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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规章制度市场食品安全制度
一、市场内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二、市场坚持定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销售
三、对经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必须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及时将被控制的检测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检,经复检最终认定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食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市场退出;属假冒伪劣食品的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市场主办方要监督经营户严格做到隔离无污染操作,坚持每天对摊位进行清洗消毒,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经营户在1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五、市场主办方要督促食品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工作,经营户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
六、畜禽及肉品经营户必须从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
(四)遵照价格法律法规,按规定实行密码标价,使用规范的标价签(价目牌)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内容对物价主管部门规定有参考价或临时销售限价的,应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
(五)保证不销售下列农副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如,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名称、伪造假冒优质商品和认证产品、冒用答应证标志以及危11及人身平安、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国家明令镌汰、过期、失效、变质的产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水产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无票、无证、手续不全或没法证实是合法起原的食品;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生果;验收不合格的食品,非定点屠宰场加工、生产和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产品;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制成品和其他农副产品
(六)保证经营活动无下列行为欺行霸市、价格欺诈、强垄断货源、哄抬物价或者串通操纵农副产品价格;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虚假广告等欺诈方式销售农副产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七)商品摆放整齐,搞好摊位卫生,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乱堆商品、乱设摊点、乱放器具、乱搭乱建、乱拉乱画、乱停车辆,维护菜市场情况卫生
(八)爱护菜市场设施,维护菜市场安全,不大声喧哗、偷窃财物、打架斗殴、动用明火,不带有毒和易爆物品入场,不在市场内带养宠物,不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徒顾客,维护菜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12
(九)文化做生意,热情待人,自相残杀,彼此撑持,共同营造菜市场的良好形象菜市场应急管理制度
(一)菜市场开办者应根据市场监管情况,建立健全应急处理预案成立菜市场监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菜市场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专项应急指挥部,开展具体处置工作
(二)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统一指挥、快速反应针对因重大突发事件可能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管理菜市场的有关部门应制定市场监管应急处置预案
(三)菜市场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市场监管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的内部职责分工和分级响应标准,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响应期间,要明确菜市场值班人员和值班电话,相关工作人员要坚持24小时手机或电话开通,确保应急通13讯通顺买强卖、短斤缺两;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居奇,
(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设立专兼职应急疏散引导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火灾发生时,第一工夫报警、第一工夫组织引导疏散,并划分在1分钟内、3分钟内组织第
一、第二级力量开展初起火灾扑救,杜绝人员伤亡,最大程度降低财产损失
(六)严格按照菜市场监管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对应急处理情况必须坚持日报告制,如有特殊、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菜市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备专兼职平安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菜市场平安管理制度、平安档案和管理人员岗亭责任制,认真落实平安防范措施加强平安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和消除治安、消防、交通平安隐患有条件的菜市场应安装符合技术标准的电子监控设备
(二)建立群众性的治安保卫组织或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14员,安保人员统一着装或佩带胸、袖章,做好各项平安防范和巡查、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扰乱、风险市场平安的行为,维护市场治安秩序,及时报告并协助公安构造调查和处置惩罚市场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安保人员应认真研究法律法规,遵守菜市场安保规定,严肃纪律、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禁止打人骂人,严禁非法使用警具
(四)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水栓、供水系统、灭火器等),放置在方便使用位置,确保完好有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严禁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和占用防火间距,严禁损坏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
(五)临时增加电器设备应采取安全措施;危险路段、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栏等设施;配电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设置明显标志
(六)严禁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和烧废纸,严禁在菜市场内乱拉接电线和改动电装置15
(七)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检测、维护保养下列消防设施建筑物安全使用状况;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电器线路、燃气管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菜市场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安全隐患(A)菜市场开办者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菜市场消防防范水平篇三农贸市场管理制度1市场食品安全制度
一、市场内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其制品
二、市场坚持定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销售
