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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国外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及趋势教学目理解国外学前教育及保育机构的设置标了解美国、日本、法国、韩国的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学重占
八、、教学难点教学手理论讲授小组讨论段教学学时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设计注释单元国外学前教育与保育9第一课国外学前教育发展概况
一、当前国外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及趋势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加强学前教育成为世界未来教育的主要目标之一许多国家把学前教育作为整个教育的基础,并依据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和保健学等方面取得的科研成果,尝试新的改革,以促进本国学前教育的发展学前教育逐步被纳入义务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在学前教育的目标、制度、内容、方式和方法等方面,都出现一些新的趋势,具体如下(-)学前教育中心的转移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学前教育目标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由“智育中心”向注重整体发展方向转变
(二)尝试不分年级的教育不分年级教育在世界发达国家已成为影响现行教育改革的一种重要潮流1990年,法国政府颁布关于建立初等教育3年制学习阶段改革计划的法令,进行打破传统的年级概念的改革尝试其做法是将2〜11岁儿童的教育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一般由三个学年组成第一个阶段称为初步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学校的小班和中班,儿童年龄为2〜5岁;第二个阶段称为基础学习阶段,包括幼儿学校的大班和小学前两个年级,儿童年龄为5〜8岁;第三个阶段称为深入学习阶段,包括小学后二个年级,学龄为8〜11岁
(三)多形式和多功能的学前教育机构学前教育社区化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学前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
(四)倡导多元化教育多元文化教育是当今世界教育的一个热门话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认为,教育的使命就是教学生懂得人类的多样性
二、国外学前儿童教育及保育机构
(一)南希・M.罗宾逊划分的学前教育模式
(1)盎格鲁-撒克逊模式
(2)拉丁―欧洲模式
(3)斯堪的纳维亚模式
(4)社会主义模式
(二)学前教育的主管机构美国学前教育机构由两种行政系统进行管理日托中心,由社会福利部门管辖;部分保育学校是由学校教育系统设立,隶属于教育部门,也有部分保育学校隶属于社会福利系统,因州而异,幼儿园则隶属于教育部门美国学前教育机构由单个独立并列的次系统运作,即Head Start系统、私立系统和公立学校系统日本学前教育属于拉丁―欧洲模式,采用二元制,即幼儿园与保育所
(三)学前教育机构的类型L公立机构公立机构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提供经费的非营利性机构,世界各国都或多或少地有这种机构在美国,幼儿园被称为学前班,主要由地方政府主办,一般为5岁以上的幼儿提供免费的服务日本幼儿园类型的学前教育机构主办方式有国立、公立和私立三种
2.私立机构私立机构是符合国家颁布的办学标准,经费独立、自行管理的机构其特点一般是高收费、高质量
3.半官半民机构半官半民机构是由民间的个人或团体兴办,接受政府财政资助及监督的学前教育机构
(四)国外学前儿童教育及保育机构开设相关规定L幼教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各国对幼儿园的设备和设施都做出了详细而严格的规定,并且以颁发执照的形式对其进行规范
4.从业人员资格
(1)管理人员资格
(2)教师、保育员资格
(3)从业人员在职培训
三、国外幼教机构所实施的课程与教学方针美国以行业协会的形式出台了两个指导文件,即《促进〜8岁儿童发展的实施要求》和《0〜8岁儿童评估的原则和建议》,各州可进行调整一般幼儿园都会有本园的儿童发展评价体系整体而言,美国没有固定或者州定的课程版本,但每个幼儿园都以一定的教育哲学或者某种特定的方案教学为办园方针,以供家长在选择幼儿园时参考荷兰、英国等国也有相关规定第二课国外关于学前教育的政策法规
