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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12术语23总体布置34设计标准5总体要求
4.2耕作田块修筑
54.3土壤改良与培肥
64.4灌溉与排水
64.5农田输配电
74.7农田林网
74.8农田生态环境75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85.1一般规定
85.2耕作田块布置
85.3耕作田块归并与平整
85.4条田
95.5梯田106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
136.1——般规定
136.2土壤改良工程
136.3土壤培肥工程
156.4积肥设施177灌溉与排水工程
187.1一般规定
187.2工程布置
187.3蓄水工程
207.4引水工程
217.5农用机井
227.6泵站
237.7灌溉渠道
247.8沟畦灌
267.9管道输水灌溉
277.10喷灌
297.11微灌
317.12排水工程
337.13渠沟建筑物358农田输配电工程
388.1一般规定
388.2高压供电线路
388.3低压供电线路
388.4配电变压器
394.3土壤改良与培肥
4.
3.1土壤理化指标和土壤肥力水平应满足农作物高产稳产要求,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的有关规定
4.
3.2耕作层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的有关规定,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应降到最低限度
4.4灌溉与排水
4.
4.1渠系工程、输水管道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等设计时,应确定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溉设计保证率应根据水文气象、水土资源、作物种类、灌溉规模、灌水方式及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表的规定表
4.
4.2灌溉设计保证率灌水方法地区作物种类灌溉设计保证率(%)干旱地区以旱作为主50-75或水资源紧缺地区以水稻为主70-80半干旱半湿润地区以旱作为主70〜8地面灌溉或水资源不稳定地区以水稻为主75〜85湿润地区以旱作为主75〜85或水资源丰富地区以水稻为主80〜95喷灌微灌有固定水源的地区各类作物85-95注1作物经济价值较高的地区,宜选用表中较大值;作物经济价值不高的地区,可选用表中较小值2引洪淤灌系统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可取30%~50%灌溉水利用系数应根据水源类型、作物组成、灌水方法、渠系水利用系数、管道水利用系数和田间水利用系数等因素,按表443确定表灌溉水利用系数设计值取值表田间水利用系数灌溉方式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水稻灌区旱作灌区大型灌区—
0.
550.
950.90渠灌中型灌区—
0.
650.
950.90小型灌区—
0.
750.
950.90井灌区(渠)
0.
800.90——管道输水区—
0.97——喷、微喷灌区
0.85———滴灌区
0.90———
4.
4.3旱作灌区排涝设计暴雨重现期宜采用5a~10a,水稻灌区宜采用10a经济条件较好或有特殊要求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
4.
4.4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旱作灌区和水旱轮作灌区宜采用l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ld-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灌区宜采用Id〜3d暴雨3d~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4.
4.5灌溉水质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的有关6规定,微灌工程的水源水质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的有关规定
4.5农田输配电
4.
5.1农田输配电系统应与城市和工业供电分设布置,其容量和线路损耗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电力标准的规定
4.
5.2农田输配电布置应满足农田观测和监测的要求
4.6田间道路
4.
6.1田间道路应满足农机作业、田间生产管理和货物运输的需要
4.
6.2田间通达度平原区不应低于100%,丘陵区不应低于90%
4.
6.3田间道路路面等级宜为中级和低级路面,生产路路面宜为低级路面
4.7农田林网
4.
7.1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应低于90%平原区农田林网控制率不宜低于80%人工造林o o地宜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树种,更新改造完成后,造林成活率不宜应小于90%
4.8农田生态环境
4.
8.1高标准农田防洪重现期宜为10a~20a一遇
4.
8.2高标准农田水土流失区域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后,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不应低于水土流失面积的90%o
4.
8.3高标准农田建设区与垃圾、工矿废弃物等污染隔离距离不应小于200m5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5.1一般规定
5.
1.1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应开展条田、梯田等田块修筑,以及田块归并调整和田面平整
5.
1.2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应满足田间灌溉、排水、机械耕作和作物生长的要求
5.
1.3土地平整前应进行耕作田块布局规划,对现有布局不合理、零散的耕作田块进行归并和集中
5.
1.4土地平整时应划分平整单元,平原旱作区宜以末级固定道路或沟渠控制的耕作田块作为平整单元,水田区宜以格田为平整单元,山地丘陵区宜以一个梯面作为平整单元
5.
1.5土地平整后应及时增施有机肥,提高土壤质量土地平整后形成的田坎宜采用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等保护方式,并应与当地区域生态景观保持一致
5.2耕作田块布置
5.
2.1地面坡度小于5的平原地区,宜以修建长方形的条田为主,且条田宜布置为南北向在风蚀区,条田长边应与主害风向垂直,或与主害风向垂直线的交角小于30方向布置;在水蚀区,条田长边宜平行等高线设置;在盐渍区,条田长边应垂直于地下水流向
5.
2.2地面坡度大于
5、小于25的丘陵地区,宜以修建水平梯田为主土层较薄时,宜先修建成坡式梯田,经逐年深翻,最终形成水平梯田梯田布置应以沟、渠、路为骨架划分耕作区,梯田布局宜顺山坡地势,大弯就势,小弯取直,并应根据水土保持要求,合理布置坡面和沟道防护设施
5.
2.3其他类型的耕作田块布置应遵循下列规定1盐渍化、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可布置为台田;2地势起伏较大的岗洼田,可按梯田布置,也可通过挖高垫低整理为条田;3耕作田块面积较小的坂田、垮田、冲田等,可按条田布置;4其他耕作田块规模可适当减小
5.3耕作田块归并与平整
5.
3.1下列类型的耕作田块,可进行归并和集中1耕作田块规模小、零散,耕作效率低;2耕作田块布局不合理,田间基础设施配置成本高;3耕作田面不平整,不能适应规模化种植和节水灌溉的要求
5.
3.2耕作田块归并和集中前,应开展详细调查和科学规划,并应广泛征求当地农民的意见,充分尊重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和农民群众权益
5.
3.3需要归并的耕作田块应通过移高填低,实现耕作田块内部土方的挖填平衡;不能实现土方挖填平衡时,应就近移土进行回填;当耕作层土壤质量不能满足作物的正常生长需要时,可通过外运客土或培肥进行土壤改良
5.
3.4新开垦荒地和坡改梯进行土地平整时,不宜打乱表土层与生土层;当需打乱时,应先将肥沃的耕作层土壤进行剥离,待土地平整完成后,再将表层均匀摊铺到田面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耕作层土壤剥离厚度应根据实际耕作层厚度、土壤质地、有机质含量等因素确定,并宜为0cm〜
0.15m或0m〜
0.20m;2耕作层剥离土壤的堆放地点应满足堆放安全、回填便利与运输成本少等要求,并应远离村庄、集镇等人群密集的地方;堆放区应用袋装土袋修筑防护围栏,上盖防雨材料,土壤堆置高度不应大于3m,堆放边坡可为45;3应根据工程进度,确定耕作层土壤剥离量和放置地点的面积,多暴雨地区的土壤堆放体积不应大于5000m3;4丘陵区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时,应先将下一阶段剥离的耕作层土壤直接回填到上一阶段已经平整的梯田田面上,并应减少土壤堆置占地和堆放时间;5回填耕作层土壤的利用率应大于95%;应选用机械或人工进行铺摊,做到摊铺均匀,并进行镇压,压实干密度不应小于
13.5kN/n;在坡改梯后的耕地上回填耕作层土壤时,应根据水土保持要求增加截流沟或梯田田填
6、大面积土壤表土剥离时,需要一定的堆放面积,堆放过程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集中堆放还会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因此应尽可能采取边剥离、边施工、边回填的方法,减少堆放的体积和放置的时间
5.
3.5耕作田块内部平整时,应计算土方挖填量、客土回填量和填坎修筑工程量o填坎修筑工程量应为填坎设计断面乘以境坎长度,其它土方挖填量计算方法可采用方格网法、散点法、横断面法、DEM法等土方量计算方法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的有关规定执行
5.4条田
5.
4.1条田设计指标应包括条田规模、长度、宽度、田面高程、田面高差及田块内部灌溉排水系统等
5.
4.2条田规模应根据地形条件、耕作方式、农业机械化水平及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经土地平整工程量、边坡稳定综合分析计算确定不同耕地类型下的条田、格田的适宜规模应符合表的规定表不同耕地类型下的条田格田的适宜规模hm2旱作农田灌溉农田稻作淹灌农田耕地类型条田条田条田水田内格田旱作农田灌溉农田稻作淹灌农田耕地类型条田条田条田水田内格田i般平原区10-2010-2010-20机械化地区20〜10010〜2010-
500.40-10风蚀地区5~15〜105-
1.10-
0.30水蚀地区2〜102〜102-
100.10〜
0.30注1以机械作业为主的区域,条田规模可取大值2地形破碎、地面高差较大的区域,条田规模可取小值3地下水位较高、风蚀灾害较大的区域,条田规模可小些
4.南方地区的条田规模可小些
5.
4.3条田长度应满足提高机械工作效率、节省土地平整工程量、满足灌水均匀和排水通畅的要求,还应适应地块形状和沟、渠、路的布局北方平原区条田长度宜为200m〜1000m,南方平原区宜为100m〜600m以机械作业为主的区域,条田长度可取大值;其他区域的条田长度可取小值
5.
4.4条田宽度应根据田块规模、灌溉排水和农田防风林的有效防护距离等因素进行确定,并应满足机械作业的宽度要求条田宽度宜为50m〜300m地下水位较高、风蚀灾害较大的区域,条田宽度可取小值;其他区域,条田宽度可取大值
5.
4.5在满足末级固定沟渠对耕作田块控制范围内的条田内部实行自流灌排的条件下,田面设计高程应依灌排沟渠水流走向依次降低,相邻田块之间的高差应满足上下级沟渠的水位衔接要求洪涝区田块的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排涝水位
0.20m以上;地下水位较高区田块的田面设计高程应高于地下水位
0.60m以上当条田宽度大于100m时,可在条田内部垂直于农渠、农沟方向修建临时毛渠或毛沟,向格田、灌水沟、畦田供水,或收集田面涝水集中排向农沟
5.
4.7水田区耕作田块内部宜用固定田填将条田划分成格田,由临时毛渠向格田供水格田规模应符合本标准第条的规定格田长度应与条田宽度协调,并宜为40m〜100m;宽度宜为20m〜50m灌水条件较好的区域,格田长度可取大值;其他区域,格田长度可取小值格田四周宜修土填,填高宜为
0.20m-
0.30m,填顶宽宜为
0.30m〜
0.40m
5.
4.8灌溉农田区耕作田块内部可用临时土填将条田划分成畦田或灌水沟,由临时毛渠向畦田或灌水沟供水
5.5梯田
5.
5.1梯田设计指标应包括田面长度、宽度和坡面防护及填坎修筑,填坎修筑包括筑坎材料、填坎高度及坡度
5.
5.2梯田田面长度应根据地形地貌条件,兼顾机械耕作,满足坡面排水和填坎稳定的要求田面长度宜为100m〜200m以机械作业为主的区域,田面长度可取大值;其他区域,田面长度可取小值
5.
5.3梯田田面宽度应与地面坡度、土质条件和土层厚度等相适应,并应满足自流灌溉和机械化耕作的要求陡坡区田面净宽宜为5m〜8m,缓坡区宜为8m〜20m,地面坡度较陡的区域可取小值,坡度较缓的区域可取大值不同地面坡度下的水平梯田断面适宜参数应符合表553的规定表553不同地面坡度下的水平梯田断面适宜参数地面坡度()田面净宽(m)田坎高度(m)田坎外坡度()5-108-
100.7〜
1.880〜7510-157~
81.2〜
2.275〜706715〜20〜
1.6〜
2.670-6520-255〜
61.8-
2.865-60注1本表中的田面宽度与田坎坡度适用于土层较厚的土质田坎地区,土层较薄地区的田面宽度应根据土层厚度适当减小;2对石质田坎的坡度,应根据石坎的稳定性和施工要求确定
5.
5.4梯田田坎高度和田坎外侧坡度应与地形坡度、降雨量、降雨强度和土质条件相适应,田坎高度还应与田面宽度、筑坎材料相适应,并应满足土坡稳定性的要求高度大于3m的土质边坡应进行土坡稳定性计算分析,土坡稳定计算可按国家现行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的有关规定执行
5.
5.5在易造成冲刷的土石山区,对于夹杂大量石块、砾石的坡耕地,应结合石块、砾石的清理就地取材修筑石坎梯田;在粘性土质区域,宜采用土质填坎;在土质稳定较差、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区,宜采用石质或土石混合修筑埃坎;土坎高度宜为1m〜2m,石坎高度宜为2m〜3m但对于现状高度大于3m的,从其高度从可靠性考虑,所有填坎均应进行稳定性计算,但对于高度小于3m的埃坎,可以依照经验直接选定筑坎材料应就地取材,选用土质坎或土石混合坎,不提倡外运石材修筑石坎
5.
5.6土坎外坡坡度宜取60~80,坎顶宽不宜小于
0.30m;石坎外坡坡度不宜小于80,坎顶宽不宜小于
0.30m坎顶结合下田道路布置时,坎顶宽可适当增大,但不宜超过80cm
5.
5.7梯田田边应修筑蓄水填,拦蓄地面径流,实现集中排泄蓄水域高度宜为
0.20m〜
0.30m,顶宽宜为
0.30m〜
0.40m,蓄水域可用土修筑6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
6.1一般规定
6.
1.1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设计前,应收集与调查自然条件、土壤类型、土壤耕层、土壤养分状况、施肥技术、农业种植情况以及图面等资料的
6.
1.2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设计前,应对壤问题进行诊断和评价,中低产田土壤问题诊断和等级划分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全国中低产田类型划分与改良技术规范》NY/T310执行
6.2土壤改良工程
6.
2.1土壤酸化、土壤盐碱、土壤过粘、过沙、耕层过薄的农田,应结合土壤培肥,有针对性地进行土壤改良,消除土壤障碍因素
6.
2.2酸化土壤改良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对当地土壤进行取样分析,结合土壤类型和作物施肥状况,确定引起土壤酸化的原因2土壤酸化治理的目标值应根据不同作物对土壤pH值的适应性、作物对中微量元素的需求和重金属活性等因素确定主要作物对土壤pH值适应性,小麦宜为
6.3〜
7.5,玉米宜为
6.6〜
7.2,水稻宜为
5.0〜
6.0,棉花宜为
6.5〜
8.0,大豆宜为
6.575,大麦宜为
6.5,〜油菜宜为
5.8~6/73土壤酸化治理方案应根据不同的治理目标值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碱性化肥调整土壤pH值时,碱性化肥用量可按测土配方施肥方法计算;2)当采用土壤调理剂调整土壤pH值时,应根据不同土壤调理剂指标,确定酸化土壤改良使用量;3)治理土壤酸化应与有机培肥结合;通过调整施肥方案改善土壤pH值时,施用有机肥不应小于7500kg/hn,并应减少酸性肥料的使用;有机肥使用量应连续实施5年;4)当采用生石灰调整土壤pH值时,生石灰用量应符合表622-1的规定表622-1调整不同土壤pH值的生石灰用量PH值生石灰量(kg/hm)
5.
030005.0~
5.
520005.5〜
5.
910006.0~
6.5500盐碱土壤改良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调查分析土壤盐碱类型和程度、农田排水工程状况、作物种植及产量状况,并根据不同土壤盐碱类型进行治理2盐碱地调查时,土壤取样深度应达到1m,并应分别按0m〜
0.20m、
0.20m〜
0.40m、
0.40m〜
0.60m、
0.60m〜1cm四个层次取样分析,调查潜水埋深、分析矿化度、判定土壤盐碱程度和类型土壤盐碱程度判定分级指标应符合表
6.
2.3-1和623-2的规定表623/华北平原盐碱土分级指标(耕层)分级硫酸盐为主(%)氯化物为主(%)轻度盐碱化
0.1~
0.
3.1〜.2中度盐碱化
0.3〜
0.
60.2〜
0.4重度盐碱化
0.6〜
1.
00.4〜
0.6表623-2西北内陆盐碱土分级指标(1m土体)分级硫酸盐为主(%)氯化物为主(%)pH轻度盐碱化
0.3〜
0.
60.2〜
0.
47.5〜
8.0中度盐碱化
0.6〜
1.
00.4〜
0.
68.0〜
8.5重度盐碱化
1.0〜
1.
50.6〜
1.
08.5〜
9.03盐碱地治理后,在华北平原区返盐盛期,地下水位在1m以下,0m~
0.20m土层内的土壤全盐含量应小于
0.3%在内陆干旱区,地下水位降至2m以下,1cm土层内以氯化物为主的土壤全盐含量应小于
0.2%、以硫酸盐为主的土壤全盐含量应小于
0.3%4盐碱地治理应结合灌溉与排水工程建设,挖排碱渠道,建立排水网排水农沟深度和农沟间距应综合考虑地下水矿化度、不同土壤质地和排水沟深度等因素,并应符合表623-
3、623-4的规定表623・3盐碱化防治需求地区地下水临界深度地下水矿化度(g/L)土质22〜55-1010沙壤土、轻壤土
1.8〜
2.
12.1〜
2.
32.3〜
2.
52.5〜
2.8中壤土
1.5〜
1.
71.7〜
1.
91.8〜
2.
02.0〜
2.2重壤土、粘土
1.0〜
1.
21.1〜
1.
31.2〜
1.
