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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为了更好地保护贷款过程中双方的权益,人们不仅要写借据,还要签订书面贷款合同以下是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精选四篇,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贷款人(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地址)借款人(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地址)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大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第三条利率、利息和费用
3.1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年利率为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二年利率/
3602、乙方向甲方借予的资金利率为年利率%,按照银行基准利率上浮%.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笔借款之日起,即应当按照全部借款额计算资金的使用利息
4、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借款时,一次性计算全部借款在一年使用期限的利息,并一次性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账户出现利率调整情况的,甲方应补充支付或者退回已经支付的利息
三、借款的偿还
1、借款到期前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还款资金的筹备计划,并向甲方书面通报还款抵押物的法律状态
2、借款到期前—日,甲方应当向乙方偿还全部借款的%o到期时,应当全部偿还乙方的借款
四、借款偿还的担保条款丙方同意以资产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项借款的本金、违药刷息仅及乙方为追索该款项目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全部支出
五、违约责任
六、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借款合同】合同书是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以下是整理的借款合同书【三篇】,欢迎阅读与收藏贷款方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_年_____月起至年_________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崩示还而部分,贷款方有权限就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向尊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出借人)住所乙方(借款人)住所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一元(大写)—
二、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月/年收息
三、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五、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费用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年月曰签订日期年月日出借方(甲方)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借款方(乙方)身份证号住所联系电话甲方因为周转需要向乙方借款,乙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并同意出借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大写)元整;上述款项用于经营周转第二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第三条借款和还款方式
1、借款期限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还款方式如下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完毕借款期间乙方可提前还款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收回借款
2、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向乙方归还借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合同争议由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管辖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由甲乙双方20年月日在北京朝阳区签订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收条今收到依据年月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交来借款人民币元(借款元为通过(现金或转账)支付)收款人年月日【借款合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签订合同,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主体平等的组织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简易版个人借款合同(通用6篇),欢迎品鉴!公路借款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贷款人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
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
1.2“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
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
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
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
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
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
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
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
1.8“项目”指公路
1.
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
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
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
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
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
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
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第二条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第三条贷款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公路项目建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条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第五条提款前提条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
1.1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
5.
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
1.3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
5.
1.4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
5.
1.5项目财产保险单;
1.
1.6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
1.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
2.1担保合同合法有效;
6.
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
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
2.4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
5.
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6.
2.6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
5.
2.7已按第
7.3条的规定开立账户第六条提款和还款
5.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2本合同项下贷款分次提取,即⑴年月日,提款万元;⑵年月日,提款万元;⑶年月日,提款万元;
5.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二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5.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5.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5.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5.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还款日还款本金数额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5.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5.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a.公路建成通车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b.c.
5.10第
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5.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
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第七条账户监管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
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账户监管包括
7.
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
2.2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的用款顺序支付款项;
7.
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第四条提款借款人可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否则贷款人有权拒绝提款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种方式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1借款到期一次性偿还2按照下列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5.2每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5.3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按提前还款金额的%向贷款人支付补偿金第六条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担保,其担保方式为以下第种1抵押⑵质押3保证⑷其他本借款合同对应的担保合同号为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则,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第八条其他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
3.1开立于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
3.2开立于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
7.4条规定的支出a.项目完工后收取的车辆通行费;b.本项目下的所有保险赔款;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
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
4.1项目建设期a.按借款人的工程预算应付的工程款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c.其他支出
7.
4.2项目经营期a.本合同项下的到期利息额b.本合同项下的到期本金额c.本合同项下应支付给贷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额d.按借款人的营运预算应付的营运开支e.其他支出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
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第八条担保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
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
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
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
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第九条借款人承诺
8.1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真实无误;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1按照本合同和借据中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9.2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第十条贷款人承诺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第十一条变更、解除与转让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第十二条保险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
7.
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1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2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4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
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5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
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6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
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77发生第
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8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9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3.