一、美国一直以来,宣扬民主与法治的美国善于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研究美国的教育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研究美国的教育法案,在学前教育方面也不例外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颁布了第一个学前教育法案《朗哈姆法案》(Lanham Act),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拨专款资助与战争有关的工厂,设立学前教育机构:从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联邦和各州颁布了一系列的教育法案,其中有很多涉及学前教育的项目和规划美国政府在1956年颁布了《社会安全法案》,法案涉及为职业妇女提供托儿服务的计划1958年,美国政府通过了著名的《国防教育法》,该法案认为教育应从孩子抓起,对学前教育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1965年,美国政府通过了《经济机会法案》,这一法案的目的是帮助贫穷学前儿童接受早期保育
(一)开端计划开端计划是美国联邦政府对处境不利儿童进行教育补偿,以追求教育公平,改善人群代际恶性循环的一个早期儿童项目该计划自20世纪60年代实施以来,已经为2200多万名儿童提供了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留级和接受特殊教育儿童的数量,既赢得了贫困家庭的好评,又促进了社会的教育公平1964年8月20日,约翰逊总统签署了“向贫困宣战”为目标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经济机会法》后,旨在帮助贫困儿童进行早期教育补偿的开端计划经过反复研究和论证,并在福特基金会进行先行实验的基础上,于1965年夏季开始实施每年有50万6岁以下贫困家庭儿童接受了开端计划服务,国家投资8400万美元在以后的夏季开端计划实施中,每年参加儿童在50多万人,开端计划受到了各界的广泛称赞从1965年9月开始,开端计划由夏季变为常年进行,1967年1月,开端计划的服务对象扩展到小学三年级20世纪7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开端计划稳定发展到2006年共有240余万的儿童接受了开端计划的服务和帮助政府在1981年出台的《开端计划法案》(HeadStart Act)中规定,联邦政府每年至少应为开端计划项目拨款
10.7亿美元自该法案颁布实施以来,政府对开端计划项目的拨款数额逐年增加1990年为
15.52亿美元;1999年达到
46.58亿美元,是1990年的三倍;到了2005年,拨款数额达到了
68.43亿美元,是1990年的四倍从人均来看,1992年政府对每名儿童的投入是3415美元;2004年达到了7222美元,是1992年的两倍2007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高票通过了有效期为五年的开端计划新法案,该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应在2008年向开端计划提供
73.5亿美元的资金支持,还增加了无家可归儿童、流动儿童、身体残疾儿童及非英语母语儿童参与开端计划项目的机会开端计划不向家长收取费用,其经费80%来自联邦政府的拨款,其余主要来自社区联邦政府的拨款自开端计划实施以来从未停止过,且数额始终呈上升趋势政府拨款为开端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越来越多不同年龄、来自不同群体的学前儿童已经或正在从开端计划中受益在克林顿总统和乔治•沃克•布什总统执政期间,美国政府都对开端计划进行了修正和提高奥巴马政府在推行开端计划的过程中提出了学前教育“普及、公平与高质量”的目标,确立了总统直接领导的专门行政机构,高度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和统筹责任;加大学前教育拨款且经费单列,健全财政运行机制,优先保障弱势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和质量,促进学前教育公平优质发展,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培训,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普及
(二)《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为了在21世纪继续保持其在国际竞争中的领先地位,美国从20世纪下半叶就致力于面向21世纪的基础教育改革,此后历届政府都视之为头等大事1994年,《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颁布,标志着美国教育政策方向性变化关注人才素质问题,关注教育的结果《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目标L到2000年,所有美国儿童都要做好准备,开始上学,所有儿童必须接受高质量的和具有适当开放性的学前教育,做好上学准备;要使儿童获得必需的营养、卫生保健并参加体育活动,以便上学时具有健全的头脑和强壮的体格每位家长都必须接受培训并获得必要的支持,每天必须拿出时间帮助学前子女学习
(2)目标2到2000年,高中学生毕业率至少提高到90%,要消除美国少数民族学生和非少数民族学生在中学毕业率之间的差距
(3)目标3到2000年的学生成绩和个人能力及品德表现如下要全面大幅度地提高中小学生的基础文化水平,要了解关于本国和世界其他地区在多元文化传统方面的知识;大力提高全体学生的推理能力、解决难题的能力、应用知识的能力、写作的能力和进行流畅交流的能力;要参与促进个人品德良好表现发展的活动,以及促进身体健康的社区服务和培养个人责任感的活动;所有学生都要接受体育、卫生教育,保证身体健康和精神饱满;大幅度提高能掌握和使用多于一种语言的学生的比例