三、对经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必须采取临时性控制措施,并及时将被控制的检测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检,经复检最终认定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食品,16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市场退出;属假冒伪劣食品的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四、市场主办方要监督经营户严格做到隔离无污染操作,坚持每天对摊位进行清洗消毒,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经营户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五、市场主办方要督促食品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工作,经营户要根据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
六、畜禽及肉品经营户必须从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貉张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外地输入的生猪肉品的采购依照我县的有关规定执行;鲜活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和屠宰分离并分别由专人负责
七、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市场食品退市制度17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造成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18
(三)、超过平安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劣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诱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着名商品持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着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着名商品的;
四、市场开办者应该对市场内经营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部门报告,积极协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食品退市查处的相关工作对已作出退市决定的19食品,市场开办者应作好记录,并报工商部门备案市场文化做生意公约为维护广大消耗者合法权益,保护广大经营户的合法权利,制订本公约,凡入场的经营户必须自觉严格遵照、履行以下责任
一、依法经营、礼貌待客、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对辱骂、殴打消费者的行为须登报道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持证上岗、挂牌经营,经营户应持摊位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方可开展经营,证照应按照规定悬挂,随时接受检查
三、货真价实禁止出售腐烂变质、掺杂使假和过期的商品严禁死因不明的畜、禽上市,食肉、活禽必须经检疫后方可上市,不准出售打水浸水食肉、蔬菜违者将按工商管理法规查处,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顿或清退出市场,并扣除保20证金,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置惩罚
四、遵纪守法、严禁在市场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出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五、计量准确、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的标价牌和标价签,严禁不标价、乱标价,统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严禁使用非标称,严禁缺斤少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计量误差大于40克者,将责令经营者在市场内公开检查
六、爱护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市场内每个摊位必须备有一个密封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苍蝇拍、一块抹布实行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经营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经营户必须穿戴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统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整洁干净,摊位须设貉有效的防蝇防尘设备,加工方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不准在市场内乱丢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装纸等污物、杂物及乱倒污水;经营户对自己摊位周边三天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经常保持摊区整洁,保证不形成卫生死角
七、规范经营秩序,货色、用品、用具要摆放整齐,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将货色堆放于摊区以外,制止在摊位周边增设21零摊、边摊、挤占公共通道
八、自觉维护市场办法,严禁私自改表,损毁市场设备、办法、不安规定用水用电,严禁私自安装电表、水表、私自牵、搭电源线、架接水管
九、严格遵守消防法规,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明火炉具、液化气及电加热器具;场内严禁喷灯烧肉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场内环境污染的行为,自觉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十、按时交纳摊位租金及其它应缴用度,延期交纳按每天5—10元加收滞纳金乙方如需停业应先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停业手续
1、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停业手续后摊位租金及应缴费用仍由经营户负担;
2、经营者停业不报市场管理办公室且不办理停业手续,超过15天不交费者,市场管理办公室可以从经营户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并有权立即收回摊位另行安貉22及其制品,并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鲜活家禽经营者营业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和屠宰分离并分别由专人负责
七、经营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市场文化做生意公约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广大经营户的合法权利,将龙里综合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国家级文明市场”,制订本公约,凡入场的经营户必须自觉严格遵守、履行以下责任
一、依法经营、礼貌待客、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对辱骂、殴打消费者的行为须登报2道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持证上岗、挂牌经营,经营户应持摊位号、营业执照、卫生答应证等有关证件,方可开展经营,证照应依照规定悬挂,随时承受检查
三、名副其实制止出售腐烂变质、掺杂使假和过期的商品严禁死因不明的畜、禽上市,食肉、活禽必须经检疫后方可上市,不准出售打水浸水食肉、蔬菜违者将按工商管理法
十一、经营户自备使用的各种车辆应按市场管理办公室规定进出市场及停放,不得在市场通道或市场周围乱停乱放,影响市场的正常秩序
12、实行计划生养、严禁超生、超孕经营户及从业人员一旦违反计划生养政策,依照国家有关政策严肃处置惩罚
十三、经营户不得带儿童进入市场玩耍、游戏,如造成不测事故由经营户自行负责
十四、不服从市场管理,市场管理办公室将采取帮助、教育、批评、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置惩罚,并予公示处置惩罚后仍不能改正的,市场管理办公室有权终止违反公约者在市场的摊位租赁合同,将摊位收回后进行公开安貉;
十五、涉及违反相关法规的,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移交相关工商、公安、城管、消防、卫生、防疫、环保、计生等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十六、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市场管理规定或法规出台后以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法规为准,本公约中与之相抵触的条款自然失效23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为加强市场经营和食品流通管理,更好地规范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方式,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结合市场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经营户准入管理
1、具有与经营项目要求相符的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人与登记内容相符
2、具有经营项目必备的器具
3、经营项目符合市场划行规市的要求
4、无经查实的消费者投诉
二、食品准入管理
1、市场主办方对重点食品(蔬菜、鲜肉、活禽)推行24索证备案管理
