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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供热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2—2008北京2008第三章选址与厂区规划第十八条城镇供热厂的厂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供热规划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环境保护、防火、卫生的有关规定
二、供热厂厂址的确定,应取得土地使用、燃料、电源和水源供应、供热管网走向及路由、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同意或认可的文件若厂址涉及机场、军事设施或文物遗址的控制或保护范围,尚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或认可的文件
三、供热厂供热距离应经济合理,宜靠近热负荷中心,并便于多热源联网
四、供热厂应有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便于燃料和灰渣的运输
五、供热厂建设场地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并应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六、供热厂建设应节约用地,考虑利用非可耕地和劣地,减少拆迁,尽量不破坏原有树木和植被
七、全年运行的供热厂,宜位于居住区和主要环境保护区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季节运行的供热厂,宜位于运行季节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八、供热厂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供水水源和污水排放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中水
九、供热厂若分期建设,应考虑将来发展的可能性第十九条城镇供热厂的厂区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供热厂的用地范围应根据建设和施工的需要,按规划容量确定其用地宜分期、分批征用,施工用地可临时租用应综合优化,尽量减少全厂生产用地、生活用地和施工用地的面积
二、供热厂总体布置应以锅炉房为中心,各工艺专业合理、有•5•机地联系在一起,处理好总体与局部、近期与远期、平面与竖向、地上与地下、物流与人流、运行与施工、内部与外部的关系,综合各种因素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全厂建(构)筑物的位置
三、供热厂的固定端应结合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热用户方位,布置在厂区不能延伸发展的边侧
四、供热厂辅助间的布置形式,可视不同燃料的建设规模决定对于燃煤I类、燃气I II类的供热厂,宜贴邻锅炉间固定端布置;对于〜燃煤n类、燃气ni类的供热厂,可视具体情况贴邻锅炉间,亦可单独布置;对于燃煤nriv类的供热厂,宜单独布置或设置综合楼
五、储煤场、灰渣场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输煤栈桥、临时灰场(或灰库)应靠固定端布置,不应影响供热厂扩建
六、锅炉房、储煤场、灰渣场、燃气调压站以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间距,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燃气、防火、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七、厂区道路应根据建设规模、运输要求、管线布置等合理确定对于燃煤n iv类供热厂的锅炉房及储煤场和燃气ni类供热厂的锅炉房,〜其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置环形通道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通道
八、厂区出入口不应少于两个,其位置应使厂内外联系方便,并宜使人流与物流分开,主要出入口宜设在厂区的固定端一侧
九、供热厂主要建筑物的方位宜结合日照、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等因素确定
十、供热厂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减少平整场地土石方工程量;缩小运煤系统的提升高差和运输距离当厂区自然地形高差较大时,宜采用阶梯式布置
十一、供热厂应因地制宜地进行绿化,主要规划在进厂主干道两侧、厂区主要出入口、主要建筑及储煤场的周围,厂区绿化覆盖率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第四章工艺与装备第二十条供热厂的工艺与装备应根据建设规模、所选工艺与装备的技术条件合理确定,并应满足适度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保证安全、改善环境卫生和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的要求第二十一条供热厂锅炉燃料的种类应根据城市环境保护要求和燃料供应的情况决定第二十二条城镇供热厂的燃料储运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场储量和煤场设备应根据供热厂的总耗煤量和运煤方式确定储煤场可根据环保要求设置封闭或半封闭的煤库
