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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注由项目经理负责按照《建设工程腼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条要求,并依据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附后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领翔上郡工程项目经理部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领翔上郡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审的资格证,到期自行废止第七条经特种作业岗位学习,取得合格证、结业证、毕业证的人员,在未取得有效的资格证时,不得从事各类特种作业操作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第九条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资格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资格证书规定的操作项目范围内操作,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随身携带资格证或公司认可的资格证复印件,以便随时接受有关人员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制度为保证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正确地进行调查处理,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一凡在我施工生产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均适用于本办法二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
(一)职工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二)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三)与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货场、施工现场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四)、发生各种灾害或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五)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三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分为以下六类(-)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重伤事故国家标准局制定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所列的各种重伤事故
(六)轻伤事故负伤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含一个工作日的)四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部门,施工现场值班电话五发生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六安全人员应作好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七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应按下列要求调查处理
(一)单位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后,有关负责人应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或为防止事故继续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负责人应组织现场人员查清现场情况,做出标志和记明数据,绘出现场示意图
(二)发生轻、重伤事故,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公司应成立相应的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测绘、拍照或者录相,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生产、设备、工艺的资料和医疗部门对伤亡者诊断情况的登记
(三)伤亡事故调查组应召开因工伤亡事故分析会,查明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事实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具体措施,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填报《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八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
(一)轻伤事故现场的清理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重伤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现场的清理,由集团公司或区、县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批准;
(三)重伤以上事故现场的清理,由市劳动批准;十一职工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按照下列规定批准结案(-)轻伤事故,由事故单位填写《轻伤事故结案表》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批准结案;
(二)重伤以上事故经公司和集团公司安全部门同意后,报市安全监督部门结案,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市总工会备案;十二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检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十五施工现场发伤害事故后,应执行经理部的因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确保我施工现场全体在施人员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我经理部特制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望遵守执行一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一查安全资料、二查施工现场(
1、安全防护、临电、机械等;
2、场容卫生;
3、环境保护;
4、保卫消防;
5、生活区设置和管理;
6、绿色施工)、三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与书面记录二安全生产检查标准一是以以建设部《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20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相关规范标准等;二是以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和有关规定等;三是以城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等为依据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式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公司每年对在施工程实施
1、年度检查
2、季度检查
3、每月检查
4、每周检查
5、每日检查
6、随时检查四安全生产检查实施
1、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由项目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卫消防、机械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人员管理、质量管理、隐患整改、遵章守纪等检查后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出较好的分包单位及较差的分包单位,在经理部总结大会上进行表扬与批评并在经理部内部发书面通报
2、季度检查季度检查由经理部安全负责实施安全检查以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部相关的规范、标准等、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个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相关规定”等为主要内容在季度检查中一是结合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性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达到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二是结合季节性的检查,突出季节性的特点,如雨季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应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检查,每次检查均签发“中国航空港建设总公司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检查记录”(安全生产隐患通知书)
3、每月检查每月检查由经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以上一条检查时的内容和落实整改的情况为重点,要有书面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
4、每周检查每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部安全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与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各有关专业工长、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等参加,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含安全资料),重点检查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发现有事故隐患的部位要立即停工整改,待事故隐患排除经项目部安全经理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并将检查结果在每周会上进行通报,以防再次重复发生每月至少填写两次“厦门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工程项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表”
5、每日检查每日检查由项目部的安全员负责实施,检查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及消防为重点,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安全日志”及时签发“工程项目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表”并收集存档
6、随时检查由班组长与群众监督员具体负责(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如发现事故隐患要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待事故隐患排除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在施工中不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及时提示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1、依据对施工过程“事前检查,事后落实”的控制原则,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后签发“隐患通知书”
2、项目部在接到各级“隐患通知书”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同时写出书面的整改记录,按“隐患通知书”的要求存档备查或上报逾期不改依据其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危险作业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二、危险作业范围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审批
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技术管理部、行政保卫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审批
