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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篇)6目录篇
一、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篇
二、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11篇
三、2023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14篇
四、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19篇
五、2023年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4篇
六、医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30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组织领导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成立县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五)做好信息报送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分别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篇
二、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023为进一步整顿我院作风,着力解决因医德医风缺失在医疗服务中违法违纪违规、侵害患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根据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X市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我院院务会研究,决定从2023年X月起在我院开展为期一年的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为目标,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坚持纠建并举的行风工作总基调,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
二、工作内容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严明行业作风建设要求、严实医疗机构行风制度和组织建设五大方面,围绕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着眼于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痛点、难点、堵点,对本院所有医务人员、具体诊疗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实现广覆盖、全参与
三、重点任务
(一)重点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
1.建立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和纪律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将医德医风情况列入医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投诉处理机制落实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我院党组织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对2022年以来市委、县委巡察和大型医院巡查反馈问题进行整改
3.整治查处到位大力整治乱收费、重复收费和提高标准收费等问题要严肃查处“红包”回扣行为
4.全面贯彻落实“九不准”不得下达创收指标、将个人收入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开单提成、对介绍患者来本单位给予回扣、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违反规定医疗广告和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
5.落实药品监管制度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购置、保管、处方等管理政策建立重点品种药物的监测、评价制度,规范临床应用监管,不得无指针开昂贵药、开不适应症药;根据省、市、县要求,落实重点药品监控制度、及时调整目录并落实处罚措施
6.落实药品采购政策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不得违规采购或未经平台招标采购药品的行为,医疗卫生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落实基本药物采购制度
7.规范医用耗材管理不得违规采购药品器械耗材、未备案采购或线下采购、先使用后备案以及高出批复价采购等;要对医用耗材使用量动态监测,开展医用耗材质量评价完善医用耗材内部管理制度,不得滥用贵重耗材,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
8.专项整治落实到位要根据工作要求针对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一)组织机构我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卫生院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
(二)实施步骤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1.全面自查阶段(2023年X月X日-2023年X月X日)按照全市行风整治视频会议和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本单位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清单,立行立改,挂图作战、销号管理
2.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X月X日-X月X日)按照本方案内容和视频会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深入巩固阶段(2023年X月X日-2023年X月X日)开展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效根据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科室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
4.总结反馈阶段(2024年X月14日-X月20日)2024年X月中旬前,我院将在集中整治、深入巩固基础上,对各科室专项行动反应问题进行集中反馈,认真总结、及时归纳、有效提炼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篇
三、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2023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行业不正之风,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仍从事诊疗活动,非法从事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违规承包科室开展诊疗活动,未经准入许可擅自引进、开展医疗新技术、新项目,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未按规定申报配置、擅自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违规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从事或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特殊岗位使用不具备上岗资质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等
(二)严厉打击核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检测价格,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强核酸检测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鼓励同时提供单样检测和混样检测服务,对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应检尽检工作,对未经生物安全备案和未经临床基因扩增技术审核等违规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和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重点对试剂来源和检测设备进行检查严禁检测试剂外送、检测试剂数量与检测收费人次不匹配、全员核酸检测收费现象
(三)深入整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严查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等行为,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惩戒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四)严肃查处“红包”等行风行为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违反“九不准”规范的查处力度,重点纠治收受“红包”、术中加项、“持刀加价”以及医疗、保健机构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推荐患者到院外药房购买药品等行为,对“红包”等损害患者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要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五)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继续围绕药品、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大型医疗设备等四大物品采购使用环节,进一步深入开展“四排一控”活动,防控廉政风险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重从严处理盯紧医疗机构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以及药品、器械、耗材、试剂、设备、基建等科室岗位负责人,专项排查检查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方面收受“回扣”等商业贿赂问题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市场监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从严从重处理
(六)全面治理不合理医疗检查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打击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和诊疗规范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开展重点治理,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切实落实知情同意的有关要求;开具检查单前是否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及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对于特殊检查,是否取得患者或家属的书面同意;是否加强科普宣教,落实院务公开要求,在醒目位置以多种方式、形式公开医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对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构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进行排查,严肃处理组织力量加强对相关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配置设备,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给予以暂停整顿并收缴违法所得严肃查处医疗技术检查未备案情况和检查外送情况