41.3〜
1.5表623-4排水沟深度和农沟间距指标值(m)排水沟间距排水沟深度粘土、重壤土中壤土轻壤土、沙壤土
0.8〜
1.315〜3030〜5050-
701.3〜
1.530〜5050〜7070-
1001.5〜
1.850〜7070-100100-
1501.8〜
2.370〜100100-150—5盐碱地开挖排水沟渠后,应及时实施土壤培肥采用商品有机肥进行土壤培肥时,前三年有机肥施用量不应少于45000kg/hm2;采用绿肥翻压还田进行土壤培肥时,前三年绿肥用种量宜为
22.5kg/hm2-30kg/hm2o6盐碱土壤治理的灌溉与排水工程建成后,应满足农业种植的土壤脱盐标准播种前应进行冲洗压盐灌溉,并通过覆盖技术抑制返盐,半覆盖技术和全覆盖技术的地膜用量可按60kg/hn和75kg/hn计算过粘过沙和耕地过薄土壤改良应符合下列规定1过砂或过粘的土层客土时,应结合翻耕进行土壤混合,改良耕作层土壤质地2客土土源宜结合挖方工程或河流、水道、水库、塘坝的清淤、放淤等获取,并应满足客土土源的可能性和运输成本要求3粘重土壤可客入砂质土壤或沙子,砂质土壤可客入粘质土壤4改良过砂或过粘和培肥土壤的客土工程,可分三年进行在可能取得客土土源时,根据土壤粘重或砂化程度,每年客土宜达到45m3/hm2〜75m3/hm2,特别情况下宜达到120m3/hm2-150m3/hm2o客土后应进行深耕深松,并应使土壤每年耕深增加
0.03m〜
0.05m,三年内耕深宜达到
0.15m~
0.20m5耕层过薄的土壤改良应通过客土工程使耕作层达到
0.20m以上,并应在可能取得客土土源时一次完成客土土源应为质地中等的壤土,并应与土壤培肥工程相结合
6.3土壤培肥工程
6.
3.1土壤肥力水平低、养分状况不良的农田,应通过土壤有机质提升和土壤养分平衡建设进行土壤培肥
6.
3.2水田土层的培肥厚度宜达到
0.20m,旱田宜达到
0.30m
6.
3.3土壤有机质提升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壤有机质含量丰缺指标可分为低、较低、中、较高、高、极高等6个级别应根据不同土壤类型,查询当地土壤有机质含量丰缺指标,并应结合种植作物的需求,确定当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建设的目标值2应通过取土化验当地土壤获得有机质含量值当土壤有机质含量级别低于“中”级时,可按提高当地的土壤有机质含量确定目标值当土壤有机质含量级别高于“中”级时,可按保持当地现有的土壤有机质含量确定目标值当未能确定种植作物时,可按当地菜园的土壤有机质丰缺指标的“中”级作为目标值3选择不同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秸秆还田量、配合施氮肥量及秸秆腐熟剂用量应符合表633的规定2)紫云英用种量宜为30kg/hm2〜45kg/hn,三叶草用种量宜为15kg/hm2~
22.5kg/hm2,木樨宜用种量为15kg/hm2~
22.5kg/hm2,接种根瘤菌的用种量宜为15ml/kg或100g/kgo
8.5配电装置399田间道路工程
409.1一般规定
409.2工程布置
409.3机耕路
409.4生产路
429.54210农田林网工程
4410.1一般规定
4410.2林网布置
4410.3新建农田林网
4410.4低效农田防护林改造
4610.5护路林
4710.6护渠沟林4811农田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4911.1一般规定
4911.2工程布置
4911.3农田防洪
4911.4坡面防护
5011.5农田防污5012农田监测设施
5212.1一般规定
5212.2土壤肥力监测
5212.3土壤嘀情监测
5212.4地下水监测
5312.5病虫害监测
5312.6安全监测53附录A微灌设计耗水强度和补充强度计算54附录B微灌工程土壤湿润比的计算55本标准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引用标准名录.・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条文说明..…3)有机肥施用量宜为3000kg/hn〜4500kg/hm2o表不同技术模式下的秸秆还田量和配合施氮肥量及秸秆腐熟剂用量技术模式秸秆还田量kg/hm2配合施氮肥量秸秆腐熟剂用量南方早稻秸秆粉碎腐熟还田4500〜6000100kg秸秆配合施氮肥
2.3kg~
3.5kg按1kg秸秆施用2亿个以上有效活南方水稻秸秆覆盖腐熟还田6750-7200100kg秸秆配合施氮肥
2.3kg〜
3.5kg菌数计算墙沟埋、麦秸草腐熟还田3750-5250100kg秸秆配合施氮肥
2.3kg~
3.5kg西北全膜双垄集雨沟播按1kg秸秆施用3亿个以上有效4500~7500100kg秸秆配合施氮月巴
2.3kg〜
3.5kg玉米秸秆还田活菌数计算北方玉米秸秆机械按1kg秸秆施用4亿个以上有效12000-15000100kg秸秆配合施氮肥5kg粉碎腐熟还出活菌数计算100kg秸秆配合施尿素5kg或碳核20kg秸秆集中堆近腐熟还田6000〜9000按1000kg秸秆加入2kg腐熟剂或人畜粪量100kg〜200kg4土壤有机质提升应至少应连续实施3年以上
6.
3.4土壤养分平衡的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结合种植作物、产出能力、作物施肥状况和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对当前土壤养分多年平衡状况进行分析,确定指标变化异常的养分元素及产生原因2应按不同养分元素,查询当地土壤养分丰缺指标,结合种植作物的需求,确定土壤各种养分平衡建设的目标值当未能确定种植作物时,应至少选择土壤养分丰缺指标体系“中”级别作为目标值当土壤养分含量级别低于“中”值时,可按提高土壤养分元素含量值确定目标值当土壤养分含量级别高于“中”值时,可按保持现有土壤养分指标确定目标值3土壤养分调控所需的实际施肥量应根据土壤各种养分平衡建设的目标值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壤中某种元素严重亏缺时,实际施肥量可按作物经济产量施肥量的
2.0倍〜
3.0倍计算;2土壤中某种元素亏缺时,实际施肥量可按作物经济产量施肥量的
1.5倍〜
2.0倍计算;3土壤养分含量在中等水平时,实际施肥量可按作物经济产量施肥量的
0.5倍计算4土壤中某种有效养分含量在“较高”水平时,当季用肥量可按作物经济产量需肥量的100%〜110%计算确定;5土壤中某种有效养分含量偏高时,应减少施肥量,并按作物经济产量需肥量计算用肥量,根据土壤供肥能力确定化肥投入量,甚至不施肥6计算氮肥和钾肥用量时应将有机肥和秸秆还田带入的养分量计入作物经济产量施肥量可按下式计算E=E-S/FXF
6.
3.4-2式中E——作物经济产量施肥量(kg/hn);Y EE——目标产量所需养分总量(kg/hn);YS——土壤养分供应量(kg/hn);F——肥料养分含量(%);F——肥料利用率(%);E7)式(623-2)中的各指标可取当地的经验数据,无经验数据时,可按下列公式计算:EY=T/100XMY(
6.343)YS=Y/100XM C
6.
3.4-4)YM=(GYXGF+S YXSF)/G X100C
6.
2.3-5)Y Y式中MY------百公斤经济产量养分吸收量(kg/hn);T------目标产量(kg/hn);YY——基础产量(kg/hn);GF-----籽粒养分含量(kg/hn);S——茎叶产量(kg/hn);YS——茎叶养分产量(kg/hn)oF
6.4积肥设施
6.
4.1积肥设施宜以田间积肥坑或池设为主积肥坑或池布局应根据田块的地形特点、种植作物种类等因素确定以粮食作物为主的田块每公顷宜布局3〜5个,以蔬菜为主的田块每公顷宜布局15个
6.
4.2积肥坑或池宜建在地头或地块周边空闲地,不应占用耕地,不应建在田块中央,不应靠近行人车辆频繁通行的地方
6.
4.3积肥坑或池宜修建成圆型或方型积肥坑或池容积不宜大于5m3,深度不宜大于
1.5m
6.
4.4积肥坑或池上围边宜高于地面
0.50m~L00m,并应根据来水方向在高出部分留一小进水口
6.
4.5修建完成后的积肥坑应始终保持有蓄水,在冬季温度低于零度的地区不宜修建积肥坑或池,防止干裂或受冻损坏7灌溉与排水工程
1.
1.1一般规定
7.
1.1高标准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应采取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田间喷、微灌工程和先进排水技术为主的灌排措施
7.
1.2高标准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应包括灌区中与骨干水利工程相衔接的灌溉斗、农渠(管),排水斗、农沟(管),田间沟畦灌、管道输水灌、喷灌、微灌等工程,以及中小型灌区的引水、蓄水、泵站、农用机井
7.
1.3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应优先选择水源保证率较高的灌区,对于需要新建水源工程的中小型灌区,应在符合当地水利规划及流域规划的基础上,利用当地水资源,蓄、引、提工程相结合,地表水、地下水并用,优先选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水源工程规模应在灌区调节计算的基础上确定,并应分析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提高水的利用率
7.
1.4高标准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应在调查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水土资源利用以及水利工程现状的基础上,根据现代农业生产对灌溉与排水的要求,论证灌溉水源可供水量,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选定设计标准和布置方式,确定工程布局方案,拟定工程规模和主要设计参数,提出高效用水、合理排水措施田间灌溉方式应在全面调查地形地势、土壤透水性、风向风速等自然条件,分析种植作物、栽培方式、集约化程度、农业生产规模等经营条件,并在计算灌溉可用水量、需水量、灌溉水利用系数等水资源状况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灌宜用于土地开阔连片、土壤入渗率大、劳动力缺乏、灌水频繁及农业经营水平与集约化生产程度高的地区;2微灌宜用于水资源短缺、生产管理水平较高、技术力量较强、劳动力紧缺的地区3沟畦灌宜用于地势平坦、田块规则、土壤入渗率小的地区;4选择喷、微灌方式时,宜结合灌溉施肥技术,提高水肥的利用率
7.
1.6当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自然条件差异较大时,应划分不同类型区开展设计,并宜采用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定型设计
7.
1.7对于新建、扩建的高标准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当取水量较大且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时,应进行水资源论证
7.
1.8高标准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划分
1.
1.2布置
7.
2.1高标准农田灌溉与排水工程布置应根据水源和田间灌溉排水特点、地形18条件、基础设施现状及田块形态和布局等因素,利用现有水利工程,布置水源工程、灌溉输配水渠道、排水沟(管)、渠系建筑物、农用输配电线路根据现有水利工程鉴定评估结果,确定改造、除险加固、拆除重建方案,绘制总体布置图平原区灌溉排水系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分开布置灌溉系统和排水系统;对于可能产生盐碱化的平原灌区,灌排沟渠经论证后,可结合使用,但应控制渠沟蓄水位和蓄水时间;2对于地形向一侧倾斜的地区,灌排渠沟应相邻布置;地形平坦的地区,灌排渠沟应相间布置
7.
2.3丘陵山地区灌溉排水系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采用“长藤结瓜”式的灌溉系统,高水高用、低水低用,并宜利用天然河道与沟溪布置排水系统;2支斗渠宜沿岗脊线布置,农渠宜垂直于等高线沿坡田短边布置,农渠可灌排两用
7.
2.4沿江、滨湖坪垸区宜采用泵站进行提排、提灌,并宜按“灌排分开,各成系统”和“以排为主,排蓄结合”的原则,分区灌溉或排涝坪内灌排系统布置应与平原区相同
7.
2.5井灌区灌溉排水系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正确评价地下水可开采量的基础上,进行机井或井群布置,合理确定年开采量和灌溉面积;2井群布置应与灌排渠沟或管道系统、道路、林带、输电线路的布置相协调;井群布置走向应与潜水流向垂直或斜交,采用梅花形或方格形布井井位应靠近沟、渠、路、林布置,设在田边地角上,以有利于机耕3宜优先选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形式
7.
2.6井渠结合灌区应根据生产需要布置一套或两套灌溉系统,井水和地表水应统一调配,联合使用应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开采地下水,满足地下水的动态平衡
7.
2.7旱作区雨水集蓄灌溉工程应包括集水工程、蓄水工程和灌溉工程,并应根据集蓄能力设置蓄水池和蓄水窖等蓄水工程,利用道路兼作截水沟和引水沟对利用田间汇流的集雨工程,应与覆盖技术配套
7.
2.8小型提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水源、电力、动力的条件,按总功率最小的原则进行分区、分级布置,并应确保取水口位置稳定、流量满足灌溉需求
7.
2.9排水系统布置应扩大自流排水面积,减少占地建筑物应集中布置,减少交叉
1.
1.3工程
7.
3.1旱作农田应配套建设塘堰(坝)、蓄水池和水窖等蓄水工程蓄水量大于lOOn时,宜布置相应的灌溉系统
7.
3.2蓄水工程设计规模应根据水文气象、水文地质、水资源可利用量、灌溉设计保证率、作物需水量等,经水量平衡计算及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
3.3蓄水工程选型应根据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和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因地制宜选择塘堰(坝)、蓄水池和水窖,且应同时满足安全性和经济性要求
7.
3.4蓄水工程应有一定的集雨面积蓄水池和水窖的集流场应优先利用公路、天然坡面等现有集流面当现有集流面不能满足集流要求时,应补充修筑防渗集流面,且集流面积应根据水源工程容积要求和当地水文条件进行计算确定集雨面终端未与蓄水工程直接相连时,应布设引水渠
7.
3.5蓄水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根据经济与安全原则充分考虑农田灌溉水源需求,在满足灌溉设计保证率和灌溉用水量等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天然地形条件;2宜布置在地质结构稳定、渗漏损失小、有足够来水量、取材方便的地段;3宜接近灌溉农田,减少渠系建筑物数量和沿途渗漏及蒸发损失;4应防止水土流失,避免造成淤积
7.
3.6蓄水工程应满足当地高标准农田调蓄灌溉用水量的要求,并应按当地高标准农田灌溉设计保证率的要求,完善蓄水工程相关配套设施
7.
3.7塘堰(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塘堰(坝)蓄水容积应根据控制灌溉面积、灌溉制度、坝体形式、水资源可利用条件、复灌次数等因素确定,并应计算塘堰(坝)损失水量单个塘堰(坝)容量不宜大于10万m3塘堰(坝)高度不宜超过10m,设计安全超高宜为
1.00m〜
1.50m2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和放水建筑物应配套完善3挡水建筑物可根据筑坝材料分为采用土坝、堆石坝和砌石坝土坝、堆石坝在坝体的背水侧均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设施应具有充分的排水能力4泄水建筑物宜采用溢流坝、泄水涵闸或岸边式溢洪道泄水建筑物出口应设置消力池5取水卧管或竖井、放水涵洞、出口及消力池等应配套塘堰(坝)宜采用坝下涵管放水6塘堰(坝)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
274、《混凝土重力坝设计规范》SL
319、《碾压混凝土坝设计规范》SL314和《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的有关规定
7.
3.8蓄水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蓄水池的容积应满足调蓄灌溉用水量的要求,其位置应满足灌溉系统水压要求单个蓄水池容量不宜大于2000m32开敞式蓄水池四周应修建
1.20m~
1.50m高的防护栏开敞式水池冬季应采取防冻措施;封闭式蓄水池应设置池顶和清淤检修孔3蓄水池边墙应高于设计水位
0.30m〜
0.50m,宜采用重力式砌体结构4具有拦蓄降雨作用的蓄水池应设置进水口,且进水口应与蓄水池上部坡面的截水沟或排洪沟相连蓄水池的下游侧应设置排水口,并与蓄水池下部坡面排洪沟相连,并应设置控制闸门5对于渗透性较强的地基上建筑的蓄水池,可不设底板池底,但应作防渗处理6蓄水池的进水口前应设栏污栅和沉沙池水池内宜设置爬梯,池底应设置排污管7当蓄水池位于山区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
16453.4的有关规定;当蓄水池以雨水蓄积为主要蓄水来源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的有关规定
7.
3.9水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窖容积应根据来水量、设计灌溉保证率和用水量进行确定单个水窖容量不宜大于100m32水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雨水集蓄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T50596的有关规定3水窖应配置充足面积的集水场,每50m3蓄水容积应有不少于
6666.67的集雨B面积4在易发生水土侵蚀灾害的地区,水窖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
16453.4的有关规定
1.
1.4工程
7.
4.1当引水工程从河道、湖泊进行取水时,渠首引水的水位和流量应满足控制灌溉区域的农作物灌溉用水要求
7.
4.2引水工程取水方式应根据河道水位,地形、地质条件,灌溉引水高程和引水量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在河道上修筑壅水建筑物取水时,应采用以抬高水位的有坝取水方式
7.
4.3小型拦河坝宜位于河道较窄、地质条件较好的河段,并应包括溢流坝段和非溢流坝段;当河面狭窄、河势较陡时,可将整个坝段建筑成溢流坝;小型拦河坝宜采用堆石坝或浆砌滚水坝;小型拦河闸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7.
4.4引水渠首位于水面比降较陡的山区河流时,可采取在溢流堰堰顶设底栏栅引水方式,溢流堰堰顶高程宜高于河床多年平均高程的
1.00m〜
1.50m,底栏栅坡度宜取1/10~1/5;位于河道狭窄、河岸较陡的山区河流,可采取隧洞引水方式,进水闸可设在隧洞进口处;位于多泥沙河流时,可在下游设置沉沙槽,其末端可按正面引水、侧面排沙的方式布置进水闸和冲沙闸
7.
4.5引水渠首的坝(闸)上、下游水位差较大时,可采取表层引水、底部廊道排沙的引水方式,底部冲沙廊道可布置在进水闸前的沉沙槽内,其顶部应与进水闸底槛齐平,末端应由冲沙闸控制
7.
4.6引水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
1.
1.5机井
7.
5.1管井、大口井、辐射井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和需水量选择在平原、山丘等有开采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选用管井地下水埋藏浅、透水性强的、有补给水源,裂隙发育的地区,可选用大口井地下水埋藏浅,含水层透水性强,有丰富补给水源的地区,还可选用辐射井
7.
5.2井群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灌溉设施条件、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灌溉水保证率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井群布置形式可采用方格网形、梅花形等;2井数可采用单井控制灌溉面积法和可开采模数法确定
7.
5.3井距应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干扰抽水法或类比法对井距进行校核,平均井间干扰系数宜为25%~30%o
7.
5.4机井设计出水量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含水层的性质及厚度等因素,采用理论公式计算,并应通过抽水试验复核确定,且井群设计的总出水量应小于当地的地下水允许开采量
7.
5.5管井井深应根据拟开采含水层(组、段)的埋深、厚度、地下水类型、水质、富水性及其出水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大口井井深应根据含水层岩性、厚度、地下水埋深、水位变幅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确定;辐射井井深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设计出水量等因素确定
7.
5.6过滤管长度应根据含水层厚度、均质性等具体状况进行确定,直径应根据设计出水量、过滤管长度、过滤管面层孔隙率和允许过滤管进水流速确定
7.
