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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2023治工作实施方案(共篇)6目录篇
一、2023医院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篇
二、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5篇
三、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15篇
四、县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18篇
五、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4篇
六、2023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9执业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
(五)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1.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等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
2.主要措施持续加强医保基金联合整治和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加强与卫健、公安、纪检、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和联动惩处,聚焦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收治住院患者的卫生院、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和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异地就医等医保新政,围绕虚假计费、过度诊疗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参与单位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六)着力解决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明知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却不予处理或减轻处理二是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对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公布的专项整治举报电话是空号或长时间无人接听等情况三是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不按既定的行政许可流程或在资料不全的情况下进行违规审批,甚至收取服务对象财物等情况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扎实组织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常态化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要求二是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信息化等形式丰富监管手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三是行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诉求,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四是县行政审批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审批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对医疗机构许可事项移交同级行政审批部门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配合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落实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方法步骤专项整治从2023年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此后转入常态化主要方法和步躲为
(一)全面安排部署组建县级部门联合推进专班,全力推动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县卫健局联合有关部门于3月底前建立完善抓落实机制,细化具体方案,组建推进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确保开局良好县级医疗机构同步做好方案制定、专班建立、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深入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要以自我革命、刀刃向内的坚定态度,针对专项整治四项任务,特别是群众关切和“风”“腐”易发环节,分级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关键部门、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检视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6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加强线索处置县卫生健康局在政府网站设立群众举报监督专栏,公布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线索反映电话邮箱、作风监督电话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职责分工,设立有关举报监督电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及时开通群众举报专线电话对本级受理、上级转办的问题和线索,做好规整、分析、处理、回复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重大问题线索要及时分析研判,对涉嫌违法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单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问题排查、整改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进展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展缓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约谈提醒,督促改进;对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予以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五)总结报告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每月上报相关工作开展进展情况及统计表,并在12月份总结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年度专项整治任务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将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纳入常态化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医疗领域行业作风水平U!专项整治由卫健部门牵头,公安、财政、市场监管、医保、行政审批部门参与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整治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财政部门严格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财政资金招标采购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医疗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医保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以及中医医疗广告发布审查
五、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机构要深刻认识持续整治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意义,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我省和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推动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有力抓手和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树立“马上就办、办好就好”的标准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重抓实做,切实抓出成效
(二)健全组织领导县卫健局联合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成立县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成员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参照市级工作专班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机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问题清单管理,强化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带头抓专项整治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夯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与党风廉政建设、清廉医院建设、行风建设、医疗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谋划、融合推进、常态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上下沟通、部门联动,注重密切协同、线索互通,形成齐抓共管、相互支持、紧密配合的工作合力
(四)加强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与年度各项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挂钩,不断将专项整治工作推向深入
(五)做好信息报送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1名负责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沟通等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告”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医疗机构分别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篇
三、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0232023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为巩固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成果,进一步端正行业风气,切实解决当前卫生健康行业中损害行业形象、侵害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权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共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三真三实”作风提优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关于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机制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2023年省卫生健康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改进医疗行业作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行业氛围,为健康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执行“九不准”严格落实医院管理各项制度,严禁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违规收费、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医疗广告、以商业为目的统方行为、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等违反“九不准”规定情形发生
(二)规范医疗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无依据和重复检查行为,严禁将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
(三)严格临床技术运用严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手术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全面排查目前已在临床应用的新医疗技术运行情况,尤其是对“特色”、“自创”等新技术相关管理规范的执行作为专项整治重点
(四)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重点打击医生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承包科室;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惩收受“红包”“回扣”行为通过接受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等多种途径,加强线索查办,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红包”礼金、“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会同医保、公安等部门,查处定点医疗机构涉嫌“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对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医疗机构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
(七)健全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因违反相应诊疗规范、技术标准等导致发生主要责任及以上医疗事故,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导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进行深入案例剖析,举一反