2、鲜猪肉必须经检疫部门检疫和生产商检疫,凭检疫证和检修合格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3、农副产品和袋装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负责食品进货索证、索票查证工作,对证件的有效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承担连带责任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以备工商部门检查
4、设有快速检测室的市场定期进行食品质量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证后实施退市处理市场食品平安质量责任制度
1、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
252、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3、不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4、销售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相关之规定
5、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市场环境卫生制度为加强市场卫生管理,搞好市场卫生及消毒工作,以保障和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耗者的身心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市场主办方负责市场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并配备专职的保洁员,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市场必须坚持每天清扫,由保洁员在当天收市后清扫、冲洗,做到场内无过夜垃圾;市场内所有摊位在当天收市后要刷洗干净,定期用消毒液擦洗26
三、市场必须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灭蝇、灭蚊、灭嶂螂、灭菌等防疫消杀;对防疫消毒要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
四、各类经营设施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到防蝇、防尘、防嶂螂、防鼠,保持市场内空气流通,通风换气
五、厕所清洁通风,每日打扫并消毒,落实厕所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市场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经营户搞好清洁保洁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记录备查市场门前三包卫生责任书市场内各经营户结合市场内情况卫生实际情形,为给经营户和消耗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及购物情况,特签订卫生责任书27
一、各经营户必须确保摊位整洁干净,每天清洗摊位一次,清洗范围包括摊位瓷砖,清洗不洁者,发现一次,扣一分,罚款伍元,累计达到12分者,作退场处理
二、各经营户每天所产生的垃圾,不准乱丢、乱扔,必须入桶后由市场清洁人员收集处理,如发现乱丢垃圾者,发现一次,扣一分,罚款伍元,累计达到12分者,终止合同,作退场处理
三、各经营户必须保证摊位门前50厘米卫生干净、整洁,如不整洁,发现一次,扣一分,罚款伍元,累计达到12分者,终止合同,作退场处理
四、上述条例,请各经营户按照市场管理办公室的规定办理市场水电火使用制度为了维护市场各项办法的平安运行,营造良好的购物情况,依照市场消防平安制度规定,结合市场实际,制定本制度
1、市场内不得私自乱拉乱承受线如确实需要须报市28场主办方,在取得同意后方可拉接
2、注意节约用水,用后及时清洁,保持市场干净整洁
3、注意安全用电,市场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确实需要须报市场主办方,在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4、市场内严禁使用明火炉灶市场计量管理制度
一、市场内的经营户必须自觉遵照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
二、对新进场的经营户所使用衡器,必须具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合格证》,才能进场经营
三、经营户如需要更换新衡器,必须购买有CMC标志(生产计量器具许可证)的衡器,且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才能使用,以确保计量的准确可靠29
四、场内禁止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杆秤
五、场内必须依法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严禁用“斤”、“两等作计量单位标价,做到标价内容实在、准确、规范
六、场内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检定不合格的商用衡器,违者将交由质监部门处罚
七、场内设貉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营造公平、公正的计量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八、市场内使用商用衡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办法》,由质检部门实行定点定时强制检定
九、商用衡器的检定,由法定的计量机构检定,各经营户必须积极配合
十、有以下情况的经营户须自行把衡器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301未按约定上门时间进行检定的;2上门检定不合格需修理的;3新购商用衡器没有检定的
十一、贴在衡器上的强检标签,各经营户必须妥善保管,以便有关部门检查市场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一、本市场在检验产品时将检查该产品的相关合格证;如果产品没有相关合格证明,本市场将拒绝货物进场销售经营
二、验明产品的其他标识,包括检查购进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产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失效日期、警示标志、中文说明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对于标识不符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本市场拒绝进货31
三、本市场除了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以外,还对大宗货色进行质量检修,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产品质量检修机构进行检修
五、本市场经营户与初次交易的供货人交易前,先索取、查检其相应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一次市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开办者提供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场32第三条本市场范围内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细则第四条农贸市场的建设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碍交通第五条本市场依法自主经营收取场地、设施租金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有权拒绝违法收费和摊派第六条本市场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市场内治安、消防、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的监督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负责市场内给排水、用电等设施的设貉、维护和更新,并保证相关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三)、协助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农副产品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规查处,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顿或清退出市场,并扣除保证金,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置惩罚
四、遵纪守法、严禁在市场内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准出售国家明令制止上市的商品
五、计量准确、密码标价,使用统一的标价牌和标价签,严禁不标价、乱标价,统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严禁使用非标称,严禁缺斤少两、损害消耗者权益的行为,计量误差大于40克者,将责令经营者在市场内的“公示栏”公开检查3
六、爱惜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情况,市场内每个摊位必须备有一个密封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苍蝇拍、一块抹布实行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经营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经营户必须穿着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统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整洁干净,摊位须设置有效的防蝇防尘设备,加工方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不准在市场内乱丢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装纸等污物、杂物及乱倒污水;经营户对自己摊位周边三天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经常坚持摊区整洁,保证不形成卫生死角