5.7井用水泵应根据地下水位埋深和设计出水量选定当机井动水位在允许吸程范围内时,宜选用卧式离心泵;当机井动水位不在在允许吸程范围内时,可选用深井潜水电泵或长轴深井泵;电动机配套的机井的装置效率不应低于45%;柴油机配套的机井的装置效率不应低于40%
7.
5.8机井工程应配套完善,配电、安全保护、测控设施应齐全;应根据管理需要合理选择井房、护栏、控制箱等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宜采用少占耕地的结构形式
7.
5.9农用机井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的有关规定
7.
6.1泵站建设应选择地形开阔、地质条件好的位置;灌溉泵站站址应有利于控制提水灌溉范围,输水管、渠系布置经济排水泵站站址应有利于汇集农沟、斗沟或排水区涝水,且靠近承泄区;灌排结合泵站站址应满足“外水内引、内水外排”的要求,并应与灌排渠沟的布置相适应
7.
6.2泵站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由河流取水的泵站,当河道岸边坡度较缓时,宜采用引水式布置;当河道岸边坡度较陡时,宜采用岸边式布置,其进水建筑物前缘宜与岸边齐平或稍向水源凸出;2对于由湖泊取水的泵站,宜根据湖泊岸边地形、水位变化幅度等,宜采用引水式或岸边式布置;3对于由河流、湖泊取水的泵站,当进口水位变化幅度大时,可根据岸边地形、水位变化幅度,采用缆车式、漂浮式或潜没式泵房布置;4对于由渠道取水的泵站,宜采用引水式布置,并宜在取水口下游侧渠道上设节制闸;5对于由水库取水的泵站,宜根据水库岸边地形、水位变化幅度及农作物对水温要求等,采用缆车式、漂浮式或潜没式泵房布置;6对于由河流、渠道、湖泊、水库取水的泵站,宜根据岸边地形、水位变化幅度,优先采用潜水泵站布置型式;7采用引水式布置的泵站,可在引渠渠首设进水闸及拦污设施
7.
6.3灌溉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设计灌溉保证率、设计灌水率、灌溉面积、灌溉水利用系数及灌区内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排水泵站排涝设计流量及其过程线,可根据排涝标准、排涝方式、设计暴雨、排涝面积及调蓄容积等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7.
6.4当灌溉泵站进水池设计水位在从河流、湖泊或水库取水时,应取历年灌溉期水源保证率的85%〜95%的日平均或旬平均水位;当从渠道取水时,应取渠道通过设计流量时的水位
7.
6.5在满足泵站设计流量要求条件下,设计扬程应按泵站进出水池设计水位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平均扬程可按下式计算加权平均净扬程,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或按泵站进出水池设计水位差,并计入水力损失确定在平均扬程下,水泵应在高效区工作〃..576式中H-----------加权平均净扬程m;H——第i时段泵站进出水池运行水位差m;iQ——第i时段泵站提水流量nP/s;iI;——第i时段历时d
7.
6.6主泵应符合设计扬程与设计流量的要求;在加权平均扬程下,水泵应在高效区运行,并应具有良好的抗汽蚀性能;在最大扬程与最小扬程下,水泵应能安全稳定运行,不得产生汽蚀和过载水泵可采用改变转速、车削叶轮和调整叶片安放角等调节运行工况的措施
7.
6.7泵站动力机应满足水泵配套的要求,并应优先采用电动机对电源紧缺且非经常运行的泵站,可采用柴油机,但应设置能储存燃料油的储油设备;有条件的地区,可利用水力、风力或其它能源作为泵站动力源;泵站装置效率不宜低于60%,当抽取多泥沙水流时,泵站装置效率可适当降低
7.
6.8泵站工程应设置水泵、泵房、进出水建筑物、变配电设备、控制设备和管理设施等,并应满足泵站功能发挥的要求
7.
6.9泵站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和《泵站更新改造技术规范》GB/T50510的有关规定灌溉渠道
7.
77.
7.1灌溉渠道布置应满足灌溉与排水工程布置和灌溉标准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渠道应布置在其控制范围内地势较高地带,并宜满足自流灌溉要求斗、农渠宜与等高线交叉布置,渠线宜短而直2渠道布置宜相互垂直,斗渠长度宜为1000m〜3000m,间距宜为400m〜800m;农渠长度宜为400m~800m,间距宜为100m〜200m,并应与耕作田块布置、农机具宽度相适应对于河谷冲积平原区、低山丘陵区,斗渠、农渠的长度可适当缩小3渠道布置应满足水体生态功能改善与修复的需要4渠道设计应与农田景观设计相协调
7.
7.2灌溉渠道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渠道设计流量应满足灌溉需水高峰期的灌水要求续灌渠道应按设计流量、加大流量和最小流量进行水力计算,轮灌渠道可只按设计流量进行水力计算2续灌渠道、轮灌渠道的设计流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24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计算3当设计流量小于
1.0m3/s时,续灌渠道的加大流量的系数可取30%〜35%;最小流量不应低于设计流量的40%,相应最小水深不宜小于设计水深的70%灌溉渠道纵断面设计o应符合下列规定1渠道纵断面设计应根据现状地面线,确定设计水面线,校核水面线、渠底线、渠顶线,以及渠系建筑物位置已有渠道应明确现状渠底线、渠顶线2各级渠道进水口的设计水位,应从水源引水高程自上而下和从灌区控制点高程自下而上逐级推求,并计入沿程水头损失和建筑物局部水头损失3渠底比降应根据渠道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设计流量和含沙量等因素确定,且应满足不冲不淤流速要求4各级渠道设计水位应相互衔接农渠末端水位应高出地面
0.10m〜
0.20m,斗渠设计水位应高出农渠水位
0.05m〜
0.20mo5渠道纵断面水位衔接应满足不同渠段间的水位衔接和建筑物前后水位衔接6续灌渠道的最低控制水位应按最小流量计算确定,并应按最小流量验算渠道的不淤流速
7.
7.4灌溉渠道横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渠道横断面应根据灌溉面积、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以及边坡稳定等因素,按接近水力最佳断面设计横断面可采用梯形、矩形、弧形、U形土渠横断面宜采用梯形,混凝土横断面或石渠横断面宜采用矩形或U形2渠道设计流速应满足不冲不淤的要求,渠道允许不冲流速可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确定3续灌渠道的岸顶超高和高度应按加大流量计算,并按加大流量验算渠道的不冲流速;浑水渠道岸顶超高的确定应考虑渠底泥沙淤积的影响;田间渠道岸顶超高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计算4斗渠、农渠岸顶宽度不宜小于
0.60m渠道岸顶兼作交通道路时,其宽度应满足车o量通行要求
7.
7.8沟畦灌
7.
8.1沟畦灌溉方式应符合耕作田块修筑工程设计要求,以及作物种植类型、土壤条件、水资源条件、节水灌溉等要求
7.
8.2沟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灌水沟的断面宜为V形、梯形、抛物线形和U形2不同透水性条件下灌水沟的长度、比降、入沟流量可按表782确定表782不同透水性条件下的沟灌技术要素组合土壤透水性(m/h)沟长(m)沟底比降入沟流量(L/s)50-1001/200强
0.1540-601/20〜1/
5000.7~
1.30-401/50070-1001/200中
0.10~
0.1560-901/20〜1/
5000.6~
0.84〜801/50090〜1501/
2000.2〜
0.4弱
0.1080-1001/200-1/50060-801/
500.4~
0.63灌水沟的深度与上口宽度应根据土壤类型、地面坡度和作物种植类型等确定沟深宜为
0.10m〜
0.25m,上口宽度宜为
0.30m〜
0.50m4灌水沟间距宜与沟灌作物行距一致,并宜为
0.60m〜
1.20m5改水成数不宜低于
0.70o
7.
8.3畦灌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畦填断面宜为三角形2不同透水性条件下畦田长度、比降和单宽流量可按表783确定表不同透水性条件下的畦灌技术要素组合土壤透水性(m/h)畦长(m)畦田比降单宽流量(L/C60-1001/2003~6强
0.1550-701/200-1/5005〜640〜601/5005〜8807201/2003~5中
0.10-
0.1570-1001/200-1/5003~650-701/5005〜7100-1501/2003~4弱
0.1080-1001/200-1/5003~460-901/5004〜53自流灌区畦田长度不宜超过75m,提水灌区和井灌区畦田长度不宜超过50mo4畦田宽度应按当地农机具宽度的整数倍确定,且不宜大于4m5畦田不应有横坡6畦境高宜为
0.20m~
0.25m,底宽宜为
0.30m~
0.40m地边和路边宜修筑固定的地边畦填,其填高不应小于
0.30m,底宽宜为
0.50m〜
0.60m,顶宽宜为
0.20m〜
0.30m7改水成数不宜低于
0.75沟、畦灌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面灌溉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558的有关规定
1.
1.2输水灌溉
7.
9.1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应将水源与取水工程、输配水管网系统、田间灌水系统统一规划设计,并应利用已有水利工程设施,统筹兼顾水源与取水工程应按本标准第
7.3~
7.6节的规定执行,田间灌水沟、畦工程应按本标准第
7.8节的规定执行
7.
9.2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输水灌溉工程应根据水源位置、控制范围、地形地势、作物种植方向等因素,将管网布设成树状或环状类型管道布置宜做到管线短、控制面积大,并应做到管线平顺,减少拐弯、起伏等现象管道布置宜平行于沟、渠、路,并应避开填方区和可能产生滑坡或受山洪威胁的地带2水源位置较高的自流灌区,应采用重力输水方式,干管宜垂直等高线布置利用地形落差水头,满足管道系统运行工作压力局部压力不足时,可另行增压;压力过高时,应采用调压设施3井灌系统布置宜以单井为单元,并应根据井位和灌溉面积采用成一级或两级固定管道;渠灌系统控制面积较大时,可采用两级或多级固定管道,取水部分应设分水闸、拦污栅,并可根据需要增设截止闸、沉砂池等建筑物4田间固定管道长度宜为90m/hn-150m/hn5支管布置宜平行于作物种植方向,平原区支管间距宜采用50m~150m,单向灌水时宜取小值,双向灌水时宜取大值6管道系统设计应保证管网能正常运行并防止水锤的产生.7给水栓应按灌溉面积均衡布设,并应根据作物种植类型确定布置密度一个给水栓灌溉面积宜为
0.25hm2~
0.60hm2,单向灌水取宜较小值,双向灌水宜取较大值田间配套地面移动管道时,每个给水栓灌溉面积可扩大至LOhn在山地丘陵区梯田中,宜在每个台地中设置给水栓,给水栓应固定并加盖防护,设置警示标志8固定管道宜埋在地下,易损管材应埋在地下埋深不应小于60cm,并应结合冻土层深度、地面荷载、机耕深度和排水条件确定
7.
9.3管道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系统设计流量应根据同时工作的给水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当水源或现有水泵流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取水源或水泵的流量作为设计流量2管道水力计算时应以轮灌制度中的最大流量作为管网设计流量,以最小流量作为系统校核流量3管道系统水力设计时,应通过优化管网布置与各级管道管径选择,合理划分轮灌组,达到系统压力均衡,同时工作的给水栓的流量应符合下式要求Qmi/0-75Qmax
(793)式中Qmi——同时工作各给水栓中的最小流量(m3/h);——同时工作各给水栓中的最大流量(m3/h)4管网水力计算的控制点应为管网运行时所需扬程最大的出流点,在轮灌方式中,不同轮灌组应选择各自的设计控制点,并按各轮灌组的线路和走向,确定水力计算线路5水泵加压的管道灌溉系统,设计扬程可按最大扬程和最小扬程的平均值近似取值,并应对最不利状况进行校核对于井水位随流量变化较大的井灌系统,还应满足井水位的变化6对于规模较大的管道输水系统,应进行水锤分析计算当水锤压力超过管材的试验压力或管内可能出现负压时,应采取水锤防护措施7应通过水泵工作点计算校核水泵运行的扬程范围,使其位于水泵高效区内不同轮灌组之间系统流量或压力变化较大时,可采用变频调速供水技术
7.
9.4管材和连接件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的设计工作压力可取管道正常运行情况下不含冲击压力的最大工作压力的
1.4倍最大工作压力应根据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比较确定2固定管道宜选用PVC管、PE管、玻璃钢管、钢筋混凝土管,管材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管道设计工作压力,规划近期改造成喷灌或微灌系统时,可按喷灌或微灌工程要求选择管材3对于地埋管道,在农业机具和车辆等外荷载的作用下,管材的径向变形率不应大于5%,并应能承受局部沉陷应力
7.
9.5管道灌溉系统应设置压力、量水计量装置,且计量装置宜采用IC卡预付费式智能水表在寒冷地区应采取防冻措施
7.
9.6管道输水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技术规范》GB/T20203的有关规定
1.
1.3灌
7.
10.1喷灌工程可包括管道式和机组式喷灌系统高标准农田宜选用固定管道式喷灌系统和以中心支轴式喷灌机为主的大中型喷灌机组大田粮食作物种植区和补水灌溉时也可选用半固定式喷灌和轻小型喷灌机组
7.
10.2喷灌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灌系统布置应结合条田形状、作物种植与耕作方向、水源位置、风向及风速情况进行多方案比较,择优选用2管道式喷灌系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系统应根据地形和条田面积等情况分级,灌溉面积小的系统可只设干管、支管两级,面积大的系统可增设总干管、分干管2)地势平坦时,宜根据水源位置宜采取双向分水布置形式,垂直于等高线布置的干管,也宜对下一级管道双向分水地形坡度较陡时,对下一级管道可单向供水3)管道布置宜应使给水栓沿道路和条田边设置,山地丘陵区宜沿主坡设置4)管道布置应便于农户操作管理,便于轮灌,满足喷头工作压力的需求3机组式喷灌系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大中型喷灌机组宜布置在开阔、连片的区域,并应满足灌溉区域和灌溉条田的形状和尺寸、林带、田间障碍物、经营管理模式等的需要,灌溉区域种植作物品种宜单一2)大中型喷灌机的一台机组宜在固定工作,当需要移动时,应预留拖移通道3)当中心支轴式喷灌机当水源为地表水时,宜采用管道供水方式;当水源为地下水时,宜采用一机一井的供水方式4)轻小型喷灌机可用于地形复杂、水源分散、地块零星、缺少电力供应的地区,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多样化布置,一台喷灌机在轮灌周期内可移动工作,但喷灌机组、管道、喷头等设备应移动方便
7.
10.3喷灌系统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设计组合喷灌强度,定喷式系统不得大于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行喷式系统可略大于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但不应产生明显径流;2对于设计风速下的设计组合喷灌均匀系数,定喷式系统不应低于
0.75,行喷式系统不应低于
0.85;3对于设计雾化指标,大田粮食和经济作物宜为3000-4000,且大田蔬菜宜采用高值;4设计风速应采用灌溉季节作物月平均蒸腾量峰值所在月份的多年平均风速值,当风速大于
5.4m/s时应停喷
7.
10.4喷头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选用允许工作压力范围较宽的喷头,雾化指标应满足作物的要求2宜采用低压喷头;灌溉季节风大的地区,宜采用低仰角喷头3条田坡度大、土壤粘重、风速较高时,宜选用喷灌强度较小的喷头;单喷头工作时,可选用喷灌强度较大的喷头4对于喷头的组合形式,在有稳定主风向时,宜采用矩形组合,并使支管与主风向垂直,支管间距应大于喷头间距;在风向多变时,宜采用正方形组合形式,支管间距应与喷头间距相等
7.
10.5管道式喷灌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系统设计流量应为同时工作的地面支管设计流量之和,地面支管设计流量应为同时工作的喷头个数与喷头设计流量的乘积;2各轮灌组的流量宜一致,不同轮灌组之间同时工作的喷头数相差不宜超过3个,同一工程选用的喷头规格不宜过多;3对于自压喷灌系统,宜利用自然水头压力满足系统压力要求,并应根据压力随地形变化的特点,按压力大小进行分区,分别选配喷头;4管道最小流速不应低于
0.3m/s,最大流速不宜超过
2.5m/s5喷头的实际工作压力不得低于喷头设计工作压力的90%;同一地面支管上任意两个喷头之间的工作压力差应在喷头设计工作压力的20%以内机组式喷灌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灌机的地隙高度应满足作物生长高度的需求2喷灌机的通过能力应满足地形、土壤等实际工作条件的需求3中心支轴式和平移式喷灌机喷头宜选用低压喷头,喷头宜采取悬吊安装方式,悬吊高度可根据所灌溉作物的生长高度确定当地形坡度较大时,喷头处宜加装稳压装置4中心支轴式喷灌机应以距中心支轴最远端的喷头的喷灌强度为设计控制值,应使土壤积水深控制在允许值范围内5当系统需使用多台喷灌机同时工作时,宜选用同一规格型号的喷灌机
7.
10.6灌溉水源及首部枢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来水流量不能满足喷灌用水流量的需求时,应修建蓄水工程,其容积应满足作物一次关键灌水的要求2喷灌引水渠宜做防渗处理,取水口处应设置拦污栅从多泥沙水源取水时,应修建沉沙池,并在系统首部设置过滤设施从水质较好的机井取水时,可直接输送到首部枢纽设备3喷灌系统首部宜将水泵、控制阀门、施肥(药)装置、量测和保护设备配套齐全首部枢纽应满足系统压力和操作管理的需要4首部枢纽及与其相连的蓄水、供水建筑物应有稳固的地质条件
7.
10.7喷灌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喷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085的规定
1.
1.2灌
7.
11.1微灌工程应根据水源、气象、地形、土壤、作物、生产管理水平等条件,因地制宜地选择滴灌、微喷灌、涌泉灌等方式高标准农田系统宜采用固定管道式布置,输配水管网应埋于地下
1.