(4)目标4到2000年,所有教师都必须接受师范教育并参与发展专业的继续教育活动,都有机会获得为教好并培养下个世纪的美国学生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所有教师都要使用新教学法、新评估法和新技术,以便教授具有挑战性的学科
(5)目标5到2000年,美国中学生的教学和科学成绩将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6)目标6到2000年,每一位美国成人都识字,并具有在全球经济竞争中所需的知识和技能,都能正当行使公民权利并尽公民义务
(三)《适应于〜8岁儿童早教项目中的发展适宜性方案》美国幼儿教育协会于1996年颁布了《适应于0〜8岁儿童早教项目中的发展适宜性方案》(以下简称《发展适宜性方案》),提出了发展适宜性的概念一是适宜儿童的年龄,二是适宜儿童的个体差异(在1997年又加入了文化的适宜)该方案适合于0~8岁儿童,并将其划分为3个年龄组,即婴儿和学步儿(0〜3岁)、学龄前儿童和学前班儿童(4〜5岁)、小学低年级儿童(6~8岁),提供了不同年龄组儿童发展特点及大体预期目标,并针对其基本原则提出了发展适宜性的和非发展适宜性的教育实践其发展适宜性表现为它是“有助于儿童发展的方案”,即能有助于儿童达到一定发展目标的方案
1.《发展适宜性方案》的理论基础《发展适宜性方案》是以对儿童如何学习和发展的了解为基础的为此,它以生理学、脑科学和神经科学的发展为前提,把方案的基本理念建立在广泛的理论基础上其心理学基础包括皮亚杰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信息加工理论、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维果茨基的社会文化互动理论、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以及皮亚杰和柯尔伯格关于儿童道德发展的理论等其教育学基础吸收了蒙台梭利、里兰•凯兹等教育家及意大利瑞吉欧的教育理念止匕外,该方案还借鉴了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学观点和鹰架式教学等课程理论
2.发展适宜性课程的主要内容在全美幼儿教育协会和教育部幼教专家协会的一个联合声明(1991年)中,课程被定义为“一个结构好的框架它说明了以下的内容儿童学习的内容、达到预定的课程目标儿童所要经历的学习过程、为帮助儿童达到这些目标教师应当做的事情,以及教学和学习所发生的情景等”这种发展适宜性课程主要是针对某一年龄儿童的年龄特点而设计的,同时还注意到儿童个人不同的需要、兴趣及发展水平等特点
二、日本日本学前教育的发展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实现法治化的过程从公布《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1899年)、《幼儿园令》(1926年)到颁布《学校教育法》(1947年)、《幼儿园设置标准》(1956年)和《幼儿园教育大纲》(1964年修订后以法令形式公布);从公布《社会事业法》(1938年)到颁布《儿童福利法》(1947年)和《儿童福利设施最低标准》(1948年),其整个历程就是一个不断实现法治化的过程同时,确立了幼儿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使幼儿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日本又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对幼儿教育提出了要求,三次制定了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彻底改变了以往家庭和社会不重视幼儿教育的观念,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日本幼教事业的发展日本的幼儿教育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幼儿园,另一种是保育所(托儿所)幼儿园作为学校教育的一分子,被列入学校教育体系中,由文部省管辖;而保育所(托儿所)则是一种福利性的设施,由厚生劳动省管辖,两者的目的截然不同日本在1899年就有了《幼儿园保育及设备规程》,这一政策性文件对幼儿的保育工作和设备做了规定1926年4月22日,文部省制定了《幼儿园令》,这是日本第一部关于幼儿教育单独的政策性法令1947年3月,日本公布了《教育基本法》这是日本教育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目的、教育机会均等、免费教育等原则性内容在这些原则下,制定《学校教育法》,此法以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作为平行的立法对象,规定幼儿园是受文部省管辖的正规学校的一种,以3岁至小学就学前的幼儿为招收对象,制定了幼儿园发展的基本框架从此,幼儿教育成为日本学校教育中法定的组成部分,同时也为以后颁布的《保育大纲》(1948年)、《幼儿园教育大纲》(1955年)、《幼儿园设置标准》(1956年)、《幼儿园教育要领》(1964年)、《新幼儿园教育要领》(1990年)奠定了法律基础文部省根据政府提出的“培养人才”政策,1962年起三次制定幼儿教育振兴计划,1962年制定了《幼儿教育七年计划》(从1964年开始),目标是使1万人以上的市、镇、村幼儿入园(所)率达到60%以上在达到目标后,又在1972年制定《振兴幼儿教育十年计划》,目标是实现4~5岁儿童全部入幼儿园或保育所1991年,文部省又制定了三次幼儿教育振兴计划,其目标是让3~5岁幼儿有充分的入园机会由于4〜5岁幼儿教育基本普及,因此新计划重点放