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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Ver:2023-7合同登记编号技术服务合同书项目名称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甲方乙方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北京签订日期详见内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公司)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经过对甲方提出的正式书面申请的受理,同意对甲方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认证服务预计现场审核时间
二、申请认证依据标准□GB/T23331-2020/IS050001:2018□RB/T119-2015《能源管理体系机械制造企业认证要求》□RB/T101-2013《能源管理体系电子信息企业认证要求》□其它(请注明)
三、申请认证覆盖范围(覆盖产品)
四、实施认证的程序和阶段
1、认证审核
(1)文件审查;
(2)现场审核(初次认证审核分二个阶段进行);
(3)批准注册、授予《认证证书》
2、监督审核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对获证客户的监督审核时间,由华信公司确定,每两次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监督周期从初次认证第二阶段审核或再认证审核现场审核完成之日开始计算)由于甲方的原因,未按期进行监督审核,将导致证书暂停使用,暂停期超过6个月将导致证书撤销
五、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1应对自己所提供的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2应遵守VTI/MSE
2.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规则》作为“技术服务合同书”的附件,并配合审核组,使认证活动顺利进行3在为认证所进行的文件审查、现场审核及以后监督和为解决投诉等进行的工作中,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文件或进行必要的工作及安排4获准认证后应保持管理体系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5应遵守乙方的规定,在认证结果的使用宣传中不得损害乙方的声誉,应仅就获准的范围内进行宣传不得采取误导的方式使用认证证书、标志和审核报告或报告中的任何一分6在认证被暂停或撤销/注销时,应立即停止涉及认证内容的宣传,并按乙方的要求交回认证证书等相关文件7对合同签订的认证费用数额和乙方采用的认证技术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泄漏8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9甲方应接受乙方体系认证的政府监督机构国家认监委和认可机构对乙方认证审核质量的现场检查和现场见证评审
2、乙方1按照标准和有关认证程序,客观、公正地为甲方申请的管理体系提供认证服务2按认证活动计划,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立即按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认证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和认可文件的要求确定审核时间及其理由,详见EnMS管表28《认证周期审核方案策划表》和EnMS审表9《EnMS认证审核计划表》3在认证各阶段向甲方提出的要求,内容应明确、具体,不使甲方产生混淆4甲方获证后,乙方按约定定期对管理体系实施监督审核5对审核工作中涉及到的甲方技术、管理和经营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6)乙方对认证审核结论的正确性负责
六、报酬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证审核费元(此费用包含中文版证书费)可选择以下收费项目口英文版证书,每个管理体系另收取1000•7C O合同生效一个月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总费用的50%;在现场审核完成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50%的费用往返甲方公司本部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往返多场所和临时场所实施现场审核的交通和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2、每次监督审核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监督审核费元往返甲方公司本部的交通费、食宿费由甲方承担(往返多场所和临时场所实施现场审核的交通和食宿费由甲方承担)
3、当体系覆盖产品发生变化或出现严重不符合需经现场跟踪验证时,在实施前按下列收费
(1)文件再审查费1000元;
(2)现场审查费按每人日3000元收费,甲方承担交通和食宿费
4、按标准有关规定,如果需要对甲方的多个场所进行审核,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多场所的审核费及审核人员的交通费和食宿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就此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需由涉及的各分场所负责人签字确认,或经授权的人员签字确认
5、乙方认证活动正常开始之后,若甲方提出活动终止,乙方不退回甲方已交纳的费用
七、风险责任的承担
1、若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的认证计划不能正常执行,并造成非计划费用的增加,其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若由于乙方执行认证计划时失误,造成非计划费用的增加,其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都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项目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
十、解约如果甲方不能按约定交纳费用,乙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乙方对已进行的服务,有向甲方索赔的权利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分,乙方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代表(签字)甲方邮编100086(盖章)代表(签字)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2号楼2层2B联系人张平王苏邮编电话010—62161366,62122703通信地址传真010—62161523,62161180电子信箱联系人电话网址:www.vti-china.org户名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传真发票抬头开票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名称开户行帐号发票类别□普通发票口专票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院支行帐号622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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