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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案汇编白内障复明手术策划方案对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是省政府18项民生工程之一,也是县委、县政府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对于帮助贫困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增强残疾人劳动能力、加快脱贫解困步伐、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实施好这项德政工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职责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满腔热情地做好各项工作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切实负起责任,把这一关系到残疾人切身利益的好事抓实、办好
二、任务指标今年全县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指标1600例,各乡镇要认真组织病员进行筛查,保障手术顺利实施
三、宣传发动为使我县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扎实有效开展,把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事业声音传播到千家万户,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县残联作为牵头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体患者主动参与,特别要将这次行动信息传递到最基层、最贫困的白内障患者家庭,让他们自觉参加筛查,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涉及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任务重,工作量大,各乡镇要积极开展病员的普查、登记、上报(病员普查登记表附后),确保乡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把这项惠及于民的工作贯彻好、落实好要把宣传发动、病员组织筛查、术前检查、手术实施、术后随访各个环节衔接通畅,有条不紊要建立筛查和复明手术工作责任制,每个环节都要确定专人负责,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负责人的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初查、手术时间乡镇开展病员普查时间为3月22日—4月1日;待乡镇普查结束后,县将于4月5日派遣医疗小组到各乡镇进行病员的初查(初查时间安排表附后)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好病员到指定的地点接受筛查,并维持好病员筛查期间的秩序,保障病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手术启动时间暂定为4月25日,各乡镇实施手术的时间安排顺序另行通知
六、经费保障这次白内障复明手术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十八项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今年实施的二十五项民生工程之一,白内障患者的医疗手术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七、分工协助,务求行动取得成效白内障复明手术是一项惠及广大白内障患者的民生工程,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把好事办好宣传部门负责电视、广播和报刊的免费宣传报道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病员前期筛查,定点医院及手术场地的确定、床位的落实、人力器械和药品保障等,重点做好术前、术中、术后药品准备及医疗质量的监控、手术登记工作同时组织医务人员深入乡镇做好患者的筛查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经费的落实县残联协助政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协助筛查病员和手术现场的组织实施及统计汇总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乡镇民政办,协助卫生、残联部门筛查、确定、组织病员团县委负责组织青年自愿者队伍,配合维持手术现场秩序,组织导诊为患者服务乡镇负责组织白内障患者的普查,集中患者进行筛查和复查,并把病员输送到手术医院;负责把筛选下来的人员和手术人员术后接回,维持好本乡镇秩序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政治任务,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这项工作,确保任务如期完O白莲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县具有“中国白莲之乡”的美誉,白莲是我县的特色产业和农业支柱产业,也是我县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当前正是新莲采摘和上市销售的旺季,为了增强广大莲农及经销商在生产、初加工、销售中的质量意识和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全面消除白莲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规范白莲产品销售市场,增强白莲产品市场竞争力,维护“通心白莲”的形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及内容规范白莲生产及初加工过程中的各项操作规程,引导我县白莲产业健康发展加强农粮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部门协作,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强化质量检验,加大对白莲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有害物质超标等白莲生产、经营中的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杜绝有害物质超标白莲产品上市销售重点打击在鲜莲加工时使用药水浸泡去壳脱衣;在白莲烘干时使用硫磺等有毒有害物质熏制白莲;使用药水浸泡或硫磺熏制过的白莲上市交易等违法经营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工作措施为确保此次行动效果,本次行动从生产、初加工、销售3个环节入手,部门分工负责,各环节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白莲生产环节L加强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印发《关于加强全县白莲市场监管的通告》,发至全县各乡镇、村、村民小组在县有线电视大众媒体播放电子滚动条幅,告知农户、经营户在白莲种植和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添加化工原料产品
2.加强监管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规范农资销售和使用行为,督促建立农药销售和使用档案记录,严防禁用农药在白莲等农产品上使用,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3.指导白莲标准化生产深入农户田间地头,推广白莲无公害生产技术,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科学种植,进行无害化生产,提升白莲品质
(二)初加工环节深入农户特别是白莲大户巡查,一是大力宣传,让莲农知晓违规操作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莲农及白莲经营业主自身的利益,得不偿失的道理二是发现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用药水浸泡鲜莲或用硫磺熏制白莲的违法行为,立即责令停止,并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
(三)销售环节
1.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重点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在城区及各乡(镇)中心地段醒目处张贴通告,同时利用宣传车巡回播放、发放相关资料,以提高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白莲种植大户的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使其充分意识到个体违法给白莲产业带来的危害
2.加大白莲产品的抽检力度重点对全县白莲市场上及外销的白莲进行现场速测和抽样送检,现场要认真速测各项指标、详细记录商品来源、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全县抽样送检样品至少达到30个外销白莲大户抽样送检要求100%全覆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由农粮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白莲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小组,会同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作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负责地做好整治工作
(二)强化抽查,严格执法要抽调精干力量和技术骨干,集中精力,推进整治工作,加大抽检频率和力度,对各类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加强宣传,以积极引导为前提开展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到宣传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及时总结,巩固成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的推广工作,认真做好整治工作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并于整治行动结束后及时报白莲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四、时间安排本次专项行动自7月10日至9月底,为期50天,具体安排如下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10日-7月20日)一是制订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好部门协调会;二是宣传发动,利用张贴通告、宣传车巡回播放、发放相关资料、有线电视大众媒体播放电子滚动条幅等各种宣传形式,为白莲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造势第二阶段集中整治(7月20日-8月30日)县农粮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各自职责,组织力量和技术人员开展巡查,利用检测手段,确保白莲产品的质量,对抽查的样品,要及时送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并及时反馈检测结果,对存在问题的白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第三阶段总结验收(8月26日-9月底)对整个专项整治行动要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送县农粮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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