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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2025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水利工程)》考前冲刺卷1问答题(共题,共分)66(
1.)某中型水库验险加固工程内容包括加固放水洞洞身,新建放水洞进口竖井、改建(江南博哥)溢洪道出口翼墙,重建主坝上游砌石护坡新建防浪墙和重建坝顶道路等工作签约合同价为580万元,合同工期8个月,2011年12月1日开工合同约定
(1)为保证安全度汛,除新建防浪墙和重建坝顶道路外,其余工作应在2012年5月15日前完成;
(2)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当工程进度款累计达到签约合同的50%时,从超过部分的工程进度款中按40%扣回工程预付款,扣完为止;
(3)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按工程进度款的5%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依据合同制定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1(单位天,每月按30天计)加固防水沟同身新建放水荔瞿弁■廉主坝即石护城上游新建防浪墙■■坝顶遛路----------45~~--------------------~~~42_~35_改造溢洪道出口过增【事件】2011年12月1日工程如期开工,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L因设计变更,导致“改建溢洪道出口翼墙”于2012年3月15日才能开始,并因参加工程量增加,该工作持续时间将延长10天项目部据此分析对安全度汛和工期的影响,重新编制了满足合同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事件2承包人通知监理单位对防浪墙地基进行检查,监理人员在约定时间未到达现场,由于工期紧,承包人对防浪墙地基进行了覆盖事后承担人按监理单位要求对防浪墙地基进行重新检查,承包人提出增加检查费用2万元的要求事件3截至2012年5月底,承包人累计完成工程进度款为428万元,承包人提交了6月份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经监理单位确认的工程进度款为88万元问题
1、指出本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完工日期和“重建主坝上游砌石护坡”工作计划完成日期
2、根据事件1,分析设计变更对安全度汛目标的影响
3、根据事件二,指出承包人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原因
4、根据事件二,指出增加检查费用由谁承担,并说明原因
5、根据事件三,计算6月份承包人实际获得的工程进度款(保留一位小数)正确答案参考解析
1、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完工日期2012年7月27日“重建主坝上游砌石护坡”工作计划完成日期2012年5月10日
2、事件一造成改建溢洪道出口翼墙5月14日完工,对安全度汛没有影响
3、私自覆盖做法错误,按有关规定,对于隐蔽性工作,承包人首先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共同抽检,抽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下达下一道工序开工令
4、增加检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为承包人私自覆盖
5、工程预付款为580义10%=58万元,当工程进度款累计达到290万元开始扣除,截止2012年5月底,扣回的工程预付款为(428-290)X40%=
55.2万元,因此6月份扣回的工程预付款为58-
55.2=
2.8万元,6月份的工程质量保证金88义5%=
4.4万元;6月份实际支付88-
4.4-
2.8=
80.8万元(
2.)【背景】某城市供水水源引水工程长约
33.6km,沿途采用管道、箱涵、隧道供水,中间设5座加压泵站,管道段设多座排水阀门井和排气阀门井,引水工程批复设计概算
1.23亿元,是依法必须招标的水利工程项目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施工监理招标,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潜在投标人A、B、C、D、E、F、G参与投标【事件】事件L投标人A在“近三年完成的类似监理项目情况表〃附件中附列了部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发现有大量B公司的业绩资料经核实,投标人A占B公司股份的51也事件2投标人C的投标文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资料附列了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这些资料进行复核,发现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关系并不在投标人C处事件3投标人D和E的投标书中发现多份资质证书和证件互相混装事件4投标人F和G的投标保证金均由F账户转出【问题】问题
1.事件1中投标人A、B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问题
2.事件2中是否存在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问题
3.事件3中投标人D、E的行为是否能够否决其投标?请说明理由问题
4.事件4中投标人F、G的投标能否作否决投标处理?请说明理由正确答案参考解析
1.事件1中A、B公司投标无效理由是投标人A占B公司股份的51%,是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存台控股关系的A和B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事件2中,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关系不在投标人C处,表明投标文件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C不存在实质上的劳动关系,投标人C存在提供虚假的劳动关系证明,评标委员会可以作出否决其投标处理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属于弄虚作假行为“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事件3中,投标人D和E的投标书内容混装,视为两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作出否决其投标处理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属于视为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情形
4.事件4中,投标人F和G的投标保证金均由F账户转出,视为两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作出否决其投标处理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属于视为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情形
3.某大型引调水工程施工投标最高限价3亿元,主要工程包括水闸、渠道及管理设施等招标文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建设管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事件一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条款如下条款1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以现金或支票方式提交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条款2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前3天向招标人提交;条款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牵头人提交;条款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延续到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止;事件二中标公示期间,第二中标候选人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事件三招标阶段,初设批复的管理设施无法确定准确价格,并说明若总承包单位未中标,该部分适用分包管理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对管理设施公开招标,总承包单位参与投标,但未中标,随后发包人与中标人就管理设施签订合同事件四工程质量保修期间,以现金、支票、汇票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以银行保函方式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烟【问题】
1、指出并改正事件一中不合理的投标保证金条款
2、事件二中,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诉程序是否妥当?并分别说明理由
3、指出事件三中发包人做法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事件四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参考解析
1、不合理之处一条款2改正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即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可不合理之处二条款4改正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诉程序不妥当理由对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先提出异议,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按规定时间提出异议,不得提出投诉;对于答复不满的,投标人可以再进行投诉
3、发包人与中标人就管理设施签订了合同不妥理由,应当由总承包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4、预留总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不妥理由质量保修期间,无论何种形式的质量保证金,预留总额理论上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o
4.某小1型新建水库工程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新建高
