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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尊敬的客户您好,感谢您选择与XX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木合同前仔细阅读木合同内容,特别是涉及您权利和义务的条款当您签署木合同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约定,并应承担法律后果屈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合同的内容,主张本合同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合同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开发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客户)乙方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拥有屋顶资源,且有意愿在其屋顶安装户用光伏电站;乙方拥有光伏电站产品(下称“产品”),且具有专业的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营等相关能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共同进行户用光伏电站(下称“电站”)的开发合作,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光伏电站概况
1.1双方合作开发建设的电站安装在位于的甲方自有屋顶上,屋顶面积约一平方米电站概况如下:产品电站设产品单价系统容小计组件规格上网模式名称备配置(元/W)量(W)(元)N块组件、逆□445W□450W口全额上网口变器、配电□540W口其他自发自用,余箱、支架等/组合电上网辅件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的,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支付甲方收益并要求甲方限期改正,甲方不予改正或未在乙方要求期限内改正完毕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改正期限到期之日立即按照产品折旧价购买电站,并按照合同期限内甲方已收到的全部收益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15电站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保证提供的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光伏电站组件质保期30年,逆变器质保期5年,自电站竣工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因安装工艺、材料和设备质量等原因而造成的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提供免费维修和保养质保期内如因保管不当、人为损坏、丢失造成系统故障,乙方可有偿提供维修和保养服务,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5.16合作期内,光伏电站发电所产生的碳减排指标包括但不限于碳豆等归乙方所有
5.17在甲方享有的权益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因业务需要在通知甲方后将本合同的电站产品或权利义务进行转让或设置抵押、质押等第三方权利负担或进行其他处置
5.18乙方承诺,合作期满后将光伏电站赠送给甲方,甲方可继续享受电站发电收益甲方不接受赠送的,乙方不负责拆除事宜
六、电站的征收、征用、拆迁补偿
6.1合作期内,如电站所依附的房屋或房屋宅基地被政府征收、征用、拆迁,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政府的相关文件及甲方意见由于电站系为甲方专门定制,甲方选择并接受以下方案之一的,乙方予以认可1甲方以产品折旧价购买电站并于拆除之前支付价款自甲方付清价款后,电站所有权及政府补偿全部归甲方,乙方应当配合甲方与政府协商或提供相关资料无论甲方最终是否与政府相关部门达成补偿协议,均不影响甲方购买电站支付价款的义务
(2)双方互相配合中报电站价值,积极争取政府补偿,甲方享有电站补偿款的10%,乙方享有电站补偿款的90%拆装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选择方案o二的,则甲方须同时履行
1、全权委托乙方参与电站与政府处理补偿事宜,并按照乙方要求积极配合申报并提供相关文件,乙方认为必要时,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将电站与甲方房屋或房屋宅基地一起申报政府补偿
2、在甲方未获乙方书面通知关于电站补偿已经与政府达成协议之前,甲方不得与政府就房屋或房屋宅基地补偿或搬迁达成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并不得同意拆迁或搬迁
3、甲方关于电站与政府达成的任何补偿协议,均须经乙方书面认可
4、若最终关于产品的补偿款高于折旧价的,折旧价部分按上述比例分享,高于折旧价格部分,甲方享有80虬乙方享有20%;
5、如甲方履行前述全部义务,乙方同意如最终未取得政府补偿,不追究甲方责任;若甲方违反上述任一义务的,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以折旧价向乙方购买产品并在产品拆除前或乙方通知后3日内付清价款)
七、违约责任
6.2鉴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乙方未违约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因甲方原因解除本合同,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发电收入及补贴)等
6.3甲方知悉违反木合同约定将对乙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违反合同的任一约定,乙方有权立即停止支付甲方收益并要求甲方限期改正,甲方不予改正或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改正完毕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产品折旧价购买屯站,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等,甲方应负责赔偿