三、组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3年11月—2023年12月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11月下旬」2月上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医疗机构行风突出问题整改,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迅速组织开展自我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于12月8日前将《全县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自查整治统计表》交至医政科806室
(二)抽查巩固阶段(2023年12月中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行业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和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年12月下旬)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及总结,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行业不正之风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设立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针对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邀请医保、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参与专项行动,并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各医疗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12月19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工作量化统计表篇
四、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按照《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市医疗领域深入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担任**市卫生健康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
二、整治项目
(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
(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篇
一、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届☆次全会、☆☆届省纪委☆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
(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县(区)卫健局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对专项治理进行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各医疗卫生机构党委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医院党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印发整治公告各县(区)卫健局要印发本县(区)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
(三)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医院显著位置张贴由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忠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交待问题
(四)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区)卫健局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监督指导,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
(五)拓宽线索渠道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六)开展以案促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
(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医疗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A强化医德医风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爰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U!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6-8月)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71月)市卫健委将结合专项整o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赴各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督导,并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县(区)卫生健康局要对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3年1172月)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要积极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于2023年12月5日前,将本县(区)工作总结及量表报送市卫健委市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县区和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机构决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
(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找准关键点和切入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日常监督要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积极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从7月起,于每月18日前将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市卫健委12月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县(区)卫生健康局对辖区内医院进行附件2表
(一)、
(二)、
(三)汇总上报,委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附件2表
(一)、
(三)联系人及电话医政医管电子邮箱篇
五、年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针对近年来医疗物资(指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检验试剂、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采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决定从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增强廉洁意识,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遏制“靠医吃医”易发多发势头,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巩固拓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深化清廉医院建设,为推进健康X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采购项目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未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或重点岗位人员专断定调子
(二)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年度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未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下即进行采购并支付资金
(三)分解采购预算和采购项目规避招标采购环节中拆分项目或分多次采购,将本可以由一个供应商或一次招标即可完成采购的预算项目,分解为多个标段分别招标,降低采购预算,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四)未履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程序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流程不规范,应招标未招标、未备案、超范围自主采购等
(五)直接指定供货商通过打招呼或者暗中授意等方式将特定供应商推荐给采购部门;以品牌、影响力等因素为由,直接选择高价中标以使用习惯为由,指定供应商顺延服务
(六)提前透露招标信息与供应商串通,提前将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透露给特定供应商,方便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标书,为其在采购中获得竞争优势提供帮助
(七)违规设定、修改招标参数违规设置排他性、唯一性和指向性技术参数和指标,参数论证走形式,搞“量身订做”式招标
(八)未严格执行采购“三分离”制度管理与执行职能未分开,弱化采购工作内部制约招标与评标未分离,招标和评标过程不公正验收与结算未分离
(九)未经验收支付合同全部款项在采购物资验收上,采购单位未履行验收程序,未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验收即支付全部款项
(十)按使用量收取提成回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按使用量提成结算返点
(十一)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钱款、购物卡、消费卡、有价证券等财物
(十二)其他医疗物资采购违法违规情形
三、整治措施