二、储煤场和输煤系统均应设置燃料计量设施
三、输煤系统应根据供热厂小时最大耗煤量确定系统形式、工作制度及输煤能力
四、从煤场到锅炉房的运煤方式,对于燃煤I类供热厂,可采用垂直多斗提升机或带式输送机,对于燃煤IIIV类供热厂应采用带式输送机
五、对于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燃煤,当采用掺烧石灰石进行炉内脱硫时,石灰石宜使用成品石灰石粉
六、输煤系统应设置电气联锁及必要的通信设施,并应设置供设备安装检修用的起吊设施第二十三条城镇供热厂的炉型及燃烧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燃烧方式、供热介质、介质参数及锅炉台数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的要求
二、供生产、采暖和生活用的锅炉,不宜选择煤粉炉
三、一般供采暖的供热厂应优先选用高效链条炉,在下列情况下,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认合理时,才考虑选用循环流化床锅炉
(一)对于燃煤IV类的供热厂、单台锅炉容量较大,又没有相应的链条炉产品时
(二)当煤质较差,用链条炉不能适应时
四、当选用链条炉时,其炉前储煤仓宜装设均匀布煤装置及有利于节能的燃烧装置
五、锅炉的鼓风机、引风机、二次风机应选用高效、节能和低噪声风机鼓风机、引风机宜采用调速装置,并设置检修设备用的起吊设施
六、燃气供热厂的设备及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燃气供热厂的炉型,应根据气体燃料特性、布置的特点等因素确定
(二)根据燃气压力参数设置调压装置第二十四条污染物处理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除尘脱硫设备的选择,应使烟气中有害物质的排放量及其浓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考虑灰渣特性、工艺及灰渣综合利用的要求
二、当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不能满足环保要求时,应装设脱硫、脱氮装置
三、供热厂的烟囱高度和出口烟速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第二十五条供热厂的热力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热网循环水泵应根据热网调节方式选择,热网补给水泵应采用调速装置
二、供热厂的水处理方式,应根据原水水质、炉水水质、蒸汽品质、补水率、锅炉排污率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三、蒸汽锅炉连续排污扩容器的排水,应回收加以利用
四、供热厂应节约用水,提高厂内用水的重复使用率第二十六条城镇供热厂主厂房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主厂房布置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并做到设备布局和空间利用合理,管线连接短捷、整齐,厂房内部设施布置紧凑、恰当,巡回检查的通道畅通-8
二、当气象条件适宜时,75t/h及以上容量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宜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
三、位于居住区内锅炉的引风机不应露天布置
四、供热厂的集中控制室应布置在锅炉操作层同一标高上
五、供热厂内高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第二十七条城镇供热厂的除灰渣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除灰渣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灰渣综合利用和环保要求,并贯彻节约用水的方针
二、当确定灰渣综合利用时,应按照“干湿分排、粗细分排和灰渣分排”的原则设计,并为灰渣外运创造条件
三、除灰渣方式可视条件采用机械、水力或气力除灰渣装置循环流化床锅炉的灰渣应采用灰渣干态分除,不应采用水力除灰(渣)系统
四、当采用干式除尘器并综合利用细灰时,宜采用气力除灰系统
五、当采用水力除灰渣系统时,应设置循环水利用系统第二十八条城镇供热厂的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热计量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锅炉及各辅助设备应设置安全联锁、超限报警系统,运行参数采集系统,供经济核算的计量系统,在线监测烟尘、二氧化硫浓度的测量系统,以及固定烟气检测孔和采样平台
二、锅炉自动调节系统应采用微机优化控制,并通过通信网络与热网监控系统相连,实现协调控制
