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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设计规则BIM及设计深度导则BIM DesignRules andDesign DepthGuidelinesfor prefabricated buildingsin ZheJiang(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3文件命名规则
4.
3.1装配式建筑信息设计模型及其交付物的命名应简明且易于辨识;
4.
3.2模型元素及其属性命名宜符合下列规定1宜使用汉字、英文字符、数字、半角下划线和半角连字符的组合;2字段之间宜使用半角下划线隔开,字段内部组合宜使用半角连字符隔开;3各字符之间、符号之间、字符与符号之间均不宜留空格;4如文件名有“日期”格式,宜按“年月日”次序的8位数字表达,中间无连接符;5不得修改或删除文件名后缀;6同一信息模型进行多次交付时,应在满足文件命名规则的基础上,在文件命名字段中添加版本号,版本号宜采用英文字母V与阿拉伯数字的组合进行标识
4.
3.3电子文件的名称宜由项目编号、项目简称、设计阶段代码、区段代码、专业代码、描述等依次组成,以半角下线隔开,字段内部的词组宜以半角连字符,隔开,并宜符合下列规定1项目编号宜采用项目管理的数字编码,无项目编码时宜以“000”替代;2项目简称宜采用识别项目的简要称号,可采用英文或拼音项目简称不宜空缺;3专业代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的有关规定,当涉及多专业时可并列所涉及的专业
4.
3.4命名示例000XX CSA区S JLQV2某项目初步设计阶段A区结构剪力墙模型第二版
4.4模型创建规则
4.
4.1装配式建筑可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和任务需求,选择合适的BIM应用程度等级,至少应在初步设计阶段开始创建相关专业的任务信息模型()
4.
4.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BIM模型创建除应符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要求外,尚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创建主体结构构件、围护墙和内隔墙部件、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标准化户型、装配化装修等模型
4.
4.3装配式建筑BIM模型或模型元素的增加、细化、拆分、合并、集成等所有操作均应保证模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唯一性
4.
4.4装配式建筑BIM模型创建时应采用统一的坐标系、原点、度量单位和比例,坐标基本参数设置如下表所示表坐标基本参数序号设置内容1项目单位为毫米2使用相对标局,±
0.000即为坐标原点z轴坐标点3为所有BIM数据定义通用坐标系4建立正北和项目北之间的关系5依据施工图纸正确定位项目的基点、地理位置和朝向模型应按实际尺寸进行建模
4.
4.6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中部品部件的创建宜采用参数化设计,并包含下列内容1部品部件模型应在颜色使用上与非预制部分进行区分,且标准化部品部件应独立区分,部品部件命名应符合本导则
4.6条规定2部品部件模型应包含部品部件的几何信息与非几何信息表装配式建筑信息模型主要内容专业模型元素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编号、颜色、功能、柱、墙、梁、板、凸窗、阳几何尺寸(长、宽、高、直径)和材质、材料强度、构主体结构台、楼梯、空调板等部件定位信息造样式、类型、材料等信息非砌筑围护墙、非砌筑内隔编号、颜色、功能、围护墙和内几何尺寸(宽、厚、高)和定位墙、T本化围护墙、一体化材质、材料强度、材隔墙信息内隔墙等部品料等信息地面、墙面、大花、柜体、厨功能、颜色、材质、装修与设备几何尺寸(长、宽、厚、高、直卫设备、插座、照明、通风、材料强度、材料等信管线径)和定位信息给排水管线等部品息机电系统、颜色、编预埋件、预埋管、预埋螺栓几何尺寸(长、宽、高、直径)和号、功能、材质、构预埋构件等,以及预留孔洞定位信息造样式、类型、材料等信息编号、材料、必要钢构成节点的钢筋、混凝几何尺寸(长、眼高、直径)、空筋信息(等级、规通用节点±,以及型钢、预埋件间关系及排布格等)型钢信息、节点区预埋信息、节点连接信息等3标准化户型宜独立展示,并在建筑模型中表达标准化户型的位置、数量4单元式幕墙模型应按楼层高度创建,并应表达主材、准确外轮廓,宜表达通用节点
4.
4.7装配式建筑BIM模型创建前宜综合考虑二维制图表达和工程量统计的需,要应基于BIM模型直接生成和导出二维图纸和材料表
4.
