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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与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汇编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避免或减轻重大、特大职业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职业中毒事件的分级根据职业中毒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职业中毒事件划分为一般(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依次用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1、一般职业中毒事件(III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人员死亡
2、重大职业中毒事件(H级)建立健全全区统一的职业中毒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技术保障
1、信息系统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系统设立区职业中毒应急处理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全区职业中毒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信息传递等工作信息系统由网络传输系统、软件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相关技术机构组成
2、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主要包括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医疗救治队伍和医疗救治机构区指定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区职业中毒医疗救治医院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开展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应急救治和现场处置能力
3、常规监测和防护卫生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加强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日常监督、监测,及时发现职业中毒事件隐患,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在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职业中毒的作业场所,要设置报警装置和机械通风设施;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通风和报警装置要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培训和演练卫生监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和有关医疗机构成立相应的专业队伍,加强处理职业中毒事件调查、控制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等医学基本知识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区卫生局要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安排全区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演练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区级人民政府同意
(二)物资保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区卫生局、发展计划局、区财政局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处理职业中毒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保障职业中毒事件处理、救治、控制所需仪器、器材、药品和防护用品等物资的供应区职业中毒医疗救治医院应储备常见职业中毒应急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储备各类职业中毒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职业中毒防护用品和应急设施
(三)经费保障区发展计划局应保障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区财政局按规定落实职业中毒事件应急调查处理、监测与预警、物资储备和实地演习所需费用,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年度预算要建立职业中毒应急储备金制度,应急状态时,区卫生局和财政局根据职业中毒事件需要决定启用应急储备金
(四)法律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五)宣传教育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附则
(一)解释部门XX卫生局
(二)实施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
1.1目的及依据为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职业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将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方法》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订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益阳市职业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2工作原则职业中毒事故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众多人员急性中毒或死亡,对社会危害较大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多部门协作配合,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1.3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的职业中毒事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有毒化学物质而引起的急性疾病事故它适用于益阳地区发生急性中毒10人以下的一般事故、发生急性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重大事故以及发生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特大事故
1.4指挥体系及职责
1.5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为切实加强职业中毒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根据需要成立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小分队必要时启动军队和
119、
110、
120、地方群众等社会救援系统
2.
1.1应急指挥办公室在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负责信息收集,事故报告,组织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平时应组织应急小分队应急救援专业训练和演习;会同有关部门筹备好应急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经费,并负责管理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各成员联系电话
2.
1.2应急小分队由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队长副队长成员各成员联系电话应急小分队各部门职业市卫生局组织进行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监测现场空气中毒物浓度、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负责职业中毒者的治疗和诊断;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受害者市公安局维护事故现场;负责刑事案件的处理;必要时对死亡者进行法医鉴定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原因分析,排除安全隐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中毒的劳动者的误工工资和工伤保险认定和落实市环保局对涉及环境污染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市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建议和要求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交通局负责职业中毒发生后的交通秩序
2.
1.3事故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辖区政府部门参与应急救援;
3.
1.4单位管理者和劳动者自救和互救
2.
1.