三、热源厂与热力网的分界处应设置热水或蒸汽流量(热量)的计量装置,并将计量参数传至热网监控中心第五章配套工程第二十九条新建供热厂的配套设施,应充分利用当地提供的专业化协作条件,合理确定配套工程项目,配套工程应与主体工程相适应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的设施第三十条供热厂的供电负荷级别、供电方式应根据工艺要求、供热性质等因素确定供热厂一般属于二级负荷,其供电系统宜由两回路供电第三十一条供热厂应有可靠的供水水源和完善的供水设施,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及生活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供热厂厂区排水应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排放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第三十三条供热厂消防设施的设置必须满足厂区消防要求,消防设施应第三十四条供热厂的通信设施应充分考虑所在地区现有的通信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条件,应保证各生产岗位之间的通信联系和外部通信的需要第三十五条供热厂的生产厂房、辅助及附属建筑物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规定设置采暖通风设施,并宜以自然通风为主锅炉控制室、化验室、精密仪器室等应设置通风装置,当通风装置不能满足工艺及卫生要求时,应设置空气调节装置第三十六条供热厂应设置分析化验和环保监测设施,配备煤质、水质、烟气、灰渣等常规指标的监测和分析仪器设备第三十七条供热厂应配备常规维修设备和紧急故障抢修设施第三十八条供热厂宜设置电气维修间及仪表维修间第三十九条供热厂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间可与仪表的备品备件间共用同一房间,但不宜与工艺设备的备品备件库共用•10・第四十条供热厂的建筑标准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合理、因地制第六章建筑标准与建设用地宜的原则,根据供热厂规模、建筑物用途、建筑场地条件等需要确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筑效果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四十一条供热厂的生产建构筑物的面积,应根据设备、管道第四十二条供热厂的附属建筑的建筑标准应与生产建筑物的建布置、工艺流程及运行、维护检修进行合理布置第四十三条供热厂附属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可按表2所列指标筑标准相协调,生产构筑物不应进行特殊的装修采用表供热厂附属设施建筑面积指标2燃料辅助生产用房生活设施用房单位建筑面积供热厂类别管理用房m2合计m2种类m2m2nf/MWI类W300W300W300W900W16类W450W400W3501200wn燃煤III类70060060019009IV类850W700W700W2250W5I类W40W30W20W90W
4.5燃气II类120W6060W240W4III类W260W100W120W480W4注1辅助生产用房主要包括维修、仓库、车库以及化验室等2管理用房主要包括生产管理、行政管理办公室以及传达室等,不含热网运行管理、收费等的办公用房3生活设施用房主要包括食堂、浴室、自行车棚、值班宿舍等4蒸汽锅炉可按对应的热水锅炉折算单位指标1t/h=O.7MWO5供热厂的供热规模与表1不一致时,按单位指标m/MW折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第四十四条供热厂的建设用地,必须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生产、生活、办公需要的情况下尽量减少用地,供热厂的建设用地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供热厂建设用地3燃料种类供热厂类别用地指标m2单位用地指标m2/MWI类15000W268II类W26000W224燃煤III类W38000W164IV类W55000WH8I类W2400W115燃气II类W2800W50III类440040注蒸汽锅炉可按对应的热水锅炉折算单位指标1t/h=
0.7MW第四十五条供热厂建设前应对厂址、污染物排放、噪声等影响环第七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第四十六条供热厂的烟气排放必须符合地方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境的主要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第四十七条供热厂的噪声必须符合地方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的规定四十八条供热厂外排废水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符第四十九条供热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合国家现行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GB50016的规定,燃气供热厂还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要求第五十条供热厂的安全卫生措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和《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以及《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职业安全监察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第五十一条供热厂的建设应重视环境的绿化第八章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第五十二条供热厂的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的确定,应以有利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为原则,做到分工合理、职责分明、精简高效第五十三条供热厂的劳动制