4.8模型中宜包含相关视图和图纸,并根据本导则命名规则统一进行命名
4.5部品部件分类与编码规则
4.
5.1装配式建筑BIM项目中部品部件分类应符合项目设计系统分类,项目的系统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和《建筑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GB/T51301相关规定当表中未规定时可自定义并应在模型使用说明书中写明
4.
5.2装配式建筑BIM模型部品部件按照其功能和用途,包含结构系统部品部件、外围护系统部品部件、内装系统部品部件、设备与管线系统部品部件
4.
5.3装配式建筑BIM模型构件的编码应满足以下要求1按构件材料特性、功能特性或其他基本特性分类,并符合行业惯例;2与相关标准协调一致;
4.
5.4装配式建筑BIM模型部品部件的编码及其应用应符合唯一性、可读性、可拓展性、适用性、可追溯性的基本要求
4.
5.5装配式建筑BIM模型部品部件编码宜采用层次化结构,以便于分类管理和查询
4.
5.6装配式建筑BIM模型部品部件的编码应包括以下组成部分,各组成部分之间通过特定的分隔符进行分隔,如图所示
1.项目属性代码
2.类别码
3.系统码
4.类型码
5.序列号X-A-01-01-0001■]I II|用美制阿I|一1W图编码结构图
1.项目属性代码项目属性代码应由功能属性、项目简称、楼栋号、单元信息以及楼层信息五个字段组成,每个字段代表一个特定的信息维度字段之间通过特定的分隔符〃-〃进行分隔,以便于解析和识别功能属性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项目的功能属性,每类功能对应一个唯•字母,应符合表的规定表功能属性代号功能属性类别码RB居住建筑PB公共建筑项目简称使用项目的简称或缩写,确保在项目中具有唯一性•楼栋号采用两位数字表示楼栋的编号例如,第一栋楼可以用•〃〃表示,第二栋楼用02表示单元信息对于有多单元的楼栋,采用两位数字表示单元编号•楼层信息采用三位数字表示楼层,地面层以上从001开始编号,地下层从•“B1开始编号例如,地面第一层可以表示为001,地下第一层可以表示为B
12.类别码用于区分部品部件的所属类别,如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等类别码采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每个类别对应一个唯一字母,应符合表的规定表类别码部品部件类别类别码结构系统JW外围护系统N内装系统S设备管线系统
3.系统码用于进一步区分部品部件在所属类别中的具体系统,如结构系统中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外围护系统中的预制外墙板等系统码采用两位数字表示,按照部品部件在各自系统内的顺序进行编号,应符合表
4.
5.6-3~456-6的规定表结构系统码系统名称系统码01预制混凝土构件系统02钢结构构件系统03木结构构件系统04混合结构系统表外围护系统码系统名称系统码01外墙系统02外门窗系统表内装系统码系统名称系统码01楼地面系统02墙面系统03吊J贞系统04内门窗系统05厨房系统卫生间系统06表设备管线系统码系统名称系统码01给排水设备及管线系统02供暖通风空调设备及管线系统03电气和智能化设备及管线系统04燃气设备及管线系统
4.类型码用于区分同一系统内部品部件的具体类型,如预制混凝土构件系统中的预制混凝土梁、预制混凝土柱等类型码采用两位数字表示,按照部品部件在类型内的顺序进行编号,应符合表456-7~456-21的规定表预制混凝土构件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预制混凝土柱01预制混凝土梁02预制混凝土板03预制剪力墙04预制楼梯05预制阳台06预制空调板07预制女儿墙08支撑09延性墙板1011其他表钢结构构件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钢柱01钢梁02钢支撑03钢桁架04型钢楼板05钢板墙06钢楼梯07螺栓球0809焊接球10支座11预埋件13橡条^其他14表木结构构件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预制木梁01预制木柱02木墙板03木楼板04木楼梯05其他06表外墙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预制非砌筑外墙01保温装饰一体化板02墙体与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03墙体与保温一体化04幕墙05其他06表外门窗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门窗框01门窗扇02五金配件03连接件04预制遮阳蓬05其他06表
4.
5.6-12楼地面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基层01面层02龙骨03连接与固定件04附件与设备05其他06・表13墙面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基层01面层02龙骨03连接与固定件04附件与设备05其他06表
4.