(一)深入开展学习动员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部署,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项准则”规定,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组织学习《X清廉医院建设暨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常用政策文件汇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X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等,按照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开展动员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任务措施,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完成时间2023年5月以前)
(二)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警示教育及医德医风教育,组织开展新时代反腐败斗争形势专题辅导、上相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课、看警示教育片,学习《X医疗卫生领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读本》《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汇编》,通报近年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到廉政教育基地或庭审现场、监狱开展实地警示教育,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做实做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工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完成时间2023年6月以前)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针对重点整治内容,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做到覆盖面要广、触角要深,确保检查不漏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严肃审视,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活动,领导班子带头谈、带头访,并利用党总支(支部)会、工作会议等机会,讲形势、讲政策,鼓励和引导违规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完成时间2023年9月以前)
(四)建立健全协同监督机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负监督、监管和指导职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管抓实财务监管和内部审计,强化对医疗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监督,开展定期审计与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用人权、决策权、财政权和管理权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充分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完成时间2023年10月以前)
(五)深入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重点整治内容,组织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项目资料逐一进行检查,查找制度执行方面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实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以前)
(六)持续开展违纪款物清退医务人员在医疗物资采购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和有价证券等财物均应认定为违纪款物对违纪款物要按要求上缴本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廉政专用账户,银行出具的存款凭条作为上交凭证,应妥善保存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违纪款物上缴登记制度,对上缴的违纪款物,应当出具凭证,建立台帐,做好登记及档案管理工作(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七)深入开展案件查办向社会广泛宣传开展医疗物资采购腐败整治问题整治重点内容,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腐败问题全面梳理问题线索,重点对十八大以来(从2012年开始)医疗物资采购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清仓起底,建立专门台账,对未办结的逐件认真办理、清除存量,对已办结但专项整治期间又集中反映的进行“回头看”,对新接收的及时分办转办、动态清零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坚持“惩前患后、治病救人”原则,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A建立完善长效制度完善医用物资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阳光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机制,院务公开、财务收支、预决算、固定资产管理、审批等内控制度,压缩医用采购腐败问题发生空间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建立招投标失信行为“黑名单”,共同打击围标串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对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治,提高其违法行为成本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完成时间2024年2月以前)
(九)注重总结提升各单位不断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本次专项整治对工作措施提出了时限要求,但不分阶段、不分环节,有关工作推进可以同时或交又进行要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完成时间2024年3月以前)U!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方案要在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备至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医疗卫生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县卫生健康局各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将专项整治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严格督促指导建立集中督导机制,县卫生健康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派出督导组,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强化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推进不力、打折扣、搞变通、走过场的,视情况予以提醒、约谈,情节严重的予以追责问责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指定”检测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请示报告
(四)加大宣传引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广泛运用新闻煤体、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展示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宣传专项整治措施及成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尚廉、崇廉、敬廉的浓厚氛围篇
六、医院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营造风清气正的进展环境,切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减缓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依照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把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教育为基础、制度为保证、监督为手腕、查促为契机,创新治理方法,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标准诊疗效劳行为,增进临床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实现医疗行业作风的明显好转,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卫生事业进展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实惠
二、治理内容
(一)在临床诊疗中,收受药品、耗材、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类名义给予的回扣、提成;收受患者或家眷给予的红包或其他财物;为经销商提供“统方”数据取得的回扣、提成
(二)医技检查科室或个人在试剂、耗材利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类名义给予的财物
(三)在药品、耗材、器械采购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类名义给予的财物
三、方式步骤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教育动员、自查自纠、督查处置、总结通报四个环节,集中治理时刻很多于个月,月份开始,月份大体终止,月份进行总结评估
(一)教育动员结合医院实际,组织动员,全脸部署
一、成立医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教育、监督、惩处、组织和谐等具体分工
二、召开动员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宣布道育活动,学习相关文件,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标准》,深切剖析医药明扣本质确工作职责,分清各自任务,层层动员,把干部职工思想熟悉统一到县政府纠风办、县卫生局和医院工作部署上来
3、普遍宣传利用活动简报、宣传栏、网站等媒介,宣传开展本次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营造开展专项活动的浓厚气氛
(二)自查自纠对照方案要求,着力进行自查自纠,增进整改落实
一、通过警示教育,使大伙儿充分熟悉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行贿的危害性,熟悉到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是对医务人员的关切和爱惜,进一步筑牢反腐纠风思想道德防线,自觉抗击医药购销不正之风
二、组织重点科室工作人员对照专项治理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增强整改
3、强化责任,标准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与利用治理,着力探讨从制度层面成立遏制商业行贿的长效机制增强对医药供给企业的监管,着手成立药品、耗材购销信誉体系
