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统计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与统计局年度统计法制管理打算汇编统计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XX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抓好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统计专业知识培训,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全县统计工作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干部教育培训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传统教育为重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干部的法律法规、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一是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学习培训;二是局党组牵头,做好全体干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学习培训;三是分管领导牵头,做好全体干部法律法规、岗位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
三、培训安排
1、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班培训对象统计局、统计调查中心全体干部时间举办2期,学制1天(2月17日、4月n日)培训内容“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主要精神宣讲,相关政策解读,提高统计系统工作人员理解、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能力培训地点局会议室
2、经济普查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班培训对象全县18个镇、相关部门统计干部、规模以上企业统计员时间举办2期,学制1天(1月8日、3月6日)培训内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业务知识培训地点局会议室
3、提高干部素质能力培训班培训对象统计局全体干部、统计调查中心全体人员,18个镇统计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员时间举办2期,学制1天(4月22日、10月20日)培训内容计算机知识培训、统计法律知识培训培训地点局会议室
4、统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对象XX年以前取得统计从业资格的所有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时间举办2期,学制2天(9月8日、9月22日)培训内容统计法律法规、计算机操作知识培训地点局会议室统计局年度统计法制管理打算
一、积极配合省上工作,不断完善统计法律制度
(一)积极配合做好地方统计法规修订工作根据《统计法》和即将出台的《统计法实施细则》,省局将修改《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要积极配合省局做好《省统计工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建议工作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和备案工作要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同时,建立两年一次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报送备案,并抄送上一级统计机构
二、加强统计监督检查,持续提升统计执法力度
(一)进一步加强统计监督检查和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根据省局建立的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和每年县对五分之一乡镇(街道)开展统计监督检查的要求,我市按规定开展对崇安街道、吴屯乡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统计基本单位的专项检查活动,对名录库中的单位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不重不漏、真实准确要以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和星级宾馆、劳动工资等专业指标数据为重点,适时进行统计质量查询,联合开展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努力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二)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案件通报和曝光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每季度至少提供一起以上案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和曝光制度,在“
12.4”法制宣传日及其他重要时段,集中曝光一批统计违法案件,提高统计执法宣传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执法工作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统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要充分认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形成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要认真执行《省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根据《暂行规定》和本地实际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裁量幅度和实施种类等,进行细化分解,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定,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加以完善
三、深入开展统计宣传,有效提高社会统计法律意识
(一)启动统计“六五”普法工作年是统计“六五”普法的开局年,也是《统计法》实施一周年,要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启动“六五”普法工作,建立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普法规划和年度宣传计划积极与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宣传部门沟通,将《统计法》和即将出台的实施条例以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纳入我市“六五”普法规划以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规划要突出重点,将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重点对象,着力推动统计法进党校、进机关、进党组中心组的宣传活动,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意识
(二)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突出重点,把握时机,继续宣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不断拓展统计法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通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开年报会、布置会、“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形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
(三)继续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的普法力度继续落实将《统计法》、《处分规定》的学习纳入我市党校教学内容,在市委党校举办1期以上领导干部《统计法》讲座
(四)加强统计系统自身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司法通(XX)156号)的要求,落实统计部门领导和机关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局机关学习日、法制讲座、以会代训I、以及公务员继续教育培训等形式,学习、更新、充实统计法律知识,提高统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意识和水平
四、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工作,全面提升依法统计水平
(一)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领导要把推进依法统计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作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一项战略措施,作为“一把手”工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谋划,合力推进
(二)加强统计法制力量建设根据省政府97号文件精神,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要积极争取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配备专职统计执法人员同时,加大统计法制建设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新时期需要的,忠诚法律、业务精湛、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统计执法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执行《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防止行政处罚的畸轻畸重,确保统计执法的公平公正继续做好案卷评查工作,针对《统计法》的法律适用、定性处理、处罚依据进行重点评查,确保新法新规的准确适用,提高办案质量
五、做好迎接省上统计巡查准备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齐心协力,上下协调联动,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自查工作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不留死角,以高质量的工作成果,迎接省统计局巡查。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