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二、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油70℃o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要盛放在已经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小时)存放的食品2应当在高于或低于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60℃,10℃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四、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五、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揩擦
六、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七、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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