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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我国的教师制度掌握幼儿园园长的职责和任职要求教学目掌握学前教育机构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标了解学前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教学重占.^T^.f\\\教学难点教学手理论讲授小组讨论段教学学时教学内容与教学过程设计注释单元幼儿园的工作人员6第一课国家教师制度
一、教师资格制度国家教师制度是指一国以法律设定和推行的教师制度的总称,通常由教师资格或许可制度、职务或职称制度、任用制度、培训进修制度和奖惩制度组成国家教师制度反映了教师与国家、学校的法律关系,与教师息息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一)教师资格分类与适用《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教师资格主要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确定类别
(二)教师资格条件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包括必须是中国公民;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教育教学能力;具备规定的学历或者国家资格考试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对幼儿园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代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这项权利简称民主管理权其含义包括如下几点
(1)教师有对幼儿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规定“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二
(2)教师可以通过教代会、工会组织等多种形式参与幼儿园的民主管理,讨论幼儿园发展、改革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6.进修培训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这项权利简称进修培训权进修培训权是教师不断接受教育、获得自我充实和提高的基本权利和必要手段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点
(1)教师有权参加进修和接受其他多种形式的培训,以提高教育理念和专业素养,从而保障教育教学的质量
(2)教师有权参加达到法定学历标准和达到高一级学历水平的进修或以拓宽知识为主的继续教育培训等
(3)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保证教师进修培训权的行使(-)幼儿园教师的义务义务同权利一样,是构成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两者同时产生,同时变更和同时终止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而必须履行的责任,表现为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必须做出一定行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由法律规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学前教育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L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这一义务包括如下几层含义
(1)教师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必须遵守宪法、法律
(2)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由于教师担负着培养下一代的任务,他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对幼儿的思想品德、道德、法律意识的形成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教师的职业道德,不仅是教师自身行为的规范,也是法律赋予教师应尽的基本义务
(3)教师为人师表,对社会起着净化、表率的作用,对幼儿的成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对整个国家的精神文明建设,也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这一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教师在保教工作中,应当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对幼儿进行全面指导
(2)教师应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制订的保教工作计划,完成保教工作任务
(3)教师应该履行聘任合同中约定的保育教育职责,完成职责范围内的保育教育任务
3.按照国家规定的保育教育主要目标进行保教工作通过活动对幼儿进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和法治教育,组织、带领幼儿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这是对教师从事保育教育工作内容方面的全面规范其基本含义包括
(1)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促进幼儿身体发育和技能的协调发展,增强幼儿体质
(2)激发幼儿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幼儿运用感官和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以及初步的动手能力
(3)激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4)培养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
4.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人格尊严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由于幼儿在教育活动中居于受教育者的地位,其人格尊严往往容易受到侵犯,尤其是对有缺点、容易犯错误的幼儿,教师更应给予特别关怀,使他们也能健康地成长,绝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办法,不能羞辱、歧视他们,不能泄露幼儿隐私,更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制止对幼儿有害或者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制止对幼儿有害或者侵犯幼儿合法权益的行为这一义务有两方面的含义
(1)教师制止的范围是特定的
(2)教师批评和抵制的范围是一般意义上的
6.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担负着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这就要求教师不断学习,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其保持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专业水平,以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第四课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概述《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园长、副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等岗位,配足配齐教职工”《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七章“幼儿园的教职工”在总结我国幼教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幼教发展的趋势和对幼儿园的要求,对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编制、基本条件、资格、职责以及奖惩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本书中,学前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是指教育机构中不直接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一般包括保育员、医务人员、事务人员、炊事员等为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促进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幼儿在园生活、游戏和学习的需要,确保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幼儿园应当按照服务类型、教职工与幼儿以及保教人员与幼儿的一定比例配备教职工,满足保教工作的基本需要
