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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公司章程(3篇)合伙企业公司章程(通用3篇)合伙企业公司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年月日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实际控制公司以及全部具有实际控制能力的下级公司(以下简称成员企业)第三条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将随时检查成员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集团公司监审部在对成员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时,成员企业资金管理是否符合本规定的要求也将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第二章成员企业银行账户管理第四条开立账户成员企业需要开设新的银行账户(包括以公司名义开立的信用卡账户),需填写《开户申请表》(参见附件1),并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审批第五条账户统计与报告
(一)成员企业必须指定非银行出纳人员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编表人与银行出纳共同查找原因,及时处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要有编表人签字、银行出纳复核签字、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签字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应视同会计凭证及账簿等会计档案进行保存
(二)成员企业资金日报应按照规定每天上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第六条印鉴管理
(一)成员企业必须加强银行预留印章的管理成员企业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负责人或其授权非银行出纳人员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授权非银行出纳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严禁一人保管印章同时保管各种票据
(二)更换银行印鉴的保管人,须经过总经理批准,交接双方须在交接记录上签名第三章现金管理第七条成员企业根据当地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当日(经过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可最迟不超过下一工作日)必须存入银行第八条成员企业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成员企业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结算起点为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的现金,开户成员企业,要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成员企业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第九条注意事项
(一)转账起点以上的开支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支付
(二)与外单位之间的大宗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三)白条不得充抵现金
(四)不得在账外保留公款
(五)不得与其它单位或个人互借现金
(六)成员企业另行规定的其他注意事项第十条盘点制
(一)加强库存现金的盘点工作,现金库存至少每月盘点一次
(二)盘点工作由现金出纳人员进行,编制《现金盘点表》并签字,财务负责人指定非现金出纳人员负责监盘并签字,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现金盘点表》作为会计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第四章报销管理第十一条报销单据
(一)所有报销单据均须有经办人的背书,保证其真实性
(二)单据内容必须完整,包括时间、付款单位和项目名称等项目内容不完整的单据必须经总经理背书
(三)非发票不得报销第十二条预先借款的费用报销(-)报销单据的消费内容必须与借款审批的用途一致
(二)成员企业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限定借款后的报销期限第十三条对于小额、年度预算内的费用开支,可不办理事先借款手续开支后直接到财务报销成员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零星支付的限额,例如1,000元以下第五章融资状况管理第十四条每季度最初的5个工作日内,成员企业应以书面形式向集团财务管理本部上报其融资情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单位(成员企业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融资来源单位(银行或信托)、融资形式(贷款、贸易融资额度、保理等)、批准额度或授信额度、已使用额度、融资期限、融资成本(利率)、担保方或抵押物情况等;第十五条成员企业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融资情况变化均需以呈批形式上报集团财务管理本部,经批准后执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增融资、现有融资条件或期限变更、现有融资归还等第六章资金支付管理第十六条支付程序总则
(一)各成员企业必须制订严格的业务和财务审批程序每笔款项的支付都应以经过完整审批程序的原始单据或文件作为凭据
(二)严禁成员企业总经理直接指挥出纳支付或处理资金事宜
(三)除非特别授权,签名权不可下放,但在应急情况下,签名权可上浮第十七条业务审批在业务审批程序中,业务主管和成员企业总经理审批的内容如下
(一)对下级人员权限的审批
(二)对经济业务发生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审批
(三)对经济业务发生可行性的审批第十八条在财务审批程序中,财务人员审批的内容是有关原始单据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第十九条支付程序
(一)出纳的支付应该在会计人员制单以后,根据会计凭证核实单据后支付
(二)收付款时,经办人员要在相关单据上签字,出纳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章第七章集团公司内部资金调剂程序第二十条调剂原则
(一)考虑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和成员企业之间的业务需要,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办总经理和总裁共同批准,可以调剂各所属成员企业资金的使用
(二)资金使用单位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向资金供给单位支付利息,使用期满后,本息一次付清
(三)正常的成员企业利润分配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不执行以下调剂程序第二十一条调剂程序
(一)根据资金平衡计划,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向集团公司总裁提出资金调剂申请,并与相关成员企业总经理协调
(二)集团公司总裁、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总裁办总经理共同签署《资金调剂通知》(参见附件2),成员企业在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第八章备用金管理第二十二条根据业务需要规定可借支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以及限额第二十三条备用金的使用方式是先借后报,差额补足第二十四条备用金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对于任何违反本规定的人员,集团公司或所属成员企业将根据情节做出处罚,直至免职;给集团公司或成员企业造成损失的,对集团公司或所属成员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合伙企业公司章程篇3公司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促进持续长远的发展,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队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发展全体队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为本制度执行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和审查
一、工作时间员工工作时间为1)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日休息一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用餐时间除外)2)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安排加班,加班由部门主管合理安排,员工应服从部门主管安排
三、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领导,听从领导安排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
4.不得无故串岗、聚众聊天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5.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6.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下载电影、进行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衣着得体,干净整洁进入工作岗位,不许穿拖鞋、异装
8.保持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的整洁
9.爱护、节约公司财物,不得盗用或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不得造谣生事,拨弄是非,吵架、斗殴员工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
二、考勤
1.考勤内容包括对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
2.出勤、缺勤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者由他人代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予以处罚(罚款或通报批评)
3.迟到、早退、上班中途离岗按规定上班时间迟到半小时以内的计迟到一次,一月累计迟到三次做旷工一天,迟到每次扣除工资元;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以内下班的计早退一次,一月累计早退三次早退者视为旷工一天,早退每次扣除工资元;上班期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半小时以内的计中途离岗一次,做迟到处理