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生产副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生产副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工程管理部、技术管理部、行政保卫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专家论证报请主管生产副经理批准
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5、危险作业审批单(见附件1)
四、危险作业的实施
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主管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五、危险作业管理
1、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必须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2小时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
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逐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私自移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11、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12、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13、吊架、挑架、挂架、模板支撑系统和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有经过审核、批准的设计计算书、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14、现场各种脚手架、临建、洞口临边防护、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临时用电、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及施工机具搭设安装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单必须有量化的验收内容,签字手续齐全项目经理(签字)北京城建一公司领翔上郡工程目经理部(盖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健全安全组织、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奖励力度,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我经理部特制定本制度一凡在我施工现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均执行本制度附件一危险作业审批单年月日作业地点申请单位作业简要内容直接作业人员姓名辅助人员姓名身体状况身体状况防护措施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行政保卫部现场指挥人安全员总工:项目经理:劳动用品配备、发放管理制度依据公司的劳动用品发放标准,我工地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此制度一管理内容与要求1发放原则1凡在我施工生产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均应获得所需要的劳保用品O2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对不同的工种发放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3凡从事生产的职工,按其承担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4由于各种原因脱离工作岗位的,其本人不再享受补贴及物品2采购要求1劳保用品一律由使用单位安全员制定计划,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交物资部门按规定组织采购进货2防护用品进货时,属于专控物品的应到公司指定的合格供货商家采购,并索取《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产品准用证》进货后应将上述三证交到安全部门或工地安全员存档备查3购进的劳保用品,属集团公司CIS识别标识规定范围的,必须符合识别标识的标准4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无报批计划的,财务部门不得入帐列支3发放要求1施工现场露天作业的职工,每人分别发给安全帽一顶,使用期限为2年2雨季施工现场露天作业的职工,可发给雨衣和雨鞋,使用年限分别为5年和3年3单工作服和棉工作服使用年限分别为2年和4年,须符合集团公司CIS识别标识标准规定,由公司安全部门按年度通知发放Q/BJ CJBGL
309.009-20034对眼部有伤害作业的人员应发给防护眼镜,其使用期限为3年;需验目配置防护镜的工种人员,其报销标准最高不得超过50元5电工、电焊工作业时必须穿的单、棉绝缘鞋,每年各一双6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种,接触酸、尘工作的补助防水沥青工、水泥装卸工、油漆工、锡焊工、砂轮下料工、电焊工使用国家规定的高锦焊条作业时、电瓶充电岗位、静电复印岗位,按每个工作日1元进行补助由各单位按实际有效工作日支付,在劳保费用中列支4专控用品1凡是涉及人身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均属专控物品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配电箱、电焊机防触电器、单工作服、棉工作服、绝缘物品等,一律由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制定使用计划,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物资部门按规定在指定供货单位组织采购进货
(2)安全部门(安全员)应对防护用品的进货、保管、发放和正确使用负责监督、检查
(3)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按有关通知执行5日常洗涤物品
(1)劳保用品包括洗衣粉、肥皂、毛巾等公司机关和基层两级管理人员及二线人员,每人每月按30元的标准发放
(2)一线作业人员每人每月按40元的标准发放所有劳保用品均发放实物,不得发放现金6其他要求
(1)外施队自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各种证件齐全如需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统一购置的,一律在劳务结算费用中扣除
(2)本标准未涉及到的有关工种人员的防护用品,可参考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因购入不合格劳保物品和安全防护用品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安全防护用品采购标准序号标准名称标准代号及编号发布时间实施时间标准类别安全帽国家标准1GB2811-891989-12-011990-08-01安全帽的试验方法国家标准2GB2812-891989-12-011990-08-01过滤式防毒面具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3GB2890-19951995-06-281996-01-01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国家标准4GB4385-19951995-09-111996-03-01安全网国家标准5GB5275-19971997-07-071998-01-01安全带国家标准6GB6095-851985-06-111986-02-01防冲击眼护具国家标准7GB5890-861986-02-041986-10-01安全带检验方法国家标准8GB6096-851985-06-111986-02-01胶面防砸安全鞋国家标准9GB7054-861986-11-241987-10-01助燃防护服国家标准10GB8965-19981998-09-091999-08-01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11GB12011-20002000-09-172001-06-01防静电工作服国家标准12GB12014-891989-12-241990-07-01耐酸碱胶鞋国家标准13GB12019-891989-12-241990-07-01密目式安全立网国家标准14GB16909-19971997-07-071998-01-01焊接眼面防护具国家标准15GB/T
3609.1-941994-12-311995-07-01高处作业吊篮行业标准16JG/T5032-93防尘口罩行业标准17LD29-921992-10-01保护足趾安全鞋行业标准18LD50-941994-02-171995-01-01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名称序工工劳防绝防尘防毒安全安全绝缘防滑雨市号作作动寒缘口罩护具帽444-手套鞋a服鞋手服鞋衣套工瓦工V V V V12木工V V V V V混凝土3V V V V V工4普通工V V V75电工V V V V V V V电气焊6V V V V工防水工7V V V VV8油漆工VVVV9VVV管理人员架子工10VVVVV11管道工VVVVV保温工12VVVVV13VVVV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为确保我经理部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保证全体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使施工现场的各种隐患能够及时消除,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消防、机械防护等设施能够在安全的状态下运行,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办法,我经理部特定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望各在施单位认真遵守执行一安全生产保证资金主要用于(-)事故隐患的消除;
(二)职业危害的预防;
(三)安全防护用品、安全设备、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
(四)安全设施的增设、更新和研制;
(五)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六)其他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项目二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计提取按工程总造价的
0.6%提取三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计提按公司内部银行设立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规定,工程竣工后计提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未使用完的部分,由公司足额返还的部分冲销成本四安全生产保证资金的使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须解决第一条款中的有关问题,应由我经理部专职安全人员做计划,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公司安全管理部审批备案后,由经理部财务到公司财会部办理支票借取手续,由经理部材料人员负责采购附安全防护用品计划表和安全防护用品采购登记表厦门领翔上郡工程项目经理部2016年3月1日夏季安全生产措施为了确保我经理部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的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夏季安全生产措施
一、加强基坑的安全管理,严格按施工方案施工,基坑四周有排水措施,做好边坡监测记录,有效的防范坍塌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脚手架和临边防护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检查,强化用电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管理
四、加强大型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在5级以上大风、大雨时应停止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五、在暑期必须加强对防署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本单位的施工特点,成立组织、制定计划和措施,确保职工在暑期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在暑期到来之际(北京地区暑期时间为6月15日至9月15日),积极做好防署降温工作的预防和准备工作,确保暑期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六、广泛的开展暑期安全生产和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全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必要时适当调整施工生产作业时间如采取早上班、晚下班、延长中午休息时间等措施,预防中暑,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按公司有关防暑降温的通知采购防署降温用品,严禁发放现金防署降温用品应选购茶叶、白糖、绿豆等清凉饮料及防署的药品