5119、
120、地方群众和军队联合行动进行救援、抢险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用人单位对作业场所存在的有毒化学物应建立毒物登记档案,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对毒物进行风险分析,对易导致中毒事故发生的生产设备、储存场所加强检查和管理及时对泄露的中毒物质进行检测,对泄露量、危害程度及后果影响进行分析明确报告的部门和报告途道做到对事故的隐患和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预警预防行动平时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对存在事故隐患或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部门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好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及时实施救援保证应急通信的畅通,随时受理各方面的事故信息
3.3预警支持系统设立事故处理信息平台,建立毒物资料库和信息网以及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联络网,毒物资料库包括毒物的理化性质、毒物数据、毒物泄露处理方法、中毒临床表现、急救处理、卫生标准及注意事项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包括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小分队的通信网络,与国家中毒事故应急救援中心组织取理联系便利于事故发生时及时咨询,建立中毒事故处理专家联系网络,以进行事故救援技术指导,分级储备救援物质
4.4预警级别及发布按照职业中毒事故危害程度
(1)、波及范围以及毒物状态、毒物分级(按照《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
(2)划分),将预警分为一般(IV级)、较重(IH级)、严重(H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预警,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危害程度
(1)指数波及范围
(2)指数毒物状态
(3)指数毒物分级
(4)指数泄露1班组内固体1IV级(轻度危害)1一般2车间内2液体2III级(中度危害)2重大3单位内3气体3II级(高度危害)3特大4单位外易燃易爆4I级(极度危害)4⑴、⑵、⑶、⑷项指数合计在6-8为一般(IV级)预警,指数为8-11为较重(in级)预警,指数为n-14为严重(Il级)预警,指数为14-16为特别严重(I级)预警注⑴-注⑵见附则
(一)、附则
(二)O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向外公布职业中毒事故报告电话,接到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人应详细了解和记录报告人单位名称、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主要联络人及备用联络人;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毒物名称、毒物状态)波及的范围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并及时向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领导汇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进一步核实,原则上按预警分级一般(W级)、较重(III级)预警6小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预警应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和国家相关部门报告如果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按程序及时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
4.3通迅: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迅速进入响应工作程序,与应急小分队、相关部门、党政领导机关及事故发生单位取得联系,及时派去救援队伍,通过本预案组织救援,抢险和处理工作
4.4指挥和协调救援队伍迅速到位,确保市内15分钟到达事故现场,市郊30分钟到达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调查组,设立组长和副组长事故现场调查组组长负责全局指挥、决策和对外协调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调查组成员服从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及时、有序、有效地处理职业中毒事故
4.5紧急处置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和现场事故组组长的安排迅速开展工作,分工合作
4.
5.1控制危险源如是毒物泄露造成职业中毒事故,应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尽快组织工程抢险队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堵源
4.
5.2查明事故原因应尽快检测中毒的化学物质及其浓度,测出事故的危害区域,提供有关数据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危害程度及波及范围,制定救援方案
4.
5.3控制事故现场如是固体或液体毒物,应立即停止作业;如是气体和液体毒物泄露,应停止作业,尽快堵塞;如是易燃易爆等危险性化学物质,同时应防火防爆,灭火救险同时封存造成职业中毒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抢险受害人员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时,救援人员迅速将中毒者救出现场,尽快将其移至上风向或空气新鲜的场所,保持呼吸道畅通,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清水冲洗污染的皮肤和眼睛,采取紧急措施施行心肺脑复苏,立即在监护下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人员死亡5人以下,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3、特大职业中毒事件(I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人员死亡5人及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黄岩区辖区内由于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职业中毒事件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五)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防范职业中毒事件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职业中毒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及时发现并排除职业中毒隐患,预防和减少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2、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及时反应完善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为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对职业中毒事件和可能发生的职业中毒事件作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依靠群众开展职业中毒事件防范和处理的科研和培训,为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提供先进、完备的科学、技术保障
4.
5.6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疏通应急撤离通道应标识清楚,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如果可能泄露毒物的弥散、流动县有方向性和规律性,可以根据需要,按照毒物的流向,在远离人群、重要财产设施和相对较为安全的地方设置泄险区,用于吸纳、消除、处理毒物,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
5.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考虑毒物的弥散和流动,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毒物的性质和可能浓度采取个人防护配戴好防毒面具、防毒服、防毒靴等采用一定的通风设施和报警装置,备用应急照明、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淋浴装置等设施非应急救援人员不要进入中毒现场医务人员可在相对安全区域紧急抢救伤者同时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中毒的救援人员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4.7群众的安全防护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组织群众顺着撤离通道撤离事故现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职业中毒的群众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8必要时启动军队H
9、
110、
120、地方等社会救援系统,充分发挥单位员工和附近群众的力量,实行科学地自救互救
4.9突发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事故现场调查组根据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结果,组织各救援人员召开事故鉴定会,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估算出事故波及范围,查明人员伤亡情况,预测事故后果,对事故后期处理提取建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收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并写出书面材料,报告事故应急指挥办公室
5.10新闻报导严格按照中办发
[2003]号文件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2月27日印发)要求进行审查和发布
6.11应急结束事故现场调查组根据应急状态解除的情况,确定事故后期工作安排,对需要继续进行事后处理和医疗救治的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布置任务,保持通信联系5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置
5.