三、全面整改,形成医疗责任倒查制度,并针对问题建立医疗事故责任追究机制么!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X月10日前)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行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和日常工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清查清理,及时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落实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X月30日前)全面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严厉惩处,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计执法支队要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医疗机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并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问题清单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X月31日前)各地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开展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的,要通报批评,督促再整改,并视情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市卫生计生执法支队于X月31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整体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至市卫生健康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加强对行风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重大行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风管理组织体系,积极主动取得纪委监察、检察、公安、医保等部门的支持和参与,组织专业力量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涉及违反行风管理的案件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强化行业规范管理,堵塞监督管理漏洞,切实形成有效管用、各负其责、协调畅通、齐抓共管的行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做好宣传引导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媒体报道、网络宣传等途径,积极报道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对工作主动、整改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扬要大力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医护人员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营造尊医重卫的社会氛围篇
四、县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经研究,决定在医疗领域开展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开展医疗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老龄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成员☆☆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副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副股长☆☆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股副股长☆☆县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副股长篇
一、医院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2023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净化行业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医药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门,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同志担任
二、整治重点
(一)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伪造患者信息结算,挂名住院,伪造、变造财务凭证与进销存票据结算等问题
(二)诊疗常规不落实、串换项目(药品)、不合理检查检验等问题
(三)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取回扣,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回扣的行为
(四)医德医风不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县卫生健康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整治部署会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各单位党组织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责任,推进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要在医院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印发整治公告县卫生健康局将印制关于深入整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公布整治内容和监督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形成高压震慑,强化政策感召,营造严的氛围,为群众提供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途径
(三)开展自查自纠医疗机构要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要在单位显著位置张贴由卫生健康部门印发的专项整治工作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要认真落实“惩前庭后、治病救人”方针,积极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规违法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主动交待问题
(四)全面排查整治县卫生健康局将在各医疗卫生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排查线索,每个季度组织一次排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清单,对经查实存在相关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通报,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医疗机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医疗机构对经查实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取消评先评优、取消职称评聘资格等处理
(五)拓宽线索渠道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部门协作、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帐,严格实行销号管理
(六)开展以案促改县卫生健康局将针对发生和查处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育材料,进行案件通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警示教育大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下发的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剖析一类问题、堵塞一处漏洞、教育一批干部
(七)加强系统治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药品、设备、耗材等供应商(经销商)进行梳理,对各供应商(经销商)进行约谈,签订廉洁供药、不提供“回扣”承诺书对在本单位行贿和送“回扣”的供应商(经销商)建立负面名单,取消其供货资格要聚焦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项目许可、接受捐赠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不正之风和预防腐败行为()A强化医德医风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要大力开展爱岗敬业和廉洁自律的职业精神教育,制定年度行风教育培训计划,增强医务人员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培训,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和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6-8月)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11月)县卫生健康局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等情况,适时组建监督检查组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辖区内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排查整治实现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总结阶段(2023年11-12月)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23年12月上旬前,将工作总结及量表报送我局医政医管股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行动效果不佳或者发生反弹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责任落实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人民健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政治问题,看病就医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腐败和作风问题是对事业的最大伤害,医疗卫生机构决不是藏污纳垢的法外之地,严惩害群之马是党心民心所向,是保持卫生健康事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政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要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立即安排部署落实,要全面排查、精准核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任务台账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格问责
(二)压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牵头负责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本单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医务人员利用职业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到立行立改、全面彻底整改
(三)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找准关键点和切入点,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监管日常监督要针对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剖析原因、提出对策,促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县卫生健康局将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检查、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四)做好工作台账,按时上报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做好本次整治工作的台账资料,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从6月起,各单位于每月10日前将工作动态、工作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12月2日前报送全年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整治统计表(含加盖公章Pdf版和Word版)篇
五、年医疗行业作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项治理方案2023
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强化廉洁从医、规范执业,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建立健全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监管长效机制,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新风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I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含社会办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教育防线通过宣传医疗机构优秀医务工作者典型事迹,引导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塑造和维护良好行业形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违法违规警示教育、诚信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医务工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主动把行风建设列为从医执业的重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加大医疗服务行业建设推进力度,优化医疗机构行风工作机制,加强医院内部行风管理,强化医德医风监管,惩防并举,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工作氛围
