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27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负责救援技术方案的研究与制定;
1..对现场施工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指导,修改、2补充、完善和调整救援方案;.分析预测问题发展趋势,及时做出技术决策;3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所需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4.
(三)抢险救援组职责.按照救援方案,合理组织人员、材料及设备施救;
1.负责对救援全过程进行监视,发现险情及时撤离救援人员,防2止二次伤害
(四)安全稳定组职责.负责维护现场治安及秩序;
1.做好被困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和思想稳定工作2
(五)医疗救治组职责负责组织医疗人员赴现场进行保障;
1..负责护送转运伤员;
2.负责联系有关医院,为治疗伤员做好准备3
(六)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1负责对外发布信息;
2..接收汇总有关信息,起草相关报告3
(七)事故调查组职责.负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及经济损失情况;1初步确定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2.初步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意见;
3..提交事故调查报告4后勤保障组职责A负责现场救援物资与设备的采购与租赁;
1.负责抢险救灾人员饮食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2..负责被困人员饮食;
3.负责现场设备、物资、供电、通讯等保障工作;
4.负责协调接待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救援及被困人员家5属等,及时处置有关问题地方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
2.3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建本级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关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在本级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事故级别的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项目级应急组织机构
2.4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应急组织机构,协调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的应急资源,按规定及时向交通运输、安监等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送事故情况,组织相邻合同段之间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项目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属地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相关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协同工作机制
2.5工作联络
2.
5.1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协同工作机制,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联络省厅联络员由一名处级领导担任厅办公室、基建管理处、综合运输处、厅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河北交通投资集团、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省交通通信管理局、省交通宣传中心等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分别明确一名应急联络员应急联络员在应急响应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响应联动
2.
5.2各层级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在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等方面应协调一致当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启动响应时,下级应急组织机构应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形成行业联动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应与属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同一个项目相邻或邻近合同段的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应体现预警信息共享、应急救援互助等要求应急协作
3.
5.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本地区安监、公安、国土、环保、水利、卫生、消防、气象、地震、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建立完善应急会商机制;当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主动协调上述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根据地方政府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请求,由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应急办)牵头协调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救援队伍抵达事故现场后,应接受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遣预防与预警
3.预防预警机制
3.1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日常工作中,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开展对气象、海洋、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防预警机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关程序发布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预防工作
3.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预防工作
3.
2.1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了解辖区内公路工程项目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对接收到的各类预警信息要及时转发,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的办公场所、驻地环境、施工现场等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规定报备,提前采取排险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时撤离可能涉险的人员、设备等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接收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通过网络、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转发橙色及以上级别的预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工作项目参建单位预防工作
4.
2.2项目参建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接收预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布置和项目级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牵头组织整个项目的事故预防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其他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自的预防工作,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事故发生规律,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预控,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组织专项治理,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预警信息来源
3.3预警信息来源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的信息;1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以及领导指示、2批示的信息;安监等同级或横向部门转送或抄送的信息;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的信息;4气象、海洋、水利、国土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发布的成色及5以上级别的天气、海况、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以及上级部门对外发布的较6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或预警信息;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的新闻,媒体报道的信息7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3.4项目预警信息由建设单位根据上级预警信息,或本级实际情况发布和解除,建设单位向施工合同段发布的项目预警信息应包括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起始时间、预警级别、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措施、发布单位等应急响应
4.分级响应原则
4.1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当I II III IV发生符合公路工程级事故情形时,省交通运输厅启动并实施级应急I I响应,应立即以《交通运输厅值班信息》的形式报告交通运输部值班室和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应急组织机构按照本预案款规定开展
2.2应急工作当发生符合公路工程、(省管项目)级事故情形时,省交通II m运输厅启动并实施级应急响应,应急组织机构按照本预案款规n
2.2定开展应急工作当发生符合公路工程(市管项目)、事故情形时,省交通运III IV输厅视情形启动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内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踪突发in事件进展情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派出现场工作组或者有关专家给予指导,协调事发地周边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装备、物资等方面给予协调等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响应等级及应急响应措施对于级、级生产安全事故,事发地应急响应级别不能低于上级I n部门的应急响应级别事故信息报送
4.2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立即向项目建设单位、项目的安全监管机构、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省交通运输厅接报事故后,应当立即口头或短信报告省政府值班室、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交通运输部安质司等相关部门,并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和省委、省政府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其中、级事故还应按照《交I II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要求上报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事故信息报送流程如图所示4-1报告部长、分管部领导交通运输部应急省委、省政府值班室办/部总值班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按部安质司应急工作流程I n in16事故快报、续报、、、N级事故部安质司省交通运输厅事故快报、续报I、H级事故图事故信息报送流程图4T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
4.3级应急响应
4.