(三)督查处置医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时对各科室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形进行督导、检查、处置督导检查工作强化重点科室(部门)、重要品种监管,重点清查清理以下三种药品、耗材标准利用情形:
一、抗菌类药物,重点检查抗菌药物利用只选贵的,不选经济实惠的,滥用复合抗菌药物;
二、临床辅助医治用药,如免疫增强药物、针剂维生素、脑细胞营养药物等,滥用新特药物;
3、高值耗材,以介入(植入)医治类耗材、骨科耗材和外科手术用直线健合器、吻合器等为主;以“几丁糖”、“术尔泰”、健线、敷贴、纱布为代表的生物胶原蛋白材料及类似自费材料;一次性医用耗材,如输液普遍利用避光输液器、周密输液器、石英输液器等
(四)总结通报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形,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向全院通报检查结果表彰先进,敦促后进,总结成效,查找不足,完善方法,坚决打破医药购销回扣恶性循环,增进临床合理用药、合理医治、合理检查任,分工合作,采取切实有效方法,进步降低药品虚高价钱,坚决、工作方法结合医院实际,坚持纠建并举、惩防结合,明确责制止药品、耗材临床促销行为,着力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一)抓警示教育,促思想警醒以教育为基础,结合近几年新闻媒体曝光的“浙江回扣门事件”、“深圳市行贿案件”,和最近曝光的“福建漳州市案件”、“广东高州市人民医院案件”、“葛兰素史克案件”等,增强职业道德教育,着力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开展治病救人的宗旨教育,着力保护行业圣洁;开展法律法规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学法、懂法、遵法,知纪、遵纪、守纪,确保依法行政、依法行医;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案件的震慑作用,做到警钟长鸣,增进依法廉洁从业引导广大医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标准,推动卫生行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抓制度创新,促药品价钱进一步降低依照市药品、耗材集中招标治理规定,探讨通过药品集中配送、“带量采购”等多种形式挤压药品利润空间,阻断“统方回扣”链条探讨医药企业依法以合理方式支持医院进展、返利患者,通过量价挂钩、款价挂钩,进一步降低药品价钱,确保实现让利于民、还利于民对群众反映强烈、价钱水分较大的药品、耗材要再次组织进行集中招标限价,最大程度降低部份高价药品、高值耗材虚高价钱踊跃探讨有利于病人、有利于制止药械临床促销、有利于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行贿的药品(耗材)集中配送制度
(三)抓临床诊疗,促合理用药、合理医治、合理检查以临床医生和药品、耗材治理部门及部份检查科室人员为重点教育对象,成立重要科室、重点人员常常教育警示制度,签定“拒绝医药回扣许诺书”(附件2),临床上要由管床医生签定“拒绝过度用药、过度医治、过度检查诚信许诺书”(附件3),并存入该患者病历档案,有效标准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严格贯彻落实临床用药治理“双十”制度和抗菌药物“双十”制度,对单品种用量每一个月排名前十位的药物和用量排名前十位的医师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评判,院内通报结果,对不合理用药医师惩罚、处置到位认真贯彻落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对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医学检查、查验结果互认,对病情无转变违规乱检查的医务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强化收费治理,标准收费行为认真学习和研究国家发改委新的医疗效劳价钱精神,严格执行现行医疗效劳价钱政策,在现行医疗效劳价钱项目基础上从头核定增补、修订的医疗效劳项目,从头进行本钱核算,加速推动查验类项目价钱原那么上再也不区分试剂和方式,相同项目的查验价钱相同;植入类耗材之外的一次性耗材原那么上均纳入项目打包收费,再也不作为“除外内容”单独收费;大型医疗设备效劳项目再也不以区分设备型号、采购价钱分类定价,不鼓舞高端设备,统一检查价钱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药品价钱、珍贵耗材价钱和有关诊疗程序、规定等按要求进行公示,相关职能科室在平常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价钱收费自查基础上,不断完善和整改价钱收费治理
(五)抓案件查处,促行风转变依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置暂行方法》,重点查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行贿行为,发觉一路,查办一路,决不姑息迁就结合临床用药治理“双十”排名,抓典型人员、典型事例,严肃查办案件,严肃处置迎风违纪临床医生和药品、耗材经销企业,并追究有关科室负责人的责任,以案说法、以案说纪,发挥办案的警示作用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进行通报,以查保廉,以查促纠,尽力推动行风持续好转对违规违纪医务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撤消执业证书;组成犯法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把翻然悔悟、知错就改与少数拒不悔改、迎风违纪人员区别开来,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功能,推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净化环境
(六)抓组织领导,促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依照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要求,各科室主任作为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踊跃履行职责,对治理不力、显现问题的科室,要追究科室主任的责任;医院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觉带有苗头性、偏向性的问题,采取有效方法加以治理,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切开展、取得实效医院决定成立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日常工作的组织、和谐和治理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药监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互认工作推进较好的医疗机构,可给予一定政策激励或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或约谈,对于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实验室质控管理,提高室间质评参评率及通过率,为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格按照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过用药监测、专项督查等,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内专项自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处方点评,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整治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执业行为
1.整治重点一是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泌尿、生殖(不孕不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产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二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五)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2.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整治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动惩处,聚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收治住院患者的卫生院、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等医保新政,围绕虚假计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参与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六)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等形式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县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躲为
(一)全面安排部署组建县级部门联合推进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卫健局联合有关部门于3月底前建立完善抓落实机制,细化具体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俣开局良好县级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方案制定、专班建立、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深入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四项任务,特别是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分级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线索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单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总结报告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及统计表,并在12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疗领域行业作风水平U!专项整治由卫健部门牵头,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医保、行政审批部门参与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整治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财政部门严格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医疗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医保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以及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审查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我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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