二、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主要职责
(一)保育员《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保育员应当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并应当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J幼儿园保育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本班房舍、设备、环境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
(2)在教师指导下,科学照料和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3)在卫生保健人员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4)妥善保管幼儿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幼儿卫生保健和幼儿生活管理,涉及幼儿卫生学、幼儿教育学和幼教心理学的很多基本知识和技能因此,保育员除了符合附加规定的基本要求外,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基础,才能更好地理解、掌握上述学科的有关知识和技能把保育员的学历定在初中毕业以上,保证了保育员基本的文化素质
(二)医务人员《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除符合本规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J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对全园幼儿身体健康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园长组织实施有关卫生保健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指导调配幼儿膳食,检查食品、饮水和环境卫生
(3)负责晨检、午检和健康观察,做好幼儿营养、生长发育的监测和评价;定期组织幼儿健康体检,做好幼儿健康档案管理
(4)密切与当地卫生保健机构的联系,协助做好疾病防控和计划免疫工作
(5)向幼儿园教职工和家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和指导
(6)妥善管理医疗器械、消毒用具和药品规模较大的幼儿园和寄宿制幼儿园的医务人员,一般是医生、医士和护士规模较小的幼儿园的医务人员,通常是保健员幼儿园医务人员服务的对象是幼儿,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幼儿的计划免疫和疾病防治,直接关系着幼儿的身体健康因此,对幼儿园医务人员在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能力上,必须有严格要求,才能保证卫生保健工作的质量
(三)事务人员事务人员包括幼儿园的会计、出纳、采购员、炊事员、门卫等等他们各自担负着幼儿园一个方面的工作,同样是幼儿园的重要力量他们除了应该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对幼儿园工作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外,有关任职要求应该参照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得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J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教师资格考试试卷的编制、考务工作和考试成绩证明的发放,属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年举行一次凡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幼儿教师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不及格的科目,可在下一年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必须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
(四)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请认定其教师资格
二、教师职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教师职务制度与工资待遇挂钩,并由数额限制,不同于一次获得后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教师职务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国家教师职务制度的内容包括
(1)职务系列规定
(2)任职条件规定
(3)评审规定
三、教师聘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七条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逐步实行教师聘任制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由学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施教师聘任制的步骤、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规定幼儿园实行聘任制,幼儿园教师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开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这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所进行的重大改革所谓教师聘任制度,就是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的特征教师聘任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1)聘任是聘任人和受聘人双方的法律行为,通过聘任确定教师与教育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
(2)聘任双方在平等地位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均有约束力,它以聘书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教师聘任制度应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教师受聘后,根据聘任合同领取相应的工资,在其职务发生变化后,其职务工资也相应变化,职务工资应反映教师的工作业绩,教育教学水平,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二)教师聘任制度的形式教师聘任形式依其聘任主体实施行为的不同可分为如下儿种形式L招聘招聘即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拔具有教师资格的所需人员2•续聘续聘即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聘任合同3•解聘解聘即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不适宜继续聘任教师,双方解除合同关系解聘的原因较多,有些是用人单位在聘任后发现受聘者不符合原定聘用条件,有些是工作中不称职或者违反规定,等等,已不适合继续聘任,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在解聘教师时,除有正当理由,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辞聘辞聘即教师主动请求用人单位解除聘任合同的法定行为
