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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起草解读
一、起草依据为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办法》共十九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法》适用于本省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理招标评标定标活动
(二)招标人可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三)《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初步评审进行了规定,规定了投标人不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明确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许可证书不一致等13种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情形
(四)《办法》规定了投标人的综合评估分值由投标报价得分、资信业绩得分、技术标得分三部分组成,分值分别为10分、5分、85分,总分100分其中,占比最大的技术标评分项主要包括工程特点及难点、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监理对策、合理化建议、项目监理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现场协调、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用于本工程的监理设备及后勤保障等11项内容
(五)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招标人可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资审方式
(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时,需充分考虑《办法》第九条
(十)投标人派驻现场的监理专业人员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关于此条的要求可参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技术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横向比较,并排序
(三)《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n号),夯实招标人的权责,优化招标投标方法,积极推进评定分离方法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也可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招标人若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应按照项目的需要,根据报价情况和评标委员会的技术咨询建议,择优确定中标人,不得将投标人所在地域、所有制形式、许可等级作为确定中标人的前置条件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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