度,宜采取四班工作制第五十四条各类供热厂的劳动定员应按照定岗定量的原则,根据项目的工艺特点、技术水平、自动控制水平、投资体制、当地社会化服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要求,合理确定,可参照表4所列指标选用表供热厂劳动定员4燃料种类供热厂类别劳动定员(人)I类45〜50II类50〜60燃煤in类60〜72IV类68〜82I类燃气II类18〜32in类城镇供热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12—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北京2008第九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五十五条新建供热厂项目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编制评估或者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时,可参照本章所列指标,但应根据工程实际内容以及价格变化的情况进行调整后使用第五十六条供热厂投资估算指标可参照表5所列指标采用表供热厂投资估算指标5指标燃料种类供热厂类别炉型热水锅炉蒸汽锅炉〔万元/t/h万元/MWI类链条锅炉38〜4254〜60II类链条锅炉36〜4052〜58燃煤链条锅炉35〜3950~56in类循环流化床锅炉38〜4254〜60IV类循环流化床锅炉52〜58I类燃气II类—--3645〜印类-注1指标采用现行北京市工程造价信息计算,不同时间、地点、人工、材料价格变动,可调整后使用2指标未考虑湿陷性黄土区、地震设防、永久性冻土和地质情况十分复杂等因素的特殊要求3指标不包括征地、拆迁、青苗与破路补偿等费用第五十七条供热厂建设工期可按表6所列指标控制表供热厂建设工期6工期(月)燃料种类供热厂类别设计施工合计I类4〜55〜69-11II类5〜66〜711-13燃煤III类6〜78〜914〜16IV类8〜910-1118〜20I类燃气II类3〜44〜57〜9in类注1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建设工期定额不包括因审批拖延返工、资金不到位、停工待料及自然灾害等影响而延误的工期3建设工期定额上限一般适用于工程地质条件复杂、需做地基处理、技术要求高、施工条件较差、规模大等情况;下限一般适用于工程地质条件较好、技术要求一般、施工条件较好、规模小等情况第五十八条新建供热厂用电量、用水量、耗煤量和耗气量等应符合表7T表7-4的规定〜表供热厂用电量指标7-1项目炉型单位用电量kW/t/h链条锅炉13〜20燃煤蒸汽锅炉kW/t/h循环流化床锅炉25〜35kW/MW链条锅炉15〜25燃煤热水锅炉kW/MW循环流化床锅炉30〜50kW/MW燃气热水锅炉8〜20表供热厂用水量指标7-2项目炉型单位用水量链条锅炉m3/t/h
0.5-
1.2燃煤蒸汽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m3/t/h链条锅炉m3/MW
0.4~
1.0燃煤热水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m3/MW
0.4-
1.0燃气热水锅炉m3/MW
0.4~
(2008)175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
(2004)43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编制的《城镇供热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在城镇供热厂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的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九月十七日00第三章选址与厂区规划第十八条供热厂的选址是供热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热厂规划建设的第一步,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等有关方面的要求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中对供热厂选址原则作了具体规定,供热厂的选址要满足其有关要求供热厂的选址与众多因素有关,主要遵循三条原则一是必须贯彻节约用地的原则;二是从防止污染角度考虑的环保原则;三是从经济角度考虑的经济合理原则必须综合考虑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交通运输、供电、给排水、灰渣综合利用等因素本条第二款是吸取国内工程建设的教训,强调在选址阶段必须取得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如某工程在选址时占用了部队的用地,当时只有口头协议,没有取得正式的征地协议,即已开展初步设计,后来部队不同意占用,只好迁移厂址重作设计,造成重大返工,延误工期本条第五款是参照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建设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急计基础
(2000)1268号)中对建厂条件的规定确定的目前在沿海城市供热厂工程设计中已经遇到受洪水、潮水威胁的厂址防洪处理相关问题,特作此规定本条第六款,“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我国有960万knP的国土面积,可利用的面积约占2/3,其余1/3以上是沙漠、戈壁、裸地等2006年我国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仅为