3.1I级应急响应应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具体响应及处置流程如I图所示4-2领导小组组长厅主要领导或经厅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厅领导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厅领导或安全监督处(应急办)主要负责人态势监测终止条件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成员厅办公室、基建管理处、综合运输处、宣传中心、质监站、急办)公路局、通信局、省高管局、省交投等有关部门负贲人报告及信息传递接受统一下达指令响应升/降级满足条件续报领导和指挥省交通厅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贡任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厅主要领导或经授权下达指令处室和应急联络总结评估亢有关单位、相关交〈■协作〉的分管厅领导事故续报员通运输局报告信昱传达W信应现新应息急场闻急信息获取第一人省厅应急联络员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收救指发称报援导布作IJ事故信息事故信息事故信息图应急响应流程图4-218()发生级事故或者接到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责成处1I理的事故,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厅领导、厅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级应急响应建议,经I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请厅主要领导核准由厅主要领导或经厅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厅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厅应对公路工程生产安XX全事故的级应急响应,同时成立领导小组I()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2议,拟定应急响应期间的指挥协调、会商制度,提出派驻现场工作组建议,以及信息报告、新闻发布、专家咨询、后期保障等事项配合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各项工作()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将应急响应信息通知厅直有3关单位和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同步启动级应急响应处置
4.
3.2I()现场督导1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领导带队赶赴现场I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人与责任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还应包括若干(一般名)技术专1〜3家,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应保持与现场工作组的即时联系沟通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后,及时与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取得联系,尽快确定协同工作内容及联系会商机制,按照应急处置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咨询意见()信息上传与下达2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小时内,应将现场情况以短信、传真或邮件等方式传4给领导小组事故现场有新情况或新风险时现场工作组应及时向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报送动态信息当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领导对应急处置有批示(或指示)时,及时向现场工作组传达级应急响应
4.
3.3H级应急响应应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II()发生级事故、省管项目级事故或接到交通运输部、省政1II ni府责成处理的事故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厅领导、厅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级应急响n应建议,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请厅主要领导核准由厅主要领导或经厅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厅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厅应对公路工xx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级应急响应,同时成立领导小组n()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2议,拟定应急响应期间的指挥协调、会商制度,提出派驻现场工作组建议,以及信息报告、新闻发布、专家咨询、后期保障等事项()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将应急响应信息,通知厅机3关相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和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同步启动()根据事故信息和现场情况,经厅主要领导或经厅主要领导授4权的分管厅领导批准后,尽快组织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级应急响应处置
4.
3.411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成立现场工作组,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领n导或分管厅领导带队赶赴现场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阶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跟踪现场工作组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并与部应急办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现场工作组按照本预案及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
2.
2.
54.3作级应急响应
4.
3.5III级应急响应按照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IH()发生非省管项目级事故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力、)主1ni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厅领导、厅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请厅主要领导核ni准由厅主要领导或经厅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厅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厅应对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级应急响应,视情况组织现场xx in工作组,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及时事故信息()发生级事故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应在2IV第一时间向分管厅领导、厅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级应ni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后,报请厅主要领导核准由厅主要领导或经厅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厅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厅应对公xx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级应急响应ni()级应急响应期间,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负责跟踪、3m指导事发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故救援方案会商、专家技术支持,协调救援协作机构等具体工作级应急响应处置
4.