9.1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4.
9.2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第十五条通讯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第十六条其他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贷款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合同编号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人中国银行分(支)行保证人身份证件号码:抵押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特别提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请认真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尤其是用黑体字表明的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贷款人征询,贷款人将进行解释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已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借贷条款第一条贷款金额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个人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二条贷款用途贷款用于.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人有权就挪用贷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第三条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确定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利息从贷款放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按月结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无论法定利率是否调整,均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利率,不分段计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贷款利率一年一定,于每一年度的贷款发放日根据当天的法定利率确定应执行的利率,贷款人将在营业场所对法定贷款利率调整情况进行公告第四条贷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条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以借款人名义将贷款以转帐形式划入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开户行;帐号),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用途之款项上述行为视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第六条贷款人与借款人双方商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一次性还本付息除外),还款日为每月日借款人自愿按下列第种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如放款日与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归还本息之和元;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首期归还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递减;
(三)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四)其他:第七条借款人在中国银行开立帐户,户名,帐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果该帐户内资金不足偿还当期款项,贷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其他帐户内的资金与贷款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贷款人为上述扣收行为时,应通知借款人第八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对逾期贷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上浮%计收罚息若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收罚息借款人以长城信用卡归还贷款本息发生透支,应立即无条件归还透支本金,并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贷款人有权按追偿信用卡透支款办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第九条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经贷款人确认后即不可撤销同时,贷款人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计收损失补偿金第十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并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提前还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还款函》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足以使贷款人认为借款人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归还贷款本息的义务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
(三)借款人的继承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或受遗赠人拒绝为借款人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据本合同担保条款约定,因担保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担保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贷款人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八)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贷款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贷款人贷款本息的情形第十一条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借贷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有关费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担抵押条款第十三条抵押人自愿将其享有处分权的财产抵押给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之借款的担保,并保证承担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第十四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偿还贷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第十五条抵押期间从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抵押权人保管第十六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抵押人承担责任,抵押人应在三十天内或贷款人规定的期限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不能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选择提前处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权第十八条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须通知贷款人;抵押人以变卖、抵偿债务、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物的所有权的,须征得贷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引起贷款人的损失,由抵押人承担责任第十九条设定抵押物需要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抵押登记,抵押人应与贷款人、保证人合作第二十条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情况,贷款人宣布提前收回贷款而未受清偿的,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第二十一条借款人须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并以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消保险为防止保险中断,贷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保险权益属贷款人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用于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第二十二条本抵押条款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抵押条款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条款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保证条款保证人根据借款人的请求,同意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保证人承诺并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条款第二十三条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承诺按贷款人要求履行还款义务第二十四条保证责任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所计收的罚息)、因归还贷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第二十五条保证期间从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债务最后一期还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经过两年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借贷条款中的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部分或全部债务,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六条若保证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证责任,贷款人有权向保证人追索,而且仅需通知,贷款人即可将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的资金与担保债权相抵销帐户币种与贷款币种不同的,按抵销当天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汇率折算第二十七条保证人承诺督促借款人按时归还贷款,并按贷款人的要求,帮助贷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债务第二十八条贷款人与借款人、保证人商定,在贷款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贷款人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保证人或第三人保证人同意接受转让的债权,转让的价格不低于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罚金、违约金等之和第二十九条贷款人由于国家利率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保证人的同意第三十条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保证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其他条款第三十一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一)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项所列人民法院起诉
1、被告所在地;
2、合同履行地;第三十二条本合同自借款人、贷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第三十三条借款人按期偿还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贷款人将协助借款人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第三十四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不依本合同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贷款人享有追索权贷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第三十五条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贷款人可以采用下述第方式进行强制执行
(一)通过公证直接强制执行,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二)经司法机关裁决后进行强制执行第三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有权通过向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登记、公证机构各存档一份第三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条款第一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1.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下列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相关担保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且担保未发生不利于贷款人的变化;2在每次提款时,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和保证仍然真实、准确、完整,且未发生本合同项下或借款人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1.2借款人提取借款,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通知书提款通知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第二条还款
2.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2.2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于提前还款日同时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第三条担保