6.4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本合同项下甲方逾期未支付的任何款项、赔偿、损失,乙方均有权从甲方收益中直接扣除乙方从甲方收益中扣除相关费用前应当通知甲方,若甲方收益不足以覆盖应当扣除的相关费用,甲方应另行补足甲方延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赔偿、损失,每延期一天,应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合同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不可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社会突发事件等情形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受影响方应当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减少对方损失,并在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共同协商后续处置方式在事件消失后15日内,受影响方应当向另一方提交有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合同履行责任
8.2木合同期限内,因不可抗力导致电站项目不能正常发电的,不能正常发电造成的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电站不能正常发电期间甲方无收益,且不保证甲方免费用电量(当甲方选择的的上网模式为自发白用,余电上网时)
九、其他
9.1本合同的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或消息,应当通过短信、电子邮件、传真、快递邮件、挂号信或其他书面方式传送给有关的一方各方应当确保文首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约定的方式)有效,一方通过书面形式按照文首约定的联系方式发送的通知或消息,应当视为有效送达,不论接受方是否实际收到文首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
9.2甲方其他紧急联络人姓名^联络电话o
9.3本合同适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仅为本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进行解释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本合同任何条款如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其他条款仍有效
9.5本合同通过电子签名的方式进行签署,白双方完成电子签名时生效,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并按手印)乙方(盖章):日期日期产品暂定总价(包含首期安装调试费用)元,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产品总价=产品单价X组件规格功率XN,不包含本合同第二条提及的收益)N——双方合作开发建设的电站的组件的数量,单位块因本合同签署时,暂无法确定组件规格、组件数量N值,双方理解并同意,最终组件规格、N值以并网发电后实际安装的数值为准乙方有义务在电站安装完成且并网发电后,将最终实际的组件规格、N值及系统容量以短信方式明确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应及时查看并确认,如对短信内容有异议的,应于收到短信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甲方对短信内容无异议
1.2产品折旧在组建规格功率不变的情况下,产品单价按产品使用时间延长而逐渐降低,自并网后第3个月开始计算折旧电站折旧年限为20年,残值率为5虬即20年后,产品残值为产品总价的5%采用直线平均法计算产品折旧价,即产品折旧价-(产品总价产品残值)+20X(20产品已并网发电年限)+产品残值
1.3合作期限电站的合作期限(即电站实际运营时间)为年,自电站并网之日起算,合作期内产品的所有权归属乙方所有,合作期限届满后,乙方同意无条件退出,电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二、收益结算账户
2.1甲方需在乙方的指导下,以自身名义于乙方指定或认可的银行办理唯一的收益结算银行账户(下称“结算账户”)用以归集电站电费和补贴等收益该账户属无实体银行卡的电子账户,兼具有收入和提取收益的功能
2.2合作期内,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对电站收益进行管理,并全权委托乙方对收益结算账户进行全面管控包括但不限于对账户金额进行支取或划转,必要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结算账户开户行签署相关授权文件
2.3未经乙方准许,甲方不得更改、注销、挂失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该收益结算账户或设置任何影响收取电站收益的权利负担如因任何原因需更换在国家电网及相关部门的登记信息的,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积极协助、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2.4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以下一种或儿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1要求甲方限期改正违约行为,将乙方应收而未收到的收益全额支付给乙方,并按照该等金额每天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视为甲方同意按照产品折旧价购买产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按产品折旧价付清货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应按货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3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三、收益分配与支付