5.6-14吊顶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基层01面层02龙骨03连接与固定件04管线与设备05其他06表内门窗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门窗框01门窗扇02五金配件03连接件04其他05表厨房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厨房地面/墙面/吊顶基层01厨房地面/墙面/吊J贞面层02厨房地面/墙面/吊顶龙骨03连接与固定件04门窗框051窗扇0607五金配件08橱柜09厨房设备10给排水管道11排气扇与通风口12照明与电气13其他表
4.
5.6-17卫生间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卫生间地面/墙面/吊顶基层01卫生间地面/墙面/吊顶面层02卫生间地面/墙面/吊顶龙骨03连接与固定件04门窗框05门窗扇06五金配件07卫生设施与洁具08给排水管道09通风与排气扇10电气与照明11其他12表给排水设备及管线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冷水、热水供应管道01污水、废水排放管道02消防给水03表供暖通风空调设备及管线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供暖01通风02空调03表
4.
5.6-20电气和智能化设备及管线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强电01弱电02智能化设备03表燃气设备及管线系统类型码类型名称类型码燃气供应01燃气安全设施
025.序列号用于区分同一类型部品部件的个体唯一,确保每个部品部件性采用四位数字表示,从0001开始顺序编号唯一性的,确保每个部品部件的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7年)》(浙建管发
[2023]49号)精神,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Modeling,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全面提高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和咨询服务等单位的BIM技术应用能力,规范BIM技术应用环境,编制组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国内外BIM标准规范和应用经验,在现有浙江省BIM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编制了本导则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对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导则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杭州市安吉路18号,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导则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杭州嗡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市房屋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智汇谷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裘云丹李骏喔杨新金振奋叶斌寇林鲍科峰冯凯张张颖韩勇朱粤萍黄克强顺进周任伟应小勇赵锋姚奇达科均李锦涛主要审查人游劲秋叶基福许广贺陆文哲编码示例,假设有一个名为世纪花园”的住宅项目,以其中第一栋楼的第一单元的第二层的第一根预制混凝土梁为例,其编码规则如下(项目属性代码RB-SJHY-01-01-002住宅功能-项目简称-楼栋号-单•(类别码J结构系统)•系统码01(预制混凝土构件)•类型码02(预制混凝土梁)•序列号0001(第一根预制混凝土梁)•因此该预制混凝土梁的完整编码RB-SJHY-01-01-002-J-01-02-0001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对于部品部件进度、质量、成本等的信息化管理,应以编码为数据关联的基础
4.6部品部件命名规则
4.
6.1部品部件的命名规则主要关注于为部品部件提供描述性、易于理解的名称部品部件的名称应能够直观反映其功能、用途或特征
4.
6.2部品部件的命名采用结构化的方式,以便更好地组织和分类部品部件的命名由类型、功能、尺寸、材质、编号、其它六部分组成字段内部的词组宜以连字符隔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类型表示部品部件的类别,具体可参考表456-7~456-21中的类型名称
2.功能描述部品部件的主要功能或用途,如防火围护保温等
3.尺寸表示部品部件的尺寸信息,如宽X高X长直径等
4.材质描述部品部件的主要材质,如钢混凝土木材,当类型名称中已带此信息时,此字段可省略;
5.编号为部品部件分配唯一的编号,编号可以采用三位数字的顺序号或者采用
4.5节的编码
6.其它可添加部品部件的生产、施工安装及运维信息,详见条
4.
6.3命名示例
1.预制柱-结构-500X500X2980-混凝±-001:表示一个预制混凝土结构柱,尺寸为500mm宽X500mm高X2980mm长,编号为001o
2.管道-冷水供应-100-塑胶-001:表示一根冷水供应管道,直径为100mm,编号为001o
3.
6.4在部品部件名称的基础上拓展部品部件的生产、施工安装及运维信息,可以通过在命名中添加额外的标识符或属性来实现这有助于在项目管理、数据追踪和信息共享过程中更全面地了解部品部件的相关信息
1.生产信息拓展包括生产厂家的缩写或代码、部品部件的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号等
2.施工按照信息拓展包括部品部件的安装位置、安装时间、安装的人员
3.运维信息拓展包括部品部件的维修记录、更换周期、巡检状态等模型中需要导出图纸的部品部件的命名应与二维图纸的标记保持一致
4.7部品部件表达要求
4.
