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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金地大食代”托管经营管理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名词定义第三章“金地大食代”管理第四章管理费时计算与支付第五章双方的责任第六章“金地大食代”设备维护与保养第七章“金地大食代”产权及其处置第八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第九章保险第十章监管、奖罚机制第H^一章管理年限第十二章双方约定第十三章违约及终止第十四章不可抗力第十一条“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管理工作管理企业及其代表在管理“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期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定管理企业除了“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平常经营管理工作外,其重要工作有:
1、逐渐完善“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机构设置;
2、对“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设施布局进行调整和完善;
3、持续招聘员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岗位责任制;
4、进行市场推销;
5、有计划地推行“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管理模式
6、乙方争取在年内为甲方培训一支能自行管理、经营、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操守的管理队伍,最终使甲方能在最短时间内能独立经营和管理好“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从“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正式开业日起,“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进入了全面营业期,管理企业的重要工作有:
(1)乙方竭尽全力完善、维护好“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循环,保证“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常新、环境完美、不停完善和配套
(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实行全面经营管理工作,乙方实行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3)全面推行“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管理模式
(4)按照“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设备、设施条件,提供先进的经营管理措施和服务水平;
(5)全面负责“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公共关系事务和市场推销;
(6)深化员工业务技能培训工作;7负责监督和考核总经理的工作业绩;
(8)每一会计年度前3天向甲方提交“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年度经营方案及财务预算(本店采用总经理财务预算审批制提前申报);
(9)每一种月时后15天内向甲方提交反应该月“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经营状况的财务报表;
(10)每一种会计年度结束一种月内,向甲方提交“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财务汇报,阐明本年度决算状况和经营成果;
(11)根据市场变化状况和经营需要,调整和修改“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各项收费原则;
(12)负责“金地大食代”的平常维修和保养;第四章管理费的计算与支付第十二条管理费分为基本管理费和效益管理费第十三条从“金地大食代”正式开业日起,管理企业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基本600万利润的百分之十收取效益管理费20%(效益管理费是指超额完毕年度计划营业额中利润的20%部分,按季度提取)第十四条基本管理费每月支付一次,其计算措施是按当月总收入乘以上费率,于次月15日前汇入管理企业指定的账户第十五条:甲方董事会的责任:
1、甲方需保证“金地大食代”经营所必须的正常的费用开支,如工资、水电费等
2、准时审批“金地大食代”年度经营方案、年度财务预算与决算;
3、协调好基建与经营存在的多种事宜,安排贯彻餐饮项目经营必需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保证消防安全设施的齐备,因设施未齐全、设备未完备以及因证照不齐等原因而引起的行政罚款费用不进入“金地大食代”费用第十六条乙方责任
1、通过多种途径,努力提高“金地大食代”餐饮的使用率,增长经济效益;
2、选派合格人选到“金地大食代”任职;
3、准时提交“金地大食代”年度经营方案和财务预算与决算;
4、不停引进先进合用的经营措施和管理经验,使“金地大食代”的管理不低于国内同类“大食代的管理水平,并尽快培养当地干部和员工,进入“金地大食代”管理各级领导层;
5、负责编制和健全“金地大食代”的各项规章制度;
6、运用集团优势,在乙方所属“金地大食代内安排“金地大食代”员工的培训和实践;第六章“金地大食代”维护与保养第十七条“金地大食代”从正式开业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数额的更新基金,用作“金地大食代”设备时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额度计算原则为: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二;第四年起,不少于总收入的百分之五;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更新添置项目所需资金在经营成本列支第十八条乙方认为需要时,有权根据实际状况用更新基金更换、添置“金地大食代”的设备、陈设和家俱等第十九条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余额,可转入下一种会计年度,与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并提用第二十条本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企业须将更新基金的余额如数偿还甲方第七章“金地大食代”产权及其处置第二十一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金地大食代”的所有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售或抵押第二十二条乙方有权处理用更新基金更换下来的“金地大食代”不再合用的家俱、装置及营运物品等处理这些家俱、装置及营运物品所获款项,纳入“更新基金”项,留作添置这些家俱、装置及营运物品第二十三条甲方在处置“金地大食代”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为原则否则,应征得乙方同意第八章税务、财务及外汇管理第二十四条“金地大食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各项税金第二十五条“金地大食代”职工按照有关规定由职工