4.旷工无故不到岗记旷工一次,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工资元,旷工二天扣除工资元,旷工三天及以上者扣除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第二章公司b的经营范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O(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公司由2个股东组成股东一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共计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日一次缴足股东二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当月工资,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a.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三次者(每次半小时以内),按旷工一天执行,以此类推计算b.迟到、早退或上班途中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四小时以内为旷工半天,四小时以上为旷工一天c.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d.无特殊原因假满不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批准不上班者;e.逾期不归,又无正当理由者;f.编造虚假理由请假,欺骗单位,经查属实者;g.由公司、部门安排的值班时间,值班人无故缺席者;
三、请假第一条,员工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b,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4,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第二条5,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6,加班⑴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不计加班费.加班工时以考勤打卡时间为准,统一以《劳动合同》约定标准为基数,以天为单位计算.请假审批程序及权限
1.请假须事先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人书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将请假条交本中心考勤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2.事假一天以内,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中心主任审批;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的由其中心主任签注意见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并交由公司办公室保存
3.口头准假无效凡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以旷工论请假期满后,必须按时返校上岗工作,并应向准假部门及时销假,对逾期不销假者,以旷工论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用电话请假,也可委托他人办理,假期结束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请假期满确因需要再延长的,须在期满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病假须持学院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急诊除外)向所在中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急诊不能上班,应由本人或亲属在24小时内电话告知所在中心,并在痊愈上班后8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四、出差制度
1.出差交通工具及出差补助,员工出差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乘坐,其标准由公司根据员工所处岗位及其他具体情况而订定
2.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凡实际住宿费在标准以内的,按实际住宿费票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出公司标准的,按公司标准报销如住宿费超过标准,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3.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二项开支,实行限额包干,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发,85元/天打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凡出差期间报销了招待餐费的,按报销招待餐费次数扣除伙食补贴费
4.公司安排员工出外培训,培训费用、住宿费用、火车、轮船或飞机票等按实报支,其他各项补贴包括路途时间均不给予报销2o出差申请和报支审批程序
1.出差人员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申请表需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部门副经理(含)以上人员需经直属主管批准签字方可,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申请,但事后必须补单财务方可给予报销
2.出差人员返回单位后,无特殊情况者,必须在一周内将填写好的差旅费报销单及全部票据(车票、住宿发票等)和《出差申请表》粘贴好,需经部门主管核准签字,后交财务部门报销
3.差旅费费报销补充规定
3.
1.出差期间,因公外出要请客用餐和购物送人等各种规定之外的开支,先征得本部门经理或以上人员同意再行开支报销时,报销人应填制费用报销单,按规定程序报销
3.
2.报销招待餐费等需在票据后面注明发生时间、地点、事由、客户当事人等
五、工作纪律的规定
1.1员工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上下班并真实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不得无故早退,请假要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2非经允许,工作时间不得使用扬声器,只能使用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1.3除在工休时间内且在休息时间里,其他任何时间和任何工作场所不允许相互闲聊
1.4坚守工作岗位,非工作需要,任何时候不能串岗
1.5上班时间内不要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其他与工作篇二员工日常工作规章制度公司规章制度规范公司的管理制度与员工的工作行为,能有效的帮助每位员工培养良好的工作行为习惯,为此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章制度
一、工作时间每日工作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的根据公司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休息
二、工作纪律第一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应准时上下班,不能迟到,早退或旷工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整齐,不许穿拖鞋第三条、上下班时间必须亲自打卡,禁止代他人打卡或给他人帮打卡第五条工作时间不准聊天,玩游戏,听音乐第六条、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互相帮助杜绝员工相互谩骂,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发生第七条、各生产部门员工,应无条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或调动第八条、生产现场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下班时应按排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好各自生产车间的卫生
三、工作态度须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条、热情工作交往中面带微笑,亲切随和第二条、礼仪礼貌待人,敬语服务第三条、尊敬员工与客人之间,员工之间应相互尊重,不议论他人,冤枉他人第四条、忠诚忠于公司、忠于岗位第五条、守时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时间,强化时间观念第六条、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应明确分工,通力合作,不能推诿责任第七条、责任员工必须做好本职工作,将个人的事业与公司的事业联系在树立集体主义思想
四、考勤:第一条员工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第二条上、下班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并事先无任何说明的作为迟到、早退处理第三条凡迟到或早退按公司规定超过5分钟罚一小时工资款,1小时以上扣超过时数的两倍工资第四条员工每月允许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应找主管签卡处理,发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况虽有经过部门主管核准的上班证明,按5元/次处罚第五条员工因故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第六条加班员工每天晚上超过21点,需部门主管同意并作登记,如未事登记则视为自动放弃加班费
五、病事假第一条请病事假应当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应当在假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如超过时间按旷工规定处理请事假由部门主管签字交办公室存档,若无请假的作为旷工处理第二条婚假对依照国家《婚姻法》履行正式登记手续的员工,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第三条丧假直系亲属公婆、丈人、丈母娘去世丧假3天,外地员工可根据路程远近加路途假,路费自理本制度推行期间需要每位同事的积极配合,如对本制度有疑问或认为不足之处请提出,本制度也将会继续不断的更新完善,为打造一个完美的.团队,一起努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篇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守则+员工行为规范+员工管理制度)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共计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于年月日一次缴足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1次,时间为每年的12月30日召开
2、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A)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二十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一条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转让股权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六条规定执行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原件一式五份,其中每个股东各持一份,送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二份合伙企业公司章程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控制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可能出现的风险,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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