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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学校教师考核实施办法XXXX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培养教师提升师德修养的自觉性,增强教职工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考核机制,保证师德考核的公正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印发xx市中小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X教字[20XX]19号)和《XX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中层、班主任、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小组,组织学校考核工作
二、考核人员及应用范围
1.考核人员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2.考核应用范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工作量考核、绩效考核、安全事故问责和评优树先等
三、考核内容及结果使用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育人效果等内容进行考核考核受处分时间为全校通报批评为3个月;警告为6个月;记过为12个月,自处分之日开始计算
(一)常规考核及结果使用
1.教学活动(每查实一次,师德考核中扣1分)
(1)无教学方案上课;
(2)备课不认真、准备不充分;
(3)侯课不及时,被检查发现的;
(4)对学生作业有布置而无批改;
(5)布置惩罚性作业,或无故将学生罚站、赶出教室思过;
(6)其他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被检查人员发现的;
(7)按成绩给学生名次,造成不良后果的
2.教师行为(每查实一次,师德考核中扣1分)
(1)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没有请假而迟到早退的;
(2)工作日午间饮酒,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的;
(3)课堂内吸烟的;
(4)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不组织教学的;
(5)工作期间网上浏览与教学无关内容等行为的;
3.家校沟通
(1)与家长沟通时推卸应尽育人责任,或者采取简单化处理方式,引发不良影响的;(每查实一次,师德考核中扣1分)
(2)被家长和学生投诉或举报的,在师德考核中予以扣分校级投诉(学校层面给予回复解答)每人次扣1分,接到区级投诉每人次扣
0.1分,经查属实的,每人次扣5分;接到市级投诉每人次扣
0.5分,经查属实的,每人次扣10分
4.安全事故
(1)隐患排查不当在《绩效考核》中扣除岗位底线
0.5分
(2)安全教育没落实在《绩效考核》中扣除岗位底线
0.5分
(3)对关键事件和关键环节处理不当造成负面影响,在《绩效考核》中扣除岗位底线1分
(4)如发生安全事故,参照《奎文区南苑学校安全稳定事故问责办法》处理
(二)底线考核及结果使用
1.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奎文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1)无故空堂,一次或者一节,没有引发事故与纠纷的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累计两次以上或者两节以上,给予警告处分
(2)旷工5个工作日,给予记过处分
(3)传播、灌输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思想,参与社会传销、邪教、封建迷信等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组织或活动的,给予警告处分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用不负责任的方式消极拒绝工作安排的,给予警告处分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领导,对学校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记过处分6违规出资办企业,不符合规定在企业、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兼职或兼职取酬的,给予记过处分7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并查实的,调离教师工作岗位、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申报高一级档职称资格,暂缓其教师资格注册,并视情节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相应处分特级教师、名师、教学能手等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批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通报全市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先行给予党纪处分,再进行行政处理
2.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各级评优选先受警告处分,本学期师德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受记过处分,本学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等次
3.以下情况师德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36条”;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量不满;因管理问题出现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学期考勤出现旷工现象;事假超过7天;病假超过15天(因公伤除外)之一者以下情况师德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对有偿补课、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或家长索要财物、体罚学生、酒后上课、弄虚作假、对学生实施性骚扰、及在教育学生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违背教育规律增加课业负担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之一者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①完不成规定工作量的;
②继续教育学分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③应参加交流而不服交流安排的;
④因管理问题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并造成不良影响等安全事故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等次
①教职工无故脱离工作岗位者为旷工无故旷课1节,按旷工半天处理,旷课不足一节作为旷工1/4天,超过1节作为旷工一天处理旷工超过连续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的;
②年度内有一个学期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③按照学校考核方案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5.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次的,在职称评聘中加大权重或所占分值;师德考核达不到优秀等次的,参加市级以上评先树优、评聘高级职称实行前置审核“一票否决”
①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周期内,教师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暂缓进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注册周期内年度考核每年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定期注册
②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对其诚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应向较低等级调整岗位
③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学校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④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四、考核流程
1.考核实施教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办法,针对考核内容分别认定,并通知相关人员,再通过相关考核制度考核教师
2.学校公示保证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将考核结果纳入本人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对年度考核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进行组织谈话教师对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日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学校收到复核申请后2日内做出复核结果,并通知申请人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提出申诉
4.反映渠道教职工信访反映事项应通过正当渠道,按照规定的组织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问题采用谈话、书信、电话、传真、网上举报、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先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学校办公室),经学校党组织同意再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并对信访反映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五、关于教职工管理的未尽事宜,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区教育系统教职工管理规定》XX处理本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报区教体局审批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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