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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计划与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汇编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计划根据省厅对执法人员培训要求和我市依法办《市20**年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现制订市交通运输局20**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目的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二、培训对象持有部证和省政府执法证的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四、培训考评和结果运用
(一)法制培训综合考评各执法单位的培训考评总成绩由本局法律培训考评成绩和各执法单位法制培训考评成绩组成,分值以百分计,各占50%
(二)培训考评结果的运用
1.根据法制培训综合考评的情况,对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行政执法人员,暂扣其行政执法证件经补考仍不合格的,收回行政执法证件
2.各执法单位法制培训综合考评成绩纳入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四、培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要把做好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作为今年一项主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要统筹安排,协调配合,制定本单位法制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全年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15天和全体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参培率达100%,认真完成执法人员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任务
2.坚持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各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好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同时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开展自学,确保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80个小时,并形成自学笔记正确处理工学矛盾,保证学习时间、集中精力,完成学习任务自学笔记作为法律培训日常考核重要内容
3.各执法单位应当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评档案培训考评档案作为评估各单位法律知识培训情况的依据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市交通运输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良好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根据上级关于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员职业化、行为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为导向,以高素质、增强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主要目标到20**年底,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系统轮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弘扬为民、利民、便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文明和公正;进一步改善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轮训准备
1、轮训人员范围本次轮训对象为全市所有持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执法证的执法人员
2、轮训职责分工法规科负责全市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按照因地制宜、分级培训的原则,法规科负责交通运输局持证的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
3、确定轮训机构根据部培训方案关于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后勤服务等要求,选择由地市交通运输局推荐并经省厅统一确认的培训机构作为本次轮训的承办机构
4、明确轮训师资以通过交通运输部师资培训的教员作为主体,确定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师资基础法律等公共课程的师资由省厅政策法规处选定,执法业务培训课程的师资由省厅各行业管理部门选报省厅认定
5、编写轮训教案根据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定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教学大纲基础法律等公共课程教案由省厅政策法规处会同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写,执法业务培训课程教案由厅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厅政策法规处组织编写
(二)全面开展轮训各单位按照轮训职责分工和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工作
1、轮训计划各单位要填报3年轮训具体实施计划表(附件1),将轮训的组织部门、轮训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信息,于20**年6月30日前报局法规科,经综合平衡后形成全市轮训总体计划20**年底前完成应培人员的20%,20**年底前完成应培人员的60%,到20**年10月全面完成
2、轮训方式轮训采取脱产集中学习,实行全封闭半军事化管理丰富培训形式,综合采用老师讲授、案例研讨、情景模拟及军事化训练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轮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轮训内容和时间轮训内容严格按照部培训考试大纲,综合涵盖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廉政教育及职业道德、体能与军训等每期培训面授总课时为8天
4、轮训教材公共课程使用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统一编写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列教材执法业务课程教材由省厅行业管理部门和厅政策法规处选用
5、轮训考试每期培训完成教学任务后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厅法规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考试不合格的,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暂扣、注销执法证件或限期调离执法岗位
6、信息报送各单位在每期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培训人员名册及考试成绩书面汇总,进行公示后上报备案审查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录入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轮训准备阶段(20**年3月至20**年6月)省厅制定轮训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培训师资,选择培训机构,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案各单位填报本部门的轮训实施计划表
(二)轮训实施阶段(20**年7月至20**年10月)各单位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有效推进轮训工作,每年12月25日前书面向上级部门报告年度轮训具体进展情况期间,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轮训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20**年11月至20**年12月)各单位对执法人员轮训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交通运输局将对各单位轮训情况组织总结验收,评比表彰轮训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轮训做为近三年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期完成轮训任务法制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轮训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确保轮训工作顺利开展培训费应在合理测算成本的基础上,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收取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要将轮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市局也将把轮训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评议考核范围以及重点工作目标考核20**年底,对没有参加轮训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省厅统一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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