3.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3.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第四条陈述和保证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贷款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借款人(签章)抵押人(签章)保证人(盖章)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合同签订地合同签署日期年月日抵押人(甲方)抵押权人(乙方)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建设面积m2,系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第二条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第三条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万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第四条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五条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第六条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八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第九条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第十条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第十一条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第十二条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二)扣缴抵押物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
(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十七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第十八条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同效力的影响第十九条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登记监证部门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甲方(签章)乙方(签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签约地点签约地点债权人(甲方)保证人(乙方)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年字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或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金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曰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帐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措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收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紫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
(二);
(三)O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债权人住所证人住所电话基本帐户开户行传真帐号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曰年月日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甲方因生产经营项目的实施临时需要资金,乙方有闲置资金为此,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借款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为—月息、,即每月一元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2、双方设定每月1日为付息日若1日为周末或节假日则相应顺延
四、借款偿还
1、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自动延期一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个月后,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甲方未能按合同还本付息,属甲方违约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违约部分借款加收—罚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借款人(甲方)(盖章)贷款人(乙方)甲方代表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房产买卖合同权益抵押)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抵押物业地址邮码电话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字第号第一条总则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一月一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一年—月—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第二条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一元;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第四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一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
4.1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4.2签订本合同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或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本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联营协议、合伙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4.3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4.4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4.5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第五条借款人承诺
5.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1.13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及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资料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积极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5.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时通知贷款人1变更名称、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等事项;2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或申请被申请破产;3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税务、工商等有权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采取处罚措施;4股东、董事和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和出资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经济纠纷
5.5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损害贷款人的权益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币一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公证机关公证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但向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
(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⑶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⑵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一,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的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的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合法权益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营业执照)—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的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诉讼费用的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30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所列售房单位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的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的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损失,如因处理该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他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计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的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还清本合约规定的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的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的房主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同时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的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交于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的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时,抵押权人可不预告通知,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的其他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的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付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的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项解决
(1)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台湾等地区,或为该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的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给抵押权人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地区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并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效力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的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附表
(一)附表
(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即售房单位)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第十八条签章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登记机关抵押登记编号()楼花字第一号抵押登记日期,一年—月—日【借款合同】优秀是汉语词汇,读音yOuxii一种客观差异,泛指人某一特质突出、好的意思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优秀集合3篇,欢迎品鉴!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一一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一-虬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一虬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一-年一月起至一-年一-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5.6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5.7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顺序优先于借款人对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出资人或关键管理人员的债务,并且与借款人其他债权人的同类债务至少处于平等地位第六条贷款人承诺
5.8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6.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其财务和生产经营方面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条违约
6.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的;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3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4借款人生产经营、对外投资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5借款人或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合伙人、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6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6.8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⑴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万元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月利率%0第二条借款给付方式出借人或者出借人委托的第三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银行卡号为户名开户银行第三条借款人按以下第种方式还本付息
3.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3.2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支付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第四条借款担保