(二)加强行业监管,倡导廉洁从医严格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和《省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行业作风违规问责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案件问责、不良记分,与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工资绩效相挂钩,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诚信体系与考评体系举报、投诉渠道,通过举报、部门协作等途径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并根据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置.对于收受“红包〃等严重损害患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查处典型事例,遏制不正之风开展打击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利用执业之便收取回扣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行为,医务人员接受医药企业为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行为,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医疗广告,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行为,医务人员以商业为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的行为,医务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俏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行为
(四)坚持纠建并举,规范医疗行为各单位要努力提升医疗质量,强化医务人员培训,多措并举实施医疗质量控制,规范医务人员用药等诊疗行为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检查、规范治疗、合理用药等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高值医用耗材、辅助性用药等领域的监管围绕处方(医嘱)权限、知情同意、批准程序、外购药品院内使用和用药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将不合理诊疗行为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进行监督评价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等严重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
(五)加强预警监测,查处违规营销开展重点药物、高值耗材使用监测,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大诊疗合理性评估严肃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在医疗机构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违规向医务人员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进行商业洽谈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当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或信息化手段,对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经销人员进入医疗机构内部与医务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U!专项整治时间为2023年X月-X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教育自查阶段(2023年X月10-20日)各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全院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广泛动员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以查促改,教育医务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医意识,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规范行风问题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X月21日-11月15日)县卫健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负责查处本级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查办或转交相关部门查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日常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建立举报信息通报制度、大额医疗费用倒查机制和联防联控机制开展专项巡查暗访,曝光违规违纪案例集中整治范围实现县级医疗机构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所)覆盖50%以上
(三)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X月16日-25日)各单位对本单位内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各单位于2023年X月20日前将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送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和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对于整治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树立正面典型,弘扬职业精神,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多部门发挥合力,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遏制“红包”、回扣的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就医环境和医疗事业发展环境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本单位行动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
(二)强化监管,严肃追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将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情况列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医德考评、医师定期考核内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违规查究力度,层层落实责任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肃问责;对工作不力导致严重问题的,追究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直接领导责任;对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三)严格执法,高压震摄县卫健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规收受“红包”、回扣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综合施治,惩防并进各单位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环节的综合治理,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按规定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引导和约束相关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通信地址、电子邮箱和举报接待时间、地点,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医疗机构要确定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问题举报受理工作,在门诊大厅等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设立举报箱,对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抓紧进行处理篇
六、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3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为认真贯彻执行翁众《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要求,坚决抵制医药领域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医院行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有效地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动行业作风建设,认真贯彻☆☆市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制定的《全市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县卫健委《关于加强全县卫生健康行业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针对当前卫生行业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药品采购方面加强对药品采购流程的监督,建立药品采购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进行惩戒加强对药品供应商的审核和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供应商进行惩戒加强对药品采购合同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义务加强对药品采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廉洁意识
(二)医疗器械采购方面加强对医疗器械采购流程的监督,建立医疗器械采购黑名单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供应商进行惩戒加强对医疗器械供应商的审核和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供应商进行惩戒加强对医疗器械采购合同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采购义务加强对医疗器械采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廉洁意识
(三)医疗服务方面加强对医疗服务流程的监管,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医务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医务人员进行惩戒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管,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确保医疗服务收费合法合规以查纠“九不准”为重点,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一步提高全院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依法执业意识,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医院规范化管理和行业作风建设,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部门的决策部署,把上级政策规定和部署要求创造性地予以落实全院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宗旨,强化工作责任心,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患者满意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全面做好行风建设工作,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医院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院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财务科、门诊部、人事科、绩效办、回访办等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纠风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究我院纠风工作的形势任务,就纠风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策部署,开展全院职工的医德医风教育,对各部门各科室行风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纠风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由医务科科长兼任,纠风办负责承担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工作,贯彻落实纠风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与各科室协调,组织开展纠风工作专项活动,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加强行风建设内容的培训学习,采取以全院集中培训、科室小范围培训、个人强化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职工对纠正“九不准”、“浮拖软、慵懒散”等行风建设重点内容的紧迫感和责任心二是推进行风文化进家庭、进社区,医务人员在接诊患者以及外出义诊等过程中,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行风建设内容,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将行风建设纳入医院文化建设内涵中,通过举办宣传栏、制作宣传读本等方式大力宣传行风建设相关政策措施