八、施工现场和民工驻地设置饮水站,供应必要的茶水、糖水、绿豆汤等清凉饮料,各种汤类和饮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指定专人负责在暑期施工现场要发放必要的防署降温药品,做好暑期医疗保健工作
九、在暑期各单位要积极改善员工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对防雨、防病、防中暑、防食物中毒等方面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和处理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班组长应根据班组承担的生产和工作任务,科学地安排好班组班前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2、班前班组全体成员要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在班组长的组织下,进行交接班,召开班前安全会议,清点人数,由班组长安排工作任务,针对工程施工情况、作业环境、作业项目,交接安全施工要点
3、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负责督促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及经常安全检查工作
4、全体组员要在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后,上岗交接班,熟悉上一班生产管理情况,检查设备和工况完好情况,按作业计划做好生产的一切准备工作
5、班组必须经常性地在班前开展安全活动,形成制度化,并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填写“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AQ—C11—
36、班组不得寻找借口,取消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班组组员决不能无原因不参加班前安全活动
7、施工队长及其他管理人员应分头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或参加班组班前安全活动,以监督其执行或提高安全活动的质量
8、项目部安全员应不定期地抽查班组的“班组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看是否有漏记,对记录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定期收集存档
9、班组班组安全活动内容1讲解现场一般安全防护知识;2当前作业环境应掌握的施工安全操作规程;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分组作业时确定群众监督员,责任到人;4对有危险的部位及有危险的作业项目时必须设专人监督,责任到人;5季节性高温、严寒安全施工作业、不良天气大风、雨、雪、雾、沙尘等安全施工作业;6检查机械设备安全装置;7检查施工机具状况;8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现场内严禁吸烟及严禁打架斗殴;9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的检查与落实;10作业人员身体状况,情绪的检查;11禁止乱动、损坏安全标志,严禁乱拆安全防护设施;12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13材料、物资的整理;14工具、设备的定期维修;15文明施工的注意事项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基槽、坑、沟的防护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应有专家论证,并组织实施
2、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3、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4、施工单位应编制深基坑(槽)、高切坡、桩基和超高、超重、大跨度模板支撑系统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审查土方工程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应有有关专家论证
5、同分包单位及时签定经济合同(包括安全生产协议书和环保协议书、临时用电协议书)等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土方分包单位编制,报我方备案并及时签定临时用人协议书(责任应划分清楚)
6、土方机械和施工车辆应保证防护装置齐全,制动装置良好
7、各种机械和车辆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
8、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严禁酒后作业
9、开挖土方前,必须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的管道、电缆和有毒气体的位置、深度、走向,并加设标记,设置防护栏有关人员在施工前必须向操作工人详细交底后,方可开挖土方
10、凡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米,必须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必须在边沿处设置不低于L2米高的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并设专用人员上下马道,马道周边用密目网封闭槽、坑、沟施工期间白天设警示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11、槽、坑、沟边1米范围内不准堆土、堆料、停放机具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米特殊情况必须编制专项技术方案,并上报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
12、斜坡(马)道支搭前必须编制方案,方案按技术部门的要求编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13、挖土机在工作中旋转半径范围内,不准停留任何人员人工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采用掏洞和挖空底角的方式施工
14、土方施工禁止掏挖底面,防止塌方事故,并不得在边坡处休息
15、开挖沟槽作业中,在沟槽边1米以内禁止堆土,1--3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L5米,3--5米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
2.5米
16、深基础应做好边坡监测记录,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7、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18施工单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19、施工现场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主要车辆出入口应有专人指挥
20、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二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以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
99.《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G46-
8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厦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及城建集团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条强制性规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为依据,以月检查评分、季度评比的方式进行评价以评分的算术值表示评价高低的尺度三月检查评分在次月的3日前公布,作为各外施队及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的评价,季度评价以各月平均评分为依据,评比结果于下季首月5日前公布季度平均评分计算值取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按四舍五入方法计取季度内遇有检查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检查月份算术平均值计四机械施工单位受检内容突出大型机械的拆装、运输、安全装置、验收及维修检查及时和资料完整性等五奖罚计量方式以在我施工现场施工的所有(包括分包)单位为参检单位,取前两名,第一名奖励6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倒数第一名罚款600元,倒数第二名罚款400元如果不到4个施工队的奖罚各一名;如果一个施工队,按其当月的遵章守纪情况计算奖罚六安全活动或年终先进单位的评比,先进单位奖励由500元至2000元,对个人奖励由50元至200元,有突出贡献的根据业绩增加奖励额,但一般不超过奖励额的两倍七有如下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受到奖励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条例、标准、规范和制度,成绩显著的;
2、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科研方面有革新或发明、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的;
3、在创文明安全施工现场活动中,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较高管理水平的;
4、工作中,取得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管理经验的;
5、防止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故,在事故抢救中表现突出的;
6、在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单位的;八对发生死亡、重伤,一次三人以上伤害事故的外施队,如我经理部不占主要责任时,按《厦门市违反劳动保护法规处罚实施办法》外施队应承担各级经济处罚,同时负担处理事故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我单位对事故单位追加罚款3000元九对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再报(发生事故1小时以后再报者),除按第九条处罚外,追加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按有关条款另行处罚(槽)、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21、基坑(槽)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22、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爆破施工时,应防止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23、施工单位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24、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
25、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26、施工单位应按地质资料和设计规范,确定临时建筑的基础型式和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与建筑材料等的间距应符合技术标准
27、临时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施工单位应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的警示
28、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在组装后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对搭设在空旷、山脚等处的活动房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29、雨期施工,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在傍山、沿河地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洪、防泥石流措施深基坑特别是稳定性差的土质边坡、顺向坡,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30、冬季解冻期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对基坑(槽)和基础桩支护进行检查,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施工