7.1部品部件的BIM信息表达要求应包括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
4.
7.2部品部件的几何信息表达应包含部品部件的三维形状、尺寸、位置以及空间关系
4.
7.3部品部件的非几何信息表达宜包含1项目信息、组织角色、组成及材质、性能或属性、制造和安装要求、成本与维护等信息;2对于特定的部品部件类型,还需要表达部品部件之间的连接和组装方式,应考虑部品部件在设计过程中与其他专业的协同和配合,充分展示组装后的整体性能表现
4.
7.4装配式建筑项目部品部件表达内容应满足项目各阶段BIM设计深度要求,具体参照附录A规定
4.8成果管理规定
4.
8.1装配式建筑BIM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化设计阶段的交付物应包含各专业的主要设计成果,并满足如下要求1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成果内容应包括初步设计模型、预制构件选型方案、装配式楼栋概况表,以及与模型相关联的装配式工程量、预制构件种类信息、统计分析报告等;2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内容应包含施工图设计阶段各专业模型、与模型相关联的二维图纸、碰撞检查报告、管线综合、预埋件装配模拟等,3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内容宜包含与模型相关联的预制构件工程量、各类清单等为造价工作提供数据支持;4深化设计阶段成果内容应包含深化设计阶段模型、与模型相关联的所有满足加工需求的图纸等;
4.
8.2设计成果应按照成果清单逐项组织核查,保证各阶段成果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可用性;
4.
8.3应结合实际情况,对成果模型进行相关的清理,将模型中无用构件、信息、视口、链接文件、导入文件等进行清理设计深度
55.1一般规定
5.
1.1装配式建筑BIM模型应包含建筑、结构、机电、内装修等专业相关信息,并遵循部品部件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符合少规格、多组合的原则
5.
1.2装配式建筑BIM模型深度应按方案与扩初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深化设计阶段分别确定;
5.
1.3深化设计BIM模型由施工图设计单位完成,也可由第三方深化单位完成,但需经设计单位审核,设计单位应审核深化设计BIM模型是否符合设计意图和设计指标要求;
5.2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
5.
2.1装配式建筑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宜采用BIM模型;
5.
2.2建筑BIM模型应包含建筑单体信息、建筑单体构件集、单体空间区域信息、楼层信息建筑BIM模型各类构件属性可按附录A采用
5.
2.3建筑BIM模型,宜用于工程量统计及投资估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核算、环境分析、绿色建筑分析、交通分析、多方案对比分析等设计活动
5.
2.4建筑BIM模型,应结合项目规划报建的实际需求,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和城市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建立
5.
2.5建筑BIM模型,宜满足多媒体展示的要求
5.
2.6结构BIM模型应包括结构总体信息、结构构件、截面信息等结构BIM模型各类构件属性可按附录A采用
5.
2.7机电BIM模型应包含管线、连接件、电气等机电设备信息,并应体现机电管线布置的方案,机电设备管线BIM模型各类构件属性可按附录A采用
5.
2.8内装修BIM模型宜与建筑设计同步协同进行,并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策划
5.
2.9内装修BIM模型,宜体现室内设计方案与装配式装修平面布置图
5.
2.10装配式BIM模型应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33/T1165)中相关数据提取和分析的要求
5.
2.11装配式BIM模型应包括装配式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机电设备系统、内装系统等
5.
2.12装配式BIM模型应制定相应的预制拆分方案
5.
2.13装配式BIM模型应体现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概况、方案展示、拆分设计、装配率计算表、预制构件统计表、各专业设计说明等
5.3施工图设计阶段
5.
3.1施工图设计BIM模型宜在初步设计BIM模型基础上进行细化
5.
3.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模型宜满足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深度要求
5.