四、教师考核、待遇、奖励、培养和培训的有关制度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上述三种制度外,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通过对教师的考核、待遇、奖励、培养和培训等方式,提高教师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教师的考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通过考核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五章专门对教师考核做了具体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5.考核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教师考核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1)政治思想主要包括政治态度和职业道德两个方面
(2)业务水平主要指与教师所任职务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3)工作态度指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中所具备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
(4)工作成绩指教师在本职务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果及做出的贡献
6.考核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这是考核教师时应当遵循的原则
(1)客观性原则是指对教师的考核要从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面地对教师做出合理的评价
(2)公正性原则
(3)准确性原则是指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做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合的评价
7.考核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通过对教师的考核,给予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其结果应和教师的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挂钩,和教师切身利益相结合,这是符合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表现
(二)教师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六章专门对教师待遇进行了具体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教师的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通过奖励,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章专门对奖励做了具体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1)奖励条件凡在幼儿园保教工作、教育改革、科学研究、园务建设、家长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优异的,幼儿园都应给予表彰、奖励,为全园树立先进榜样,推动幼儿园工作
(2)奖励规格凡幼儿教师工作有成绩的,应该根据他们的贡献大小,给予不同规格的表彰、奖励
(3)奖励多样化,即在奖励项目上体现各个方面
(4)物质与精神奖相结合
(四)教师的培养与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通过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四章专门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做出了明确规定,这对于促进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教师培养,指专门教育机构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的补充更新而进行的一种专业性的学历教育教师培训,指专门教育机构为提高在职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而进行的一种继续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应抓好以下工作:
(1)办好幼儿师范教育,设置奖学金,鼓励优秀青年报考师范院校幼教专业
(2)教师进修院校充分发挥培训幼儿教师的作用
(3)非师范院校也应根据幼儿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承担一部分培养、培训幼儿教师的任务
(4)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幼儿教师的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提供方便,给予协助
(5)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培养培训幼儿教师第二课幼儿园园长
一、幼儿园园长的地位在幼儿园园长负责制体制中,园长是幼儿园的行政负责人,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领导保育、教育和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幼儿负责;对外代表幼儿园,向开办者、幼儿家长和社区负责
二、幼儿园园长的任职资格和岗位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都在宏观层面涉及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的规范方式2016年3月1日,教育部公布了经过再次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幼儿园教职工应当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具有良好品德,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相应的文化和专业素养,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心健康幼儿园教职工患传染病期间暂停在幼儿园的工作有犯罪、吸毒记录和精神病史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幼儿园园长的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1)基本思想品德方面
(2)岗位专业方面0
(3)岗位能力方面
三、幼儿园园长的职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幼儿园园长的主要职责《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幼儿园内部管理的总原则“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J这在学理上被称为“园长负责制二《幼儿园工作规程》相较于《幼儿园管理条例》更为具体地展开说明了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哪些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负责保育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3)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4)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聘任、调配教职工
(5)负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组织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学习、进修、教育研究创造必要的条件
(6)组织职工进行园舍、设备和经费管理
(7)组织和指导教师做好家长工作
(8)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是《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两个法规的结合,在充分继承前述条款的前提下,另作了便于实际操作的扩展性阐释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负责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和业务进修创造必要条件;维护教职工的正当权益,关心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发挥教代会在幼儿园民主管理中的作用,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主持幼儿园的保教工作、领导和组织安全保卫、卫生保健工作,贯彻有关的法规和规章,确保幼儿在园安全、卫生和健康;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幼儿园课程标准,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4)领导和组织行政工作,包括对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聘任、调配、考核(检查和评估)、任免和奖惩及园舍、设备和经费管理等