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整税第二十六条“金地大食代”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一牢记帐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第二十七条除本协议已经有规定以外,“金地大食代”会计的处理原则均按《企业会计制度》办理第二十八条“金地大食代”的财务审计聘任国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成果汇报董事会如董事会认为需要聘任其他审计师或审计事务所对“金地大食代”财务进行复检时,管理企业应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在乙方列支第二十九条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一种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汇报董事会第九章保险第三十条双方同意“金地大食代”向中国境内具有承保资格的保险企业及其分企业投保双方都认为必须的险项,“金地大食代”一旦遭受损失可在所投保的险项范围内获得应有的赔偿与餐饮项目有关的人员保险由“金地大食代”投保,房屋及固定资产保险由甲方另行投保,保险受益人为被保险人,与管理企业无关第三十一条甲方投保的“金地大食代”财产险,其投保总额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第十章监管、奖罚机制第三十二条建立完善年度财务审计制度、平常经营支出由总经理签字第三十三条乙方不得以“金地大食代”的名义对外签订财产担保协议及财产担保文献第三十四条甲方有权理解和知晓乙方所实行的所有管理工作,并提出意见和提议,重要从营业收入和综合毛利、利润等方面对乙方的管理进行考核,使经营和资产自身得到良性发展和保值、增值第三十五条从“金地大食代”正式开业日起,乙方收取的基本管理费按项目年利润六百万(600万)的百分之十收取效益管理费20%(效益管理费是指超额完毕年度计划营业额中利润的20%部分,每季度提取)凡因乙方业务范围内责任致使“金地大食代”项目年利润低于600万,所减少之比例对应扣除管理企业管理费之比例,例如年利润每减少10%即60万,管理费对应扣除6万,(效益管理费扣除比例指超额完毕年度计划营业额中利润的部分比例),以此类推!第十一章管理年限第三十六条委托管理年限暂定2年,甲乙双方在经营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如甲方提出仍需乙方进行管理,可以在变动有关条款后续签合作期限或解除合约第十二章双方约定第三十七条基建结束后与“金地大食代”经营过程中有一段相称磨合期,在此如若因设计和修建过程中存在的部分不完善,为保证经营确需整改付出时费用,经基建方和“金地大食代”方双方确认,列入基建后续科目费用,不计入“金地大食代”费用第三十八条因基建资金、设计缺陷及其他政策性原因,乙方不承担开业延误之责任第十三章违约及终止第十五章争议的处理第十六章商标及服务标志第十七章协议生效及其他第一章总则为了发展本市的对外经济、贸易及旅游业,使“金地大食代”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到达国内同类餐饮企业的先进水准,从而使“金地大食代”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和经济效益,(如下简称甲方),特委托(如下简称乙方),全权经营管理“金地大食代”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甲方系在中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O乙方系在中国北京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________名词定义第三十九条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根据违约程度规定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第四十条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时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一方违约,另一方应将违约状况书面告知违约方,告知以电子版记录为准,如在3天内违约方仍未纠正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协议第四十二条如总经理因被甲方单方面解雇,乙方有权可此外物色人员担任总经理o第四十三条:无论什么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时,双方之间的所有账款在30天内付清第四十四条:甲、乙双方均须遵守本协议,并互相配合,协调双方关系,保证本协议的顺利执行第四十五条若甲方无合法理由终止本协议,应一次性支付5万元人民币作为对乙方的赔偿并赔偿乙方的对应经济损失,以及负责管理企业人员搬迁、返家之差旅杂项费用第四十六条若乙方不能准时派出管理人员进场,每延误一天予以罚款500元第四十七条如甲方进行资产重组、产权交易,须考虑顺延本协议的法律关系,如需中断此协议,须予以乙方以对应的经济赔偿第四十八条如甲、乙双方遇不可抗拒时自然、社会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按正常履行时,本协议即告终止,甲、乙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四十九条如因人力不可抗自然原因及市政维修、道路改建、治安整顿等严重且较长时间影响“金地大食代”正常经营的,甲方应对乙方管理目的要予以酌情扣减第十四章不可抗力第五十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及其他不可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果不能防止或防止时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的状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I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献此项证明文献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其对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或者解除协议第十五章争议的处理第五十一条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处理,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五十二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能处理,双方均可向各(自)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第十六章商标及服务标志第五十三条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金地大食代”对外宣传时,分别加入集团管理或字样第五十四条双方同意管理企业用其专有的商标或服务标志进行宣传推广工作和平常经营活动本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乙方将不得再使用“金地大食代”的商标及服务标志第五十五条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即终止聘任管理的关系,管理企业的一切管理责任随之解除第十七章协议生效及其他第五十六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用书面形式进行补充与修改协议修改文献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