二、脚手架作业防护1脚手架基础必须满足方案的要求,做到不积水,不沉陷2支搭20米以下的脚手架时,架底铺5厘米厚20厘米宽的通板(至少保证两根立杆在同一快板上)特殊情况时可用槽钢、工字钢或枕木做垫板3异形脚手架和高度在20米以上的高大架子,必须有设计方案、基础结构计算书及平面图、剖面图脚手架必须按楼层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垂直距离不得超过4米,水平距离不得超过6米高大架子必须采用刚性拉接,高度在20米以上的架子必须采用卸荷措施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18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应有专家论证4脚手架的作业层必须满铺脚手板,脚手板离墙面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探头板、飞跳板凡高度在20米以上的脚手架,纵向必须设剪刀撑,剪刀撑宽度为5—7根立杆,与地面夹角控制在45度至60度为宜,杆件须搭接使用、搭接处不少于两个扣件连接5当建筑物四周采取密目网全封闭时,脚手架与建筑物(构筑物)间在首层及作业面板下设一道水平兜网,每隔两层再设一道水平兜网,并连接牢固6脚手架支搭时与外电架空线路最小操作距离应符合GJG46—88规范的有关条款的要求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7四层以上的在施工程禁止使用单排脚手架8支搭脚手架的钢管必须刷统一的油漆采用密目网封闭时、密目网必须支搭在外排脚手架的里侧9脚手架必须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准投入使用10架子工小组接受任务后,必须依据任务特点和交底要求认真讨论;确定支搭方法,进行明确分工11结构脚手架立杆纵向间距不得大于
1.5米,横向距离不大于
1.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0.75米,不铺设脚手板时,不得大于
1.5米装修、防护脚手架立杆纵向间距不得大于
1.5米,横向间距不得大于
1.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8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不铺设脚手板时,不得大于3米12建筑物顶部施工的防护架子要高于坡屋面的挑檐板
1.5米,高于平屋面女儿墙顶1米,高处部分要邦两道护身栏,立挂密目安全网13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米,宽于通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厘米厚的1—2层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14施工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应牢固,两凳间须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米15支设高度在3米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三、工具式脚手架作业防护1工具式脚手架必须按规范要求支搭、验收、使用和拆除2吊蓝架应设作业面、护头棚和升降人员操作面,并设有人员专用出口和可靠的防护措施架体三面必须用密目网封严,吊蓝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兜网,操作面应设不低于L2米高两道护身栏杆,脚手板与架体必须捆绑牢固,使用时必须与结构拉接牢固3组装或拆除吊蓝时,至少三人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支搭脚手架的工艺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吊蓝组装方案4外挂架宜采用钩头穿墙螺栓,里侧加垫板,并采用双螺母紧箍螺栓必须凸出螺母2厘米5整体式外爬架必须使用指定的合格产品,使用前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使用中严格执行技术方案中的有关规定
四、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及悬挑、移动式卸料平台防护1井字架、龙门架的支搭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高度在10—15米,必须设一组缆风绳,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每组四根,靠建筑物一侧可做刚性拉接缆风绳用直径不小于
12.5毫米的钢丝绳缆风绳必须单独设地锚,严禁使用螺纹钢或盘条做锚环绳卡每组不少于三个间距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六倍,并设有安全弯,井字架、龙门架靠近建筑物、构筑物一侧必须逐层做刚性拉接2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首层进料口一面必须搭设长3米(高层6米)宽于架体两侧各1米的防护棚,并设置一道自动或半自动防护门另外三面必须支搭不低于
1.2米高的两道护身栏杆,并采用立网封闭每层卸料平台必须设防护门,平台两侧支搭两道护身栏,并设挡脚板,立网封闭3井字架、龙门架的吊蓝必须设置停位装置、超高限位装置及信号联络装置吊盘进、出料口必须设置开启式或联动式防护门,吊盘四角必须全部托实时,方准上人接送物料4井字架、龙门架的地面导向滑轮必须单独设置地锚,不准捆绑架体或在其它物件上钢丝绳经通道处应予以保护,禁止踩踏和与其他物件摩擦5井字架、龙门架的天轮与最高一层上料平台的垂直距离必须大于6米距天轮2米处安装超高限位6卸料平台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工字钢、钢丝绳、钢管、脚手板、扣件等材料无锈蚀、弯曲、压扁、断丝等现象7卸料平台应有独立的设计方案、平面图、结构计算书8卸料平台三面支搭不低于
1.5米高的护身栏密目网全封闭护栏内侧钢丝绳与物体接触点必须做保护9平台要有明显的限重标志牌10卸料平台、井字架、龙门架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准投入使用11悬挑式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及时修复悬挑式钢平台吊装,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起重钓钩,上下操作12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80毫米(作业时有防止轮子转动的措施),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宜大于10平米
五、洞口及临边防护1建筑物内所有预留洞口必须统一编组、编号并建档、建制,设专人负责
21.5米XL5米以下的孔洞,可预留结构钢筋,并加设盖板固定,
1.5米义
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置不低于
1.2米高的两道护身栏,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3电梯井口必须设立高度不低于
1.5米的金属工具式开启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两层设一道双层水平安全网安全网与钢管系结牢固电梯井内不准做垂直运输通道或垃圾通道遇有特殊情况时,必须编制方案,报公司技术及安全部门批准4楼梯及休息平台临边处必须支搭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回转式楼梯,首层必须支搭双层安全网,每两层加设一道水平安全网5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有特殊原因不能随层安装时,阳台临边必须支搭两道护身栏杆或密目网封闭,防护高度不低于
1.2米6楼层结构临边无围护墙时,必须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六、高处作业防护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2高处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发现有禁忌病症(如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适应高处作业的病症)者,不准从事高处作业3无外脚手架或采取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米以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设固定3米宽水平安全网(高层6米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小于3米(高层不小于5米)高层建筑物每隔三层必须加设一道3米宽的水平随层安全网网间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水平网内边沿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20厘米,网内无杂物,无破损,支搭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4临近施工区域,凡有可能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如临街马路、人行道、生活区、办公区及高压线、变压器等)必须支搭防护棚或制定出可行性措施,以确保安全
七、大模板安全要求1大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2每块大模板应设有操作平台、人员上下爬梯、防护栏杆以及存放小型工具箱3大模板必须对脸存放,将地角螺栓上提,使自稳角成为70—80度两板底角间距不小于60厘米,下垫通长方木,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用拉杆互相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上时,必须用钢丝绳及花篮螺栓将大模板与墙体连接牢固4没有支腿的大模板必须存放在专用的模板插放架内立杆之间要设剪刀撑和上下水平拉杆,使插放架形成整体,插放架四周必须设操作平台,以便操作单腿的大模板存放时必须增加1—2根可靠的支撑,以防倾斜5安装和拆除大模板时,司机与信号工必须密切配合,以防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它物体指挥挂钩和安装人员必须经常注意检查吊、索具的安全可靠性,禁止在不挂钩的情况下拆除大模板的最后一处固定点和未停放稳固而摘掉挂钩6大模板应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保证使用安全7吊运大模板必须使用卡环,严禁使用吊钩8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9模板支撑和拆卸时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以下模板工程应有专家论证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管理人员中必须配备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并在新建工程开工前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按总公司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制定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绘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图纸(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2、作业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作业电工必须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填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表”AQ-C7-K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按规定定期(电工每日、工地每周、分公司每月)对临时用电设施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填写“电工巡检维修记录”表AQ—C7—
45、临时电工要昼夜值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的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6、各种电气设备必须经常进行绝缘、接地、接零保护的摇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隐患运行动力设备的接地线不得与避雷接地线连在一起接地线如因某种原因需要拆除时,必须先做好新的接地线后再进行,填写“电气线路绝缘强度测试记录”表AQ-C7-2和“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AQ-C7-
37、在雨季施工前,应对施工现场所有的供配电电气设施,动力及照明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在施工程的安全员及作业电工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平时应经常接受教育、培训及演练
9、临电工程施工前,要由项目部电气负责人向临电操作工人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按公司“范本光盘”中
11.
1.3临电、电气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和“范本光盘”附件5“安全技术交底(推荐版)”内容及根据现场情况写明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表AQ—CH—1,并履行签字手续
10、施工现场的临电设备、设施(
二、三级配电箱、电动工具、电缆等)严禁由劳务分包单位购买或自带,否则发生触电与电气设施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将追究项目承包人、项目经理、分公司经理的相关责任