1.1对事故外逸的有毒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毒物,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消除,进行事故后的清理和整改待事故原因查清或事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对封存的设备、工具、材料解除封存,恢复生产尽量避免或减少因封存而造成的损失
5.
1.2受到或者可能遭受职业中毒劳动者,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善后及安置工作,做好死亡者家属的安抚及赔偿工作
5.2社会救助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力量,捐献物质,经费救济和医疗救助
5.3保险及时通报劳动保障部门和保险部门,进行社会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等
6.4总结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根据事故性质报政府办公厅,进行审查,并向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通报6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向社会公布职业中毒事故报告电话,明确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通迅方式、联系电话制定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小分队各成员通信录事故期间信息及时回馈到应急指挥办公室
6.2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
6.
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防护装备防护呼吸器过滤式呼吸防毒面具和隔离式防毒面罩,防毒口罩,防毒服,防毒手套,防毒靴通风和报警装置检测装备快速气体检测仪,检测管,采样工具照明装备普通电筒和防爆型电筒,保证实施时有良好的照明工具书和取证工具如《化学物质毒性全书》、《急性化学物中毒救援手册》等工具书《数码相机》、《摄相机》等取证工具
6.
2.2应急队伍保障由卫生、安监、环保等组成的专业队伍,负责中毒原因调查、病人救治、抢险技术指导工作,由公安、武警、军队等组成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和公共安全,由劳动保障、保险、地方政府、企业主管部门等组成善后小组,负责事故后期处理工作;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中心,负责事故救援指挥和新闻发布
6.
2.3交通运输保障保证职业中毒事故调查处理和伤员应急救护车辆的调配和使用
6.
2.4医疗卫生保障特殊解毒药品的配备,医疗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的配备
6.
2.5治安保障由地方政府和公安根据技术小组的信息划定治安保障区,负责人员安抚和治安维护
6.
2.6物资保障
6.
2.7经费保障职业中毒事故人员专业训练和演习费用,职业中毒事故调查处理经费等
6.
2.8社会动员保障: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由政府临时征用医院和宾馆招待所或调用帐篷等
6.3技术储备与保障成立相应的专家组,开展职业中毒事故研究和指导工作;成立相应的中毒急救中心,保证职业中毒人员得到及时、妥当安置和治疗
6.4宣传、培训和演习由应急指挥办公室发动宣传工作,每年组织为期一周的培训和演习聘请国家级专家进行授课和指导
6.5监督检查在市政府的组织下,对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小分队各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进行相应的处理7附则
7.1职业事故分类
6.3一般事故发生急性中毒10人以下的;
6.4重大事故发生急性中毒事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
6.5特大事故发生急性中毒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的
7.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别毒物名称IV级(轻度危害)溶剂汽油、丙酮、氢氧化钠、四氟乙烯、氨III级(中度危害)苯乙烯、甲醇、硝酸、硫酸、盐酸、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酰胺、六氟丙烯、苯酚、氮氧化物II级(高度危害)三硝基甲苯、铅及铅化合物、二硫化碳、氯、丙烯膈、四氯化碳、氟化氢、甲醛、苯胺、氟化氢、五氯酚及其钠盐、镉及其化合物、敌百虫、氯丙烯、锐及其化合物、澳甲烷、硫酸二甲酯、金属银、甲苯二异氟酸酯、环氧氯丙烷、碑化氢、敌敌畏、光气、氯丁二烯、一氧化碳、硝基苯I级(级度危害)汞及基其化合物、苯、碑及其无机化合物、氯乙烯、铝酸盐、重辂酸盐、黄磷、镀及其化合物、对硫酸、送基镖、八氟异丁烯、氯甲醒、镒及其无机化合物、氟化物加强职业中毒事件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职业中毒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不利影响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在黄岩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黄岩区职业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区卫生局局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辖区内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作出处理职业中毒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区职业中毒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信息管理组
1、警戒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区公安分局分管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通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伤人员,阻止无关人员进行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法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察鉴定等工作,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区卫生局分管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建立健全职业中毒救援体系,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控制在最低限度,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区经贸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区经贸局分管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根据事故情况,协调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任组长主要职责调查事故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做出防范意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负责,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事故受伤人员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进展情况
6、信息管理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区委宣传部分管部长任组长主要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报道事故调查处理进展情况区职业中毒事件指挥部根据职业中毒事件的类型和进展情况,组织其他相关部门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事件的处理工作
(二)日常管理机构区卫生局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负责全区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协调一般或重特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建与完善职业中毒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定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对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进行有关职业中毒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