1.3微灌输配水管网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微灌输配水管网应根据水源位置、地形、地块等情况分级,并可由干管、支管和毛管三级组成,灌溉面积大的可增设总干管、分干管2千、支管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干管应与道路、林带、电力线路平行布置,应宜布设在较好的地基上;2)在山丘地区,干管宜沿山脊或沿等高线布置,支管宜垂直于等高线双向向毛管配水;3)在平原地区,干管宜采取双向分水布置形式;垂直于等高线布置的干管,宜对下级管道双向分水;4)均匀坡双向布置毛管时,支管应布设在能使上、下坡毛管上的最小压力水头相等的位置上3毛管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于条播密植作物,毛管应顺作物行向布置,灌水器应均匀布置在毛管上,灌水器间距应为
0.30m〜
1.00m2)毛管间距应根据土壤入渗条件、作物栽培模式、作物根系分布、灌水器布置等因素确定
1.
1.4微灌系统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耗水强度应采用设计年灌溉季节月平均耗水强度峰值,并应根据当地试验资料确定无实测资料时,可按附录A公式AO1计算确定设计灌溉补充强度可按附录A公式计算确定2设计土壤湿润比应根据作物种植模式和微灌形式,结合试验资料确定单条毛管直线铺设、灌水器均匀分布时的湿润比可按附录B公式计算双行毛管直线铺设、灌水器均匀分布时的湿润比可按附录B公式计算3灌水均匀系数应大于
0.
91.
1.5微灌系统灌水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灌水器应根据作物种类和种植模式、土壤质地、灌水器流量压力关系、制造精度、水温、对堵塞的敏感性等因素进行选择;2根据土壤质地情况,宜选择小流量灌水器;在毛管和灌水器布置方式确定时,灌水器流量应满足土壤湿润比的要求;3宜选择紊流型、制造偏差小、抗堵塞性能强的灌水器;
1.
1.1一年生大田作物及大面积种植的露地瓜菜,可选用一次性滴灌带
1.
1.2设方向,地形平坦、毛管铺设长度短时,宜选用非压力补偿式灌水器;地形复杂、毛管铺设长度长时,宜选用压力补偿式灌水器
7.
11.5微灌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微灌系统宜按轮灌方式,将系统划分成若干个灌水小区,由干管轮流向各灌水小区供水,灌水小区之间应设阀门控制轮灌宜采用支管轮灌方式2微灌灌水小区灌水器允许流量偏差率不应大于20%,灌水小区内灌水器流量的平均值,应等于灌水器设计流量3灌水小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非压力补偿式灌水器时,毛管铺设长度不应超过计算的最大极限长度;采用压力补偿式灌水器时,毛管工作压力应在灌水器允许压力范围内2)毛管进口设置调压装置使各毛管进口压力相等时,灌水小区设计允许的水头偏差应全部分配给毛管3)当毛管入口安装调压设备或采用压力补偿式灌水器时,支管只需保证毛管入口压力在调压设备的工作范围内且不小于毛管要求的进口压力4)毛管和灌水器不采用调压设备时,支管进口应设置调压设备,灌水小区的设计允许水头偏差应在支、毛管间分配,初估时可各按50%分配支管的铺设长度应根据灌水小区设计,结合条田尺寸调整确定5)当支管长度和灌水小区允许水头偏差分配给支管的比例确定时,可计算支管管径,当计算管径过大时,可修改毛管设计4在经济条件和劳动力管理水平允许条件下,微灌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方式
7.
11.6微灌系统首部枢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微灌系统设置蓄水池时,应考虑沉淀要求2微灌系统首部应配置过滤设备,可根据水质分析结果,针对可能造成堵塞的主要原因,选取一种或两种组合式的过滤器宜选用具有自动反冲洗功能的过滤器3过滤器精度应根据水质状况和灌水器的流道尺寸确定,应能过滤掉大于灌水器流道尺寸1/10-1/7粒径的杂质对于使用一次性滴灌带的系统,在有实验数据的情况下,过滤精度可适当降低4施肥装置设计容积应与稀释度相适应,肥料装置应有足够的容量保证一次施肥的要求,肥料装置口径应方便肥料加入
7.
11.7微灌工程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微灌工程技术规范》GB/T50485的有关规定
7.12排水工程
7.
12.1田间排水工程应视涝、渍、盐碱等灾害情况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合理确定排水任务和相应的排水标准,可采取明沟、暗管等单项排水措施或相结合的组合排水措施
7.
12.2排水明沟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明沟应结合灌溉渠系及道路布置,在地形平坦地区的地区宜采用与灌溉渠道相间的双向排水形式;在倾斜平原地区宜采用与灌溉渠道相邻的单向排水形式在轻质土地区,相邻的渠、沟之间宜布置成道路或林带;有机械作业要求时,宜采用路、沟相邻的布置方式2田间排水系统应与骨干排水工程相衔接,并应复核其设计排水水位;田间排水宜采取自排方式,采用抽排时应进行方案比较和论证3斗沟长度宜为800m〜2000m,间距宜为200m〜1000m低山丘陵区防洪斗沟、农沟的长度可适当缩小排涝农沟采用排灌结合的末级固定排灌沟、截流沟和防洪沟,长度宜为200m〜1000m4在田间排水沟道出口可设涵闸,以避免过度排水和防止外水倒灌淹地
7.
12.3明沟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级明沟排水的设计流量应根据排水面积、产流和汇流条件,按排水任务和设计标准推算求得;也可采用与排水任务相应的排水模数乘以其控制面积确定在涝渍、盐碱共存地区,应按排水的最不利情况确定设计流量2单一排涝的排水沟,应按排涝设计流量设计排涝、排渍两用排水沟,应按排渍要求确定沟深和间距,按排涝设计流量进行断面校核;兼有防治土壤盐碱化作用的排水沟,有冲洗要求时,还应按冲洗排水流量进行断面校核3排水沟纵、横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沟道的断面设计应满足输水能力、水位控制、上下级沟道和建筑物的水位衔接、边坡稳定、不发生冲淤以及工程量少、便于人力施工或机械作业等基本要求,同时还应考虑生态、景观等方面的要求2)排水沟的过流断面应满足排水设计流量要求土质排水沟宜采用梯形,石质排水沟可采用矩形断面斗沟断面宜按分段流量确定,排水沟分段处以及建筑物上、下游水面应平顺衔接3)农沟的深度和间距应按与排水任务相应的排水标准确定4)排水沟沟底比降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上、下级沟道的水位衔接条件,不冲、不淤要求,以及承泄区水位变化情况等确定,并宜与沟道沿线地面坡度接近5)排水沟平均流速、排洪沟允许不冲流速、土质排水沟道糙率和边坡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6)当按排涝设计流量确定的沟道断面用排地下水设计流量校核时,所得的排地下水水位线不应高于排涝设计水位线,否则应采取增加底宽等措施调整断面设计4田间排水沟不宜衬砌,衬砌材料渗透系数应大于沟床土壤的渗透系数,以保证地下水的通畅和生物多样性5排水沟的弃土和局部取土坑应结合筑渠、修路和土地平整加以利用6排水沟边坡防塌处理,应根据沟坡土质、土体受力和地下水作用等条件进行边坡稳定分析,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宜选用稳固坡脚或生物固坡技术措施
7.
12.4暗管排水工程宜由吸水管、集水管沟、附属建筑物和排水出路组成,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吸水管应具有良好的吸聚地下水流和输水能力;集水管沟应能及时汇集并排泄吸水管的来水2暗管排水工程可设置检查井、暗管口门和集水井等附属建筑物3暗管排水工程的排水出路宜采用明沟系统,应保证排水通畅和沟道稳定,必要时应采取防冲措施
7.
12.5暗管排水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暗管的埋深和间距应满足治渍或防治盐碱化的排水要求2排水暗管设计流量应根据控制面积、治渍或防治盐碱化排水模式、与面积有关的流量系数等因素确定,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计算3排水暗管可分为吸水管和集水管,其内径应根据设计流量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4排水暗管比降应满足管内允许不淤流速的要求管内平均流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计算5管材应满足设计强度要求吸水管周围宜设置取材容易、施工方便、耐酸碱、不易腐烂、对作物无害且不污染环境的外包滤料集水管底部应有稳定管体的实土垫层外包滤料宜整管均匀铺设,厚度应根据当地实践经验或通过试验确定6应根据暗管排水工程实际,配套检查井、吸水管出口和集水井等附属设施
7.
12.6排水工程设计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和《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4的有关规定
7.13渠沟建筑物
7.
13.1渠沟建筑物可包括水闸、渡槽、倒虹吸、涵洞、跌水陡坡、田间放水口、排水口和量水设施等,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渠沟建筑物位置和类型,应根据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和工程规模,结合地形、水文、地质、施工、环保、材料、交通、运行、管理和美观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2渠沟建筑物的类型应适应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区特殊要求有抗冻、防治血吸虫病等特殊要求的渠系建筑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工建筑物抗冰冻设计规范》SL21K《渠系工程抗冻胀设计规范》SL23和《水利血防技术规范》SL318的有关规定.3渠沟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应采用适合当地条件、具有地域特色的定型设计,宜将位置临近的渠系建筑物集中联合布置应充分利用当地建筑材料加工成预制构件,并采用装配式施工
7.
13.2渠沟建筑物总体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7.
13.3末级固定渠道应按耕作区和田块布局要求设置放水口和排水口,每个田块应单独设置放水口和排水口放水口应采用引水槽或虹吸管,应在末级渠道内设置小闸门或移动止水板引水槽或虹吸管的设置应减少占地、减少对农机作业的影响,虹吸管可采用聚氯乙烯管、橡胶管、铝管
7.
13.4水闸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灌溉渠道轮灌组分界处和渠道断面变化较大位置应设节制闸;在临近分水闸的渠道下游,可根据需要设节制闸在分水渠道的进口处应设分水闸在排水沟出口段应设排水闸2节制闸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闸室结构宜采用开敞式2)闸底槛顶宜与渠底齐平或稍高于渠底3)闸孔设计过水断面积宜与渠道过水断面积相适应3分水闸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股分水闸的分水角宜取60〜90,双股分水闸的分水角宜对称相等,多股分水闸的分水角可因地制宜确定2)闸室结构宜采用开敞式或穿越渠堤的涵洞式3)闸室进口不应凸入上级渠道4)闸前设计水位宜按分水比例,采用比上级渠道设计流量相应水位略低的水位5)闸底槛顶宜与上级渠底齐平或稍高于上级渠底,多泥沙渠道上应高于上级渠底面6)分水闸建筑材料可选用有钢板、钢筋混凝土板、PVC板等4退排水闸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闸中心线宜与渠道或排水沟中心线重合2)闸室结构宜采用开敞式3)闸底槛槛顶宜与渠道或排水沟底齐平或稍低于渠道或排水沟底4)闸孔设计过水断面积宜与渠道(排水沟)过水断面积相适应5水闸水力计算、结构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闸设计规范》SL265的有关规定执行
7.
13.5渡槽、倒虹吸、涵洞、跌水与陡坡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的有关规定执行
7.
13.6量水设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斗口设量水设施,也可在农口设置量水设施;量水设施宜与渠系建筑物结合布置有条件时可采用自记式量水设备2量水设施应布置在渠线顺直、断面规则、水流平稳、无不良干扰因素的缓坡渠段上3渠道量水装置类型,可根据流量、断面、比降、水流含沙量等选择有水位落差时宜选用各种量水堰,无水位落差时宜选用巴歇尔量水槽、水跃量水槽或无喉道量水槽等;U型渠道宜选用直壁式量水槽4管道量水装置可根据量测精度要求、水质等,选用分流式、孔板式、文丘里式、旋翼式、旋杯式、滑片式、超声波式或电磁式等流量计5量水设施的水力计算和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21303和《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的有关规定8农田输配电工程
8.1一般规定
8.
1.1农田输配电工程应包括高压供电线路、低压供电线路和变配电装置
8.
1.2泵站、机井的输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泵站和机井所在地区电力系统现状及发展规划,经技术经济论证确定,宜采用专用直配输电线路供电
8.
1.3配电设备布置应符合安全、可靠、适用和经济等要求,并宜便于安装、操作、检修、试验和监测
8.2高压供电线路
8.
2.1农用高压供电线路标称电压宜采用35kV、66kV、llOkV、220kV,农用中压标称电压宜采用6kV、10kV、20kVo
8.
2.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可根据当地电力系统总体规划和工程技术条件,经技术分析比较确定导线可采用钢芯铝绞线、铝绞线或架空绝缘导线高压供电线路导线截面不宜小于35mm2对雷害多发地区及架空绝缘线路应采取防雷击措施,并符合GBI1032中的有关规定
8.
2.3架空裸导线电杆的档距宜为40m〜60m,架空绝缘导线的电杆档距宜为30m〜50m,最大不应超过50mo
8.
2.4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杆塔可分为直线杆型、耐张杆型和混合杆型直线杆型宜包括直线杆、直线转角杆;耐张杆型宜包括耐张杆、转角杆和终端杆;混合杆型宜包括T接杆、十字杆、电缆杆等绝缘线路宜采用水泥杆,条件不允许时宜采用铁塔和钢管塔电杆荷载计算及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601的有关规定
8.
2.5导线排列方式可分为三角、水平、垂直型10kV〜35kV架空线路的导线,宜采用三角排列;多回线路同杆架设的导线,宜采用三角、水平混合排列或垂直排列
8.3低压供电线路
8.
3.1低压供电线路标称电压应为380V,输电功率宜小于200kW,输送距离宜低于
0.50km
8.
3.2山地丘陵区低压供电线路宜采用架空线路,平原区宜采用架空线路和埋地电缆架空低压供电线路应选用铝绞线、钢芯铝绞线或低压绝缘导线,埋地线路宜采用低压电缆电缆埋深不应小于
0.80m
8.
3.3架空线路混凝土电杆不应低于8m,集镇不应低于10m
8.
3.4低压供电线电杆宜采用符合GB4623标准规定的定型产品,档距宜为30m〜40m,杆长宜为8m,梢径为150mm,杆塔和基础应稳定
8.4配电变压器
8.
4.1配电变压器选择应符合小容量、密布点、短半径的要求,应选用节能型低损耗变压器
8.
4.2配电变压器容量应根据配电变压器规划最大负载率确定,单个变压器容量不宜小于30kVA
8.
4.3容量在400kVA及以下的变压器,宜采用柱上安装方式;400kVA以上的变压器,市区内宜采用室内装置,郊区宜采用落地式变压器台
8.
4.4变压器外壳距地面建筑物的净距离不应小于
0.80m;变压器装设在柱上时,变压器底部距地面高度不应低于
2.50mo
8.
4.5室内配电变压器,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
8.5配电装置
8.
5.1配电装置应包括配电箱、配电室、配电屏及母线、控制与保护装置等
8.
5.2配电室宜采用砖石结构,屋顶应采用混凝土预制板,并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增加保温层或隔热层
8.
5.3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配电室或配电箱应靠近变压器,其距离不宜超过10mo灌排专用变压器的配电装置可安装于机泵房内
8.
5.5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应装设计收电费的电能计量装置,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GB/T50063的有关规定低压配电装置内宜预留安装智能配电终端的位置
8.
5.6高压及低压配电设备宜设在同一室内,两者有一侧柜顶有裸露的母线时,两者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mo
8.
5.7配电变压器无功补偿容量可按变压器基本负荷所需的无功配置100kVA及以上配电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宜采用具有电压、无功功率、功率因数等综合控制功能的自动装置
8.
5.8配电室箱的进出线的控制电器和保护电器的额定电压、频率应与系统电压、频率相符,并应满足使用环境的要求
8.
5.9配电室箱的进线控制电器应按变压器额定电流的
1.3倍选择;出线控制电器可按正常最大负荷电流选择手动开断正常负荷电流的,应能可靠开断
1.5倍的最大负荷电流;开断短路电流的,应能可靠切断安装处可能发生的最大短路电流
8.
5.10配电变压器低压侧自动断路器应选用具有长延时和瞬时动作性能的断路器
8.
5.11配电装置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和《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的有关规定9田间道路工程
9.1一般规定
9.
1.1田间道路建设应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
9.
1.2田间道路可根据服务功能和范围分为机耕路和生产路机耕路可分为机耕干道和机耕支道
9.
1.3田间道路应以现有道路为主进行改造,宜利用原有路
9.
1.4农桥设计应符合使用功能、通行能力和灌溉与排水要求,应坚持就地取材、便于施工和养护,安全、实用的原则
9.2工程布置
9.
2.1田间道路布置应与耕作田块、灌溉与排水、农田林网、农田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紧密结合线路力求短而直
9.
2.2平原区田间道路应沿斗农渠沟布置;丘陵山地区应根据地形因地制宜布置,可布置在沟边、沟底或山脊上生产路可布置在农沟的外侧,与田块直接相连,也可布置在农渠与农沟之间
9.
2.3田间道路网密度不应超过3km/km2,生产路不应超过8km/km2o
9.3机耕路
9.
3.1路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道路纵坡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确定,平原区不宜大于6%,丘陵地区不宜大于11%最小纵坡应满足排水要求,宜为
0.30%~
0.40%;多雨地区宜为
0.40%~
0.50%o2当最大坡度超过10%时,应在限制坡长处设置缓和坡段缓和坡段的坡度不应大于3%,长度不应小于100m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机耕干道缓和段长度不应小于80m,机耕支道不应小于50m3平原区机耕路弯道的圆曲线半径不应小于20m,丘陵区不应小于15m,特殊山区不应小于12m在道路交汇连接处应布置弧形连接段,可在曲线内侧加宽,设加宽缓和段4机耕路纵坡变更处应设置竖曲线竖曲线宜采用圆曲线,最小半径不应小于100m,最小长度不应小于20mo
9.
3.2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9.
3.3应满足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要求,表面应平整、抗滑和有利于排水2机耕干道可采用双车道,路面宽度宜为5m〜6m;机耕支道可采用单车道,路面宽度宜为3m〜4m北方平原区宜取高值,南方平原区及丘陵区宜取低值大型机械作业区路面宽度应根据当地农业机械的外形轮廓尺寸确定3机耕路路面结构宜由面层和基层组成采用混凝土路面时,面层厚度宜为18cm〜22cm;采用沥青碎石路面时,宜为3cm〜5cm;采用砂石路面时,宜为16cm-20cm;采用混凝土预制块时,宜为8cm;采用块石路面时,宜为15cm4采用水泥石灰稳定碎石类材料时,基层厚度宜为16cm〜20cm;采用填隙碎石、砂砾石材料时,宜为10cm〜15cm5机耕路的路拱横坡应根据面层材料确定面层为混凝土时,横坡宜为
1.00%-
1.50%;面层为沥青路面时,宜为
1.50%〜
2.50%;面层为砂石路时,宜为
2.50%〜
3.50%;面层为土层或泥结石路面时,宜为3%~4%6机耕路采用混凝土或沥青路面时,荷载标准宜为双轮组单轴100kN;采用砂石路面时,宜为双轮组单轴75kN
9.