3.3建筑BIM模型的深度,除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表达建筑整体外观及建筑内部功能空间分隔;2建筑专业构件应处理与结构专业构件交接处的扣减关系;3墙体应区分内墙、外墙,外墙应区分内外侧,墙体应区分结构墙、填充墙、现浇墙、预制墙;墙体宜按厚度、材质区分类型,并进行统一的命名,墙体应赋予构造做法、防火等级、隔声性能等技术参数信息;4柱应区分建筑柱、结构柱、现浇柱、预制柱,柱应按照造型、功能、位置进行分类,应表达造型及尺寸;5楼板应区分为建筑楼板(建筑填充层及面层)与结构楼板(结构层),建筑楼板应表达厚度、区域范围以及与结构楼板间的关系;有坡度的建筑楼板宜按实际找坡建模;6幕墙应表达整体造型及幕墙划分、幕墙各部分的材质、幕墙内嵌门窗,幕墙构件制作需满足统计面积要求;7门窗应表达选型、样式、材质;门窗应以所在楼层标高作为参照,并反映门槛和窗台高度;8楼梯应区分预制楼梯和现浇楼梯,应表达踏步数、踢面高度及楼层高度等参数,栏杆扶手应表达尺寸、样式、材质坡道应表达样式、材质及坡度
5.
3.4结构BIM模型除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表达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剪力墙的配筋信息,以便于结构后续深化设计与现场安装;2应表达结构柱、梁以及空间结构等,应明确区分预制部分范围和现浇部分范围;3应表达用于装配式专项的连接节点;4结构构件应分楼层建模
5.
3.5钢结构BIM模型中型钢和型钢组合件的模型元素应采用标准化构件
5.
3.6木结构BIM模型中的预制梁柱构件或组件、预制板式组件和预制空间模块组件等模型元素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建筑使用功能、结构安全的要求;2应满足模数化、标准化设计的要求;3应满足制作、运输、堆放和安装对尺寸、形状的要求
5.
3.7机电BIM模型除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给排水专业应创建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各类消防系统、循环水系统、热水系统、中水系统、热泵热水、太阳能和雨水利用系统等各系统干管模型;应表达管道的系统属性、类型属性及材质,管道、管件及附件应与相应的设备保持连接;2暖通专业应创建冷热源设备、空调设备、通风设备、风管干管、各类管道干管模型,应表达风管、各类管道的系统属性、类型属性及材质,风管、空调水管及管件应与设备保持连接;3电气专业应创建各类型的强弱电系统桥架模型,应表达母干线、主要桥架或线槽及其配件的类型属性,桥架、线槽及其配件应保持连接;4设备专业应表达各自专业机房内的设备、管道及桥架,设备尺寸应按照实际尺寸建模5设备专业应注明预埋件或预埋设备的材质与规格型号
5.
3.8内装修BIM模型应对地面系统、隔墙系统、吊顶系统、收纳系统、厨房系统、卫生间系统、门窗系统、设备和管线系统等进行集成设计
5.
3.9内装修BIM模型除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室内设施、成品家具宜表达尺寸、位置、样式、材质;2集成厨房、集成卫浴洁具应表达尺寸、样式及位置;3房间或空间应表达位置及高度
5.4深化设计阶段
5.
4.1深化设计阶段BIM模型宜在施工图设计BIM模型基础上进行细化
5.
4.2建筑BIM模型,宜能满足工厂加工生产、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管理、施工阶段交付等要求,并能为工程算量和施工管理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5.
4.3非承重墙、门窗(幕墙)、栏杆、楼梯等深化设计宜应用BIM技术
5.
4.4结构BIM模型应包括施工图设计模型元素外,还应包括构造柱等二次结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节点等类型的模型元素
5.
4.5机电BIM模型应包括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各系统的模型元素,确定具体尺寸、标高、定位和形状,并应补充必要的专业信息和产品信息
5.
4.6机电BIM模型中的设备选型、设备布置及管理、管线综合、净高控制、机电末端和预留预埋定位等宜应用BIM技术
5.
4.7采用全装修交付的装配式建筑工程,BIM模型宜包含内隔墙、吊顶、楼地面、墙面、厨房、卫生间、内门窗等各系统的模型元素,采用干法施工的部位宜在模型中表达部品部件之间的标准化接口信息
5.
4.8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模型宜包含地面、墙面、顶面、柜体、厨卫设备、五金配件、插座、照明、通风、给排水管线等元素
5.
4.9墙体与机电、装修一体化模型应体现末端点位布置、机电管线预埋
5.
4.10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应按重量适宜运输、方便快速建造、抗震性能优良、耐久性好及综合造价低等原则执行
5.
4.11装配式BIM模型中,宜采用标准节点构造设计,应优先采用标准的部品部件库及装配化装修
5.
