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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部队个人嘉奖简要事迹材料作为一名部队军人,要能够虚心向他人学习,工作中责任心强,标准高,完成任务态度坚决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工业土地转让协议书标准三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0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第四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第五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亩)
1、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2
二、转让方式、甲方保证透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1大于等于—,绿化率不少于%,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2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3价款的—%,计人民币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一个工作日内支付、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忙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4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职责、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1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2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职责3
四、其他、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1、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代表—乙方(盖章)—代表—丙方(盖章)—代表——年—月—日【转让协议】协议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包括合同、议定书、条约、公约、联合宣言、联合声明、条据等以下是整理的关于年土地转让协议书【三篇】,欢2023迎阅读与收藏甲方—乙方:丙方: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1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2
二、转让方式、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1大于等于,绿化率不少于%,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土地的转让价为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2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万元、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3价款的%,计人民币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苏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定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X个工作日内支付、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4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号和成国用()字第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5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1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2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3
四、其他、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1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3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6甲方(盖章)代表—乙方(盖章)代表—丙方(盖章)代表——年20月日x x甲方名称(承包方)乙方名称(受让方)地址________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X X X X X年月日止X X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谿、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X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珞(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或实物公斤)XXXX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30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一月―日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转让方(下称甲方)甲方或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受让方(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经营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条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地块名称所转让的本宗土地为附件中标示土地的块坐落(四至)A C东至南至西至北至面积约亩.块长米,宽米备注(荒地,沟渠,闲散地)C第三条转让期限长期(自动延续)第四条转让费、补偿金获得方式甲方一次性获得转让补偿金
1、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出的实际转让补偿金,乙方并长期获得土地的承包经2营权或使用权、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时间年月曰
4、支付土地承包权转让金:5人民币(大写)仟圆整(人民币¥元)W第四条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甲方转让本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甲方自愿在本合同生效时同时1,终止与发包方所建的承包关系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2,乙方根据本合同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依法建立与发包方新的承包关3,系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4,等权利甲方及发包方就所转让的该宗土地(附件中块)土地使用权及与土A C地使用权有关的其他权利、权益及收益等均归乙方所享有;日后如有征用,土地征用赔偿款、青苗补偿等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全部权益均归乙方享有,甲方及发包方(包含第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该宗土地的承包期限乙方不受发包方及第三方限制5,乙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自行对土地进行改造,建设必要的生活房屋,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发包方无权干涉乙方受让后有自主经营权,甲方及发包方(包含第三方)对该土地无任何权6,利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乙方的经营针对附件中块荒地长期承包经营所有权益,甲方及发包方承诺乙方,7,A C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权益自承包转让之日起,一切权益归乙方所有签订合同后,发包方和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办理好一切土地手续否则乙方8,可以按甲方及发包方违约处理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签订之日起永久不得违约违约方承担该宗土地总转让金额倍违约金和乙方所有经济10预见之损失第六条争议条款本合同一经订立,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终止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种方式解决
2、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备注(补充条款)第七条生效条件、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发包方同1意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若干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各执一份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日仍6030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第七条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部10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第八条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第九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开户银行第十条乙方受让该地块后,受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48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7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十二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
0.缴纳滞纳金1%第十三条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必须在一年内动工修建第十四条如甲、乙双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均可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起生效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土管部门备案一份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受让人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宗地编号为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其由出让工地面积为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一年一月—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通,即通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通,即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O
(三)现状土地条件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一年—月日之前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第期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附属建筑物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比例;其他土地利用要求O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2;3o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一年—月—日之前动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30不得超过一年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日内,30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30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一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30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第六章不可抗力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一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6收向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个月的,6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20%2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第八章通知和说明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账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一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一份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一页,以中文书写为准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一年—月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章)受让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报电报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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