(三)专家咨询组区卫生局组建由公共卫生管理、职业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毒理学、卫生监督、检验检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区职业中毒专家咨询组,负责对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参与制定、修订职业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承担职业中毒事件日常管理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它工作职业中毒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组织职业中毒专家咨询组对职业中毒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职业中毒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何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三、职业中毒事件的监测与预警根据职业中毒事件危害因素的类别制定监测计划,建立职业中毒事件的监测与预警系统,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职业中毒事件,依照本预案规定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一)日常监测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是用人单位自身职业中毒防治管理的义务,通过日常监测,及时了解、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用人单位根据卫生部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类别,确定日常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率(次),建立自身监测系统和监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及监测结果统计公布报告制度等;指定专人负责监测的实施和管理,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动态观察,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害隐患,消除或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用人单位切实落实有关监测管理制度,确保监测系统经常保持正常运行状态
(二)定期监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在对检测结果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进行评价,确定危害类别,为工作场所分类管理和危害因素治理提供依据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保证检测、评价结论的客观公正检测、评价结果必须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区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劳动者公布
(三)事件预警出现下列情况时,有关单位应按规定进行报告
1、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严重的职业中毒事件危害隐患;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通过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确定危害程度严重时;
3、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进行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度出现严重超标时;
4、其他可能导致职业中毒事件发生的情况
四、职业中毒事件的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中毒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职业中毒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一)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发生职业中毒或疑似职业中毒事件的单位;接收职业中毒或者疑似职业中毒患者进行治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中毒事件监测机构;区卫生局;与职业安全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如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工会、劳动保障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等
2、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医务人员;发生职业中毒事件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二)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生职业中毒事件或者疑似职业中毒事件的单位和接收职业中毒或者疑似职业中毒患者进行治疗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向区卫生局报告区卫生局接到一般职业中毒或者疑似职业中毒事件信息报告应当在6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区卫生局接到重大或者特大职业中毒事件信息报告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卫生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发生职业中毒事件或者疑似职业中毒事件的单位和接收职业中毒或者疑似职业中毒患者进行治疗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报告发生职业中毒事件的单位、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首次报告未经调查确认的职业中毒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经调查确认的职业中毒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五、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一)职业中毒事件的分级反应
1、一般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接到一般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区卫生局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区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区职业中毒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区卫生局的建议和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成立区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接到重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区卫生局应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区人民政府启动区职业中毒应急处理指挥机构,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做好事件信息收集、组织人员的疏散安置、舆论宣传工作;保证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3、特大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反应接到特大职业中毒事件报告后,区卫生局应立即组织专家调查,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同时,遵循边调查、边确认、边处置、边报告原则,请求省、市派专家指导和支持
(二)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职业中毒事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一般或重大职业中毒事件由区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结建议,报请区人民政府或区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局报告特大职业中毒事件按规定报请市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应急反应终止建议
(三)职业中毒事件后期评估职业中毒事件结束后,区卫生局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职业中毒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评估报告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局
六、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强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职业中毒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对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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