一、约谈由项目经理或主管经理主持,相关职能人元参加
二、约谈对象包括分包单位负责人、劳务承包队队长、施工作业队长、施工班组长等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项目部将对相关施工队及人员进行约谈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下达隐患通知后未按期整改的;
3、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
五、约谈主要内容
1、听取被约谈单位或人员对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原因分析,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对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汇报
2、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对被约谈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3、项目部领导对被约谈单位就下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提出具体要求
六、每次约谈填写《安全生产约谈记录》(见附件)约谈负责人和被约谈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并计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不良记录对无故不参加约谈的单位和相关人员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工艺标准,为了规范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部向班组下达任务前,必须先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严格履行全员签字手续
2、安全技术交底分为分部分项施工的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季节性的安全交底、节假日和停工期间的安全交底和临时性的单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对施工部位、责任分工、施工方法、作业环境的不稳定状态及应对措施、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控制以及安全、消防等事项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明显的针对性(可参照市建委安全技术交底范本)
4、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施工作业前,由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或工长对班组以DB11/383—
2006、AQ-Cll-1标准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辅以讲解,交底与被交底人应履行全员交接签认手续施工过程中工长应实行安全管理“三清三跟踪”
5、安全技术交底应及时归档,分别由工长、安全员、施工班组各保存一份十有如下情节之一的单位,依据责任程度给予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但不超过罚款额度的一倍
1、对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落实,没有安全教育资料,经批评、指出仍无改进的;
2、施工作业班组或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活动教育,没有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没有活动记录的;
3、无安全检查制度或有制度未落实,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反馈、整改、评定资料不全的;
4、施工作业无方案,无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没有针对性,安全技术资料缺项的;
5、设施或设备使用前未进行验收或验收资料不全,经指出无改进的;
6、不履行安全交底手续,交底手续或资料不齐全,或有安全技术交底但未落实,自检自查不到位的;
7、“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定要求进行防护,或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8、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不及时报告,酿成事故的;
9、不按时间和要求办理安全教育年审手续,或弄虚作假的;
10、单位无《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单位工程无《安全施工许可证》的,进行分包工程的外埠施工队无《安全施工许可证》和《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可证》的
11、施工现场或个人违章被集团公司或新闻媒体曝光的
12、接到上级检查组的隐患通知书不如期整改的
13、重点施工作业部位未设旁站人员的
14、不参加安全活动或安全教育的
15、外埠施工队属非法施工作业的;
16、对施工作业队伍没有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的;
17、非特殊工种从事特种作业的;十一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个人,根据情节予以50元至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罚,但不超过罚款额度的一倍同时可合并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送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不安全隐患和险情,酿成安全生产领导值班制度
1、项目部的主要领导、主管生产和技术的负责人,应依照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轮流进行安全生产值班项目部的值班人员名单应于开工前至竣工期间按时以文字形式(加盖公章)上报至分公司安全施工管理部
2、项目部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原则上每月安排一名,逐月轮换,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应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值班工作,参加安全值班工作会议当月值班领导与主管安全领导一并对当月的施工生产安全工作负责
3、当月安全生产值班领导应负责主持召开本项目部安全值班工作会交班的值班领导应同时出席,安全系统管理人员和技术、行政、工会、劳务管理等相关职能人员均应参加交班领导应对值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小结,并对未尽事宜做出说明,接班领导应对值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
4、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生产期间,必须有安全值班领导或安排其他主要领导在现场值班
5、值班领导在安全值班期间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行使同级主管安全工作领导的职权,与主管安全生产领导一并对值班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在本项目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有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负有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的责任
6、负责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部署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组织、部署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农民工夜校”活动情况
7、安全生产值班期间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主要管理责任,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并对本项目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
8、对值班期间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或先进经验进行总结,与安全、技术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或措施
9、当月值班领导负责填写《领导安全交接班工作记录表》,由安全部门收存并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全面贯彻“安全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指导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四深入”、“五同时”,保证安全检查监督工作持续有效
1、项目部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制度
2、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部安全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召开,通报监理例会及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动态,针对安全隐患,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明确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注意事项
3、安全生产例会对上级和项目部检查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复查和反馈
4、安全生产例会要求参会方认真签到,认真记录会议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会后印发给参会各方
5、项目部按时参加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年度计划和月份工作要点施工现场风险点控制管理制度
1、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分包单位参照执行
2、严格风险点控制级别,开展风险点辨识,建立风险点控制管理文件公司负责一级风险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批与论证,分公司负责所属项目部二级风险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批,指导三级风险点专项安全方案的制定与审批;项目部负责三级风险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批和实施
3、风险点专项安全方案的审批与论证由技术部门负责,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会签并备案
4、《建筑施工现场风险点控制管理标准》为集团公司企业标准,项目部须严格遵守
5、风险点是指公司关于转发“建工集团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一建有限安2009039号所规定的项目,以及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可以预测或者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的,具有较大危险性的施工工序或施工环节
6、风险点分为三级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风险点进行确认,制定专项方案或措施,报分公司安全施工管理部备案、
一、
二、三级风险点包括内容详见2007056号、2009005号文件
78、进行风险点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全员签字、施工员随班组现场管理、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旁站监督,确保风险点施工安全可控
9、违反以上规定的,一律停工整改未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依照康宏分公司《安全生产罚则》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负全面领导责任施工现场必须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负责制,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总包单位要将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当中,要对分包单位提出书面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3、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万平米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万5万平米的工程至少2人;5万平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并应设置安全主管,按机、电、架、内业管理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设置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200人的,应设置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4、施工现场建筑面积超过10万平米的,必须设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必须是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具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安全总监由项目经理指派,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