3.4路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路基应就地取材,选用施工方便和造价低廉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2路基宽度应根据路面宽度、路肩宽度和外边坡确定3路基高度应使路肩边缘高出路基两侧地面积水高度,地下水、毛细水和冰冻的作用,不致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路基高度宜为20cm~30cm4路基边坡应根据填料的物理力学性质、边坡高度和工程地质条件确定路基边坡宜采用1:15受水浸淹的边坡宜应为1:2,横向排水坡度应大于
1.50%o5路基填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优先选用级配较好的砾类土、砂类土等粗粒土作为填料,填料最大粒径应小于15cm2)泥炭、淤泥、冻土、强膨胀土、有机质土及易溶盐超过允许含量的土等,不得直接用于填筑路基冰冻地区的路床及浸水部分的路堤不应直接采用粉质土填筑3)细粒土作填料时,土内含水量应接近最佳含水量当含水量过高时,应采取晾晒或掺入石灰、水泥、粉煤灰等材料进行处理4)浸水路基应选用渗水性良好的材料填筑当采用细砂、粉砂作填料时,应考虑震动液化的影响6对影响路基高度和稳定性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应采取拦截水的措施,将水排出路基以外7路基修筑时应符合移挖作填要求,当出现大量弃土和回填土方时,应结合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灌溉与排水工程统筹安排,做到挖填土方平衡
9.
3.5路肩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耕路两旁宜布置路肩,肩宽不应小于25cm,暴雨集中或坡面未设截流沟时,可采用硬化路肩,肩宽不应小于30cm2机耕路采用沥青和砂砾石路面时,应铺设路缘石采用素土路面时,可不铺设路缘石
9.
3.6机耕路应设置必要的路边沟、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并与渠沟相结合,宜采用梯形土质断面冲刷严重的路段宜设置硬化沟道路边沟深度和宽度不应小于50cm,丘陵山地区可增设截水沟、积水池和过水涵洞
9.
3.7机耕路沿线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机耕路与田面之间的高差大于50cm时,应设置下田坡道;机耕路跨越深度和宽度大于50cm的沟渠,应设置下田涵洞下田坡道或下田涵洞的路面宽度宜为3m~4m,纵坡应小于15%2机耕干道在急弯或交叉处,应设置标志牌在漫水桥上应设置标杆
9.4生产路
9.
4.1纵坡宜与农田坡降保持一致
9.
4.2路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路面宽度宜为1m〜2m,北方地区宜取高值,南方及丘陵山区宜取低值大型机械作业区可适当加宽路面,但不宜超过3m2路面宜由面层和基层组成,采用素土路面可不设路基层3采用素土和砂土时,旱作区路面厚度宜为30cm,水田区宜为50cm;采用砂石和泥结石时,宜为10cm〜20cm;采用间隔石板时,宜为8cm〜10cm4路面应高出田面15cm~30cm
9.
4.3路基高度宜为20cm~30cm,水田区可适当加高沿河或受水浸淹的路基,应高出5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壅高值及安全高度值生产路基材质宜采用素土或砂土
9.
4.4生产路长度超过800m时,可在合适位置设置错车台错车台的路基宽度宜为
6.50m,但长度不应小于20m末端应设置掉头点
9.
4.5生产路可不设路肩
9.5农桥
9.
5.1农桥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交通要求和工程总体布置,应选择在渠线顺直、水流平缓,地形条件适宜和地质条件良好的地点,保证结构稳定,运行安全;应满足灌排渠系水位、流量、泥沙处理的要求,并适应交通、生产、生活的需要2应与渠沟的轴线成正交,因条件限制时,其角度应大于453宜与其他渠沟建筑物联合布置
9.
5.2农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农桥下水流流态宜选用明流无压流态,选用有压或半有压流态时,桥前应允许短期不致造成淹没的积水深度2农桥桥下净空应根据渠道加大水位及安全超高确定3农桥的跨径宜采用标准化跨径,标准跨径宜为4m、5m、6m、8m、10m4农桥宽度应与路基顶面同宽5梁板桥结构的桥台宜选用轻型桥台,在梁端与桥台之间应设伸缩缝拱桥的桥台宜选用重型桥台6桥梁基础应落在完整的基岩或强度符合要求的其它坚硬地基上,并应在基础底部铺设垫层落在软土地基时,应采用扩大混凝土、浆砌石基础或桩基础承台7农桥的两侧应设置护栏,高度不应小于70m桥下深度小于
1.50m时,可采用o路沿代替栏杆,路沿高度不应小于30cm8农桥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农桥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梁桥、砌石拱桥和钢筋混凝土涵管桥等技术成熟、容易施工、经济实用的桥型9农桥的结构设计型式应采用适合当地条件的定型设计,并采用标准定型尺寸应充分利用当地建筑材料,宜采用装配式施工10农桥的设计荷载采用公路一II级车道荷载的
0.8倍农桥结构设计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D60的有关规定执行11农桥设计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的有关规定10农田林网工程
10.1一般规定
10.
1.1农田林网工程设计前应进行灾害性气象因子、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栽植树种、苗木、地下水位水质、水源等综合调查
10.
1.2农田林网工程设计应改善生态和景观环境,并根据立地条件、水源条件、交通状况等确定树种
10.
1.3农田林网宜以疏透结构为主,并宜选择深根、窄冠、直干、速生、不易风倒、风折的树种,树种与种植的作物应无共同病虫害或中间寄主
10.
1.4农田林网应充分发挥防护功能,应减少占用耕地和胁地,应选择与农作物生长发育期不同的树种;林带胁地范围内宜选择种耐阴、耐瘠薄的农作物;靠近耕地一侧的林带,应采取挖沟断根、切根贴膜等措施,减少根幅胁地范围
10.2林网布置
10.
2.1农田林网设置应综合考虑降低风速、阻滞风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洪护堤、改善农田生态小气候等因素,针对主要灾害性气象因子,结合渠、沟、路等统筹布设,实现渠、沟、路、林、田的有机结合有农用航空作业需要时,应使林木高度保持一致
10.
2.2主副林带宜垂直设置,形成农田防护林网格体系
10.
3.3林带走向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重风沙区和风害区,主林带应与害风季节的主害风风向垂直,轻风沙区、风害区林带走向在基本保证垂直害风季节的主害风风向基础上,可有不大于45的偏角副林带方向宜与主林带垂直2山地丘陵区风向多变,宜沿等高线设置横山林带或环形林带,或与梯田地域结合设置林带3灌溉农区林带设置应与灌排渠系相结合,主林带应设置在垂直主害风的灌溉渠道上及与之平行的排水沟、道路上4沿海平原台地区,林地设置应与主害风向垂直,并与道路、水渠、绿化、用材林等结合设计
10.3新建农田林网
10.
3.1林带间距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林带间距不应大于有效防护距离,也可按成林平均树高的15倍〜20倍控制2副林带间距可适当加大,并与农业机械效率相结合,主林带间距与副林带间距的比例宜为12o3当林网处于幼龄期,尚不能发挥防护作用,或老林带需要更新时,在两行主林带之间应增设临时性林带临时性林带和主林带的间距应为设计带距的1/2或1/3o
10.
3.2林带宽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林带设计宜为4行〜12行,最适疏透度宜为
0.25〜
0.302林带行距宜为
1.50m〜
2.00m,株距可根据立地条件确定,无灌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加大
10.
3.3林带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种植园或遭受台风威胁的水网区,宜采用由多行宽林带或由主乔、亚乔与灌木搭配组成的紧密结构2风沙区、严重风害区、风害盐渍化区、灌溉农区、沿海农区,宜采用侧枝较发达的乔木或由主乔与灌木形成双层林冠的窄林带组成的疏透结构3一般风害区、丘陵区、或风速不大的灌溉农区,宜采用宽度较窄且不具灌木或灌木较低的单一乔木组成的通风结构由
10.
3.4树种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选择成林高度大、枝叶茂密的速生树种为造林主乔木树种2宜选择乡土树种,因地制宜地引进优良树种3应配置一定比例的长寿树种,做到短期防护与长期防护相结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
10.
3.5造林技术应符合下列规定1整地应采用全面整地、带状整地、穴状整地等方法,整地规格、应用条件及整地时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GB/T50817的有关规定执行2苗木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护田林营造直到定植在林地上,应使苗木处于良好的湿润状态运苗过程中,应始终保护好苗根2)苗木运到林床后,应立即按级栽植,不能立即造林的,应立即假植3)苗木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中II级苗的有关规定3造林方法可分为下列类型1)植苗造林宜选择1a〜2a生的苗木,按技术要求进行栽植为使林带迅速郁闭,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地区,也可采用3a〜5a生的大苗进行栽植2)埋干造林应以树枝或树干为材料,截成一定长度,平放于犁沟中,再用犁覆土压实为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需要,统一农田设施设计要求,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节能环保,充分发挥工程综合效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高标准农田的耕作田块修筑、土壤改良与培肥、灌溉与排水、农田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林网、农田生态环境保持、农田监测等工程设施的设计高标准农田设施设计应全面搜集基础资料,进行必要的勘测、试验,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做到因地制宜,经济实用,方便管理高标准农田设施设计除应符合标准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托插造林适用于取材丰富,萌芽力强的阔叶树种,按插穗大小可分为插干和插条4农田林网基肥可根据立地条件确定,对于土壤贫瘠地块,可施用基肥,基肥采用充分腐熟的有机肥,在栽植前结合整地施于穴底5造林时或造林后,宜及时灌溉新造林的灌溉,应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并采用滴灌、管灌等节水灌溉技术6造林季节应包括春季造林、秋季造林、雨季造林和冬季造林,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的有关规定林带抚育应符合下列规定1未成林抚育通过林带行间和行内除草、松土、平茬抚育,促进幼林正常生长和及早郁闭,抚育次数宜为第一年3次,第二年2次,第三年1次3年后林带尚未郁闭时,抚育工作还应继续2成林抚育通过人为干涉调节树种间关系,保证主要树种生长,调节林带结构,林带疏透度不宜大于
0.403对于生长停滞、防护效益下降的林带应更新改造,更新时应避免一次将林带全部砍光,按一定顺序,在时间和空间上合理安排,逐步更新
10.4低效农田防护林改造
10.
4.1林带出现缺苗断空、生长低矮、过早衰老,形成小老树林、结构不良林带和自由林带,不能发挥防护效能时,应对林带进行改造
10.
4.2对于小老树林带,应针对形成原因,分别采取更换树种、重新造林、种草施肥、引水灌溉、蓄水保墙、松土培垄等抚育措施改造方法可分为下列类型:1综合改造伐除非目的林木,补植适宜树种,并通过引水灌溉、蓄水保墙、松土培垄等方法,促进林木生长2原带更新改造对于不起防护作用的小老树林带,将原带全部伐除,重新造林3带状、块状更新改造视防护林结构情况,采用带状、块改造方法,通过2年以上时间,逐步更替4复壮改造对有希望恢复正常生长的中幼龄林,采取施肥、林木嫁接、平茬促萌、防旱排涝、松土除杂等方法改造
10.
4.3对于结构不良林带应按防护要求,查明不良结构形成的原因,分别采取相应的改造措施,过于紧密的间伐和稀疏的补植,按抑亚(亚乔木)扶乔(主乔木)的原则,恢复林带结构改造方法可分为下列类型1补植改造对于缺株断带严重的林带,宜采用大苗进行补植补植方法有均匀补植和块状补植补植密度应达到防护林带合理密度的85%以上2疏伐改造对于密度过大或病虫害严重的林带,进行隔株或隔带疏伐,伐除过密林木和受害木3空心林改造宽空心林带用大苗进行补植,补植树种应与原林带两边的树林之间保持2m~3m的距离,并在它们之间挖一道窄沟;窄空心林带宜保留林带北侧树木,将林带南侧树木全部伐除重新造林4调整改造防护林树种不合适或过于单一时,宜通过调整改造培育成混交林,一次性间伐强度不宜超过防护林蓄积的25%o5林相改造凹槽形林带可根据林带树种特性采取不同措施,中间主乔林有恢复可能的可采取“抑亚扶乔”的办法,中间主乔木无恢复可能的可全部伐除,按空心林带处理屋脊形林带宜将两侧的灌木和亚乔木全部伐除,从而使横断面形状变为矩形
10.
4.4对于自由林带应重新规划设计农田防护林网,其中能改造的自由林应进行改造,不能利用的自由林应在新的农田林网营造过程中逐渐伐除,改造成长方形或方形林网改造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有带无网的,应补造新林带,形成网格2与主害风方向的垂线交角不超过30的自由林网可作为辅助林带或按带外更新法改造成主带交角超过30的自由林带可淘汰3与规划防护林网带交错,造成畸角地多的地方,宜取消不必要的网线,改成长方形或方形网格
10.5护路林
10.
5.1在农田防护林带线接近道路或与之相交时,如果二者的距离不超过带距的1/3或交角不大于30,可将林带沿道路设置凡路被借用作为主副林带线的,按农田林带的规格设计,未被借用者,按绿化标准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道路等级较高的防护林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护林兼有保护路面和农田防风作用的林带,防护林应双侧布置,林冠应宽大、稠密2)未被借用为农田防护林网的道路,应两侧对应配置林带3)对受风沙危害的公路,可采用透风系数
0.5的疏透结构林带,保证不使流沙或积雪埋压路面2机耕路和生产路防护林布设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耕路和生产路可单侧布置林带,在重风沙区和多风害区道路应设在林带背阴胁地范围内,在一般风害区和次生盐渍化区,当道路已确定不能改变时,林带也可设于被借用道路的阳面2)主副带交叉处,应留出一定宽度的道口,道口宽度不宜小于10m3)乔木宜栽在与路肩水平距离
0.50m以外的边坡上或载于路肩边缘,灌木宜栽在边沟外沿
0.50m处
10.
5.2林带结构应按当地主风向和风力确定,在平原和风沙地区,宜选择疏透结构的林网,在其他风害不严重地区,宜选择透风结构的林网在风大的地区,迎风的林带可按3行乔木、1行〜2行灌木设计侧林带可按1行〜2行乔木、1行灌木设计乔灌树木呈梅花形
10.
5.3道路交叉处、急转弯处、桥涵附近,两侧不宜配置影响视线的高大乔木及高大灌木
10.
5.4树种应选择干形端直、树冠较大、枝叶茂密的品种,树形美观,有一定观赏价值和美化作用
10.6护渠沟林
10.
6.1灌溉地区防护林设计应以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的沟渠方向为主,主林带宜配置在垂直于或近似垂直于害风的灌溉渠道上
10.
6.2非灌溉地区,排水沟宜垂直等高线布置,但在保证水流通畅条件下,排水沟也可随林带走向设计
10.
6.3渠沟可根据留地及堤坝的宽度栽植2行〜6行乔木
10.
6.4护沟林带宽度、林带结构、树种选择和苗木规格可按本标准第条的规定执行11农田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1.1一般规定
11.
1.1高标准农田建设应与生态环境治理和防护工程建设相结合,全面构筑农田防洪、防水土流失、防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持体系
11.
1.2农田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设计应在全面调查水文水资源、工程地质、污染源等环境资料的基础上,按照因害设防的原则,合理布置农田防护设施
11.
1.3丘陵山地区应加强梯田填坎和沟渠岸坡的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
11.
1.4高标准农田建设应避开各类工业和城市生活污染源高标准农田建设区与主要污染物的隔离距离应保持在安全距离之外,与主要污染源之间应设置隔离带或缓冲区
11.
1.5高标准农田建设应与农田生态景观建设相结合,沟渠安排、堤坡防护应采用本土化材料,保持农田生物多样性,保证农田生态环境安全
11.
1.6高标准农田建设宜采用喷灌、涌灌技术,节约用水,防治水土流失,采用随水施肥施药,减少化学污染
11.2工程布置
11.
2.1工程布置时,应全面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灾害影响因素,统一规划农田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优化农田生态景观,维护农田生态系统安全
11.
2.2平原区应构建农田防洪、防污染、防风沙等防护措施农田防洪工程布置应根据河道行洪特点,与流域规划相结合,避开行洪区
11.
2.3丘陵山地区应构建防水土流失、防石漠化、防干旱等防护措施重点做好坡面防护和沟道治理应根据“蓄、引、用、排”相结合原则,合理布设截水沟、排水沟、沉沙池等坡面水系工程,系统拦蓄和排泄坡面径流
11.3农田防洪
11.
3.1农田防洪应根据洪水调查和暴雨频率分析,计算不同频率洪水的淹没位置;根据防洪效益,选用农田防洪标准和防洪工程类型
11.
3.2防洪堤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堤线应布置在农田临近河道一侧,宜与田间道路联合布置,减少占地2挡水结构应采用本地化材料,宜选用均质土和浆砌石3堤顶高程应按设计洪水位、风浪爬高和安全超高确定设计洪水位应根据河道设计洪峰流量计算对应的洪水位;风浪爬高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超高不应小于
0.50m4均质土堤宜采用梯形断面土堤预留沉降加高,宜采用堤高的3%〜8%;堤顶宽度不宜小于3m;边坡宜为1:
1.5〜1:
4.0土堤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的有关规定5浆砌石堤设计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砌石坝设计规范》SL25的有关规定
113.3岸坡防护工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岸坡防护应布置在农田临近河流或库岸一侧,宜采用坡式护岸2坡式护岸的高度应高于设计洪水位
0.50m以上枯水位以下应采取护坡脚工程,枯水位与洪水位之间应采用护坡工程护坡脚工程可采用抛石护脚、石笼护脚,护坡工程宜采用干砌石护坡、浆砌石护坡、抛石护坡流速大于3m/s、岸坡较陡的岸段宜采用石笼护脚
11.4坡面防护
11.
4.1坡耕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应做好坡面防护规划,并安排坡面防护工程
11.