在3岁幼儿的保育上这些法规规范着幼儿园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日本幼教事业的发展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12月22日,日本公布施行的新的《教育基本法》首次将幼儿教育直接写进此法中该法第十一条规定“鉴于幼儿教育对于人之一生人格形成的基础培养具有重要作用,国家以及地方公共团体,必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以及适当的方法,以努力使之振兴”这表明日本政府对幼儿教育的重视,也为幼儿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2008年3月,日本政府公布了修订后的《幼儿园教育要领》,此次修订的主要方向是依据修订后的《教育基本法》进行修订;以“生存能力”为共同的基本理念;学习基础的、基本的知识和技能;养成思考能力、判断能力、表现能力等;确保必要的授课时数,以培养扎实的学习能力;提高学习意愿,养成学习习惯;加强指导,以培养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健康的体魄从上述七点要求中可以看出,“生存能力”的形成是日本学前教育的核心理念培养幼儿学习基础的、基本的知识和技能,养成思考能力、判断能力、表现能力,培养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健康的体魄是日本学前教育十分重视的内容《幼儿园教育要领》中规定幼儿园的教学内容要围绕“健康、人际关系、环境、语言以及表现”五个方面这五个领域的要求都要围绕幼儿的实际生活,帮助幼儿积累生活技能和学习的经验,使他们学会与人沟通,学会做人,积极自我表现,以及保持好心态《幼儿园教育要领》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的作用,将幼儿园的作用分为如下四个主要方面
(1)幼儿园自身发挥着独特的功能
(2)幼儿园具有培养社会感觉的作用
(3)幼儿园具有为以后各个阶段的学校生活和学习打基础的作用
(4)幼儿园具有学前教育中心的作用2008年,日本对《保育所保育指针》进行了第三次修订,在统合各个年龄段的幼儿发展的内容方面,其教育的目标与《幼儿园教育要领》采用了一样的语言表述《保育所保育指针》规定”要重视儿童自发地、积极主动地参与环境的形成,以及儿童的主体活动和儿童间的关系特别是为了让儿童获得符合婴幼儿时期的体验,要通过儿童的生活和游戏综合实施保育保育工作要让儿童“在丰富多彩的游戏中充分地活动身体”“不断地到户外游戏”“享受接触水、沙、土、纸、黏土等各种各样的材料的乐趣”“在各种各样的事情中,体验相互交流感动的乐趣”等由此可见,《保育所保育指针》也充分重视游戏在婴幼儿发育成长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
三、法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内容和发展法国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内容和发展如下L确立学前教育体制法国学前教育是初等教育的组成部分,由国家指导与监管18世纪末期,法国颁布的《康多塞法案》提出了初级学校、高级小学、中学、专门学校、科学和艺术研究协会五个阶段的公共教育体制,第一次明确将初等教育列为一个独立的教育阶段1835年,法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在各县设立初等教育特别视学官的规定,提出视学官对托儿所具有视察和监督的权利,这是国家正式管理托儿所的开端1886年,法国政府颁布了《戈勃莱法案》,将学前教育纳入法国学制系统,即将幼儿学校纳入“实习初等教育的小学”范围同时,该法案还将初等教育分为母育学校和小学两个阶段其中,母育学校招收2〜6岁儿童,小学招收6〜11岁儿童1976年,法国政府颁布了关于母育学校的法令,指出母育学校在普通教育中的重要意义此后,法国于1989年颁布的《教育方向指导法》,以及2004年颁布的《地方自由和责任法案》均对学前教育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做出了明确规定2•明确学前教育免费与公益的性质自法国大革命以后,法国便着手教育立法1791年法国颁布的第一部宪法中就做出了“在所有人不可缺少的那些科目教学中实行免费教育”的规定1881年,《费里法案》宣布国民教育的三个原则为免费、义务、世俗化,规定法国实行免费学前教育同年8月,政府又颁布教育法令,将托儿所等幼教机构并入公共教育系统,统一改称“母育学校”1989年颁布的《教育方向指导法》与《地方自由和责任法案》均强调“教育具有国家公共服务的性质”2000年,《教育法典》中明确指出教育是国家的公共事业,其组织与执行由国家予以保证这些政策法规最终确立了法国学前教育免费与公益的性质3,规定学前教育目标与课程设置法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学前教育的目标1837年,法国政府发布了最早的有关托儿所管理和监督体系的规定母育学校以实施“母性养护及早期教育”为宗旨,招收2〜6岁儿童,并根据年龄男女混合编班1855年3月,拿破仑三世颁布了托儿所勒令,指出“托儿所不论是公立还是私立,都应当成为照顾2〜7岁儿童道德和身体成长的教育机构:1908年,法国教育部长颁布法令,提出“母育学校的目的是对儿童加以照料、满足他们体、德、智三方面发展的要求二1975年,法国政府颁布的《哈比教育法》规定了学前教育的目标,促进了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1977年,法国教育部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学校的三项目标,即教育、学前准备和照料