3.6III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时,由省厅安全监in督处(应急办)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阶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应跟踪现场工作组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并与部应急办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现场工作组按照本预案及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
2.
2.
54.3作应急响应终止条件与程序
4.
3.7级、级、级应急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终止I n in()险情得到控制,涉险人员全部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安置;1()经论证人员无生还可能;2()次生灾害基本消除;3()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已经结束4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I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根据掌握的信息,满足终止相应条件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请组长核准后,由组长宣布终止级应急响应,同时宣布取消领导小组;或者降低为级应急响应,I n转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n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根据掌握的信息,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请组长核准后,由组长宣布终止级应急响应,同时宣布取消领导小组;或者降低为级应急响应,nin转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in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市级(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经分管厅领导同意,级事故由分管厅领导、级事故由省厅安全监督in vi处(应急办)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其他地方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省交通运输厅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信息发布
4.4突发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应同步启动、同步进行,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公开的原则,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善后处置
4.5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以属地为主,在属地政府以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置的相关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对事故引发的各种潜在危害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主要结构物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复工,导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发生总结评估
4.6评估总体要求
4.
6.1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建设1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应急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分析评估,编写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级应急响应终止后,省交通运输厅及时向省委、省政府交通2I运输部提供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及现场督导情况报告,评估应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案改进建议级、级应急响应终止后,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根据事3nin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及现场督导情况,编制省厅应急总结评估报告,评估应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评估目的
4.
6.2通过评估,判断应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寻找有效的解决手段,为以后事故处置提供可借鉴信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评估内容和程序
4.
6.3评估内容
4.
6.
3.1在充分分析工程风险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经过的基础上,重点评估以下内容预防预警和预控措施;1项目应急自救效果及能力;2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与准确性;3()事故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4()现场救援决策指挥协调机制及效率;5()技术方案及实施情况;6()应急协作及应急保障7评估程序
4.
6.
3.2()搜集评估信息;1()邀请专家协助开展评估;2()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写事故或险情应急评估报告,发3生级以上事故或交通运输部启动应急响应时,省交通运输厅应于应n急响应终止后的个工作日内,将省厅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45估报告向部安质司报备发生级以下事故或省厅启动应急响应时,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II部门编写事故或险情应急评估报告,在响应终止后的个工作日内,45将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向省厅安全监督处(应急办)报备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4.7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国务院或有关地方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选派相应的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各项工作纪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的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时,应注重从技术调查入手,提供技术咨询,促进事故技术调查更加深入,并为行业监管提供借鉴重点分析事故发生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主观因素,以及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并提出行业监管的改进建议等事故调查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参与调查的人员应向省交通运30输厅提交技术调查总结材料应急保障
5.人力保障
5.1公路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遵循“专兼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发挥施工单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项目可调配的应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职的抢险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力量,或与社会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视公路工程应急技术专家管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应急资源信息收集应急技术专家省交通运输厅成立河北省公路工程建设领域1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主要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等技术专家组成应急专家按照省厅应急专家工作规则的要求,为事故分析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提供咨询意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时,可向省厅提出选派专家申请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监、建设2管理等相关科室及公路、质监机构的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组成,参与或组织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急资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区及邻近地区的专业兼职3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技术装备等应急资源信息分布情况,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社会资源储备财力保障
5.2()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1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O()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2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使用台账的审核()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项目施3工单位应按相关保险规定,依法依规为本单位员工及相关劳务合作人员投保保险宣传、教育和培训
5.3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督导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到项目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管理人员,尤其是施工一线工人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记录应急培训教育可通过农民工夜校、安全技术交底、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体、动漫、案例等手段,有效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人员的应急逃生及避险技能预案演练
5.4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本级应急预案的演练项目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分门别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演练可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解决操作性、针对性、协同配合等问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在演练过程中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价责任与奖惩
5.5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违反《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交安监发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情形,以此办法规定追
[2014]115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则
6.预案评审
