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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及为民服务工作方案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汇编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及为民服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重点解决我市城市低保中的前几年企业改制地方政府为了维稳产生的“政策保”,农村低保中失地农民享受的“政策保”和优亲厚友的“人情保”等难点问题
三、具体内容
(一)严格执行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民政所要组织精干力量,精心筹划,尤其要取得当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和理解,严格贯彻方案要求,执行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避免雷声大雨点小,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为今后城乡低保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大力整治“政策保”、“人情保”和“维稳保”对所有社会救助对象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和《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做到“一把尺子衡量”、“一碗水端平”,尤其对企业改制和失地农民产生的“政策保”、优亲厚友的“人情保”、地方政府的“维稳保”等现象,坚决执行符合条件的进,不符合条件的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年6月中旬至6月底)各乡(镇)民政所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乡(镇)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各乡镇民政所要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各乡(镇)民政所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请各乡(镇)民政所于8月26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市民政局结合“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分组汇同财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乡(镇)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年9月上旬至9月底)各乡(镇)民政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整治活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对“政策保”、“人情保”和“维稳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地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调整;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基层服务窗口普遍达标,整改成效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社会满意
(四)做好信息报送要建立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民政所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工作指导;定期向市民政局及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和反映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意见建议,每月8日前报送前一阶段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信息市民政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保障此次活动有序推进,成立县民政局学习宣传《办法》活动领导小组
二、活动内容学习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根据民政部印发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提纲》,全面开展学习宣传《办法》活动,认真领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实质
三、活动安排
(一)准备策划阶段(3月24日一一3月31日)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县民政局成立学习宣传《办法》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学习宣传《办法》活动实施方案,下发至各乡(镇、区)和局属各单位印制社会救助宣传单和宣传光碟,向社会和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各乡(镇、区)根据实际制定本级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一一4月27日)组织召开全县学习宣传《办法》活动动员大会,各乡镇民政所长、敬老院长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局机关全部干部职工均要参加动员大会,邀请卫生计生、教育、住建、人保、公安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合力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办法》专题培训,开展座谈讨论,研讨宣传《办法》的有效手段和方式方法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给困难群众、受助群体,详细讲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各方面政策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民政QQ工作群、宣传栏等载体,并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办法》,让群众了解《办法》内容,理解、支持社会救助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面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根据《办法》精神,相关社会救助管理部门重新梳理社会救助有关制度与规定,并加以修订完善,结合民生工程实施,制定新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完善相关程序
(三)汇报总结阶段(4月28日一一4月30日)各乡(镇、区)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将学习宣传《办法》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等形成总结材料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各级各部门要将学习宣传《办法》作为当前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任务、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并向社会和基层干部群众广泛宣传普及要将《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解决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与“大爱民政为百姓,真情服务暖民心”主题活动相结合,统筹规划,有序组织,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把握重点,主动宣传要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提纲》,全面介绍《办法》的重要意义和内容实质,重点阐释《办法》的最新规定和创新突破,准确把握《办法》实施中的制度衔接和责任要求对于《办法》涉及到的疾病应急、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内容,要主动与卫生计生、教育、住建、人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合力做好宣传工作;要争取本级党委、政府和群众的大力支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广泛宣传,注重实效要充分利用好基层政府便民服务窗口、公园广场、医疗机构、村(居)公示栏等公众场所,因地制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宣传要加强与有关新闻单位的密切合作,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举办讲解培训班、开辟报刊解读专栏、进村入户讲解、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使社会救助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省民政厅将把《办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XX年社会救助绩效考核请各乡(镇、区)在4月5日前书面报告实施方案,4月27日前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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