4.2坡面防护应根据不同降雨和地质条件,设置梯田和坡面小型蓄排水工程对梯田建设区域,应落实埃坎、田面和坡面蓄排水工程
11.
4.3梯田区不能全部拦蓄暴雨径流时,应布置相应的蓄排工程;在丘陵山地区上部有地表径流进入梯田区处,应布置截水沟、排水沟等小型蓄排工程
11.
4.4坡面防护工程设计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
16453.1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小型蓄排引水工程》GB/T
16453.4的有关规定
11.5农田防污
11.
1.1抵御外部污染源应采用隔离措施,将污染源隔离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的安全距离之外;同时应采用工程或生物措施,阻挡污染源的传播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废水、废渣污染,在污染源与农田之间应修筑截流沟和挡墙等截排污工程,其深度应在地下水临界深度以下1m2对废气污染,在污染源与农田之间应建立污染隔离带,以种植乔木为主,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污染源的安全防护距离3在临近污染源的道路、沟渠的两侧应栽植绿篱缓冲带,以乔灌混种的密植植物为主
11.
1.2农田防污应广泛采取节水灌溉措施,减少灌溉退水量,抑制农药、化肥等对下游农田的二次污染,同时应建立“农田灌溉-自然沟渠-小型湿地”农田综合防污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推广田间节水灌溉技术,减少灌溉水量,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和排放量2宜在河、湖、渠、沟周边布置绿化带,吸持和降解氮、磷等农业非点源的污染源3宜在沟渠上合理布置闸坝工程,拦蓄灌溉退水量4宜在退水沟渠末端布置集水池,池内种植除污水草
11.
1.3农田防污应充分利用农田区的沟渠和水域等,采用水生植被恢复技术、生物填料技术、生物浮岛技术、生物沉床技术等,建立农田湿地系统,实现污染物的自我消纳12农田监测设施
12.1一般规定
12.
1.1高标准农田应配套建设土壤肥力、土壤摘情、地下水、病虫害、安全等田间定位监测点
12.
1.2土壤肥力、土壤墙情及病虫害监测点应设置永久性监测标示牌
12.2土壤肥力监测
12.
2.1土壤肥力监测点应包括培肥工程实施效果、耕地质量变化及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变化状况等监测内容
12.
2.2土壤肥力监测点应根据土壤类型和主要种植作物等因素设置,每区县可建立1个〜3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应设置监测小区建设区有农业农村的永久土壤肥力监测点时,监测数据和资料应共享,不应另建
12.
2.3监测小区宜为方形或长方形,核心面积不应小于
66.77n,四周用水泥板等隔离监测小区中心划分为若干小区,方形或长方行,可用水泥板、PVC板等隔离隔离板厚度不应小于5cm,高度宜为
0.80m〜
1.20m,埋深宜为
0.50m〜
0.80m
12.
2.4监测小区外宜设对照区,面积不应小于
333.33n
12.
2.5土壤肥力监测标示牌不应小于
0.50mx
0.80m
12.3土壤嘀情监测
12.
3.1土壤墙情监测点应包括动态监测土壤含水量、土壤温度、灌溉及降水、温度、湿度、光照强度等相关气象因子,以及作物生长、受旱和产量损失状况等监测内容
12.
3.2土壤墙情监测点应设立在作物集中连片、种植模式相对一致的地块,可按每
6666.67hn耕地设立1个监测点,每县不低于6个建设区有农业农村的永久土壤墙情监测点时,监测资料应共享,不应另建
12.
3.3土壤摘情监测点宜靠近供电线路,并配备太阳能板供电
12.
3.4土壤墙情监测点面积不应小于9m2,四周应建围栏,围栏应通透,高度不应低于
1.2m多雷雨地区应安装避雷针等防雷设施
12.
3.5土壤埔情监测点应配置固定式土壤墙情自动监测站和便携式移动监测仪土壤墙情监测点的传感器应分别埋入土层深度
0.10m、
0.30m、
0.50m和
0.80m处,监测数据应能自动传输到全国土壤摘情监测系统
12.
3.6土壤墙情监测标示牌不应小于
0.50mx
0.80m
12.
3.7土壤墙情监测点设计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农田土壤墙情监测技术规范》NY/T1782的有关规定
12.4地下水监测
12.
4.1地下水监测点应进行地下水位、地下水质动态变化监测,并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管理信息系统
12.
4.2地下水监测点布置应根据监测目的和精度要求确定,以浅层地下水监测站规划为重点,宜一站多用
12.
4.3地下水监测点密度不应少于每
1333.33hn耕地布置1眼井,平原地区可按
666.67hn耕地配1眼机井布置,重要水源地或污染严重地区适当加密,山地丘陵区可根据需要选择典型代表区布设监测点
12.
4.4地下水位动态监测井设计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地下水监测建设技术规范》SL360的有关规定执行
12.
4.5地下水监测应开展地下水质动态变化监测,监测方法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规范》HJ/T91的有关规定执行
12.5病虫害监测
12.
5.1病虫害监测点应包括主要病虫害的发生时间、发展趋势和防治效果等监测内容
12.
5.2病虫害监测点应根据作物布局和生态类型,结合重大病虫迁飞流行规律,布局在重大病虫害发生虫源地、菌源地,迁飞通道和流行路径和重发区,每
666.66hm2〜
3333.33hn布置1个监测站点
12.
5.3病虫害监测点应建在高标准农田周边、便于行走的地方病虫害监测点宜靠近供电线路,无供电线路的监测点可选用太阳能板供电
12.
5.4病虫害监测点面积不应少于
1333.4n,四周应建围栏
12.
5.5病虫害监测点应配置自动虫情测报灯、害虫诱捕器、病菌抱子捕捉仪和农田小气候采集系统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建6m2的工具房和操作间
12.
5.6病虫害监测标示牌不应小于
0.50mx
0.80m
12.6安全监测
12.
6.1在水源、进水闸、桥梁、泵站、堤坝等重要建筑物处,可设立变形观测点,应监测水量变化、主体结构变形量,做好安全测报工作
12.
6.2重要建筑物应安排专人定期巡检,对安全状况实时监控,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12.
6.3安全监测应重视环境安全监测,确保水源环境、土壤环境等的健康安全监测指标可根据环境特点和重点保护对象等因素确定附录微灌设计耗水强度和补充强度计算A微灌设计耗水强度计算可参照作物腾发量,按下列公式计算:Ic=K,xK*E°Kt=G/Q.S
5...A.
0.1-2式中I——微灌设计耗水强度(mm/d);cK——作物覆盖率修正系数,当计算结果大于1时,取1;rG——作物覆盖率,随作物种类和生育阶段而变化;cK——作物系数;cE——参照作物腾发量(mm/d),按彭曼公式计算微灌设计耗水补充强度按下式计算fc-P,-SA.
0.2式中——微灌设计耗水补充强度(mm/d);I——微灌设计耗水强度(mm/d);cP-----日均有效降雨量(mm/d);S——根层土壤或地下水补给的水量(mm/d)附录微灌工程土壤湿润比的计算B当单条毛管直线铺设、灌水器均匀分布时,土壤湿润比可按下列公式计算nxS xS(B.
0.1-1)p=e wxj00%ssq或尸=~xlOO%(B.
0.1-2)SL式中P——土壤湿润比(%);n——每株作物的灌水器个数;S,——灌水器间距(m);S*——湿润带宽度,即在给定的灌水器流量和土壤条件下,查表BO1当P等于100%时的SL值;S——作物株距(m);t——作物行距(m);SL——毛管间距(m);表BO1土壤湿润比P值表灌水器流量9(L/h)\灌水器流量、水器间距
1.
52.
04.
08.0m对粗、中、细结构的土壤推荐的毛管上的灌水器间距S V\毛管间是人粗中细粗中细粗中细粗中细S/L\
0.
20.
50.
9030.
71.
00.
61.
01.
31.
01.
31.
70.
838881005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
033701004080100801001001001001001.
22558923367100671001001001001001.
52047732653805380100801001002.
015355520406040608060801002.
51228441632483264486448803.
01023371326402653405340673.
5920311123342346344634574.
0818281020302040304030504.
571624918261836263626445.
0622816241632243224406.0512187142014272027203414注表中数字为单条毛管直线铺设,灌水器间距均匀布设时,每次灌水40mm的土壤湿润比值当双行直线毛管灌水器均匀分布时,土壤湿润比可按下式计算
2.
0.1高标准农田well-facilitatied farmland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并被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2.
0.2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life expectancyof fieldinfrastructure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各项基础设施正常发挥效益的使用年限
2.
0.4耕作田块tillageplots由田间末级固定沟、渠、路等围成的基本单元
2.
0.4田面不平整度field smooth-extent在一定的地表范围内任意两点相对水平面的垂直坐标值之差的最大绝对值
2.
0.5土壤改良工程soil ameliorateandfertilityconstruction engineering为改善土壤质地、减少或消除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而采取的措施
2.
0.6客土removed soil为改善土壤质地或增加耕作层厚度而从项目区外取用土壤进行填平或者覆盖的一种措施
2.
0.7表土剥离与回填topsoil strippingand backfill为减少土壤肥力的破坏,在相关工程开始前对表土进行剥离收集,待工程完成后再将表土还原铺平的一种措施
2.
0.8疏透度degree ofporosity林带纵断面的透光孔隙面积与其纵断面的总面积的比值
2.
0.9透风系数ventilation coefficient林带背风面离林缘1米处林带高度范围内的平均风速与空旷地相应高度处的平均风速的比值
2.
0.10农田防护面积比例ratio offarmland protectionarea通过各类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面积的比例
2.
0.11田间道路通达度plot accessibility集中连片的耕作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耕作田块数占耕作田块总数的比率PSi+P2s
2、P=-^——二(B.
0.2)S1式中p——土壤湿润比(%);Si——毛管的窄间距(m),可根据给定的流量和土壤类别,查表当P等于100%时推荐的毛管间距;S2——毛管的宽间距(m);pi——与S/对应的土壤湿润比(%);P2——与S2对应的土壤湿润比(%);S,——作物行距(m)目次1总则13总体布置24设计标准
34.2耕作田块
34.4灌溉与排水
34.6田间道路
44.7农田林网
44.8农田生态环境45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55.1一般规定
55.2耕作田块布置
55.3耕作田块归并与平整
55.4条田
55.5梯田66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
76.1一般规定
76.2土壤改良工程
76.3土壤培肥工程
86.4积肥设施87灌溉与排水工程
97.2工程布置
97.3蓄水工程
107.4引水工程
117.5农用机井
117.6泵站
117.7灌溉渠道
117.8沟畦灌溉
127.9管道输水灌溉
127.10n贲灌
137.11微灌
137.12排水工程
147.13渠沟建筑物158农田输配电
168.2高压供电线路
168.3低压供电线路
168.4变压配置
168.5配电装置169田间道路工程
179.3机耕路
179.5农桥1710农田林网工程
1810.1一般规定
1810.2工程布置
1810.3新建农田林网
1810.4低效农田防护林改造
1910.5护路林〜
10.6护渠沟林1911农田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2011.1一般规定
2011.3农田防洪工程
2011.4坡面防护工程
2011.5农田防污工程2012农田监测设施
2112.1一般规定
2112.2土壤肥力监测
2112.3土壤崎情监测
2112.4地下水监测
2112.5病虫害监测21本标准制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高标准农田设施设计的需要,有利于设计人员更好地开展高标准农田设施设计,保证高标准农田各项设施设计的质量,提高农田建设水平,指导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是做好高标准农田设施设计的前提,在收集、整理和分析资料时,既要注意资料的精度又要避免重复,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减少资料收集的工作量为了保证基本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需要对资料进行分析验证工作
3.0・1〜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后要纳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永久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的总体布置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与区域国土开发、水利和交通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相结合,全面提升农田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提高水土资源匹配能力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再次要加强田间用水管理,持续改良土壤在进行高标准农田规划布局时,田块布局与田间基础设施布局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对于改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田块布局是第一位的,其他基础设施布局要服从于田块布局;对于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田块布局要服务于其他基础设施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多个工程项目,由于不同工程的建设条件差异大,建设标准不相同,因此将相同地域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一致的区域划分在一起,分区提出建设内容和标准,发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最大效益
4.1总体要求
4.
1.1耕地质量等级是指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按照标准耕作制度,根据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的耕地质量综合评定,划分出的耕地质量等别和级别本条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了综合性要求
4.
1.4耕作田块是农田耕作的基本单元,多个连片的耕作田块构成了农田生态系统的基质部分,耕作田块大小是评价农地系统高效利用的主要指标,其突出特征是由末级固定渠、沟、路、林所围城的最小耕作区域为了最大发挥农业生态效益和农业机械效率,本条给出的田块连片面积是最小达标值
4.
1.6不同材质修筑成的田坎和田间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是不相同的,基于建筑结构体的材质不同,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提出规定的基础上,细化了不同工程项目的使用年限
4.2耕作田块
4.
2.1田面不平整度也称为田面高差,本条给出的田面不平整度是指在一个平整单位内,土地平整后应达到的最大田面高差值,规定差值是为了满足土地平整质量要求随着田间节水技术的发展,部分节水技术对田面平整精度的要求并不高,甚至不作要求但是考虑到农田耕作和今后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农田田面达到一定的平整精度可以保证农田实现高产稳产田面坡度是为了满足自流灌水需要田块内的畦田和灌水沟,在土地平整时,沿灌水方向留有一定的坡度,目的是保证水流推进流量和速度;
4.
2.2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土体厚度和耕作层厚度是指作物种植要求的最小厚度,当种植的作物有特殊要求时,二者厚度可加大
4.4灌溉与排水
4.
4.1长期以来,我国灌溉工程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灌溉工程均采用灌溉设计保证率进行设计,故本标准也推荐使用本标准中的灌溉设计保证率取值与国家现行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高标准农田建高设标准》NY/T
214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保持了一致
4.
4.2灌溉水利用系数是衡量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灌溉工程质量、灌溉技术水平和灌溉用水管理的一项综合指标,是评价农业水资源利用,指导高标准建设项目发展的重要参考本条参考《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高标准农田建高设标准》NY/T
214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和《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50363,并结合高标准农田灌溉工程的特点,对灌溉水利用系数、渠系水利用系数、田间水利用系数进行了规定
4.
4.3本条参考《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高标准农田建高设标准》NY/T
214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和《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对旱作区和水稻区高标准农田的排涝设计暴雨重现期进行了规定
4.6田间道路461〜462本条所列路面宽度参照了我国已颁布的有关标准,如《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
2148、《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的有关规定拟定田间通达度是体现高标准农田建设区交通便捷程度的主要技术指标通达度越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区交通状况越好,生产生活越便利反之,通达度越小,高标准农田建设区交通状况越差,生产生活越不方便
4.7农田林网选择速生树种是为了尽早发挥林带防护效应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指标参考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定
4.8农田生态环境
4.
8.1防洪标准是根据旱作区和稻田区的降雨特点提出的,暴雨标准可采用当地最易产生严重水土流失的短历时、高强度暴雨本条参考《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高标准农田建高设标准》NY/T
214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和《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对农田防洪标准做出了规定482高标准农田建设一般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按照流域单元划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因此,本条提出的水土流失面积是针对一个流域进行计算的主要污染物指空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粒子状污染物、酸雨、一氧化碳、氟化物、铅及其化合物,以及水中的氨氮、石油、高猛酸盐、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汞和鼠化物等,易造成农作物减产或粮食污染物积累,对人体有害5耕作田块修筑工程
5.1一般规定
5.
1.
1、耕作田块修筑是为了满足农田灌溉、排水和作物生长需要,可以提高水肥利用效率和灌水均匀度,防止水土流失比如水体流动时对田面要求的平整度和地面坡度;在山地丘陵地区,土地平整要重点防止水土流失
5.
1.3对布局不合理、零散的田块进行归并和集中,配建沟、渠、路等基础设施,通过增施有机肥,加强田间管理,全面消除或减轻影响农业生产的限制因素,实现农业可持续生产、发展要求
5.
1.4土地平整单元划分有利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生产,对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建议放大土地平整单元,适应以后农业发展的需要
5.2耕作田块布置
5.
2.1本条提出了平原区修建条田的一般要求,但并不是要求平原区必须修建条田条田仅是对长方形田块的一种叫法,提出的规划布置原则,重点指导条田的常规性做法条田选用南北向是为了保证条田长边光照时间长,为作物生长发育创造良好的光照条件
5.
2.2本条提出了山地丘陵区修建梯田的一般要求,并不是要求山地丘陵区必须修建水平梯田对于梯田布置,重点做到顺坡就势,大弯就势,小弯取直,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本条提出的其他田块类型并不能全覆盖,本标准不能涵盖的田型布置视具体情况而定
5.3耕作田块归并与平整
5.
3.1本条提出了耕作田块归并和集中的主要类型,田块归并和集中是为了实现田块标准化,满足规模化、现代化、生态化的农田生产要求,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有利于为现代农业生产打造基础平台
5.
3.2耕作田块归并和集中既要广泛征求农民意见,也要按科学规律办事,尽量做到科学规划、科学建设
5.
3.4在开展土地平整时,将土壤表层土进行剥离,放置在旁边,待土地平整后,再将原表层土壤回填到梯田或田块中,以充分利用原有熟化土壤的肥力,以确保作物高产
5.4条田
5.
4.2本条表542中提出的一般平原区是指地面坡度小于5的平原地区,以修建长方形的条田为主;机械化地区是指主要以机械化作业为主的农田区;风蚀地区是指风害灾害较大的农田区,水蚀地区是指降雨量大、水流冲刷严重的农田区5・4・3~
5.4・4在同一地区,条田的长度和宽度尽可能采用标准化数值,便于农业机械化生产
5.
4.5田面高程是进行土地平整工程量计算的主要依据影响田面高程有三个因素一是排水下泄的水位,二是自流灌溉的水位,三是土地平整工程量的大小在满足灌排水位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优化田面设计高程,减少土地平整工程量
5.