3.1基于甲方提供自有屋顶,并负责电站的日常看管,乙方投资建设电站,并提供设计、施工、安装、运营等一系列专业服务,根据责任、风险和报酬均衡原则以及甲方选择的上网模式,双方同意电站收益按以下方式进行分配口全额上网自电站并网之日起,甲方开始享有收益,甲方每月度收益二NX每块组件的每月度收益,其中每块组件的每月度收益因组件使用时间的延长而有所差异开始月结束月每块组件的每月度收益甲方每月度收益1120【】元NX【】元121300【】元N X【】元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的第二个季度起,甲方按季度支取收益,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于每季度初将上季度甲方收益转入甲方事先自主绑定的一类银行卡中N——双方合作开发建设的电站的组件的数量,单位块□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自电站并网之日起,甲方开始享有定额的免费用电量免费用电量标准如下开始月结束月每块组件的每月度免费用电甲方每月度免费用电11201]度NX【】度121300[]度NX【】度N——双方合作开发建设的电站的组件的数量,单位块免费用电量中未使用的部分将折算为甲方的收益,折算公式(各季度免费用电量总额-甲方实际用电量)*脱硫煤电基准电价(脱硫煤电价采用固定金额元/度,不因政策及市场变动而调整),其中甲方用电量二电站发电总量-上网电量合作期内,若甲方当季度用电超过免费用电量,当季度折算的收益为负值,则从下一季度的收益中扣除,直至当季度折算的收益为正值时才向甲方发放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的第二个季度起,甲方按季度支取收益,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于每季度初将上季度甲方收益转入甲方事先自主绑定的一类银行卡中甲方应将乙方发放收益所需的全部资料交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当季度的电费单等,乙方未收到所需资料的,有权暂停发放收益,直至甲方补齐资料当年重新开始发放
3.2甲方用于收取收益的一类银行卡账户信息账户名开户行账号
3.3电站收益扣除甲方收益后,剩余收益均归乙方所有结算账户收到电网公司汇付的电站收益后,除应支付给甲方的收益外,剩余收益均按月定时划转至乙方账户
3.4上述电站收益指电站建成且并网后在使用期内的售屯等收益,包含国家电网或当地电网支付的脱硫煤标杆上网电价和国家及地方屯价补贴、绿色能源补贴及碳排放、碳交易等该屯站产生的所有收益(不论在本合同签署后是否有变动)如因国家政策对电站有其他相关收益发放的,甲方有义务准备相关材料、办理相应手续,乙方予以必要协助,获得的相关款项应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统一进行分配
四、电站的安装、施工、并网及保管等
4.1双方同意,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提供电站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营等一站式服务,由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完成前述工作
4.2屯站安装前,乙方将安排人员或指定第三方实地勘测,甲方应积极配合完成勘测,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安排、提供场地及必要的勘测条件等乙方根据勘测结果为甲方选择电站配置,并提供电站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甲方应当在收到电站配置、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后2日内签字确认或反馈修改意见乙方免费修改不超过1次电站配置、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将光伏电站设备送至本合同约定的装机地址,由甲方签收甲方收到送货通知后应当配合收货,签收前应当清点并验收电站设备,签收后应当妥善保管电站设备甲方签收后,设备丢失或遭受损害的,乙方有权从收益中扣除一定的维修换新费等相关费用
4.3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应当在电站设备签收后3日内按照确认的设计方案开始施工、安装甲方在施工安装期间应当积极提供所需的必要条件如甲方在施工安装期间对设计方案提出变更,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应当尽量满足甲方要求,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因变更引起的工期顺延乙方及其指定第三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4电站安装之日起1年内甲方屋顶出现漏水的,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进行维修,超过1年的,由甲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4.5施工、安装完成的电站,由甲方提供并网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且以其自身名义办理并网手续,乙方提供必要协助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并网(包括但不限于未配合提供相关材料,房屋所有权纠纷等),甲方应赔偿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费、产品货款、收益等
4.6光伏电站自并网之日交付给甲方使用甲方应尽最大程度妥善保管电站及其附属设施,爱护并合理使用电站及附属设施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异常,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因保管不善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第
5.4-
5.6条承担违约责任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木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材料
(1)装机地址的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2)合法用地、安全用地等证明,必要时提供物业同意安装光伏设备证明(如需);
(3)指定月份的电费单;
(4)其他乙方要求提供的材料
5.2甲方签订本合同前,不可撤销地向乙方保证如下