4.12预制构件深化模型应输出平立面图、构件深化图、节点深化图、工程量清单等二维表达图纸、图表
5.
4.13装配式BIM模型,宜包含预拼装模型信息,并满足节点三维交底等要求
5.
4.14深化设计完成前,宜进行管线碰撞检查、三维管线综合和预留预埋检查、安装节点检查等施工工艺可行性验证
5.
005.LLI▲▲准确形状、精确类似形状、大概尺尺寸、位置、寸、位置、用途用途006泵▲类似形状、大概类似形状、大概尺准确形状、精确尺寸、位置、寸、位置、用尺寸、位置、用途途用途007水箱、水池▲类似形状、大概准确形状、精确尺寸、位置、类似形状、大概尺尺寸、位置、用途寸、位置、用途用途008▲▲准确形状、精确类似形状、大概尺尺寸、位置、用寸、位置、用途途009消火栓▲类似形状、大概尺寸、位置、用类似形状、精确尺准确形状、精确途寸、设备编号、位尺寸、设备编号、置、用途位置、用途010处理设备▲类似形状、大概准确形状、精确尺寸、位置、用类似形状、大概尺尺寸、位置、用途寸、位置、用途途011设备附件▲▲准确形状、精确类似形状、精确尺尺寸、位置、用寸、位置、用途途012沟、渠▲类似形状、大概准确形状、精确尺寸、位置、类似形状、精确尺尺寸、位置、用途寸、位置、用途用途注▲表示在该阶段中该子项一般无表现,具体内容可参考对应专业设计说明表电气专业模型细度要求BIM子项编号子项名称方案设计模型初步设计模型施工图设计模型深化设计模型001桥架(线槽)▲类似形状、大概准确形状、精确尺寸、位置、类似形状、精确尺尺寸、位置、用途寸、位置、用途用途002变压器▲类似形状、大概类似形状、大致尺准确形状、精确尺寸、位置、用寸、位置、用途、尺寸、位置、用途编号途、编号003▲类似形状、大概类似形状、大致尺准确形状、精确柴油发电机尺寸、位置、用寸、位置、用途、尺寸、位置、用途编号途、编号004▲大概尺寸、位置、精确尺寸、位置、用精确尺寸、位置、电缆沟(井)用途途用途005▲类似形状、大概类似形状、大致尺准确形状、精确配电箱(柜)尺寸、位置、寸、位置、用尺寸、位置、用途途、编号用途、编号006灯具.▲▲类似形状、大致尺准确形状、精确尺寸、位置、用途、寸、位置、用途、回路编号回路编号007开关插座类似形状、大致尺▲▲寸、位置、用途、准确形状、精确回路编号尺寸、位置、用途、回路编号008母线槽▲类似形状、大概类似形状、大致尺准确形状、精确尺寸、位置、用寸、位置、用途、尺寸、位置、用途编号途、编号009类似形状、大致尺▲▲寸、位置、用途、准确形状、精确回路编号尺寸、位置、用途、回路编号010线缆导管▲▲准确形状、精确类似形状、大致尺尺寸、位置、用寸、位置、用途途011防雷接地装▲类似形状、大概类似形状、大致尺准确形状、精确置寸、位置、材尺寸、位置、用尺寸、位置、材途料参数012大概尺寸、位置、火灾自动▲准确形状、精确用途报警装置类似形状、大致尺尺寸、位置、用寸、位置、用途途013弱电传输设大概尺寸、位置、▲准确形状、精确备用途类似形状、大致尺尺寸、位置、用寸、位置、用途途014弱电终端设▲大概尺寸、位准确形状、精确备置、用途类似形状、大致尺尺寸、位置、用寸、位置、用途途注▲表示在该阶段中该子项一般无表现,具体内容可参考对应专业设计说明术语
22.
0.1装配式建筑prefabricated building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装配式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装配式木结构建筑及各类装配式组合结构建筑等
2.
0.2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ModelingBIM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
0.3装酉斌建筑彳言息、模型prefabricatedbuildinginformation model在装配式建筑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
2.
0.4模型元素BIM element建筑信息模型中的基本组成单元,又称BIM元素
2.
0.5模型细度level ofdevelopmentLOD各BIM元素的组织及其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的详细程度,简称LODe
2.
