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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学生的权利当今社会,随着人们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法制教育的不断进一步,学生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随着中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如何看待现代学生的权利问题自然而然成为一种备受关注的话题一般来说,学生的权利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学生做为公民应当享有的权利,二是学生做为受教育者应当享有日勺权利学生作为一般社会关系中的公民,具有《宪法》和其他法律所赋予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如人格权、健康权、名誉权、受教育权等学生做为受教育者,享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教育法律规定的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或学习权根据《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如下权利
1.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权学生有参与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多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室,参与授课、讲座、课堂讨论、观摩、实验、见习、实习、测验和考试等权利这是学生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保障学生参与学习,接受教育、享有实质受教育权的前提和基础
2.获得国家奖贷学金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享有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这是学生一项实质性的权利,也是国家为学生的学业提供的物质保障
3.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其中涉及学业成绩的评价和品行评价
4.获得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权利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对学生某一阶段受教育时期日勺学业成绩、学术水平和品行的最后性评估
5.申诉起诉权学生对学校予以日勺处分不服向有关部分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日勺权利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或者称为“法定的其他权利”不同类型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小学生与大学生不同,未成年学生与成年不同高等学校的学生由于生理、心理的发展日渐成熟,因此《高等教育法》对高校学生的权利在《教育法》的基础上做了相应的扩大《一般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高等学校学生的权利做了如下
(1)规定参与教育教学计划安排日勺多种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
(2)学资源;参与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与学生团队及文
(3)
(4)娱体育等活动;申请奖学金、贷学金、助学贷款;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毕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5)学位证书;对学校予以的处分或者解决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工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6或者依法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日勺其他权利但是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两者互相联系缺一不可,没有义务,权利便是不存在时目前部分学生过度强调自己的权利,避而不谈自U,己应尽的义务,缺少基本的义务观,以至于为实现自己的权禾不惜损害集体和别人的权利因此,我们在教育教务的过程中,要保护学生口勺权利不受侵害,但同步也要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对时的权利意识,让学生可以客观的看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认真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追求自己权利的同步,可以客观时做出分析,对的解决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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