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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与行政执法暨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汇编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员职业化、行为规范化、队伍正规化为导向,以高素质、增强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合格、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的水平主要目标到XX年底,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系统轮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服务意识,弘扬为民、利民、便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规范、文明和公正;进一步改善执法人员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群众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一)轮训准备
1、轮训人员范围本次轮训对象为全市所有持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执法证的执法人员
2、轮训职责分工法规科负责全市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按照因地制宜、分级培训的原则,法规科负责交通运输局持证的领导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培训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
3、确定轮训机构根据部培训方案关于教学场所、教学设备、后勤服务等要求,选择由地市交通运输局推荐并经省厅统一确认的培训机构作为本次轮训的承办机构
4、明确轮训师资以通过交通运输部师资培训的教员作为主体,确定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师资基础法律等公共课程的师资由省厅政策法规处选定,执法业务培训课程的师资由省厅各行业管理部门选报省厅认定
5、编写轮训教案根据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教材,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制定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教学大纲基础法律等公共课程教案由省厅政策法规处会同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写,执法业务培训课程教案由厅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厅政策法规处组织编写
(二)全面开展轮训各单位按照轮训职责分工和计划安排,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轮训工作
1、轮训计划各单位要填报3年轮训具体实施计划表(附件1),将轮训的组织部门、轮训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信息,于XX年6月30日前报局法规科,经综合平衡后形成全市轮训总体计划XX年底前完成应培人员的20%,XX年底前完成应培人员的60%,到XX年10月全面完成
2、轮训方式轮训采取脱产集中学习,实行全封闭半军事化管理丰富培训形式,综合采用老师讲授、案例研讨、情景模拟及军事化训练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轮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轮训内容和时间轮训内容严格按照部培训考试大纲,综合涵盖政策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廉政教育及职业道德、体能与军训等每期培训面授总课时为8天
4、轮训教材公共课程使用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统一编写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系列教材执法业务课程教材由省厅行业管理部门和厅政策法规处选用
5、轮训考试每期培训完成教学任务后组织考试,考务工作由厅法规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考试不合格的,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暂扣、注销执法证件或限期调离执法岗位
6、信息报送各单位在每期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培训人员名册及考试成绩书面汇总,进行公示后上报备案审查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录入执法人员与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三、实施步骤
(一)轮训准备阶段(XX年3月至XX年6月)省厅制定轮训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培训师资,选择培训机构,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案各单位填报本部门的轮训实施计划表
(二)轮训实施阶段(XX年7月至XX年10月)各单位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有效推进轮训工作,每年12月25日前书面向上级部门报告年度轮训具体进展情况期间,交通运输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轮训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三)考核验收阶段(XX年11月至XX年12月)各单位对执法人员轮训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交通运输局将对各单位轮训情况组织总结验收,评比表彰轮训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轮训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轮训做为近三年执法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按期完成轮训任务法制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轮训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确保轮训工作顺利开展培训费应在合理测算成本的基础上,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收取
(三)严格监督考核各单位要将轮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市局也将把轮训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评议考核范围以及重点工作目标考核XX年底,对没有参加轮训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省厅统一予以注销行政执法暨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优化服务,执法惠民
二、活动安排
(一)加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推进依法行政法律法规和文件(责任部门办公室、法宣处、各县(区))
(二)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1.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5月3日―5月31日,充分利用各种媒介,通过在办公场所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开设宣传专栏、在部门网站上发布宣传信息、在媒体上播发稿件等形式,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市局决定5月下旬在日报出一期执法服务月宣传专版,各县(区)、各处室(单位)要积极提交宣传稿件,宣传稿件于5月20日前报法宣处(责任部门各县(区)、各处室(单位))
2.认真做好“5・3”集中宣传和展板制作展示5月3日,各处(室)、单位及县(区)人防办要按照市民防局和各县(区)政府的安排,制作依法行政专版,抽派相关人员走上街头(市民防局暂定市民健身广场),通过设立宣传靠牌、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义务咨询台、开展问卷调查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防知识和人防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措施,提升广大市民的自救互救能力(责任部门各县(区)、各处室(单位))
3.着力推进人防法律法规和民防知识“六进”工作结合民防工作实际,开展特色宣传服务,着力推进人防(民防)知识和法制宣传“六进”工作针对人防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热点、难点,向人民群众介绍相关人防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为群众办实事,让群众得实惠组织民防系统业务骨干到学校、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场所开展宣传和上门服务(责任部门各县(区)、法宣处、市局团委)
(三)规范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1.优化执法流程根据XX年市绩效评估报告,针对我局存在的问题,优化执法程序和工作流程,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力度,提升服务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工程处、法宣处、监察室、监察支队(质监站))
2.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对照XX年度省、市、县(区)依法行政考核情况通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责任部门法宣处,各县(区))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实施开展行政执法服务月和法治宣传月活动,是深入贯彻《人民防空法》、强化全民民防意识的有效措施各处室(单位)、各县(区)人防办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选择可行的活动方式,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扎实实,富有成效各县(区)执法服务月暨法治宣传月活动情况于6月10日前报市局法宣处
2.紧扣主题,形式多样结合工作实际和活动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运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
3.狠抓落实,有效督查宣传月活动期间,市局领导将适时带领有关处室人员到各县(区)实地查看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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