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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治理方法(试行)铁运号
[1995]107中国铁道出版社年•北京1995第一章总则其次章专用线修建第三章运输治理第四章根本制度第五章作业治理第六章专用线共用(不含专用铁路)第七章安全治理附则附件
一、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
二、专用线运用状况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运输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局部为加强专用线的治理,搞好路企协作,提高治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行车和货物安全,加速车辆周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特^定本方法其次条全国铁路(包括正式营业线、临管线)车站及专用线运输(军事专用线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应执行本方法第三条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专用线运输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
1.协调专用线运输工作,搞好运输连接和平衡,保障专用线和货场的畅通;
2.组织制定专用线共用的收费工程和费率;
3.组织专用线运输评比竞赛、阅历总结等第四条铁路局和站段应设有专人治理铁路局对专用线应加强规划、监视和指导,要搞好专用线运输组织和协调车站应依据治理细则制定具体的治理制度和作业标准,落实保证安全的措施,完成专用线运输组织工作第五条专用线的运输组织工作和安全治理,要在站长的领导下统一进展专用线产权单位耍为专用线货运员供给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六条站企双方应加强工作联系,争论与解决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学习规章,提高业务素养,总结阅历,开展评比,进展奖惩,提高治理水平其次章专用线修建第七条.企业建专用线的铁路运量,一般不低于每年30万吨第八条建铁路时,企业修建专用线,其前期可行性争论报告应报铁道部,接轨方案由铁道部批准既有线上,建、改扩建专用线,年运量超过50万吨时,其可行性争论报告报铁道部年运量50万吨及以下按铁路局有关规定办理铁路主要繁忙干线的车站,建、改扩建专用线,影响干线、车站、枢纽通过力量或专用线从正线出岔时,报铁道部批准由企业建或改扩建专用线引起的国铁接轨站和相关工程改扩建,其建设投资问题另行争论规定第九条加强建、改扩建专用线的规划,合理安排专用线在枢纽内、车站内的布局专用线应集中设置,削减取送车次数,不能干扰正线行车第十条专用线的铁路运输设备,应符合《铁路技术治理规程》和《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标准》的要求修建运量大,取送车频繁的专用线,其企业条件必需满足铁路取送车、调车作业和交接检查工作的需要第十一条专用线应尽可能按货物品类专业化设置,并削减专用线条数对于实际运量渐渐削减,年运量缺乏5万吨的专用线,应乐观进展调整第十二条修建专用线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铁路的运输、货运部门参与方案的审定和竣工验收工作第三章运输治理第十三条车站专用线货运员和企业运输员(即企业办理运输的人员),均应经过铁路的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第十四条专用线办理的货物运输品类,应符合《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名称表》的规定需要变更时,要经铁路局批准,由铁道部公布在专用线内组织直达中转整零车,经铁路局同意专用线办理铁路集装箱的运输时,须经铁道部批准办理自备集装箱的运输时,按《铁路集装箱运输规章》和《铁路集装箱运输治理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专用线内应有足够的装卸车力量,设有专人值班,做到随到随卸,随到随装,专用线货位要专用化,不得随便变更和挪用第十六条专用线产权单位使用专用线进展铁路运输要与车站签订运输协议专用线产权单位不得发到与本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货物企业租用路产专用线须经铁路局批准,由企业、车站及专用线产权单位三方签订协议,报铁路局备案企业专用线产权变更后的铁路运输,须重签订协议路产专用线产权变更,要逐级上报,由铁路局批准第十七条车站与其接轨的专用线产权单位,于每年12月底以前,签订下年度专用线运输协议专用线运输协议的根本内容包括设备状况,交接地点和方法,一次〔批)作业车数,装卸作业时间,预确报制度,货车清扫、洗刷、消毒工作,运输生产安全措施及费用清算等〔格式见附件一)车站在与企业签订运输协议前应征得铁路局同意,站企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报铁路局备案第十八条建、改扩建专用线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需先签订运输协议,方可开通使用铁路与企业问的运输协议,一经确定,不得随便转变路企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已有的协议,应在两个月前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因变更或解除协议使一方患病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当涉及铁路的设备或作业变化时,应报铁路局批准第十九条车站要严格按《铁路货物运价规章》等有关规定核收费用铁路部门可承受专用线用户的托付,为企业进