4.6修筑固定坡的地区,长期种植水稻,其断面选择尤其慎重旱作区畦田坡可修成简易填,〜用土垒成,起到临时挡水作用,田填断面可适当减小在田块规模较大时,在末级农渠和格田、畦田及灌水沟之间,可修筑临时输水毛渠,完成田间灌水过程
5.5梯田在一个梯田田面内,沿等高线方向的田面长度,即梯田田面长度,其长度是根据农田耕作效率确定的553梯田田面宽度重点把握两个因素一是填坎材料,其决定了埃坎的高度;二是农业机械化生产的要求农业机械化要求田面越宽越好,但埃坎高度受制于土质和水文条件6土壤改良与培肥工程
6.1一般规定
6.
1.1土壤问题的形成与自然条件、土壤类型和种植管理有密切关系,不同区域差异极大,因此设计前要进行勘察调查,取土化验,摸清情况,以便于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技术参数收集专用图件,减少实地考察的工作量,并将建设地点准确定位
6.
1.2根据我国土壤和中低产田类型特点,本条对中低产田土壤问题诊断和等级土划分方法做出了规定
6.2土壤改良工程
6.
2.1土壤改良是指针对土壤的不良性状和障碍因素,采取相应的物理或化学措施,改善土壤性状,提高土壤肥力,增加作物产量,以及改善人类生存土壤环境的过程本条仅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地区所涉及的土壤有机质、土壤养分平衡、土壤酸化、土壤盐碱化、土壤沙化、过沙过黏或耕层过薄等主要障碍性因素进行了规定
6.
2.2据统计,从上世纪80年代到现在,我国土壤酸化情况越来越严重,酸化的土地面积已经扩大到我国耕地面积的40%以上,而且经常有成片发生的情况,特别是在我国长江以南的丘陵山区,这些地区的农田多为红壤土,土质极其黏重,容易板结,有机质含量少,且严重酸性化在这些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时,在经过取样分析对当地土壤的基础上,并结合土壤类型和作物施肥状况,确定引起土壤酸化的原因在确定土壤酸化原因的基础上,结合不同作物对土壤pH值的适应性,制定不同种植作物的土壤酸化治理目标值,并针对不同的土壤酸化治理目标值,采取碱性化肥、土壤调理剂、有机培肥等治理措施土壤酸化可严重影响作物生长和最终产量,并造成部分有害重金属活化,影响作物品质,因此提出土壤pH值加以限制同时,由于施用生石灰或土壤调理剂用量过多会造成对作物的危害,设计生石灰和土壤调理剂用量必须严格控制623土壤盐碱化是当今我国耕地退化的主要问题之一我国主要分布在华北平原、东北平原、西北内陆地区及滨海地区盐碱地的产生,使大面积土壤资源难以利用,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下降盐碱是造成作物低产的重要原因之一,为达到高标准农田的质量和产出能力要求,要做到效控制盐碱盐碱土改良时应对采集土壤样本进行土壤含盐量和盐分组成分析,实地勘察农田排水工程完善程度和工程运行问题,向农户了解种植的作物及产量水平,通过综合分析确定改良方案
6.
2.4为了满足农业高产的需要,本条规定了过沙、过黏、耕层过薄土壤的客土改良过沙、过黏土壤改良一般连续3年进行,每年掺入一定的客土,并进行翻耕混合一年客土量太大,难以通过翻耕将客土与原土壤有效混合,会影响客土效果耕层过薄的农田在经高标准农田建设区总体布置应按当地现代农业生产的总体要求,结合相关规划,统筹安排耕作田块、水、电、路、林等工程设施,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适应现代农业经营方式,实现农田的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应采取农业、水利、林业和生态等综合措施,合理安排各项农田设施,实现耕作田块修筑与土壤改良培肥相结合,灌溉排水与节水农业、水土保持相结合,田间道路与农业机械化生产、耕地集约化经营相结合,农田防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耕地管护与农田监测相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布置方式应以耕作田块为基本单元,合理布置与耕作田块相适应的田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林网、农田生态环境、农田监测等工程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平原区宜选择条田布置方式,方便机械耕作2丘陵山地区宜选择梯田布置方式,并应满足机械耕作的基本要求3各单项工程设施的布局设计考虑当地的地貌类型,在平原地区以建设标准化条田为主,以绿植打造现代农田景观,注重水、路、林等景观协调;在山丘地区以建设水平梯田为主,要注重水土保持措施耕作田块、水、电、路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耕作田块规模应根据地形条件、土地平整工程量、边坡稳定综合分析计算,分析田块宽度增加对灌溉渠道布置密度和田间道路工程量的影响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2灌溉与排水系统、田间道路建设应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要求,并应与原有系统相衔接,不宜改变骨干灌溉与排水渠(沟)系及干线公路布局3分析耕作田块宽度增加对田间排水沟道密度和工程量影响的经济性,且耕作田块规模变化不应对利用大型机械作业造成影响4扩大耕作田块规模应与未来多样化现代农业经营形式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相适应5应与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相协调,并规划相应的农田林网、景观树草和休息场所美化景观当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的自然条件差别较大时,应提出分区建设方案和工程建设内容,拟定分区工程建设标准当农业生产有特殊要求时,也可提出分区建设内容和标准高标准农田各项设施布置应提出多种方案,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推济要件和土源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一次性完成,以尽快提高耕地生产力特别情况下指有特别需要在1-2年内完成客土的任务
6.3土壤培肥工程
6.
3.2本条规定了水田与旱田的培肥厚度,由于土壤分布和利用特点不同,有多个地块时必须分别提出改良技术指标土壤有机质增加需要一个时间的积累过程,连续实施二年才能有好的效果633土壤养分平衡包括氮磷钾等大量元素,也包括锌、锦、铝、硫、钙等中微量元素,土壤某种养分的过度富集会造成对其他养分元素的诘抗作用,从而影响养分效应县级农业农村门都有土壤养分含量丰缺指标体系,设计时需要向当地的土壤肥料工作部门索取本条对土壤养分调控所需肥料投入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做出了规定土壤养分调控所需肥料土壤养分调控所需肥料投入量可以选用估算值,也可以使用相关公式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应征求当地土壤肥料部门征求意见,必要时按当地部门意见进行适当调整
6.
3.4本条规定了土壤养分平衡的建设的相关要求,提出了土壤养分平衡的目标值及计算方法
6.4积肥设施
6.
4.1田间积肥坑(池)兼用于有机肥的讴制、存储和蓄水功能在南方多雨的山丘地区,充分利用田间积肥坑(池)可为土壤培肥改良提供优质有机肥料,解决了因山高坡陡,有机肥上山困难的难题
6.
4.3田间积肥坑(池)容积不宜过大,因大部分季节池内会有蓄水和讴肥,为保证田间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事故,本条对田间积肥坑(池)的容积和深度做出了规定
6.
4.4田间积肥坑(池)如果发生泥沙淤积就会影响使用效果,本条对田间积肥坑(池)的上围边的高度做出了规定7灌溉与排水工程
7.1一般规定
7.
1.1解决水资源短缺,要从开源和节流两方面入手,我国不少灌区灌水量偏大,渠道渗漏严重,大力发展管道输水,田间精量灌溉,既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也对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起重要的作用灌溉系统和排水系统的布置应协调一致,满足灌溉、排渍、排涝的要求,有效控制地下水位,防止土壤盐碱化或沼泽化
7.
1.2根据高标准农田的特性,将灌排工程定义在大中型灌区的斗渠及以下、斗沟及以下和小型灌区(1万亩以下的灌区)的水源工程及田间灌溉工程
7.
1.3高标准农田建设区需有较高的水源供水能力,以使整个工程落实在可靠的基础上,避免因水量不足而使工程建成后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7.
1.4水土平衡分析要求分析论证灌溉水源不同水平年的可供水量,确定灌区开发方式;选定灌溉设计水平年和灌溉设计保证率,分析确定灌溉和排水的主要设计参数,确定灌区内的总体布置,对灌区内的水源工程、灌排渠系及其建筑物进行单项工程方案比较,确定设计规模
7.
1.5田间灌溉方式的选择要考虑自然因素,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的综合素质和对灌水技术的接受程度当灌区较大时,可结合分区情况,分区确定
7.
1.6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因地制宜,讲求实效,既要考虑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又要满足当前农业生产发展的实际需要
7.
1.7水资源论证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条件相协调的重要手段,是守住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要坚持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考虑已建、在建及拟建建设项目的综合影响
7.2工程布置
7.
2.1灌排工程总体布置图是灌排工程单项设计的基础和依据,要认真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本着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保证实效的原则,才能保证设计质量
7.
2.2平原区采用灌排分开的系统,可以通过灌溉系统引淡水进行灌溉洗盐,利用深沟排水改良土壤、淡化地下水,同时起到排涝、防渍、防止土壤次生盐碱化的作用;对于受盐碱威胁严重的平原灌区,田间灌排渠沟可合一,为防止土壤积盐,必须使排水沟水位经常保持在地面以下一定深度,提水进行灌溉,但必须严格控制渠沟蓄水位和蓄水时间
7.
2.3山地丘陵区地形比较复杂,一般需要从河流上游引水灌溉,输水距离较长,渠线高程高、弯道多,同时渠道常和沿途的塘坝、水库相连,形成长藤结瓜式水利系统,以求增强水资源的调蓄能力山地丘陵区干渠布置在较高的地带,支渠以方便配水为主,斗、农渠一般较短,控制面积较小,农渠垂直于等高线,修筑跌水衔接
7.
2.4沿江、滨湖的士于垸灌区地形平坦,水网密布,因地面高程较低,大部分高程在江河、湖泊洪、枯水位之间,洪、涝、渍、旱灾威胁较严重,因此要采取联用并垸、整治河道、修筑堤防涵闸等一系列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内河水位和地下水位,达到能蓄、能灌、能降、能排的要求
7.
2.5本条规定了井灌区井群布置原则、布井方式及节水灌溉的要求
7.
2.6本条规定井渠结合灌区要注意地下水分层开采、合理开采,布设地下观测网,监测地下水动态,有利于灌区调控地下水位,防止灌区土壤盐碱化
7.
2.7集雨工程要做到与农业措施相结合,并充分利用道路、房前屋后的场院作为集流面,修建集流工程有条件的地方,尽量将集雨场布置在高处,以便能自压灌溉
7.
2.8按总功率最小的原则进行提水灌区分级,使提水总功率最小,一般来说,分级越多,各级提水设备的功率越小,耗用电费也就越少,但泵站座数和管理人员增多,工程投资和管理费用增加,同时也增加了上、下级泵站用水协调的复杂性因此,要合理确定泵站的级数
7.
2.9排水系统尽量利用现有水利设施,要注意不打乱自然排水流势,以保证排水流畅排水建筑物尽量集中,做到一物多用
7.3蓄水工程
7.
3.1蓄水工程种类较多,本条仅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所涉及的主要蓄水工程设施进行了规定
7.
3.2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的小型蓄水工程的灌溉设计保证率、作物需水量和其它用水量应根据实际的工程需要进行调研和计算得到,水资源的可利用条件应根据当地的地表水、地下水分布情况进行计算分析
7.
3.4本条提出了集流面防渗材料的种类,集流面防渗材料的种类有混凝土、水泥砂浆、瓦(水泥瓦、机瓦、青瓦)、二合泥、天然坡面夯实,塑料薄膜、片(块)石衬砌等
7.
3.5本条对蓄水工程的布置原则做出了规定蓄水工程布置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布置小型蓄水设施,可以不测绘地形图,但是应有集流面、蓄水设施及灌溉土地之间的相对位置和高差资料,以及拟建工程地点的土质或岩性资料,还应综合考虑集流、灌溉和土质三方面条件山区要充分利用地形高差大的特点多建自流灌溉窖,尽量避免在山洪沟边、陡坡、陷穴等地点建窖
7.
3.7本条对塘堰(坝)的主要设计要点做出了规定塘坝容量和坝高与现行行业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中中的有关规定保持了一致,考虑到高标准农田设计中从安全超高值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中表531中的设计安全加高值保持了一致,表中规定坝的安全加高值分为5个档次,本标准考虑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安全性,取其1,2档次要求,将安全超高规定为L00〜
1.50m
7.
3.8本条对蓄水池的主要设计要点做出了规定蓄水池容量、防护栏和边墙高度与现行行业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中中的有关规定保持了一致
7.
3.9本条主要提出了水窖的主要设计要点水窖的集水场配置与现行行业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中第条的有关规定保持了一致
7.4引水工程741〜7・
4.2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所涉及到的引水工程主要考虑为有坝引水渠首的典型设计,相关工程设计也应考虑为有坝引水渠首的设计引水渠首位于水面比降较陡的山区河流时,溢流堰堰顶高程的取值高于河床多年平均高程的
1.00m〜
1.50m及底栏栅坡度1/10〜1/5与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中第条的有关规定保持了一致
7.5农用机井751井型选取及井网布设在查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总体要求,〜以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为目的,选择合适的井型及布井形式;同时要布设长期观测网来及时掌握地下水在开采过程中的动态变化
7.
5.4本条中井距干扰系数25%〜30%与现行国家标准《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中第337条的有关规定保持了一致
7.
5.7农业机井配套水泵的选择应根据成井类型、井深和设计出水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应兼顾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原则,其中电动机装置效率的选取参考了现行国家标准《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中第条的有关规定拟定
7.6泵站泵站布置分为岸边式和引水式两种形式,在满足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及灌溉引水要求的条件下,通过技术经济比来确定在进行泵站布置时要充分考虑取水水源状况,岸边坡度,水流流速、泥沙含量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多泥沙河流地区还要注意及时清淤763灌溉泵站及排水泵站设计流量应根据灌区总体规划进行确定,其设计流量具体方法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灌溉泵站设计水位的确定与泵房的设置直接相关,当泵房用于直接挡洪时,其设计水位要满足《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中表和表的有关规定,当泵房不直接用于挡洪时,其设计水位先分析计算相应频率的设计洪水,再通过水位流量关系求得扬程的计算参考了国家标准《泵站设计规范》GB50265中中的有关要求
7.7灌溉渠道
7.
7.1本条参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50288>《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
4、《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的相关规定拟定结合工程实践,增加了生态和农田景观内容
7.
7.2本条参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T50288的有关规定,由于高标准农田的田间渠系主要为斗渠及以下各级渠道,条文中流量的相关规定未涉及干、支渠
7.
7.3本标准中灌溉渠道纵、横断面设计主要考虑田间斗、农渠,条文参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50600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规定了斗、农渠纵横断面的设计内容和设计方法
7.
7.5本标准中渠道防渗衬砌主要针对田间斗、农渠的防渗衬砌设计,条文参考《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50600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的有关规定拟定,同时考虑了新型材料和生态衬砌技术的应用
7.8沟畦灌溉
7.
8.2《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中灌水沟要素规定了坡度小于2%、、2%〜5%、大于5%等3种情况;《美国国家灌溉工程手册》认为,沟灌最适宜10%以下的坡度;在我国灌溉实践中,20%的坡度也被允许(水利部农村水利司,中国灌溉排水技术开发中心.旱作物地面灌溉节水技术.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9);《灌溉管理手册》推荐沟灌坡度适宜值为3%〜8%,综合考虑以上几点,本条的沟底坡度适宜值定为1%〜8%
7.
8.3畦田的最大、最小坡度应能满足不发生土壤冲刷和由畦首到畦尾的水流运动要求《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GB50288-99)中灌水畦要素规定了坡度小于2%、2%〜5%、大于5%等3种情况;《美国国家灌溉工程手册》认为,畦灌最适宜于5%以下的坡度,如果不存在降雨冲刷的危险则可用于较陡的坡地,如果不存在降雨冲刷的危险则可用于较陡的坡地;联合国粮农组织培训教材《Irrigation WaterManagement:Irrigation Methods》认为畦田坡度应在
0.5%〜20%范围内;《灌溉管理手册》(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4)推荐畦灌坡度适宜值为2%〜4%综合参考以上几点,本条的畦田坡度适宜值定为1%〜5%畦田规格过大难以保证灌水质量,过小则影响土地利用效率和机械化作业效率因此,畦田规格的确定应综合考虑
7.9管道输水灌溉
7.
9.2管网布置是管道输水工程设计中的关键内容,管网投资能占到管道输水工程总投资的70%以上,管网布置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工程总投资,需反复进行方案比选管道布置应根据地形条件分析确定,避开不利地带自压输水有利于节省能源,降低运行费用,应提倡采用干管的作用主要是积累水头,满足下游灌区的工作压力,当压力不足或过高时,需采用加压或调压的设施,使压力满足灌水器或给水栓的工作压力井灌区中单井控制的面积一般较小,管网布置形式比较成熟、简单,布置成一字形、L字形、T字形、H字形、圭字形等;渠灌区单系统一般控制面积较大,水源取水部分还需处理,管网布置也比井灌区复杂得多,多布置成树状管网,管道级数也较多管网布置合理时,其固定管道的长度不应过长或过短,既要有利于管理,也不会造成投资过高给水栓是输配水管网的出水点,又是田间沟畦灌的水源点,布置过稀,将对田间灌水不利,不能保证灌水质量;布置过密,投资将增加因此,给水栓的布置以满足田间灌水需求、方便用水、不影响机耕为原则一个给水栓控制范围内的地形高差不宜过大,以免因田间灌水管网内各点压力变化过大,致使灌水质量降低,灌水均匀度下降
7.
9.3本条参考《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归》编制,为保证管道系统正常输水灌溉,管道系统的设计流量应满足需水高峰期时多种作物同时灌水的要求,具体的计算流量应按编制的设计轮灌制度,从下向上逐级推算各级管道的计算流量管网水力计算选取最不利和最有利灌水点的路线,计算最大工作水头和最小工作水头,它们的平均值为管道系统进口的设计工作水头,根据选用管材和管径,计算各管段沿程水头损失和局部水头损失管道灌溉系统中,由于管道长度有限,管内流速不大的情况下,水锤压力一般不会太高,但规模较大的系统,应进行水锤压力计算进排气阀和安全泄压阀是防止水锤的重要设备,由于水锤与管道长度成正比,设计时应每隔一定距离设置安全泄压阀和进排气阀
7.
9.4管道输水系统当工作压力超过
0.2MPa时,对管材耐压等级的要求较高,宜优先选用较高压力等级的硬塑料管,管材和管件要求耐腐蚀、不生锈、抗老化
7.10喷灌
7.