1.39亩,是世界上人均占有耕地最少的国家之一随着国家建设、城镇发展,耕地面积逐渐在减少要充分认识耕地是我们的生命线,减小厂区占地面积,对降低工程造价、节省投资有很大作用第十九条本条第一款,提出在厂区规划阶段,在满足工艺要求、生产运行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力求合理紧凑经充分论证,进一步压缩供热厂用地规模本条第二款,是对供热厂厂区规划的综合性原则要求,目的是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要求本条第三款,供热厂的固定端区域一般是人员较集中的地区,有条件时,宜便于通向城镇,以方便人员进出和避免穿越扩建端施工区本条第九款,在厂区规划中决定建筑物方位的不仅是日照、通风、采光条件,还有运输道路,热网出线等技术经济合理性方面的要求,因此,用“宜结合”上述因素综合考虑更确切本条第十一款,《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中规定厂区绿化覆盖率宜为10%15%考虑到供热厂多建在市区,环保要求较高,〜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的规定,将厂区绿化覆盖率提高至20%考虑到全国各地区要求不同,原则上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第四章工艺与装备第二十条本条是确定供热厂工艺与装备水平的原则根据我国目前国情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供热厂建设要保证安全、改善环境卫生和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对于单台容量较大、工艺系统相对复杂的供热厂,应适度提高自动化水平第二十一条本条明确在城镇不同环境区域对燃料品种选择的原则,作为工程设计和建设的依据不同地区应根据当地燃料结构及供应来源,按规定的原则具体落实,保证供热厂的建设满足当地对环境质量的要求第二十二条本条是对供热厂的受煤及运煤系统作出的原则要求,具体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执行本条第一款,当供热厂由当地煤建公司供煤,直接送煤到场成堆时,储煤场中可不设卸煤、堆煤设备本条第五款,当循环流化床锅炉掺烧石灰石进行炉内脱硫时,条文中强调宜订购成品石灰石粉,并在供应地进行制备第二十三条本条是对供热厂的炉型及燃烧系统作出的原则要求,具体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执行本条第二款,条文中明确提出供热厂不宜选用煤粉炉,是因为煤粉炉系统复杂,操作管理要求高,烟气含尘浓度高,用于除尘的投资大但由于它的燃烧效率高,比较适用于电力行业,而对于供热厂来讲,相对容量较小,管理水平较低,为降低工程投资及运行成本,不宜选用本条第三款,城镇供热厂多建于市区内,以燃烧低灰分、低硫分的洁净煤为主,采用高效链条炉是最经济的选择循环流化床锅炉更适合于在火热电厂中应用,因为电厂多燃用高灰分、高硫分的劣质煤止匕外,其初始排放浓度高15g/Nm3,为除尘所付出的代价高,流化床及分离器的阻力大,运行电耗大、成本高,对司炉工的要求高而对于电厂而言,其用的是自己发的电,且相对煤粉炉其耗电量要比制粉系统少得多,同时电厂是常年运行,相应投资回收期短所以只有当供热厂锅炉容量较大,或用链条炉不能适应煤种等特殊情况时才考虑采用一般循环流化床锅炉的锅炉房不宜设置在居民区本条第四款,链条炉炉前煤斗的布煤装置及有利于节能的燃烧装置,是为了给煤均匀和有助于改善燃烧效果本条第六款,条文中同时给出了燃气供热厂的设备及系统选用原则,具体规定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执行第二十四条本条是对供热厂污染物处理系统的原则要求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条文中提到的除尘、脱硫、脱氮设备选用原则是为确保锅炉燃烧后所产生的有害物质的排放量及其浓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的要求本条第三款,接入同一座烟囱的锅炉台数应根据锅炉容量、环保要求及布置等条件综合考虑按环保要求,锅炉烟气宜尽量集中排放,使一座烟囱接入较多台数的锅炉,但又要控制在一台锅炉运行工况下的最低出口流速,因此接入同一座烟囱的锅炉台数又不能太多,否则,将使烟囱出口流速超标,烟囱排烟筒内部出现正压第二十五条本条是对供热厂的热力系统作出的原则要求,具体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执行本条第一款,热网循环水泵应根据热网调节方式选择,具体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执行第二十六条本条是对供热厂主厂房布置作出的原则要求,为供热厂的安全运行、检修维护创造良好的条件具体规定应按现行•30・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执行本条第二款,“气象条件适宜”是指年平均气温大于等于25℃的日数在80天以上、雨水相对较少的地区锅炉露天布置可以节省建设材料和资金,加快施工进度,改善通风、采光和运行条件,受到了运行人员的欢迎,已越来越多地被采用故条文中强调了当气象条件适宜时,75t4i及以上容量的循环流化床锅炉,宜采用露天或半露天布置至于35t/h及以下容量的锅炉,因其体积小,是否露天布置,可视供货条件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确定锅炉露天布置,必须选择露天型锅炉,设计单位应主动和制造厂配合,要求锅炉厂对相关部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按露天布置