展有偿技术询问、培训和效劳等第四章根本制度其次十条岗位责任制车站与专用线产权单位分别对进入专用线工作的铁路调车人员、货运员和企业运输员、装卸工等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内容、分工和责任其次十一条分区、分线、分库使用制股道较多、作业量大的专用线,可依据设备的特点和作业性质实行划分货位、线路固定使用及仓库分库治理负责制其次十二条检查交接制对在专用线内作业的货物、车辆、篷布等,路企双方必需制定检查交接制度,明确内容和责任铁路和企业双方应正确填写货车调送单,按规定办理交接其次十三条预确报制度车站与企业应制定预确报制度,双方指定专人负责车站向企业通报装车打算、到货状况和取送车预确报企业向车站通知装卸车完了时间其次十四条统计分析制度各级铁路货运治理部门和人员,要认真编制和填写报表,建立设备和统计台帐铁路局在每年1月将上一年度的“专用线运用状况表”(格式见附件二)报铁道部第五章作业治理其次十五条送车作业,车站应按企业使用车要求拨配状态良好的货车车站在向专用线送车前,按协议规定时间,向专用线发出送车预、确报内容包括空、重车数,车种,货物品名,收货人,去向,编组挨次,送车时间专用线接到预报后,应马上确定装、卸车地点,并做好接车预备专用线运输员接到确报后,应准时翻开门栏,提前到线路旁预备接车货车送进后向调年人员指定停车位置,调车人员按其指定股道、货位停车其次十六条货车送到后,企业应对货车上部设备进展检查,检查门、窗、底板、端侧板是否完好,门鼻、门搭扣是否齐全,车内是否干净,有元异味及回送洗刷、消毒标志等,确定是否适合所装货物如不适用应实行改善措施,必要时,可向车站提出调换其次十七条装车时,应充分利用货车的载重力和容积,但不得超过货车容许载重量货物的装载必需防止超载、偏载、集重、亏吨、倒塌、超限和途中坠落企业运输员要负责监装,向装车人员说明留意事项,随时检查装载加固是否符合规定其次十八条装车后,企业运输员负责检查车门、窗,、盖、阀是否关闭妥当,需要施封的货车按规定施封,需苫盖篷布的货物按规定苫盖好篷布填写装车登记簿,通知车站装车完了时间其次十九条卸车时,企业运输员要向卸车人员说明留意事项提示卸车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并负责监卸第三十条卸车后,企业应负责将车辆清扫干净需要洗刷、消毒、除污的应按规定准时处理,假设有困难可向车站提出帮助处理,费用由托付方担当关好车门、窗、盖、阀撤除车辆上的支柱、挡板、三角木、铁线等,恢复车辆原来状态检查货物堆码状态及与线路的安全距离卸下的篷布应检查是否完整良好需晾晒的要晾晒.并按规定将铁路货车篷布送回车站指定地点企业运输员要正确填写卸车登记簿,通知车站卸车完了时间第三十一条铁路专用线货运员会同企业运输员,在运输协议规定的地点,使用货车调送单按铁路规定办理交接施封的货车凭封印交接;不施封的货车、棚车、冷藏车凭车门、窗关闭状态交接;敞车、平车、砂石车不苫盖篷布的,凭货物装载状态或规定标记交接;苫盖篷布的,凭篷布现状交接铁路货车篷布、企业自备篷布及需要回送的货车装备物品和加固装置,应在货车(物)交接的同时一并办理交接上列物品,企业按有关规定或协议妥当保管或回送上述物品丢失、缺少、破损时,应于交接时向车站提出,由车站专用线货运员核实后,按规定编制记录第三十二条专用线内装车的货物,车站觉察有以下状况之一时.应加以改善,到达标准后接收
1.凭封印交接的货车觉察封印脱落、损坏、不符、印文不清或未按施封技术要求进展施封;
2.凭现状交接的货物,觉察货物装载加固状态或所作的标记有异状或有灭失、损坏痕迹;
3.规定应苫盖篷布的货物而未苦盖、苫盖不严、使用破损篷布或篷布绳索捆绑不结实;
4.车门、车窗未关严(需要通风运输的货物除外),车门插销未插结实;
5.使用敞车、平车或砂石车装载的货物,违反《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章》的要求;
6.违反铁路规定的货车使用限制或特定区段装载限制第六章专用线共用(不含专用铁路)第三十三条专用线共用是指在保证专用线产权单位运输需要和专用线既有设备力量充裕的前提下与其吸引范围内的单位,共同使用该专用线办理铁路货物发到业务开展专用线共用是为了缓解铁路货场力量缺乏,保证货场畅通,挖掘专用线潜力,满足国民经济进展的需要第三十四条开展专用线共用应坚持自愿互利、有偿共用和就地、就近、便利货主的原则在保证专用线产权单位运输的条件下,由共用单位、产权单位、车站三方签订共用协议铁路车站在签订协议前应征得铁路局的同意专用线产权单位要向当地经贸委〔经委、计经委、交委、交办)申报临时性共用要签订临时共用协议协议签订后,必需严格执行,各负其责组织实施专用线产权单位或其他单位未与车站签订共用协议,不得借出借用或租出租用专用线办理铁路货物发到业务第三十五条在专用线办理共用的货物运输品类和业务范围,原则上不应与其原设计时办理的内容有别如企业生产性质转变或铁路货场力量缺乏,专用线又具有与货物相适应的作业条件,可办理其他品类货物的专用线共用,具体内容在协议中明确严格掌握专用线办理危急货物,超限、超长和集重货物的共用第三十六条实行共用的专用线.车站与专用线产权单位、共用单位间取送车作业和货物(车)交接,同于专用线运输的各项要求,专用线共用治理要逐步走向货场化、标准化、制度化第三十七条专用线共用所产生的设备、劳务、治理等项支出,专用线产权单位应按地方政府物价部门批准的工程和费率收费费用的安排和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安全治理第三十八条专用线运输必需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铁路和企业都要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联防、联控第三十九条线路两侧建筑物、设备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专用线应具备良好的通讯、照明设备和明显的货位标志及防溜设施,人口门栏上应装设安全防护信号,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第四十条专用线原则上不准手推调车作业,确需手推调车作业时.