6.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定施工单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预案评审时应考虑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预案间的衔接性等内容预案备案
6.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当地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按规政府定向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向建设单位备案,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预案管理与更新
6.3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省政府、交通运输部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1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2调整的;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3在事故实际应对和预案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4整的;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5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同步更新或修订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遇有预案更新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新或修订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防台、防善后处置
4.5总结评估
5.6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6.7应急保障
5.人力保障
5.1财力保障
5.2宣传、教育和培训
5.3预案演练
5.4责任与奖惩
7.5附则
8.预案评审
6.1预案备案
6.2预案管理与更新
6.3汛等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应在汛期来临前予以更新预案制定与解释
6.4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预案实施时间
6.5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总则
1.编制目的
1.1为切实加强河北省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全省在建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路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特制定本预案编制依据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事故分级
1.3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列入全省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工程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伤亡人数(含失踪)、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级(特别重大)事故、I n级(重大)事故、级(较大)事故和级(一般)事故in w级(特别重大)事故
1.
4.1I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级(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级事故)II造成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人以上生命安全;3030人以上重伤;100直接经济损失亿元以上;1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责成交通运输厅组织处置的事故级(重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级(重大)事故(以下简称级事故)n n()造成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人以上生命安全;11010()人以上重伤;250()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35000()省政府责成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处置的事故4级(较大)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级(较大)事故(以下简称级事故)ni iii()造成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人以上生命安全;133()人以上重伤;210()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31000级(一般)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级(一般)事故(以下简称级事W IV故)()造成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人以下生命安133全;()人以下重伤;210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下1000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适用范围
1.4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工程、、(省管项I nin目)级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省交通运输厅协调处置的级以n下事故的应对工作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处置工作原则
1.5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
1.
5.1应急管理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控能力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1.
5.2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属地为主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各项目参建单位要按规定开展先期的自救互救,服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1.
5.3按照协同、快速、高效原则,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做好应急资源调查,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储备,与当地有关部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协调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预案体系
1.6()本预案是省交通运输厅应对公路工程、、(省管项目)1I II III级事故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责成处置的其他事故和指导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制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性文件,由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实施()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以下简称地方预案)地方预案是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在本级政府的领导和省交通运输厅的指导下,为及时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而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实施市、县级的预案适用于所属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处置()公路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项目预案)3项目预案是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或施工等参建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层级预案包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预案的总体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条件、自然环境、工程特点和风险特征等,制定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施工工艺、地质、水文和气候等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4施工单位等可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组织体系
2.应急组织体系构成
3.1全省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省级省交通运输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地方级由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项目级各公路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三级应急组织机构共同组成省交通运输厅应急指挥机构
2.2机构构成
2.
2.1省交通运输厅在启动公路工程生产安全、、(省管项目)级I II III事故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厅应对公路工程生产安全XX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省交通运输厅应对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指挥机构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2.
2.2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或经厅主要领导授权的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厅领导或安全监督处(应急办)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决定终止公路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1按规定组织或配合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实施公路工2程、、省管项目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I nin、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3III议定、级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及安排;应急响应期III间,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召开后续工作会议;决定是否派出现场工作组;4当事故应急工作由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统一指挥时,5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和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的指令、批示,配合协调相应的应急行动;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6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家技术组、抢险救援组、安
2.
2.3全稳定组、医疗救治组、宣传报道组、事故调查组及后勤保障组一综合协调组职责.统筹协调现场救援工作;
1.负责与上级沟通协调,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2.督办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3.根据态势发展,向上级提出支持请求4二专家技术组职责。
个人认证
优秀文档
获得点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