5、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应包括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安全保证体系应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解决施工现场安全问题
6、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对业主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应进行资格预审,对不合格的分包单位禁止进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区域,并书面通知业主和监理单位
7、分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和项目安全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应符合规定
8、总承包单位在与分包单位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签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签定经济合同和协议书时,分包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人委托书资格的人员签署,委托书应随合同一起备案
9、总承包单位负责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实行“三统
一、一建立”,即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试卷,建立培训档案总承包单位还应督促专业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I,并对其教育培训资料实行备案制度
10、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定合同后,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并明确要求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在交底过程中要以《范本》为基础,同时还要针对工程特点和各工种的特点作进一步完善安全交底要以班组为单位,交底人必须要求接受交底人严格履行全员签字手续要建立主责工长跟踪管理制度,负责跟踪管理安全交底贯彻落实情况
11、总承包单位应对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备案,并督促分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凡符合专家论证条件的专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督促分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12、施工现场应加强对高大异型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的满堂红脚手架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必须做到“五有”即有方案、有审批、有计算、有验收、有检查13施工现场在编制模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明确模板的安装及拆除程序和临时固定方法或措施木工支、拆模板的安全技术交底中必须明确说明支、拆顺序和固定方法吊装大模板就位后,要及时使用穿墙螺栓连接固定,或采用钢丝绳、挂链等进行临时固定,否则不得摘钩拆除模板穿墙螺栓等紧固件前,必须使用钢丝绳或挂链进行临时固定,临时固定点应选择同一墙体正反模连接方式,不得与墙体纵向钢筋连接严禁在未采取固定措施或未挂钩前拆除全部连接紧固件,严禁使用铅丝临时固定大模板
14、电梯井等平台架必须要有设计方案、有计算、有审批和验收,平台架的支撑必须使用通长的648钢管或方钢,严禁使用螺栓或短钢管作为支撑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本市区域内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
1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购置、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进行备案登记,参与机械设备检查验收,有权终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进场作业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会同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进场作业严禁劳务分包单位自行租赁大中型施工机械
17、施工现场使用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配电箱、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由公司统一管理,确定合格供方,每年进行一次复审项目部必须在公司确定的合格供方中采购劳动保护用品,严禁假、冒、伪、劣劳保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18、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施工现场必须在属地建委备案的厂家或租赁站采购或租赁脚手架钢管、扣件,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钢管、扣件进场必须对其产品质量进行复验后方可使用
19、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除作业地点以外的其他区域应进行绿化或覆盖;场内存土必须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现场施工垃圾必须设立封闭式垃圾站,生活垃圾必须设立密闭式容器
20、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施工现场使用各类保温材料必须进行进场检测,氧指数和分级等指标必须达标,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
21、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由总包单位负责管理,同时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及物品的监督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必须指定区域,重点加强消防措施专业分包购置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也必须存放在指定区域,并设专人管理,严禁劳务分包自行购买、保存易燃易爆材料
2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生活区和办公区经总承包单位审查合格允许进场的业主直接发包的分包单位,应明确划定该分包单位施工区域,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应办理施工区域、生活区域、安全防护、临时用电等交接手续,交接时应请业主和工程监理共同参加
23、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定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制度,召集各分包单位通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问题,明确提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注意事项每次例会后必须向各分包单位印发会议纪要
2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包括轻伤以上事故情况、相关资料和处理结果发生事故1小时之内上报公司,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制度
一、以公司资质中标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严格按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
[2006]478号文件执行,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
2.0%
二、以集团公司中标的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应严格按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的通知执行安全生产资金应按照建筑施工总产值的3-5%提取安全生产资金按照如下比例分配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处理资金2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保障资金15%;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15%;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1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资金20%;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保障资金10%;其他5%
三、工程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由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挪作它用或使用不当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四、安全生产资金的用途
1、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处理资金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生产评价,制定预测、预控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进行安全旁站监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的后勤保障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保障资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定期活动,应急救援小组定期演练;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及器材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设备及器材的正常运转
3、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读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
4、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的定期检验、检测;因其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的报废或降载处理
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障资金用于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对工程项目办公及生活区域的房屋、用电等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
6、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保障资金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的设置及监督管理对安全防护设施、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对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符合安全技术指标或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给予更新改造或者其他技术支持
7、其他上述列项没有涉及到但安全生产需要的并由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意的其他支出