10.2喷灌是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节水灌溉形式,但移动式、半固定式喷灌系统由于劳动强度较大已逐渐不为农民所接受,从长远考虑,我国农村劳动力人口逐渐下降,劳动力成本逐渐提高,高标准农田设计时宜考虑劳动力因素
7.
10.3管道式喷灌系统布置主要考虑风的影响和水源的位置,地埋管道布置要有利于地面支管的灌溉,当各种因素出现矛盾时,要分析影响管道布置的主要因素,作出技术上和经济上最佳的选择机组式喷灌系统的布置根据各种喷灌机的特点分别设计,目前应用较多的是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中心支轴式喷灌机组,要考虑供水的方便性
7.
10.4喷灌系统设计参数制定时,首先注意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的土壤对喷灌强度的要求,要计算设计组合喷灌强度,不得大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的土壤的允许喷灌强度组合喷灌均匀系数应通过选用喷洒水量分布合理的喷头、合理确定喷头的组合间距、控制喷头的实际工作压力差等因素来实现
7.
10.5喷头选型时,为减少能耗,国内外主要发展趋势是向低压方向发展,除绞盘式喷灌机外,其它喷灌系统很少使用高压喷头
7.
10.6管道式喷灌系统设计要注意各节点的压力,保证喷头的工作压力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同时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喷灌机组的设计要注意喷灌强度的校核,要满足土壤不产生径流的要求
7.11微灌
7.
11.2从近些年的实践证明,半固定式和移动式微灌系统只适用于边角地和零散地块,不适宜广泛的大面积推广,高标准农田系统要坚持以水源为核心的固定管道式系统
7.
11.3微灌工程管网组成中,毛管和灌水器组合,布置于作物根系旁;干、支管起输配水作用毛管和灌水器的布置是设计关键,干支管的布置取决于毛管等的布置,应管理方便,工程费用小管网布置有很多可能选择的方案,应结合水力计算修改管网布置,直到选出适合的方案
7.
11.4微灌系统设计参数取值一般应根据当地的试验得到,无试验资料的,应收集项目区所在地的气象、土壤、地形、水源等相关资料进行计算得到本标准的附录中列出了设计耗水强度、设计土壤湿润比的计算公式,供设计时参考使用
7.
11.5微灌工程设计选用灌水器应综合考虑作物种类、种植模式、地形、水质等因素条播作物要求条形湿润土壤,可选择滴灌带(管)密植作物可选择滴灌带(管)和微喷灌带果树根据种植模式,可选用滴灌管、涌泉灌等
7.
11.6微灌系统的灌水器工作压力较低、出口流量较小,容易受压力波动的影响,微灌工程管道设计需要保证整个系统轮灌时压力均衡,以免造成灌水不均匀支毛管设计是在满足灌水均匀度的要求下,确定毛管长度和支管间距,计算支毛管极限孔数,可以指导管网的布置,也可以验证毛管是否满足灌水小区水头偏差的要求
7.
11.7微灌系统由于灌水器流道小的原因,对过滤要求高,结合近几年实践应用过程中的经验,根据水源特点推荐了两种常用的过滤器组合模式,具体设计中采用哪种过滤器,要根据水质分析的结果模式1砂石过滤器+网式过滤器或叠片过滤器可用于经过沉淀池沉淀后的渠水、河水、塘坝等地表水过滤模式2旋流水砂分离器+网式过滤器或叠片过滤器,可用于井水为保证过滤效果,一般情况下,过滤器的过流能力应比微灌系统总流量加大10〜20%为了便于冲洗而又不中断供水,一般宜配置两个以上同样大小的过滤器并联运行
7.12排水工程
7.
12.2本标准排水工程布置侧重于田间工程,主要包括排水斗、农沟,未对排水干、支提出明确要求,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
4、《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的有关规定拟定,并结合近年工程经验,考虑在田间排水沟道出口设计置涵闸,以利节水和防洪
7.
12.3本标准中的田间排水沟分为斗、农两级,条文中仅斗、农沟的设计方法和要求做了规定,其它排水沟设计按《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的有关规定执行
7.
12.4吸水管与排水明沟(末级固定排水沟)直通时称单级暗管排水工程,吸水管与集水管连接时称双级或多级暗管排水工程用于排水控制和管路检修的附属建筑物主要有检查井和控制门口,有的暗管排水系统还设有节制井、通风井等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
4、《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的有关规定拟定,主要规定了暗管排水工程布置
7.
12.5本条规定的吸水管埋深应采用农作物在允许排水历时内要求达到有地下水位埋深与剩余水头之和;确定吸水管间距的三种方法(田间试验法、公式计算法、经验数值法)均可采用,但要按实用意义采纳;在集水管的汇流面积较大,长度较长的情况下,可分段采用不同的内径,以节省投资本条参考现行国家标准《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
4、《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的有关规定拟定,规定了暗管排水工程的设计方法及要求
7.13渠沟建筑物
7.
13.1渠沟建筑物的设计可包括其服务对象和范围、规划布局、座数、设计方案、结构型式、施工方法、投资以及同一条渠道上所有渠系建筑物产生的总水头损失值等,均应满足灌排工程总体设计的要求小型渠系建筑物宜采用符合标准化、系列化的装配式结构,可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降低工程造价
7.
13.2渠沟建筑物的种类很多,设计内容较为广泛,本条文仅对渠沟主要建筑物的布置原则作出了规定
7.
13.3放水口宜采用符合标准化、系列化的装配式结构,末级渠道水面与田面高差不大时,应采用引水槽;末级渠道水面与田面高差较大时,应采用虹吸管
7.
13.4为了避免与《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SL482重复,本条只对小型水闸设计特点进行补充性的规定
7.
13.6渠系量水是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一项必要措施,其主要作用包括按用水计划准确合理向田间输配水量;为合理征收水费提供依据;根据量水结果,检验水的利用率,改进管理工作,促进节约用水;提供实时的量测信息,为渠系实时控制提供依据在选择量水方法时,充分考虑渠道的水流等各种情况,同时掌握各种量水建筑物与量水设施的基本性能及使用情况,选择经济合理的量水方法8农田输配电
8.2高压供电线路本条中需要安装低压避雷器的情形主要指以下三种情况a)多雷区(年平均雷电日大于40日的地区)和易受雷击地段的配电变压器低压侧各出线回路的首端;b)在多雷区和易受雷击的地段,直接与架空电力线路相连的排灌站、车间和重要用户的接户线;C)在多雷区和易受雷击的地段,架空线路与电缆或地埋线路的连接处本条主要是参考了《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206-1987中的有关要求,对高压配电线路导线布置方式进行了规定
8.3低压供电线路本条中电杆施工时,拉线坑、杆坑的回填土要注意夯实,在拉线和电杆易受洪水冲刷的地方,最好设置保护桩或采取其他加固措施
8.4变压配置本条主要是参考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中的有关要求,对配电箱的安放形式进行了规定
8.5配电装置本条中总保护选用延时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情形主要是指农村低压电网选用
二、三级保护时9田间道路工程
9.3机耕路为防止路面损坏,路面设计时,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进行设计,同时重视排水、边坡防护等设施的设计,以保证路面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及抗滑要求933路基是路面的基础,做为路面支承结构,要从路基稳定性、基础处理、填料选择、路床强度、压实度、排水等方面,进行精心设计在地形陡峻和不良地质地段为防止破坏天然植被和山体平衡,在狭窄河谷地段尽量不侵占河床,在陡坡上半填半挖路基,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取护肩、砌石或挡土墙防护为排除路基和路面范围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保证路基和路面的稳定,防止路面因积水而影响行车安全,路基和路面要设置完善的排水设施路基和路面排水采用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急流槽、拦水带等设施
9.5农桥高标准农田建设中,跨越渠沟的农桥设计洪水频率不作相应规定;跨越河道的桥涵设计洪水频率,根据当地水文资料或实际调查资料进行验算和校核,按桥涵所属的设计安全等级及其规定确定荐方案
3.
0.7土壤肥力、土壤墙情、地下水、病虫害和安全监测等动态监测设施,应按高标准农田信息化的建设要求合理布置10农田林网工程
10.1一般规定
10.
1.1农田防护林立地条件调查,是评价立地质量和选择造林树种的主要依据,根据立地条件分析,选择造林模式
10.
1.2随着人们对生态和景观的需求愈来愈多,农田防护林设计除了发挥防护作用外,应充分考虑观赏性,使其具有美学价值
10.
1.3疏透结构的林带对农田防风的效果比较显著,在我国平原农区,普遍采用这种林带结构为了尽快发挥农田防护林的防护效益,应选择生长迅速、高而直的树种
10.
1.4农田防护林因根胁地和树冠遮荫而对附近两侧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产量有着明显的影响,设计时应注意减小胁地范围
10.2工程布置
10.
2.1农田林网要根据防护目的的不同,选择不同的林带结构,结合水系、道路先布设水系林网和道路林网,再布设农田林网,实现三网合一的统筹布局
10.
2.2我国耕地资源和水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非常有限,过多的防护林面积会与农作物争水、争肥、争地,而宽林带并不比窄林带防风效果更好,因此,单纯的防风林宜建设较窄的林带
10.
2.3农田防护林的基本任务是防风,当林带和主要风向垂直时防护效果最大,因此,在确定林带走向时,应首先了解本地区主害风方向,林带走向允许有一定偏角,当偏角大到45时,防护效果会明显降低考虑到实现农田林网化后,可以降低来自任何方向的害风,不必象设计单条林带那样强调林带与主害风向垂直,在实际林网建设中,如主林带不能与主害风向垂直,允许最大偏角为
4510.3新建农田林网
10.
3.1合理确定林带间距是农田林网建设的重要环节,林带间距过大,不能使林带间的农田得到全面的防护,间距过小,又会过多的占用农田同时要考虑到风向交角的影响、防护季节天气条件有可能出现不稳定大气层、地面粗糙度不均
一、实际造林的透风系数很难达到最适透风系数值、林带的树高参差不齐等因素的影响,因而带距要略小一些单纯农田防护林的设计,已不符合现代农业的要求,各地设计农田防护林网时,要与“三网化规划“(农田林网、道路林网、水系林网)和“山、水、田、林、路综合考虑,在首重考虑防风作用的同时,也应考虑其它多种效益,充分发挥农田防护林网的作用
10.
3.3林带结构是对农田防护林综合效益影响最大的因子,根据防护需要,通常把林带结构划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即紧密结构、疏透结构和通风结构紧密结构林带由带幅较宽,行数较多,造林密度较大的乔林和灌木所组成,紧密结构林带能大幅降低风速,但防护距离较短,能使果园和种植园免遭大风危害造成落花、落果而减产,或使水网区免遭台风袭击造成作物减产疏透结构林带由行数较少、带幅较窄的乔灌木组成,因防护距离较远,防护效果好,在我国各地平原农区,普遍采用这种林带结构通用结构林带由乔木组成,行数少,带幅窄,防风范围较大,但林缘附近和林带内风速大,易引起土壤风蚀,在一般风害区、风速不大的灌溉农区可以采用这种结构
10.
3.4营造防护林带时,选择速生树种造林,多采用1〜2年生的苗木,目前也有广泛采用3〜5年生的大苗,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较恶劣,经营管理条件较差时,采用大苗造林较合适树种选择时应兼顾防护、用材、经济、美化和观赏等方面的要求,适地适树是造林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选择造林的树种生态学特性与造林立地条件相适应,能使林带较快的生长,发挥防护效能,并少感染病虫害,具有稳定的结构和较长的寿命
10.
3.6幼林抚育的目的是保证幼林成活率,松土、除草对幼林的保存及生长有明显作用;成林抚育的目标是促进农田防护林达到稳定、成熟的防护状态,采伐和修枝是该阶段的主要措施;随着树木的逐渐衰老、死亡,必须对林带进行更新,更新的主要技术是更新时间的确定和更新方式的选择
10.4低效农田防护林改造
10.
4.1低效防护林改造在生产实践中,常见的有小老树林带、结构不良林带和自由林网,本条列出了三个林带的改造措施,对特殊地段及立地条件较差地区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改造年限,降低改造强度
10.5护路林〜
10.6护渠沟林以林、路、渠、田配套建设的农田林网是目前我国农田防护林的主要形式,这种配置形式的优点是占用耕地少,防护效果高,便于规划建设,科学管理,实现机械化农田林网基本上要由道路、沟渠两侧的树木构成,只有极少的情形在道路以外单独设置林带因此,农田防护林规划设计时,要同时考虑对道路和沟渠的防护11农田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1.1一般规定
11.
1.1本条提出的农田环境保持工程包括农田防洪工程、坡面防护工程、农田防污工程其中,坡面防护工程属于水土保持工程内容,但不限于此以上工程内容与农田保护直接有关,应与其他工程统筹规划与实施
11.3农田防洪工程
11.
3.1对于农田防洪工程,本条提出的小型堤防和岸坡防护工程,主要使用了水利工程的工程等级规定,但其工程类型和等级往往不限于此小型堤防是指,为保护农田免受水流、风浪侵袭和冲刷所修建的小型挡水工程,坝高宜小于3m岸坡防护是为保护农田免受水流、风浪侵袭和冲刷,在o河湖海库的岸坡上修建的工程设施
11.4坡面防护工程
11.
4.1坡面防护工程是为防止坡面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坡面水土资源而采取的工程措施本条提出的截水沟和排洪沟只限于梯田区的坡面系统,独立于农田排水骨干系统之外截水沟是指,在坡地上沿等高线开挖用于拦截坡面雨水径流,并将雨水径流导引到蓄水池的沟槽工程排洪沟是指,在坡面上修建的用以拦蓄、疏导坡地径流,并将雨水导入下游河道的沟槽工程其他坡面防护工程涉及到的蓄水池、沉沙池可参照水源工程设计
11.5农田防污工程
11.
5.1关于农田防污工程,近年来学者研究较多,但形成完善的标准内容较少本节提出的农田污染类型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抵御外部污染源对农田本体的污染,包括各类工业废水、废渣、废气,以及生活污水、垃圾等;二是控制农田本体向外排出的污染物
12.1一般规定
12.
1.1本条提出的农田监测设施的类型包括土壤肥力、土壤埔情、地下水、病虫害和安全监测点,可实现实时动态监测,为抗旱减灾、耕地质量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病虫害自动监测提供科学依据,为农业生产管理和技术应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提高农业现代科技应用水平
12.2土壤肥力监测
12.
2.1土壤肥力监测点是保护耕地质量和保证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土壤肥力监测点的布设应充分考虑各地区的主要耕作制度、土壤类型、分布面积、生产能力、地理位置、管理水平、技术投入等,选择有代表性的高标准农田地块上
12.
2.2^
12.
2.5土壤肥力监测点应设立保护性标志,监测点应长期保持不变耕地质量监测需要在农田中设置监测小区,监测小区应与周边农田相同的耕作制度和作物种植耕地质量监测采取试验对比方法,因此,监测小区还要根据监测内容分割出若干观测小区,由于灌溉和施肥具有流动性,因此观测小区需要水泥板或塑料板进行隔离建设
12.3土壤埔情监测
12.
3.1土壤墙情监测点主要建立在农田中县域内墙情监测点要设在当地有代表性的生态区,以粮食作物种植区为重点,选择1〜2种主导作物如小麦、玉米等,综合考虑种植模式、耕作制度、灌溉农田或旱作农田、技术模式等
12.
3.5固定式自动墙情监测站是一个综合性设备,包括气象资料的采集和土壤含水量的采集高标准农FH中应设立固定式监测站,实时监测土壤含水量变化及对农作物生长的满足情况固定式自动墙情监测站可以按需要设置自动数据采集时间,并自动传送到计算机系统中计算机系统中应配置专用的数据处理软件,对接收的土壤含水量数据进行作物生长适宜性评价和汇总,提供给领导决策,以快速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丰收在县级相关单位还应配备若干便携式移动监测仪,以在大面积气象干旱发生时,作为补充信息,加密监测不同区域农田的土壤含水量
12.4地下水监测井管材料主要有钢管、铸铁管、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和塑料管监测井越深,要求管材的强度越高,地下水水质具有腐蚀性时不能采用钢管,需采用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监测井必须凿至地下水监测目标含水层顶板以下一定的深度,并在该含水层安放过滤器,才能达到监测的目的
12.5病虫害监测
12.
5.1我国是病虫害多发的地区,由于重大病虫的迁飞性而扩大蔓延,给农业生产带来危害因此,在虫源地、菌源地、迁飞通道和流行路径和重发区设置虫情自动监测设施非常必要,有利于及早发现病虫害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提高病虫害防治的效益其他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设置自动虫情监点
4.1总体要求
4.
1.1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别应达到所在县同等自然条件下耕地的较高等级,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显著提高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的有关规定执行
4.
1.2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应能够实现作物高产、稳产、优质的目标不同区域主要粮食作物的目标产量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的有关规定
4.
1.3耕作田块连片面积规模应根据地势条件、作物种植类型、农业生产经营、环境容量和相关规划情况确定平原区连片面积宜大于
666.7hm2,山地丘陵区连片面积宜大于20hm
24.
1.4田坎及田间基础设施的使用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1土地平整后形成的田坎及田间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5a;2斗、农灌溉渠道、输水管道及其配套设施,以及渠沟建筑物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5a,田间排水沟管的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0a;3田间道路设施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5a应通过各单项工程建设,组合实现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目标
4.2耕作田块修筑
4.
2.1田面的平整程度应满足方便田间管理、机械耕作的要求对于平整后的耕作田块,平原区应能适应大中型机械化耕作;山地丘陵区应为小型耕作机械提供作业平台
4.
2.2田面的平整程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田面的不平整度,水田格田应小于3cm,水浇地畦田应小于5cm;喷、微灌的田块不宜大于15cm;2畦灌田面坡度宜为1/800〜1/300,水平畦灌田面坡度不宜大于1/3000;水平畦田田面相对高程标准偏差宜小于2cm;3沟灌田面坡度宜为1/500-1/200;4激光平地技术实施后田面不平整度应小于3cm,水平格田或水平畦田灌宜小于2cm耕作层厚度、有效土体厚度应满足作物生长的基本要求高标准农田土体厚度应在50cm以上,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应在25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宜为20cm土体中应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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