0.6几何信息geometric information几何信息是BIM模型内部和外部空间结构的几何表示
2.
0.7非几何信息non-geometric information非几何信息是指除几何信息之外的所有信息的集合,主要包括经济技术相关指标及数据
2.
0.8部品part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
0.9部件component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完成,构成建筑结构系统的结构构件及其他构件的统称
2.
0.10协同collaboration表装饰装修专业模型细度要求BIM子项编号子项名称方案设计模型初步设计模型施工图设计模型深化设计模型001准确形状、位置、尺精确的尺寸,构▲▲寸造及连接方式卫生间(卫生洁具、水池、台、柜)002轮廓准确轮廓准确形状、位置、尺精确的尺寸,构集成卫生间寸、材质、功能、造及连接方式,颜色、类型安装样式003集成厨房轮廓准确轮廓准确形状、位置、尺精确的尺寸,构寸、材质、功能、造及连接方式,颜色、类型安装样式004准确形状、位置、尺固定家具▲▲精确的尺寸,寸(主要为碰撞检查分析)005准确形状、位置、类精确的尺寸,构▲▲吊顶(龙骨、型造及连接方式,具、风口、建造方式烟感、喷淋、广播、检修口)006电气开关插▲▲准确形状、位置、尺精确的尺寸,座定位寸007隔断▲▲准确形状、位置、类精确的尺寸,构型造及连接方式,建造方式008地面(示意▲▲准确形状、位置、类精确的尺寸,构性拼花、翻型造及连接方式,斗)建造方式009准确形状、位置、类精确的尺寸,构▲▲型造及连接方式,建造方式墙面(插座、开关、通讯、空调控制器、消防操控按钮、安全出口指示、机电末端)010IT®精确定位准确形状、位置、尺▲▲精确的尺寸,构寸造及连接方式,建造方式011室内标识▲▲▲精确尺寸,颜色,建造方式注▲表示在该阶段中该子项一般无表现,具体内容可参考对应专业设计说明浙江省装配式建筑设计规则BIM及设计深度导则条文说明总则
11.
0.1本导则主要服务于装配式建筑设计全生命周期应用基本规定3建筑师应协调装配式建筑设计全专业、全过程,包括技术策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部品部件深化设计五个设计阶段协调系统集成的模数设计,满足标准化和通用性的要求,应遵循部品部件少规格多组合原则,优先选用通用部品部件设计规则4本条提出了可对模型或模型元素进行的操作
4.4模型创建规则增加增加模型、模型元素;细化增加模型元素信息,几何形体与实际形体更接近;拆分单个模型过大时可将模型拆分成小模型,例如,按照专业或楼层拆分模型,将单个模型元素根据需求拆分成两个或多个模型元素;4合并合并与拆分相对,将两个或多个模型元素合并成一个整体;5集成一般跨系统、异构数据的模型综合;本导则内的设计项目应在浙江省坐标系中具有坐标值,坐标系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BIM模型定位基点应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的分带投影坐标系,其他的坐标系提交时应进行换算深度要求
55.1一般规定
5.
1.1装配式BIM模型创建应有助于装配式建设工程各相关方的协同工作、信息共享
5.
1.3深化设计模型应随图纸一同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作为生产和施工依据
5.2方案与初步设计阶段
5.
2.3在方案阶段,设备专业可不建立具体模型但应利用综合协同设计平台,与各专业协同配合,进行条件提资;如根据建筑模型确定建筑内部机房位置,面积及设备各专业系统选择方案
5.
2.9利用BIM模型对建筑主要功能区域的内装方案进行模拟,方便业主对装饰主题风格、材料选型、色调搭配进行对比,验证天花布置、设施定位合理性,辅助决策等一般情况下,项目在方案及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较浅,之所以此处仍建议包含室内设计方案,主要是出于对部品部件的尽早考虑的原因
5.
2.11在方案阶段需提前进行装配式建筑的系统一体化设计,以标准化,模数化为前提,使用BIM协同工具提前确定装配式建筑的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机电系统等在扩初阶段确保装配式建筑各组成要素在设计、生产、安装等过程中达到高效性和经济性
5.
2.12在方案设计模型的基础上对结构与非结构构件做出区分,指定相应的预制属性,再进行初步的构件拆分,并形成各个预制构件方案模型
5.