4.1保证人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债务向出借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2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出借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4.3保证担保的期间保证期间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4.4当出借人就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不行使担保物权,放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保证人承诺仍就出借人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出借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叁拾(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借款人之配偶及保证人之配偶声明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已经充分知悉本合同条款;借款人或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配偶并愿以各自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法律责任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本合同自各方签署并由出借人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借款人一份,出借人一份,担保人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借款人及配偶出借人(签字)(签字)保证人及配偶:(签字)贷款方(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借款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保证方(丙方)地址联系电话鉴于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请求借款;
2、甲方愿意向乙方贷款;
3、保证方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以上三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借款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由各方共同遵守第一条贷款种类o第二条借款用途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第四条借款利息为百分之二十第五条借款期限为年第六条借款期限和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日,由甲方将贷款全额汇入乙方提供的帐户第七条还款总额、期限和方式乙方到期应向甲方偿还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中,乙方于年月日前偿还第一期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年月日前偿还第二期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年月日前偿还剩余欠款本息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具借据;
2、甲方有权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向乙方主张偿还本息;
3、甲方有权在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等严重约的情况下,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
4、甲方应根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贷款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将借款汇入自己提供的帐户;
2、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汇款之日起一日内向甲方出具借据乙方按时提供借据的,不影响双方借贷关系的成立;
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偿还欠款本息;
4、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借款第十条保证条款丙方作为乙方的借款保证人,在乙方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丙方有权检查和督促乙方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履约责任
1、甲方按期发放贷款的,乙方有权按照贷款数额的_%按日向甲方收取T约金;
2、乙方若不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T约使用部分,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加收罚息
3、在乙方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2及贷款安全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4、乙方按期还款的,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应还款数额的_%按日向乙方收取约金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于乙方足额清偿借款本息后自动解除;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由三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应尽事宜,由三方友好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即使被政府、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仲裁机关认定为丁法、无效、不可执行,亦不影响本合同有关双方权利义务、履约责任条款的效力,该等条款仍然是对双方有效的,双方同意按照上述约定对对方进行有关补偿或赔偿;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日期保证方(签章)【借款合同】贷款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某种货币的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将在一定期限内返还相同种类和金额的货币的合同以下是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范文(精选六篇),欢迎阅读与收藏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小写)整(大写)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第二条借款利率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虬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号前支付给甲方第三条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名称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产权所有权人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第四条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另行办理抵押物所有权的产权证书,否则承担金融诈骗等法律责任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利率收取复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第七条其他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0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____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加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贷款人____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____连带保证人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肮十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4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第八条权利和义务转让贷款人有权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贷款人的转让行为无须征得借款人同意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第九条生效、变更
9.1本合同自双方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后签署日期为准,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9.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第十条其他
10.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0.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________邮政编码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________邮政编码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开户行及账号甲方因的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种类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
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第二条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贷款用途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年—月—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第五条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归还期限还款日期还款金额第一期第二期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第六条贷款展期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而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第七条贷款的担保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的担保合同第八条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O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⑴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至第9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第十二条义务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第十三条公证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第十七条乙方权利的累加性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九条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约地点省(市)市县(区)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至音至音早______________皿早________________JUL日期日期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贷款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丙方)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申请贷款三方经协而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三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人民元整
2.贷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三个月,即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
4.贷款利率货款利息按月息计算
5.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支付乙方利息贷款期限届满,甲方返还人民币整给乙方,同时结清所有利息贷款期限内,如乙方提前还清本金,利息自还款日的下一个月终止届时合同终止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为
2.抵押期限两年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第三条三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的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或使抵押物失去抵押作用的,应在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三)丙方的义务
1.丙方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甲方不能向乙方还贷款本息或因甲方违约而被乙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乙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第四条违约责任
2.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3.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贷款利率加收100%的利息
5.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可就做为抵押物的各种契据和证件做出相应处理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5甲方每月号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贷款利息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银行及帐号银行及帐号保证人___________订立时间年月曰订立地点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贷款方____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甬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款人)乙方(出借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公民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鉴于三方根据(自愿)所确定的原则且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资金借款,并由丙方提供担保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如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以及用途
1、乙方同意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大写,用于甲方合法的
2、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将在不超过个月的时间内分批(或者一次性)陆续支付给乙方
3、乙方对于甲方的资金用途以及使用情况不作监督和约定,但甲方有转移资金、资产或者资金情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上述借款
二、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约定
1、乙方借予甲方的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从该资金的第一笔支付给甲方账户时的次日起计算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其他向甲方账户支付的款项,均属于乙方向甲方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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