(二)加强医院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一是医院高度注重医疗质量与服务水平管理,院长总负责,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完善院科两级质量体系,加强对医疗重点环节的管理,核心制度的落实,规定由业务副院长带队,定期或不定期(至少每周一次)深入临床科室,严查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对医疗缺陷隐患、诊疗技术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二是开展处方点评、医嘱点评工作,对不合理用药、乱用药按医院处方点评制度规定的处理办法严格惩处三是制定辅助检查阳性率标准,要求各科室做到合理检查,因病施治四是严格执行药品及耗材的招标采购各项制度,严禁科室及医生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耗材五是加强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任何科室及个人进行商业目的的统方六是完善绩效考核和分配机制,不将药品和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
(三)严格收费管理,认真治理医疗服务乱收费执行国家有关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
(四)加大查处收受“红包、礼金”力度通过加强教育,提高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和廉洁行医意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要求医务人员向医院签订保证书,并与接诊患者之间签订“不收、不送红包、礼金协议书”,把群众反映的“红包”问题、组织调查结果与医务人员考评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对查实的“红包”问题,要按照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本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从制订方便群众就医的业务流程、符合病人需求的工作制度入手,简化服务环节,方便病人就医重点抓收费、药房、门诊急诊等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医院环境改善与管理,积极开展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治理“脏、乱、差”,为病人提供一个卫生、安全、安静、舒适的就医环境
(六)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医患矛盾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对群众和病人的投诉建立处理和反馈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七)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公开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方便服务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A完善医院考评制度,将行风建设纳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并与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医师考核、医德考评等挂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落实工作任务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科室的主任、护士长是本科室行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的行风建设负总责,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筹兼顾,抓出成效,使群众感受到通过抓行风活动,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患者投诉有明显减少,群众满意率有明显提高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自查整改的重点,各科室要针对本科室行风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抓好整改
(三)加强督查,狠抓落实要把监督检查贯穿于行风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和完善行风有关制度,制定督查办法和标准,组织督查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科室要重视宣传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让社会各界随时了解我院行风工作开展的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信息交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加强对医疗纠纷处理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方面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职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和教育机制,提高职工素质和廉洁意识
(五)其他方面加强医学科研管理,建立健全科研项目评审、实施、验收机制,确保科研项目合法合规加强医保报销管理,建立医保报销审核制度,确保医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加强医疗纠纷调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各科室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科室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各科室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人员配备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资金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确保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七、工作考核与评估(-)制定考核评估标准根据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考核评估标准,明确考核评估内容和方法
(二)开展考核评估工作根据考核评估标准,定期对各科室开展考核评估篇
二、深入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和县纪委有关部署,根据县纪委《2023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医疗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届☆次全会、☆☆届省纪委☆次全会和市纪委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守职责定位,围绕“三个年”活动和清廉略阳建设、清廉医院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小切口、大深入“整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行业作风淆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整治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采购过程中拿提成、接受有价证券、股权等“吃回扣”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干预、插手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招标采购工作,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二是通过“定制式”招投标、“供股式”入股分红、“规避式”委托采购、“福利式”研讨培训等方式,变相达到与“指定”公司双向受益的目的三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通过引导、诱导患者及其家属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指定”机构检测,收受相关单位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2.主要措施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工作人员的常态化教育与约束,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大线索收集、问题移交、部门联动、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行政措施,持续保持对“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三是医疗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医疗器械、药品、试剂、耗材等采购流程,加强全过程监督监管,落实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四是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大对“指定”购药、“指定”检测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警示教育广大医务人员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二)着力解决无依据不合理检查用药、非必要使用高价值耗材等“过度医疗”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或指南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无指征检查、用药,非必要重复检查,非必要使用高价耗材,不合理或超剂量用药;非紧急情况下,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实施特殊检查、使用特殊用药及耗材;其他违反《医师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可认定为“过度医疗”的行为二是违法违规诊疗行为,主要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或超出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医师执业范围开展的相关检查用药等诊疗行为;违规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各类诊疗技术;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检查设备、药品耗材等诊疗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过度医疗”相关的集中共性问题进行论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诊疗行为的指导,加大督导抽查力度,督促医疗机构对门(急)诊、住院患者检查用药治疗等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不断拓展专项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三是药监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药品耗材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各项诊疗规范,通过大数据等方式科学分析诊断院内药耗管控问题,提高靶点精准整治能力;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规范患者知情告知工作,加大院务公开力度,确保诊疗行为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体系,强化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良性经济杠杆作用发挥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三)着力解决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等方面突出问题
1.整治重点一是个别医疗机构实行“开单提成”,相关检查检验项目与医务人员绩效分配挂钩,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落实不执行互认政策有关规定二是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技术及检验结果同质化水平不高,影响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推进三是部分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规范,存在医务人员超剂量用药、超疗程用药、外科手术无指征用药、不合理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等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指导各医疗机构制定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督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互认工作推进较好的医疗机构,可给予一定政策激励或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或约谈,对于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严肃查处二是各级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实验室质控管理,提高室间质评参评率及通过率,为检查检验结果的同质化提供技术保障三是严格按照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通过用药监测、专项督查等,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内专项自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级专项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处方点评,医疗机构定期组织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参与单位县医保局落实单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重点整治民营医院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规执业行为
1.整治重点一是超出登记范围或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泌尿、生殖(不孕不育)、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虚假检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未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相关证明文件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民营医院的监管执法力度产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进行监管和执法二是持续开展民营医院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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