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第二十七条本条是对供热厂的除灰渣系统作出的原则要求,具体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执行本条第一款,节约用水对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对严重缺水地区和条件适宜的供热厂,宜采用干式除尘、干式除灰渣方式本条第三款,循环流化床锅炉一般利用炉内进行脱硫,如采用湿法除灰渣,容易产生结垢,且不利于灰渣的综合利用,所以不应采用水力除灰渣系统第二十八条本条是对供热厂的监控系统作出的原则要求,具体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执行本条第一款,使锅炉运行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各设备的运行状态,保证锅炉的安全经济运行,同时满足环保要求本条第二款,计算机自动化技术的广泛应用,已发展到多台锅炉协调运行的集散控制系统并通过通信网络与热网监控系统相连本条第三款,规定了在热源出口处设置流量(热量)计量装置,是热源与热网之间热能贸易计量及成本核算的依据,要求具有较高的精确度,并应将参数实时采集上传至监控中心第五章配套工程第二十九条本条是供热厂配套工程的建设原则改建、扩建工程应以扩大生产能力、提高装备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为主,重点应是发挥现有设施的能力,挖掘潜力第三十条由于供热厂工艺要求、供热性质等因素的不同,供电负荷级别、供电方式都有所不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执行第三十一条供热厂供水水源宜从城市自来水管网或中水管网接入,并配置相应的供水设施第三十二条供热厂的排水分为两个部分,即雨水和废水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如锅炉排污、化验排水、除灰渣废水及场地冲洗废水)和生活废水各种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第三十三条锅炉间的运煤层、输煤栈桥宜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煤场应设置洒水和煤堆自燃时熄火用的给水点,供热厂的消防设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供热厂属于丁类工业第三十四条供热厂通信设施应包括生产管理通信和生产调度通厂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第三十五条本条是对供热厂采暖通风与空调的要求生产厂房、辅助及附属建筑物宜以自然通风为主第三十六条本条是对供热厂的分析化验和环保监测设施的要求作出规定第三十七条本条是对供热厂设备维修设施的要求作出规定第三十八条本条是对供热厂电气和仪表维修设施的要求作出•32•规定第三十九条本条是对供热厂电气和仪表备品备件设施的要求作出规定・•33第六章建筑标准与建设用地第四十条供热厂一般地处城区或离城区较近,在满足实用、经济的前提下,适当考虑其美观,与周围环境或建筑达到和谐一致,一般应简洁朴实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还应与厂区绿化相结合,考虑适当绿化的可能,消除厂区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不协调性第四十一条生产建(构)筑物面积,对不同的设备、不同的工艺、不同的布置方式有很大区别,本建设标准不宜作出具体规定而对既定的设备、工艺和布置方式,有关规范和设计手册中均有具体规定,其面积不可能有很大出入所以,对生产建(构)筑物的面积,本建设标准没有必要作出具体规定第四十二条附属建筑和生产建筑物标准相协调,是为附属建筑和生产建筑物从建筑美学和群体效果应达到相适应生产构筑物不应进行特殊的装修,一般只进行打腻子、刷涂料的简单装修第四十三条供热厂附属设施分为辅助生产用房、管理用房和生活设施用房本条根据本建设标准提出的供热厂劳动定员指标,收集国内现有供热厂的基础资料,经综合分析后提出的附属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指标对于附属设施,特别是管理和生活设施面积没有统一的标准,容易产生过大的情况,所以应该有统一的标准加以控制根据对已经建成的20座供热厂调查统计,其规模各不相同,只能从单位指标中进行比较,尤其是有些供热厂将今后扩建工程的附属设施(如综合楼、食堂等)一次建成,造成单位指标有较大的出入,详见附表1-34附表供热厂用地和附属设施调查表1序厂区用地附属设施面积工程名称规模备注号万m m2/MW m2m2/MW1北京昌平科技园热源6X35t/h
3.
33519213157.55没有综合楼2北京丰台桥南热源6X35t/h
2.
9617012987.46没有综合楼3北京木材厂2X35t/h
1.
4024191615.84大兴工业区供热厂4X35+2X20t/h
3.
2022213489.36没有综合楼5赤峰三联产热源4X75t/h
5.
60241310613.396北京温榆河锅炉房3X14MW
2.
2453393622.29含二期办公用房7北京西二旗住宅供热5X14MW
1.
53218235533.64含二期办公用房8北京袋头居住区供热6X29MW
2.
20126239013.739松榆里小区供热厂4X29MW
2.
42208189316.3210永泰居住区供热厂3X29MW
1.
67192163318.7711延吉市集中供热厂9X58MW
10.
7220547209.0412武威城南供热厂3X58MW
3.
50201293116.8413北京黄村供热开发区6X20t/h
2.
10250104112.3914呼和浩特二期供热10X58MW
10.
12175621610.7215呼和浩特光明热源4X70MW
4.
