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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学学校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XXXX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和事故的举报
1.对学校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向学校举报
2.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4.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处室限期办结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告上级部门备案
5.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6.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7.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9.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适当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二、安全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属实的,在案件结束后,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一)班主任及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管理加1-3分
2.每学期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
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先考虑
4.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人次和价值决定
5.在优秀班级的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奖励
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秀,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隐患的,在学期绩效考核加5-10分,年度考核优秀,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三)校外人士奖励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举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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