(5)密切与家长和社区的联系
(二)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幼儿园园长负责制属于幼儿园的领导体制,是幼儿园内部管理的灵魂,具体是指幼儿园园长在开办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党支部的保证监督、教职工的民主参与管理下,全面负责幼儿园保育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共同实现幼儿园工作目标的一种基本管理制度园长负责制包含了以下两方面的含义
(1)园长对外作为幼儿园的法人代表,代表幼儿园做好与上级行政管理机构(包括上级领导)和社会(如所在社区、街道、具体的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工作,为顺利开展内部管理扫清障碍;代表幼儿园参与有关的民事或行政诉讼
(2)园长对内作为幼儿园的最高行政管理者,既统筹园内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协调处理教职员工间的工作关系,还全面承担幼儿园在民主管理前提下由于决策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保健和行政管理工作,党支部的保证监督、教职工的民主参与管理组成园长负责制的“三位一体”,具有科学性但在对这一制度的理解与应用的过程中有几点需注意
(1)需要特别注意避免走入两大误区一一“权力至上”(片面夸大园长的职权)和“权力真空”(片面夸大园长的职责)
(2)园长应该做到做有原则的园长,按制度确定的正确决策,绝不能收回;在特殊事件和意外事故中,除了果断做出决策以外,还应请示上级,让领导研究分析,采取正确决策,共同管理好幼儿园第三课幼儿园教师
一、幼儿园教师概述教师是学校的教育者,是学生学习活动的指导者,也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主体之一这是对教师这一劳动职业的概括,对幼儿教师这一概念应该注意以下两点(-)幼儿园教师的特征
1.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征幼儿园教师的职业特征是履行教育教学的职责,这里的教育教学应该是指直接承担的职主贝
2.幼儿园教师的身份特征幼儿园教师的身份特征是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专门的资格,符合特定的要求,而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承担的,这里的“专业人员”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要求教师要符合相关的学历规定;二是要求教师具有专门的知识;三是要求教师符合有关的其他规定,如语言表达能力、身体状况等这里也要求教师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那些临时到学校及在幼儿园承担一些课程的人员,不能视为教师
(二)幼儿园教师的使命幼儿园教师的使命是从教师工作的性质和目的来谈的
二、幼儿园教师的职责《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并规定幼儿园教师对本班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观察了解幼儿,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班幼儿的发展水平和兴趣需要,制订和执行教育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
(2)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合理组织教育内容,提供丰富的玩具和游戏材料,开展适宜的教育活动
(3)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本班幼儿生活,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4)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务
(5)参加业务学习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动
(6)定期总结评估保教工作实效,接受园长的指导和检查
三、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专业理念与师德要求
1.职业理解与认识的基本要求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幼儿保教工作的意义,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2,对幼儿的态度与行为的基本要求
(1)关爱幼儿,重视幼儿身心健康,将保护幼儿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信任幼儿,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幼儿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4)重视生活对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价值,积极创造条件,让幼儿拥有快乐的幼儿园生活
3.对幼儿保育和教育的态度与行为的基本要求
(1)注重保教结合,培育幼儿良好的意志品质,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注重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培养幼儿的想象力,发掘幼儿的兴趣爱好
(3)重视环境和游戏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作用,创设富有教育意义的环境氛围,将游戏作为幼儿的主要活动
(4)重视丰富幼儿多方面的直接经验,将探索、交往等实践活动作为幼儿最重要的学习方式
(5)重视自身日常态度言行对幼儿发展的重要影响与作用
(6)重视幼儿园、家庭和社区的合作,综合利用各种资源
4.个人修养与行为的基本要求
(1)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2)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3)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4)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5)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
(二)专业知识的基本要求L幼儿发展知识
(1)了解关于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掌握不同年龄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策略与方法
(3)了解幼儿在发展水平、速度与优势领域等方面的个体差异,掌握对应的策略与方法
(4)了解幼儿发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与适宜的对策
(5)了解有特殊需要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教育策略与方法
2.幼儿保育和教育知识
(1)熟悉幼儿园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和基本原则
(2)掌握幼儿园环境创设、一日生活安排、游戏与教育活动、保育和班级管理的知识与方法
(3)熟知幼儿园的安全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和危险情况下幼儿安全防护与救助的方法
(4)掌握观察、谈话、记录等了解幼儿的基本方法
(5)了解3岁婴幼儿保教和幼小衔接的有关知识与基本方法〜3•通识性知识
(1)具有一定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2)了解中国教育基本情况
(3)掌握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特点与基本知识
(4)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
(5)具有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知识
(三)专业能力的基本要求L环境的创设与利用
(1)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让幼儿感到温暖
(2)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让幼儿感受到安全、舒适°
(3)创设有助于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