33154546819.53含二期办公用房16鄂尔多斯康巴什热源2X29+4X58MW
5.
56191368012.6917天津金厦新都热源厂2X29+3X58MW
3.
55153262511.3118天津大毕庄热源厂4X29MW
2.
291976875.92没有综合楼19天津大港东部热源厂4X70MW
4.
08145406414.5120天津南河镇热源厂4X70MW
2.
0773.
9429015.32从以上的调查表中可以看出,厂区用地指标集中在140~250m2/MW之间(个别特殊的除外),本建设标准对于小容量的供热厂适当放宽至U268m2/MW,对于大容量的供热厂压缩到118m2/MW o附属设施建筑面积第四十四条指标来源及说明见本建设标准条文说明第四十三基本上在920m2/MW之间,本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其指标为516m2/MW〜〜条本条规定供热厂用地控制指标,不应高于表中所列值第七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第四十五条供热厂工程项目不应超出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保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者统一厂址的确定、设备的选型、选用的燃料、烟气净化方案等,都可能造成大气、噪声等污染,应进行充分论证后实施第四十六条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规定,地方标准的指标必须优于国家标准,有的城市或地区对污染物排放有自己的标准,应符合地方标准没有地方标准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第四十七条按照标准化管理的规定,地方标准的指标必须优于的规定国家标准,有的城市或地区对噪声控制有自己的标准,应符合地方标准没有地方标准时,对供热厂水泵、鼓风机、引风机和其他机械产生的噪声,应根据地点不同,符合相应的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的规定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如达不到要求,可采用消声、隔声及综合控制噪声等措施第四十八条供热厂排污量较小,大部分水可循环利用,但水处理、除尘、除渣产生的废水,排放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否则应进行处理后排放第四十九条各类建筑的消防标准要符合国家标准,相应的设备、设施的选型、施工及验收也应符合国家标准对于燃气供热厂,锅炉和管道的布置、安装、验收及安全设备的安装等有特殊要求,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第五十条供热厂,特别是燃煤供热厂,要充分考虑职工的安全和•36・—1—刖百《城镇供热厂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等单位负责编制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我国城镇供热厂工程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经验,在借鉴国外有关做法和经验,考虑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的基础上,遵循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在满足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执行我国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法规和政策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多次召开讨论座谈会,最后召开审查、复审会,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建设标准共分九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厂区规划、工艺与装备、配套工程、建筑标准与建设用地、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建设标准对政府投资的城镇供热厂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对企业投资的可参考适用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9号;邮政编码30007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城市建设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吕国良廖荣平王淮熊维铭李春林江绍辉杨健卫生第五十一条绿化不但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也使得供热厂与周边环境协调第八章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第五十二条影响劳动定员的因素较多,其原则是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供热生产的连续运行和供热质量,保证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第五十三条供热关系到千家万户,供热厂在整个采暖期必须昼夜连续运行采用三班制,每班8h,工作时间稍长;推荐采用四班制是为减小职工的劳动强度,有更多的休息时间和个人清洁时间,有利于供热厂的安第五十四条劳动定员首先要考虑生产的安全、稳定和职工的劳全运行采用四班制时,可采用每周休息1天的制度动强度,其次是节约劳动力、提高经济效益本指标是根据统计和其他相关厂、站的劳动定员确定的指标的上、下限都不宜突破,保证运行期间各类人员齐全劳动定员按工作性质分为三类,其中生产人员不仅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的工人,也包括生产岗位上的技术人员对于电工、维修工等辅助生产人员,要能保证随时上岗,以保证供热厂的安全、连续运行第九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五十五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制订,主要是为控制投资规模过大,当指标超过上限值时,应引起注意,分析原因指标应根据各种因素的变化情况调整使用,进行动态管理遇有厂区土方量大、地基需特殊处理、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等情况时,应结合具体情况调整使用第五十六条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根据现行北京市(2006年)人工、材料、机械预算价格计算,并在建设部颁发的《城市供热热源厂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基础上进行调整,结合近几年供热厂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加以对照复核,综合分析确定附表2是对2001年以后建设的16座供热厂一类费的投资和单位造价进行的统计附表供热厂投资估算调查表2建设类费投资单位投资序号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备注年份(万元)(万元/MW)单层厂房12001包头市九原区供热厂4X29MW
4853.