4.保障幼儿教师的基本权益法国《公务员总章》中明确规定“幼儿教师同小学教师一样,属于国家公务员”1886年颁布的《戈勃莱法案》规定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均由省级师范学校培养,统称小学教师1959年颁布的《德勃雷法》规定“包括私立幼儿园在内的私立机构可以与国家签订合同,加入国家公共服务系统,而私立机构中的合格教师则成为国家合同雇员”除此之外,法国对于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也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例如,《1889年法》中明确规定“国家负担包括幼儿教师在内的所有公立学校教职工的工资《教育法典》中再次重申“国家承担(公立)初等学校和幼儿学校教师的工资”在此之后,法国教育部《99・070号通报》对私立幼儿教师的工资做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这一系列政策法规使得幼儿教师的基本权益得到了保障
(二)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的作用和特点5•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完善的保障体系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学前教育制度的国家,在将近两百年的时间内,法国政府制定了大量的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以促进和保障学前教育的发展6,始终保障学前教育经费的稳定可靠法国教育体制是典型的中央集权制,教育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在政府颁布的各项政策中,始终强调并保证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从1979年开始,教育预算就超过了国家预算,成为国家最大的经费开支2005年,学前教育的投资占全国教育经费预算的
11.3%(其中公费投入占
95.5%),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1.0%左右,位居世界前列2007年,法国每年学龄前儿童平均花费为4744美元,高于世界经合组织及欧洲的平均水平,位居世界前列7•为学前教育提供完善的课程体系法国学前教育政策法规中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承担着教育、诊断和治疗三种职能,即把社会、卫生、心理三者综合起来法国学前教育旨在促进儿童在体力、社会性、智力、艺术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为儿童未来的社会生活做好准备法国政策体系中包含了完善的学前教育课程体系,《幼儿学校教学大纲》规定课程领域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1)共同生活
(2)学会表达,倾听并考虑他人意见
(3)探索周围的世界
(4)发现世界
(5)想象、感知和创造
4.建立完善的师资培训体制法国最早的幼教师资培训机构称为“学习之家”,之后改名为“幼儿师范学校”法国母育学校的教师有严格的入职要求,需要具备两年以上的高等教育培训经历
四、韩国1952年,韩国政府公布的《厚生设施要纲》规定“托儿所是受家长委托保护参加工作的父母之子女,进行临时或一定期间保育的福祉厚生设施”《儿童福祉法》(1961年由保社部制定)规定,托儿所属于儿童福利设施之一,其设立主体由国家、地方自治团体及法人代表等组成,设立主体可以从民间、社会福利团体及地方政府得到财政支援和补助从1967年开始,韩国政府明文规定「从国库和地方费用中支付40个托儿所的各种补助费J1968年3月,韩国公布了《未认可托儿设施临时措施令》,其目的在于迅速增加托儿所的数量,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要求20世纪80年代后,韩国积极发展幼教事业,全面修改了原《儿童福祉法》,扩大了保育范围,改革了教育课程,强调幼儿教育的内容要适应时代的发展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由于女性就业急骤增加,为解除女工的后顾之忧,政府制定了《岗位托儿制度》1990年,韩国国会通过了《婴幼儿保育法案》,这标志着韩国的幼教事业将会得到更加蓬勃的发展1997年,韩国的《初等教育法》(于2000年修订)规定了设立幼儿园的目的,园长、园监、教师的任职资格和工作任务,规定了教师职称等级和晋升的条件2000年3月,韩国教育部制定了《全国幼儿园课程》此文件共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课程计划与管理,第二部分为课程领域它涉及教育内容、方法、幼儿园课程的组织与实施,中央、省、地方教育部门及园所各方面职责及相互关系,以及课程的评价与质量监控2004年5月,韩国颁布《幼儿教育法案》,该法案明确规定,幼儿在入小学前可以免费享先-年的学前教育,否则将视为违法低收入家庭可以获得政府幼儿教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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