五、安全资金由财务部门依照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工程项目决策机构或负责人负责使用管理,集团公司、公司、分公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施工现场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施工现场总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一、本规定中的分包单位包括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设施设备分包或者租赁等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总承包单位(以下称“项目部”)必须对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进京许可或者备案;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分包单位不得签定经济合同
二、项目部在与分包单位签定经济合同的同时,必须签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书》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定经济合同和《协议书》时,对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人委托书资格的人员签署,委托书应随合同一起备案
三、分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和项目安全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四、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定合同后,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明确要求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五、项目部应督促分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方案;凡符合专家论证条件的专项工程,项目部应督促分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六、项目部负责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实行“三统
一、一建立”,即统一培训大纲、统一培训教材、统一考试试卷、建立培训档案项目部还应督促专业分包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并对其教育培训资料实行备案制度
七、项目部应建立定期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召集各分包单位通报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明确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每次例会后必须向各分包单位印发会议纪要
八、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负责建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档案,向项目部备案
九、项目部必须建立对分包单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并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限期整改反馈
十、项目部移交给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区域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对分包单位施工区域内所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和临边防护等)和临时用电设备一并办理交接手续分包单位在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项目部报告
十一、分包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部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严禁隐瞒事故项目部必须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同时责成分包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分包单位应各自成立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施工现场安全旁站监督管理制度根据集团公司强制性规定,特制定安全旁站监督管理制度安全旁站监督是指在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作业中,安全管理人员在作业场所实施的全过程的现场监督管理执行旁站监督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持有安全员岗位证书的专业人员项目部要组织全体未遂事故或致人伤害的;
2、对不安全隐患熟视无睹,不采取消除措施造成事故的;
3、不服从管理,粗暴抗拒安全检查人员指导、威胁、侮辱、殴打安全管理人员的;
4、对安全工作管理不严,抓的不紧,造成失误,而又不及时解决消除的;
5、违反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造成险情或发生伤害事故的;
6、非工作原因攀登、跨越各种护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高处抛掷物料、垃圾的;
7、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损坏防护设施、安全标志,造成险情或事故的;
8、安全值班人员不尽职尽责敷衍推脱、无安全值班记录,不按时参加安全会议,对不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9、无有效操作证而进行特种作业,拒不接受检查的;
10、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无操作监护人时独立作业的;
11、持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本单位没有原证的;,
12、外埠队人员没有注册登记的,不及时传达上级部门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的;
13、用电线路上自搭乱接,擅自动用用电设施的;
14、外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临边防护支搭高度不够、架体上脚手板不按规定铺设的;
15、外施队伍中使用五种人,未在本公司注册的;
16、施工现场、生活区等隐患太多,而得不到及时整改的;
17、对现场管理不严,没有尽到分包责任的;
18、机械不及时保养、修理带病运转的;
19、使用报废机械,无验收、鉴字、审批手续的;
20、施工区域内使用大型机械时无安全措施、审批作业手续的;
21、机械缺少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
22、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具)的
23、人字梯或单梯材质、使用不符合要求的;
24、特种作业无操作证或操作证不随身携带,检查时不能出示的;
25、高处、洞口、临边作业时无防护措施的;
26、非架子工作业,在架子上爬上爬下的;管理人员含外施队进行学习,落实旁站监督责任项目部领导要统筹安排生产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既要支持安全员的旁站监督工作,又要保证施工中其他生产活动处在有效的监督控制之下,防止顾此失彼
一、凡遇有下列危险性较大的施工过程时,项目经理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作业现场进行旁站监督,并对实施过程负有安全管理责任1地下暗挖作业2基坑、沟槽施工作业3人工挖孔桩作业4脚手架作业包括组装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悬挑架、外挂架、吊篮架及附着式脚手架的安装、提升、移动、拆除等5模板工程包括码放、安装和拆除等6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7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顶升、拆除作业8高压线防护架搭设、拆除作业9变压器箱变防护、电缆敷设作业10起重吊装作业11地下管道清理维修作业12建筑物拆除、爆破作业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拆除作业等13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
二、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督的主要职责1熟悉旁站监督施工过程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保证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落实到位2检查旁站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和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飞3检查作业项目的施工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设施4检查作业项目涉及到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5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6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停止施工作业或要求作业人员撤离作业地点旁站监督人员应认真填写“安全旁站监督工作记录”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业工长必须签字确认,并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存档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旁站监督工作实行专业分包的工程,应责成专业分包单位依照本规定进行安全旁站监督工作施工现场有限空间施工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项目部的“有限空间施工”管理制度
1、9防止中毒和窒息为主要内容,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识别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常见有害气体的方法,让作业人员了解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自救常识
2、有限空间分为三类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窑、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垃圾站、料仓等
3、项目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4、项目部应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式呼吸保护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5、项目部要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6、项目部应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告标识标志,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7、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8、项目部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9、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施工现场大模板施工管理规定根据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照公司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大模板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符合条件的还要组织专家论证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应保证满足施工人员在支搭、拆除、吊运、存放模板,以及在模板上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条件
3、模板工程施工作业前,主管负责人应对此项工程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接交底人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明确说明安装或拆除模板的施工顺序及安全技术措施
4、各单位立即组织专项检查,对所有地上、地下结构施工的工程必须进行100%的检查要重点检查大模板拆、合过程中的临时固定措施是否使用钢丝绳索具,大模板插放架以及模板吊环的制作和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发现使用铅丝或火烧丝临时固定模板、模板吊环和插放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