七条如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甲方将“金地大食代”的产权、股权、权益部分或所有向他方转让时,应以不影响本协议书时履行为前提,否则,应征得管理企业的同意第五十八条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第五十九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金地大食代”后满2年为止第六十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双方可签订附加协议,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第六十一条: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甲方年_月一日时间—年_月一日第一条“金地大食代”本协议用的“金地大食代”一词指位于金地大食代美食广场(门匾)企业名称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金地大食代”,内容包括基础设施物品类等第二条家俱、装置及营运物品在本协议中“家俱、装置及营运物品”是指:
(1)所有家俱、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俱、地毯、墙饰、摆件、灯饰和其他物品;
(2)饭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公共卫生(PA)设备、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3)必要的车辆和运送设备;
(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金地大食代”营运所必须附物品本协议第
一、第二条所列内容,以“金地大食代”正式开业日前双方交接所附明细清册为准第三条“金地大食代”正式开业日“金地大食代”正式开业日是指“金地大食代”正式全面营业的第一天,其基本条件为“金地大食代”建设工程所有竣工;
(2)“金地大食代”所有设备及设施已安装完毕、正常运行;3“金地大食代”所有家俱、装置及营运物品备齐;
(4)“金地大食代”工程经国家验收合格,包括消防、卫生设施;
(5)“金地大食代”营业执照及各项营业许可证已经获得;
(6)各项保险生效;
(7)“金地大食代”经营所必须的流动资金所有(或留足)汇入“金地大食代”营业账户;8甲方与乙方书面同意“金地大食代”可以正式开业以上各项若有一项未到达者,“金地大食代均属未正式开业,一旦手续齐全开始进入正式开业,即进入酒店托管状态第四条双方这是指本协议的缔约双方即甲方与乙方第五条总收入在本协议中这是指经营“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及其设备所得的餐饮、附属的洗衣、出租汽车及其他各项服务获得的所有收入的总和涉外商场、娱乐设施、场地出租、、电传、第六条经营毛利本协议中的“经营毛利”是指总收入减去“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经营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经营成本和费用不包括如下内容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投资性质的费用摊销及更新基金;2贷款利息流动资金贷款利息除外;3所得税、房产税及其他附加税;4土地使用税;5董事会费和保险费;6管理企业收取的管理费;7国家汇率调整导致的汇兑损失;8甲方董事会尤其规定所进行的、非“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平常经营管理所需的会计、审计、律师等费用;9投资方组员在“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挂账及投资方的内部会议等挂账;10经投资方同意购置的固定资产和零星工程完善项目;
(11)投资方单方面规定的接待、广告、赞助性开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实际由投资方获益和开支的各项费用
(12)其他非“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第七条商标及服务标志这是“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及市场推广中所用的属于管理企业专有的标识、图案或文字第八条管理权甲方授权乙方在接受管理期间,对“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经营管理有充足的决定权和指挥权,乙方及其代表可代表“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对外签订与平常经营管理业务有关的文献、协议(不含负债协议)第九条总经理1“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人选经乙方与甲方充足协商后由乙方任免2总经理是乙方在“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总代表总经理对“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经营管理事务有指挥权和决定权,对“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经营管理全面负责并对管理企业负责3总经理是“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法人的委托代表4总经理如有营私舞弊行为,需经证明后,甲方有权规定管理企业进行撤换5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副总经理人选由双方商讨确定第十条人事安排
1、乙方将根据“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的实际状况提出人事、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制定劳动工资计划,根据上述方案计划安排“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员工工作
2、“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各级员工的聘任、奖惩、调动和安顿均由总经理按国家有关合作经营企业的规定决定和处理
3、管理企业派往“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工作的职工均受“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雇佣,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内交通)均由“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负责;工资、奖金、休假、医疗等享有“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员工同等待遇;每年享有二次有薪探亲假,每次假期为7天(在途时间另计),其交通费按国家规定原则在“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费用中列支
4、为甲方推荐“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总经理1名、营运总监1名、招商经理1名、厨务总监1名、前厅经理1名其他岗位根据实际状况另议,以上岗位的任用由甲、乙双方确定,其薪资费用及劳动关系由“金地大食代餐饮文化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付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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