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以考代评人员申请评审与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经上级主管部门评定,取得相应系列的任职资格后,本人需向所在学院(部、中心、图书馆、机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提出申请并提交考试合格成绩单、资格证书、业绩成果、工作总结、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由各学院(部、中心、图书馆、机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和评聘委员会考核并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工作办公室审核、评审与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审核程序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各单位在规定日程内开展工作;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本年度各单位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审与聘任限额及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学院(部、中心、图书馆、机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本单位(本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评审与聘任岗位数、评审与聘任条件、评审与聘任日程安排等;申报评审与聘任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部、中心、图书馆、机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评审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申请,并上报申报材料;学院(部、中心、图书馆、机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系列)评审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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