对各自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之后,在全体党员(党代表)中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特别是工作成效进行民主测评
(三)座谈评议召开由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进行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四)形成评议意见对征求意见、民主测评和座谈评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形成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综合评议结果设定优、良、一般、差四个档次,报上一级党组织审定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进行反馈
(五)制定整改措施根据党员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意见,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要求,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下一次评议的述职内容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布
(六)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接受党员监督要把党员对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的评议结果作为对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综合评议结果为差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将进行诫勉谈话,必要时进行调整“”“”第四条党员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开展,将根据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实际,开展评议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初或者年底评议工作由本级党组织具体负责,开展评议前一周要报上一级党组织同意,上一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会议并指导工作,评议工作可结合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一并进行党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第一条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党务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党务公开的考核工作第二条党务公开考核坚持客观准确、严肃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第三条党务公开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评定实施党务公开工作的单位及其领导人员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四条党务公开考核的目标是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勤政廉政;推进党内民主,完善民主决策;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格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第五条党务公开考核纳入各单位整体工作考核,作为年终总体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第六条党务公开考核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及时、真实、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情况;本地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1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臵、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3利保障等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4、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对党员、群众意见建议的听取、采纳和反馈,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6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等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风务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等情况
7、其它事项8
(二)党务公开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是否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
1、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能否定期研究部署党务公开工作;
2、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能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地开展工作;
3、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党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是否建立了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能做到定期5或不定期地督查和考核;
6、是否建立并实施了党务公开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
(三)宣传是否到位,公开是否及时,形式是否规范实用
7、是否进行了广泛宣传动员;、是否根据党务公开内容采取固定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做到了动态与静态1相结合,保证内容及时更新;
2、是否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公开载体的运用是否科学到位;、会议纪录、工作记录、群众意见记录、落实与反馈记录等各种公开资料、档案是否3完备;
4、各种媒体宣传报道是否充分、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四)监督制度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
5、是否发挥了监督员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群众意见、反映、投诉是否做到处理及时、公正,结果公开;
1、是否按工作程序、时限、步骤和方式办理有关事项;
2、对损害群众利益、敷衍塞责等行为是否给予了责任追究;
3、重大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干部职工是否满意4
(五)上级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是否得到落实5第七条党务公开考核的标准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监督保障制度完善,长效激励制约机制健全;公开效果显著,群众评价满意;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群众投诉处理得当第八条党务公开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评分标准,评定各公开单位的考核档次,具体档次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种第九条党务公开考核采取集中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方法集中考核主要针4对党务落实情况采取集中检查考核;平时考核适时进行,集中考核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第十条集中考核在市委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第十一条集中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市委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考核方案
(二)考核组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其中现场考核采取一听、二看、三访、四查、五评的方式进行听,主要听取党务公开的工作汇报和基层单位及群众的反映;看,主要了解党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情况;访,主“”要察访工作现状,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查,主要查看资料,会议记录,查找存在的问题;评,主要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三)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市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档次,经市委审定后进行通报第十二条建立党务公开工作奖惩制度依据党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一)对党务公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档次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党务公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不合格档次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单位,视情节取消其本年度被评为文明、先进、模范等各种综合性荣誉称号的资格;主要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受奖,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务信息例行公开制度第一条凡属《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重要决策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的设臵、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第二条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新闻媒体、公开网站等进行公开主要通过以下五个平台公开
(一)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会、党务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二)文件公开通过党内文件、刊物、简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务
(三)专栏公开适宜向党外公开的,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务公开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
(四)媒体网络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党务工作开通热线电话,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通党务公开网站或网页,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科技手段进行公开
(五)活动公开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党员定期评议、民情反馈、领导接待日、民情调查等活动,在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架起理解、沟通、交流的桥梁,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第三条公开的程序和时限、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1、党务公开的内容由各级党组织提供,经整理后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2、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3必要时再次公开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第一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促进我市党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广泛“”集中群众智慧,不断提高市委民主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第二条广泛全面原则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内容,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第三条公开透明原则除依法规定保密的外,采取一定方式,向党内公开通报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情况,使征求意见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第四条形式多样原则采取调研座谈、社会公示、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听取和收集意见、建议第五条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包括我市党的建设的一些重大问题和重要部署等第六条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发展规划,重大目标任务,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决策等第七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第八条市管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和后备干部的确定等重大事项第九条其他需征求意见的重大事项涉及群众利益重大事项在决定前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第十条关于党的建设的重大事项,经市委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后,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的意见,有些还需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第十一条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经专家和研究机构论证后,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各镇街(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市级群团组织、工商联、有关企业、中介组织以及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等方面的意见第十二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征求各镇街(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第十三条涉及市管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和后备干部的确定等重大事项,除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范围征求意见外,根据需要,还可适当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加强民主监督第十四条调查研究在重大综合性事项决策前,原则上都应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供市委全委会或常委会决策参考第十五条座谈会讨论召开不同范围、不同对象参加的座谈会,对决策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吸纳各方建议和意见第十六条交流协商采取个别交谈、集中交流等形式,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第十七条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评估,形成专家咨询论证意见,提交市委全委会或常委会决策参考第十八条社会公示对需要进行公示的重大决策事项,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并将公示中收集的意见、建议等形成报告,提交市委全委会或常委会决策参考第十九条个别谈话对干部考察任用等需要进行个别征求意见的重要决策事项,决策前应采取个别谈话等方式,多方听取意见、建议,为市委全委会或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第二十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落实的意见,要落实专人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有关方面的理解和支持第二十一条在实施过程中,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者及查处第五篇党务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年党务公开制度2014
一、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二、党务公开内容()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1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2措及进展情况()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3()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4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5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6()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7
三、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电子显示(触摸)屏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
一五、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六、党务公开时限党务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实行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相结合坚持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既体现时限性和有效性,也体现经常性和动态性
七、党务公开后反馈信息的利用要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信息收集工作,通过设置意见箱等,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加以转化吸收,采取切实措施认真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向党员、群众再次公开及时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分类归档,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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