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附件5职业技术学院经济业务报销说明财务处本人在项目报销事项中,根据财务报销有关规定,对部分报销情况说明如下本人确认上述报销业务和票据的真实性,请财务予以报销由此引起的审计、检查等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经办人签字年月日项目负责人意见: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部门负责人意见部门负责人(签名)部门公章年月日财务处负责人意见财务处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备注教职工产生遗失票据报销、超时限业务报销、强制公务卡结算目录现金报销等情况,需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处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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