(4)合理利用资源,为幼儿提供和制作适合的玩教具和学习材料,引导和支持幼儿的主动活动
2.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
(1)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
(2)科学照料幼儿日常生活,指导和协助保育员做好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工作
(3)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
3.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
(1)提供符合幼儿兴趣需要、年龄特点和发展目标的游戏条件
(2)充分利用与合理设计游戏活动空间,提供丰富、适宜的游戏材料,支持、引发和促进幼儿的游戏
(3)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游戏内容、伙伴和材料,,支持幼儿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游戏,充分体验游戏的快乐和满足
(4)引导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获得身体、认知、语言和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
4.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
(1)制订阶段性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2)在教育活动中观察幼儿,根据幼儿的表现和需要,调整活动,给予适宜的指导
(3)在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中体现趣味性、综合性和生活化,灵活运用各种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
(4)提供更多的操作探索、交流合作、表达表现的机会,支持和促进幼儿主动学习5,激励与评价
(1)关注幼儿日常表现,及时发现和赏识每个幼儿的点滴进步,注重激发和保护幼儿的积极性、自信心
(2)有效运用观察、谈话、家园联系、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
(3)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指导下一步教育活动的开展6,沟通与合作
(1)使用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语言进行保教工作
(2)善于倾听,和蔼可亲,与幼儿进行有效沟通
(3)与同事合作交流,分享经验和资源,共同发展
(4)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发展
(5)协助幼儿园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
7.反思与发展
(1)主动收集分析相关信息,不断进行反思,改进保教工作
(2)针对保教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3)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四)幼儿园教师应该坚持的理念
(1)幼儿为本
(2)师德为先
(3)能力为重
(4)终身学习
四、幼儿园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同时也是公民的一员因此,教师既具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公民的一般权利,又具有教师所特有的权利每一位教师都必须了解与教师职务相关的权利以及如何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幼儿园教师的权利法律上的幼儿园教师的权利,是指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法赋予的权利,它是国家对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可以做或不做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它一般包括以下三部分
(1)幼儿园教师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也可称积极行为的权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及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2)幼儿园教师要求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的权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的权利
(3)当幼儿园教师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诉诸法律,要求确认和保护其权利我国幼儿园教师具有以下权利L教育教学权教师有进行保育教育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这项权利简称教师的教育教学权,是幼儿教师的核心权利其主要含义包括如下几点
(1)幼儿教师有权依据其所在幼儿园的课程计划、工作量等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保育教育特点自主地组织课堂教育教学
(2)幼儿教师有权从本班幼儿实际情况出发,按照课程大纲的要求,确定其教育内容和进度,并灵活地执行,不断完善教学内容
(3)幼儿教师可以通过教学改革和实验去探索教学规律,寻找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教学形式、方法和内容等,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8.学术研究权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这项权利简称学术研究权学术研究权是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其基本含义包括如下几点
(1)教师在完成保教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权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创造性劳动,有权将教育中的成功经验或专业领域的研究成就等,撰写成学术论文、著书立说等
(2)为了交流知识、经验、成果,共同分析讨论解决问题的办法,教师有参加相关的学术交流以及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并在其中兼任工作的权利
(3)教师有权在学术活动中发表自己的观点,开展学术争鸣需强调的是,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来开展活动,不得发表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发展且与教学内容无关的观点意见9,管理幼儿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这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基本权利其基本含义包括如下几点
(1)在保教过程中,教师有权依据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对幼儿进行适宜的指导从而协助幼儿主动、有效地学习
(2)教师有权依据幼儿的行为表现以及所积累的作品对幼儿进行科学的、适当的评价,避免用划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
(3)教师有权运用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促进幼儿的个性和能力得到充分发展
10.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这项权利简称报酬待遇权,是教师应当享有的一项维持自身和家庭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的物质权益其基本含义包括如下几点
(1)教师有权要求与之形成人事关系的学前教育机构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和教师聘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资报酬
(2)教师有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住房、退休等各种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间的带薪休假的权利
11.民主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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