23.5m、长130nl土石坝工程和溢洪道工程、防浪墙工程、护坡工程、管理用房工程及绿化附属道路工程等,工程投资5100万元,工程建设内容相对简单招标人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年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招标人于2021年9月15日发出了招标公告【事件】事件1招标人2021年9月15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⑴投标邀请书⑵投标人须知⑶评标办法4委托人要求⑸其他资料事件2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如下内容1获得过本省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优秀奖项⑵本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外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事件3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投标时限规定如下⑴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2021年9月30日上午9时整⑵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5日内,订立书面合同【问题】问题
1.事件1中,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有无不妥之处?说明理由问题
2.事件2中,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问题
3.事件3中,招标人对投标时限的规定是否妥当?说明理由正确答案参考解析
1.事件1中,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妥理由是作为公开招标项目不应该有投标邀请书,应该为招标公告;同时还遗漏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
2.事件2中,招标文件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不妥,不妥之处如下1设置”获得过本省或国家级施工监理优秀奖项”这个条件不妥理由是作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要求获得本省水利工程的奖项,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2设置“本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外地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这个条件不妥理由是属于明确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3.事件3中,招标人对投标时限的规定不妥,不妥之处如下1”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是2021年9月15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2021年9月30日”的约定不妥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5日内,订立书面合同”的约定不妥理由是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5.【背景】某跨河渡槽槽身为矩形单槽混凝土结构型式,槽身段全长
102.79m,槽身断面尺寸为宽X高渡槽由桩基、排架、承台、槽身段等组成槽架基础为C25混凝土灌注桩,桩径
1.0m,桩长20nl的混凝土灌注桩2根,排架及承台为C30钢筋混凝土,排架柱高
10.34m,柱断面尺寸为
0.5mX
0.4m,渡槽身为C50钢筋混凝土连接段基础换填15%水泥土槽身混凝土采用现浇法施工,下部搭设满堂脚手架作为支撑体系,计算校核后采用
①48nlm钢管,间排距为l.OmXO.8m,为确保其整体稳定性,内设剪刀撑加固支撑槽身混凝土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入仓采用25t汽车吊吊lm3混凝土吊罐入仓【事件】事件L搭设满堂扣件式脚手架基础为压实填土地基,立杆下部设置垫板,搭设脚手架人员具有架子工作业证书;搭设人员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事件2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擅自组织杂工拆除了满堂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层同时拆除,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事件3施工钢模板安装时,木工将模板支架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事件4在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发生了3人死亡、7人重伤的事故,造成8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时间为中午12:30事故发生后,时间12:50,事故现场人员以电话形式向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了事故情况;时间15:50,事故责任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口头报告,随后补报了书面报告【问题】问题
1.请指出事件1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
2.请指出事件2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
3.请指出事件3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
4.请指出事件4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参考解析
1.事件1中,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不妥理由是不得将缆风绳固定在架体上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只30—2011第条规定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2.事件2中,施工单位擅自组织杂工拆除了满堂脚手架不妥;上下层同时拆除不妥;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不妥理由是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规定,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架子工;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规定,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下的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
3.事件3中将模板支架固定在作业脚手架上不妥理由是不得将模板支架固定在架体上《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第
9.
0.5条规定“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
4.事件4中,事故责任单位已接到事故报告3h才报告不妥理由是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lh之内向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第
13.
2.1条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项目法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lh之内向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
6.某水库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大坝、水闸等发包人和总承包单位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15000万元总包单位经项目法人同意,将砂石料生产分包给了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合同金额3000万元【事件】事件L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期较紧,总承包单位拟将大坝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一家具有资质的单位,并已报项目法人审批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砂石料分包单位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事故,总承包单位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事故应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和总承包单位无关事件3开工初期总承包单位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不包括分包单位的部分工程事件4总承包单位为施工现场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不包括分包单位施工现场人员事件5总承包单位按照要求计提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总承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生产进度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完成后交由总承包单位监管【问题】问题
1.请指出事件1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
2.请指出事件2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
3.请指出事件3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
4.请指出事件4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
5.请指出事件5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正确答案参考解析
1.事件1中,总承包单位拟将大坝进行分包不妥理由是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2.事件2中,总承包单位认为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与总承包单位无关不妥理由是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应急救援预案不包括分包工程部分不妥理由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4.事件4中,总承包单位未为分包单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不妥理由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5.事件5中,总承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计提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不妥理由是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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