依据规定制定相应的保证安全措施装有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车辆制止手推调车第四十一条专用线内须建立消防组织和消防制度,配齐、配够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状态第四十二条专用线的货物装载,加固方法、加固材料必需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章》的规定专用线装运超长、超限货物必需按铁路规定办理第四十三条专用线使用的装卸机械和用具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制定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措施第四十四条年运量超过30万吨的专用线,企业应依据货物品类需要设置轨道衡和安全检测设备专用线较多时,专用线产权单位应在适当场所集中设置轨道衡及安全检测设备对未设轨道衡和安全检测设备的专用线,铁路部门可以设立并按规定收取费用第四十五条线路两侧及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要堆码结实,便利作业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得少于1米,线路两侧堆放的货物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
1.5米第四十六条加强专用线及其设备的治理,严禁在专用线用地范围内的路基、桥梁、护坡、排水沟和绿化带上取土、放牧、建房、开荒、殡葬及其他有损路基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第四十七条加强专用线道口的安全治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平交道口,经批准设置的道口,由产权单位负责派人监护和治理第四十八条专用线线路、机车、信号等技术设备的修理养护,可实行专用线企业养护和托付铁路部门养护两种形式修理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修理标准要到达铁路部门的要求,使之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第四十九条专用线内遇有以下状况危及安全时,车站在征得铁路局同意后,可停顿取送车L线路技术状态、照明设备不良,达不到规定要求;
2.设备安装、货物堆放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
3.在专用线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侵入铁路限界时;
4.其他危及安全的状况.第五十条专用线发生行车事故,按铁道部《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章》处理发生货运事故,按铁道部《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和有关规定办理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一条本方法未包括的与专用线作业有关内容,应按相应的规定办理其他未尽事宜,铁路局和各地政府可做出相应的补充规定;关于专用线共用,应依据国家经委经交
[1986]603号文件和本规定的精神,由各地经贸委会同铁路局结合当地状况制定实施方法上述规定和实施方法应报铁道部和国家经贸备案第五十二条本方法是《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引伸规章,自一九九五年十月一日试行附件一19XX年度编号X XXX铁路局站专用线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为加强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治理,提高货运工作质量,保证货物运输和行车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xx铁路局XX分局XX站(以下简称铁路)与XX单位(以下简称企业)签订XX年度铁路专用线运输协议如下
一、专用线运输设备状况专用线运输设备状况表专用线名称简称产权单位装卸线(条)专用线有效长(米)可容纳货车(辆)总延长(米)使用面积(平站台(座)货位(个)方米)使用面积(平仓库(座)货位(个)方米)使用面积(平雨棚(座)货位(个)方米)露天货位(个)货位总计装小计卜称卸机起重力量械装卸人力机车型号及台数立汽油方米储煤油油罐体柴油积企业自备车其中罐车租用货车其中罐车专用线设计运量自车站中心线与专用线末端、专用铁路交接点里程公里.发送到达品名isS(吨)品名运量(吨)1
二、专用运输品类设计年运量
三、预确报及交接预确报方法交接地点交接内容及要求铁路和企业使用货车调车单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规定办理交接
四、长牛作业刑问卸车作业时间一次〔批)作业车数货物品名【小时)〔小时)装卸车组织及企业时间
五、货车清扫、洗刷、消毒工作
六、运输生产安全措施
七、专用线共用
八、费用清算方法
九、其他协议事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铁路法规执行
十一、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应在两个月前通知对方
十二、本协议书正本签字方各一份,副本上报车务段、分局、铁路局铁路车站(公章)负责人专用线产权单位(公章)负责人工专车站作业量总专用线共用分用线共户用户数发到货场专用线专用铁路发到注站数粒七数站吨吨发到发到发到程数七车翎七七车万吨吨吨局吨吨吨年月日规格184X260附件二专用线运用状况表填报单位局经办人填报单位规格184X260修改一览表修改次数发文日期文号货运专刊期数实行日期105-05-1005-03期05-05-10铁运电
[2005]76号/75/75/73/7J/7J/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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