七、规范经营秩序,货物、用品、用具要摆放整齐,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将货物堆放于摊区以外,禁止在摊位周边增设零摊、边摊、挤占公共通道
八、自觉维护市场设施,严禁私自改表,损毁市场设备、设施、不安规定用水用电,严禁私自安装电表、水表、私自牵、搭电源线、架接水管
九、严格遵守消防法规,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明火炉具、液化气及电加热器具;场内严禁喷灯烧肉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场内环境污染的行为,自觉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严格遵守消防法规;4
十、按时交纳摊位租金及其它应缴用度,延期交纳按每天5—10元加收滞纳金乙方如需停业应先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停业手续
1、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停业手续后摊位租金及应缴费用仍由经营户负担;
2、经营者停业不报市场管理办公室且不办理停业手续,超过15天不交费者,市场管理办公室可以从经营户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并有权立即收回摊位另行安置
十一、经营户自备使用的各种车辆应按市场管理办公室规定进出市场及停放,不得在市场通道或市场周围乱停乱放,影响市场的正常秩序
十二、实行计划生育、严禁超生、超孕经营户及从业人员一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严肃处理
十三、经营户不得带儿童进入市场玩耍、游戏,如造成意外5事故由经营户自行负责
十四、不服从市场管理,妨碍市场创建“全国文化市场”活动的经营户,市场管理办公室将采取帮助、教育、批评、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置惩罚,并予公示处置惩罚后仍不能改正的,市场管理办公室有权终止违反公约者在市场的摊位租赁合同,将摊位收回后进行公开安置;
十五、涉及违反相关法规的,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移交相关工商、公安、城管、消防、卫生、防疫、环保、计生等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十六、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市场管理规定或法规出台后以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法规为准,本公约中与之相冲突的条款天然失效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为加强市场经营和食品流通管理,更好地规范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方式,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结合市场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6
一、经营户准入管理
1、具有与经营项目要求相符的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卫生答应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人与登记内容相符
2、具有经营项目必备的器具
3、经营项目符合市场划行规市的要求
4、无经查实的消耗者投诉
二、食品准入管理
1、市场主办方对重点食品(蔬菜、鲜肉、活禽)推行索证备案管理
2、鲜猪肉必须经检疫部门检疫和生产商检疫,凭检疫证和检验合格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73、农副产品和袋装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负责食品进货索证、索票查证工作,对证件的有效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承担连带责任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以备工商部门检查
4、设有快速检测室的市场按期进行食品质量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报质量监视管理部门验证后实施退市处置惩罚XXX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菜市场食品平安管理制度
1.市场开办者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菜市场管理制度,负责本菜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和管理
2.市场开办者应当与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协议),订立食品安全保证及对不合格食品的退市、追溯、召回、退货等条款,明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83.市场开办者应审查经营者的工商、税务、食品流通许可等证照,查验重要农副产品进货凭证、供应商的经营资质和实际经营情况,查验畜产品、水产品、禽类及其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产地证明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副产品的检测证明相关证照留存备查
4.市场开办者应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副产品经营台帐,记录进货渠道设置规范的农副产品档案柜,建立农副产品质量平安档案
5.市场开办者应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每天对市场上经营的食品或农副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督促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6.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天对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发现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和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督促整改;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督促经营者依法办理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检测不合格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禁止入场销售食品平安责任追究制度
1.对下列情况的菜市场开办者和有关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未履行食品安全检查责任、实施索票索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事件的;故意或授意他人瞒报、漏报、缓报、谎报食品安全事件的;未制定或未及时有效启动食品平安应急预案,造成对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处置惩罚不力的;对发生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未能及时有效组织救援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食品平安管理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平安隐患或事故的;其他与食品平安相关的失职行为
2.对未履行食品平安职责的经营者,由市场开办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黄牌警告、取消入场资格等处置惩罚,违反《食品平安法》规定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惩罚,如因本摊位销售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平安事故应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0经营者守则
(一)经营者取得相关证照后合法经营,依照与市场开办者的协议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自觉遵照有关法律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
(二)经营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准绳,主动向消耗者出具市场销售专用凭证,明示经营者名称、具体经营场所或摊位号等
(三)经营活动遵照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规定,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不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不伪造数据和破坏铅(签)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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