2.13装配式建筑初步设计图纸除常规的要求外,还应包括装配式结构平面图、装配式构件拆分图设计说明书除常规的要求外,还应包括装配率计算书,其内容宜涵盖装配式技术说明、构件平面图、构件编号及尺寸、装配比例计算、装配率预评价表
5.3施工图设计阶段
5.
3.2为了使BIM模型更好地服务,模型宜满足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深度要求
5.
3.6各专业除了表达设备机房内设备以外,还应包括消火栓箱、屋顶水箱、空调室外机等主要设备;且应包括别的专业设备机房内的设备和管线
5.4深化设计阶段
5.
4.6输出成果包括机电管线预埋图、机电管线综合图、机电专业施工深化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等
5.
4.11预制构件与预制构件、预制构件与现浇结构之间节点的设计,根据结构数据,从标准节点库引用符合条件的节点,完成标准节点构造设计对于非标准节点构造,运用BIM参数化设计,完成非标准节点构造的设计,并保存非标准节点构造至节点构造库,以达到快速出图的目的)
5.
4.14深化设计模型中预制构件表达宜满足下列要求1应对预制构件进行相;)应的分类统计2可进行预制构件拼装工序的模拟;3)不同构件应具有唯一的构件标识编码基于建筑信息模型进行数据共享及互操作的工作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参与方之间的协同,项目各参与方内部不同角色之间的协同,以及上下游阶段之间的数据传递及反馈等1交付物deliverable基于建筑信息模型交付的成果基本规定3装配式建筑BIM模型的创建应考虑到设计各阶段各专业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的需求,保障数据的准确性,为后续装配式生产、施工、运维创造有利条件,有助于装配式建筑建设工程各相关方的协同工作、信息共享为满足我省装配式建筑数字化、精细化管理要求,实现BIM模型全生命周期传递和应用,工程项目各参建方需遵守相关构件命名规则及编码要求装配式建筑BIM模型应与项目文档、图纸、资料等保持对应信息的一致装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各阶段、项目各方、各专业之间应建立统一的工作协同机制,宜采用统一平台或在各系统间建立统一接口装配式建筑BIM设计的技术策划、系统集成、部品部件加工和施工统筹应由建筑师协调装配式建筑BIM模型在创建、应用和管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装配式建筑BIM的应用和成果应按合约规定执行、交付,相关合约的规定中装配式相关内容宜符合本导则对BIM的相应要求提交成果的组织、分类、命名、表达等应符合第4章中的规定装配式建筑BIM模型的数据细度、信息深度要求应按照附录A具体要求执行装配式建筑BIM设计应满足适用性、经济性等要求,并宜采用绿色建材和性能优良的部品部件进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时,宜采用BIM模型计算装配率设计规则
44.1一般规定
4.
1.1模型交互规定1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应用点对装配式设计中需要协同的数据进行统一命名和编码,模型数据应以部品和部件为基础进行组织;2当项目中需要提交工程视图、表格文件格式为交付物时,宜采用BIM模型导出;3应根据项目应用点建立项目BIM模型族库、材质库及建模和制图环境
4.
1.2信息交互规定1各参建方应统一建筑信息编码系统;2信息在交互过程中应保证信息具有可追溯性;3各类软件创建的信息,应采用开放或兼容的数据交换格式进行数据转换,实现各专业的信息交互
4.
1.3设计过程规定1设计过程中,应发挥模型可视化、专业协同的优势,动态进行各专业设计过程及阶段性成果的沟通、讨论、检查、优化;2各专业深化设计完成后形成整体模型,并进行模型检查和优化调整在各专业深化设计和各阶段协调中,应以施工因素为核心,并综合考虑其他影响因素;3提交的设计成果应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宜包括设计模型、设计图纸、装配式评价指标、部件部品明细表等
4.2文件组织规则
4.
2.1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文件可分为四大类模板文件、设计文件、收发资料、成果文件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参与方根据自身需求及实际情况对四类文件进行收集、传递及登记归档其中模板文件包括装配式模型模板、项目构件库、汇报模板等;设计文件包含设计过程中的模型和非模型文件;收发资料包含项目过程中往来提资文件;成果文件包含BIM模型文件及其他BIM应用成果文件
4.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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