4341.84布置天津北辰科技园热源220033X29MW
3992.
6745.90鄂尔多斯康巴什热源钢结构厂房320042X29+2X58MW
9257.
0653.20武威城南供热厂420043X58MW
7520.
2843.22天津东丽华明镇热源520046X29MW
8330.
1047.8762004天津静海开发区热源5X29MW
6373.
0843.9572004天津西横堤供热厂6X58MW
15690.
3745.09单层厂房82004天津空港燃气供热厂2X35+2X20t/h
2276.
9829.57布置延吉市集中供热厂920059X58MW
21548.
1641.28102005呼和浩特金桥热源厂
14339.
7146.564X70MW+2X20t/h续附表2建设类费投资单位投资序号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备注年份(万元)(万元/MW)112005呼和浩特光明热源厂4X70MW
13599.
3348.57简易除渣122005天津大毕庄热源厂4X29MW
4749.
5440.95系统天津金厦新都热源厂1320062X29+3X58MW
10591.
2145.65乌海滨河集中供热厂1420062X29+2X64MW
8244.
0244.32流化床锅巴彦淖尔磴口热源厂1520063X29MW
4036.
1646.39炉简易除巴彦淖尔五原热源厂渣系统1620064X29MW
5164.
9944.53从以上的调查表中可以看出,由于各供热厂的系统配置不同,其单位造价也有所变化,链条锅炉的供热厂一类费用投资集中在41万46〜万元/MW之间(个别特殊的除外),考虑二类费后(不包括征地、拆迁)其投资控制在50万60万元/MW;循环流化床锅炉的供热厂一类费用投〜资在45万50万元/MW之间(个别特殊的除外),考虑二类费后(不包括〜征地、拆迁)其投资控制在52万60万元/MW〜供热厂的投资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较大
①锅炉房的布置(单层或双层);
②锅炉房的土建结构型式(混凝土或钢结构);
③系统和工艺设备的标准;
④除尘和脱硫的方式;
⑤控制系统的水平;
⑥贮煤场的容量;
⑦厂区地形(土方工程);
⑧材料价格的波动等在调查选择项目时已考虑了上述情况,但对某项具体工程,如有特殊情况,如土方量大或要求的自控水平高等因素,投资可能有所增加第五十七条建设工期是根据安装工程定额用工量和已建成供热厂实际建设工期确定的第五十八条电耗、水耗、煤耗和气耗需用量指标,主要根据现有供热厂的实际情况分析确定,新建供热厂不应突破指标值的上限供热厂是能耗大户,在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时应充分考虑节电、节水和节省燃料,不选择陈旧、落后的设备定价[元
一、供热厂主体工程
(一)燃煤供热厂
1.主厂房包括锅炉本体及相关的工艺系统与设备
2.燃料储运系统;包括卸煤、储煤、输煤、筛碎处理及相关的辅助设施
3.炉型及燃烧系统包括炉型选择及烟、风、煤系统
4.污染物处理系统除尘、脱硫(脱氮)系统
5.热力系统包括锅炉的汽水系统,锅炉补给水的处理、除氧设施、锅炉的疏放水及排污系统以及供热泵站等
6.除灰渣系统包括炉渣处理系统与飞灰处理系统及灰渣综合利用方案
7.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热计量系统
(二)燃气供热厂
1.主厂房包括锅炉本体及相关的工艺系统与设备
2.炉型及燃烧系统包括炉型选择及烟、风、燃气系统
3.热力系统包括锅炉的汽水系统,锅炉补给水的处理、除氧设施、锅炉的疏放水及排污系统以及供热泵站等
4.监测和自动控制系统
5.燃气调压、计量系统
二、配套工程主要包括交通、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通信、暖通、监测、维修、材料库等
三、生产管理与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办公室、值班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绿化等设施第十七条供热厂工艺不同时,生产设施的内容不同能够由社会化条件解决的附属设施,如维修、交通运输、绿化、保安、试验及化验等均不应再设置对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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