(1)合作期内确保电站安装屋顶所在的房屋是其合法拥有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利瑕疵;
(2)合作期内,装机地址的建筑结构和附属设施持续保持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3)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5.3在未与乙方就如何处置光伏电站达成一致意见前,甲方不得将房屋及电站出售、转让、出租、抵押或设置相关权利质押、第三方权利等,如有前述行为,需经乙方事先同意,保证不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确保买方或第三方权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责任义务
5.4乙方或其指定第三方完成电站安装后有义务向甲方提示必要的日常注意事项甲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对电站进行保管和安全防护如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电站产品被盗窃、人为损坏或灭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为产品折旧价
5.5甲方不得擅自挪动、更改、损坏、拆除、遮挡、接触电站或电站的任何部分,以免产生可能的风险或影响电站发电量因甲方擅自挪动、更改、损坏、拆除、遮挡、接触电站或电站的任何部分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影响电站发电量的,乙方可协助恢复(包括修理或安装等),恢复所需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含修理、安装、更换设备所需费用),同时乙方有权从甲方收益中抵扣恢复费用,恢复期间的发电损失由甲方赔偿且甲方无权获得当季的甲方收益;如电站无法恢复的,甲方应按产品折旧价赔偿乙方
5.6甲方不得擅自关停电站、拉闸或进行其他妨碍电站发电的操作,不得阻碍或不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对电站进行后续维修、运维,不得在电站产品上晾晒衣物或进行其他减少电站发电收益的行为如发生前述行为,甲方应按照电站理论发电量可获得的收益赔偿乙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前述行为经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催告仍未改正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产品折旧价购买产品并立即向乙方支付购买价款
5.7合作期尚未届满,如甲方需进行房屋翻新、扩建、搬迁或要求移机的,应当提前通知并与乙方协商由于电站系为甲方专门定制,甲方选择并接受以下方案之一的,乙方予以认可1甲方以产品折旧价购买电站并于拆除之前支付价款,自甲方付清价款后,电站所有权及甲方付清价款后的发屯收入、补贴全部归甲方拆装费用山乙方承担2双方配合完成拆装电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预期收益发电收入及补贴等甲方应在翻新、扩建、搬迁或要求移机前提供新的符合安装条件的屋顶房屋翻新、扩建后,电站需安装在原屋顶的除外电站拆除至重新安装完成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且该时段内甲方不享受收益如电站拆除至重新安装完成的时间超过3个月,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赔偿金额为产品折旧价
5.8甲方应以其自身名义申请屯站项目的备案、审批及并网验收等各项于续,乙方予以配合;若甲方委托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代为办理的,则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的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其他办理手续所需的各项资料若非乙方原因引起电站不能并网,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9如因继承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本合同效力及于继承人如因遗产分割或其他原因将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的,甲方应确保受让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否则,甲方应按产品折旧价赔偿乙方损失
5.10甲方同意将电站的收益权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并配合办理相应的质押登记于续,但双方未办理质押登记不影响质押权的设立
5.11如在合作期限内,需甲方配合获取电站收益的,甲方需积极配合如甲方未予以配合的,甲方应赔偿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从甲方收益中相应抵扣
5.12合作期尚未届满,如甲方自愿购买电站的,经双方协商后,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购买合同,本合同自购买合同生效之日起终止购买价格为签订购买合同之日的产品折旧价
5.13合作期限内,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基于新政策规范要求或者为了增加电站的发电效率有权对电站进行必要的技术改造,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完成上述工作合作期内若在电站相同地点安装其他能源或储能设备的,甲方同意乙方享有优先安装权/合作权
5.14乙方提供电站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营等专业服务,甲方应积极提供相关便利鉴于电站安装前,甲方无任何资金投入,而乙方需投入大量资产及人力,本合同签署后至乙方未实际安装电站前,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电站安装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或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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