5、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米,或搭设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6、方案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
7、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再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8、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9、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放稳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荷载要求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
10、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浇筑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后方可拆除,并履行拆模审批签字手续,拆除作业必须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作业,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层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支撑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附墙连接全部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在搭设和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置围挡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发现险情,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应急措施,排除险情后,方可继续施工大模板的临时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或火烧丝
11、现场制作木质大模板时,应进行相应的设计和计算,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木质大模板吊环宜采用可重复周转使用的配件,当木质大模板吊环采用钢丝绳时,应保证吊环有足够的强度,受力钢丝绳绳卡数量不少于3个,钢丝绳直径不少于
9.3mmo严禁使用铁丝或钢筋现场焊接制作的吊环
12、施工现场无支腿的大模板必须放入专门设计的模板插放架内,插放架应使用钢管搭设,楝子杆高度不低于大模板高度的80%对插放架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弯曲变形的杆件必须及时进行更换,确保插放架保持完好状态注大模板施工严格执行旁站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制度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使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分公司职防工作管理制度
1、建立项目部职防领导小组,明确成员的分工及责任
2、职防小组负责人根据施工生产中产生的危害因素制定控制措施
3、建立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备有检查记录、改进措施、上级职防组织检查记录
4、每年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职防领导小组的专管员要负责外施队人员进场培训工作,有培训记录
5、建立职业病急性中毒应急救援预案,并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6、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进行健康体检工作,外施队作业人员要明确健康体检的责任,不得隐瞒作业人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名单要上报分公司安施部,体检工作由公司统一安排
7、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档案,按照分公司职防小组设立的资料管理模式做好建档工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施工现场施工的所有单位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项目经理对所属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分包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三、项目部书记负责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各有关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五条项目部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项目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项目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项目经理部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工段)解决不了,须经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由项目部(工段)和生产班组可以解决的隐患第九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分包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C级隐患呈报项目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人员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公司,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项目部不支付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分管付经理、经营科长、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工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各分包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27、使用无防护罩、节电保护装置的电焊机,作业时双线不到位的;
28、配电箱、开关箱、流动配电箱内电器损坏而不及时修理,继续使用的;
29、擅自解开安全网,拆除防护设施、设备的;
30、擅自动用与自己无关的设施、设备造成危险或造成自己和他人伤害的;
31、擅自乱拉乱接电线,给自己或他人造成危害的;
32、向室外抛掷杂物或垃圾的;
33、机械保养差,带病运转作业的;
34、气焊作业时气瓶无表和回火防止器、使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十二奖励额度必须有安全人员提供的奖励报告单和《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在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奖励须有安全人员提供的《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十三领取奖励金凭安全人员开具的《安全生产奖励通知单》到财务部门直接支取十四奖励款从安全奖励基金中支付
十六、罚款以安全人员填发的《安全生产罚款通知单》为依据,在各单位的预结算中扣除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因工伤害事故,我经理部特制定本制度一凡在我经理部施工生产区域内,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各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二安全教育的具体实施,按下列规定分级负责
(一)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24学时
(二)外埠施工队队长、技术员、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24学时
(三)分公司的工段长(一体化负责人)、栋号长、分项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24学时
(四)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24学时
(五)值班电工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门和施工现场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不得少于16学时
(六)其它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各单位依据公司的安全教育大纲和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自行组织实施,每年一次,每次不得少于24学时
(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按我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执行(A)因工伤事故造成重伤以下的负伤职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其他原因休假超过6个月的职工,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由经理部负责组织实施,不得少于4学时
(九)新职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公司、项目经理部、班组分别组织实施,每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8学时
(十)换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生产的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生产新产品的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次不得少于2学时
(十一)职工的日常安全教育,由经理部根据本单位施工生产的具体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每旬一次,每次不得少于
1.5学时三安全教育时间为每旬的
5、
15、25日,特殊情况可自行安排;安全年审教育须做到随进场、随教育、随考核的原则四安全人员应作好安全教育记录,有到课人员签字,有安全教育讲稿,有安全年审教育有试卷,有成绩汇总五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以及实际操作技能
(四)本岗位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知识
(五)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与保管
(六)工伤事故案例
(七)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A)劳动保护监察机关安排的其他内容六未经安全年审培训或经安全年审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杜绝一般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伤害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国内工程施工生产区域内,对从事下列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安全管理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第四条搅拌机司机和钢筋加工、木工加工机械作业人员的操作证,按集团公司机械设备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焊接类普通电焊;气焊;气割;保护焊;建筑结构焊和机动翻斗车司机的资格证书的发放执行原规定(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发放)O第五条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资格证书的操作人员,应在本公司有合法手续,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接受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操作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基层单位年审教育不少于24学时,考核合格后方可在本公司施工生产区域内(包括厂区及外埠工程)进行独立操作第六条持有资格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不合格的或未进行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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