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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事专员对填好后的劳动合同进行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办理盖章手续;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给本人,两份由人事专员存档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续订
一、基层、中层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1、凡满足续订《劳动合同》条件的,本人应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劳动合同签订申请表》经所在公司或集团职能部门总经理审批后,交由人事专员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手续
2、人事专员对填好后的劳动合同进行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办理盖章手续;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给本人,两份由人事专员存档
二、高层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1、凡满足续订《劳动合同》条件的,本人应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劳动合同签订申请表》,以集团职能部门、各公司为单位汇总后交人事专员办理劳动合同的续签手续
2、人事专员对填好后的劳动合同进行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办理盖章手续;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一份交给本人,两份由人事专员存档
3、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如继续留用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须经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集团分管总裁批准,签订聘用协议第十八条各公司应遵照当地劳动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及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第六章人事配置第十九条人事任免
一、人事任免原则逐级提名,隔级审批
二、中高层任免程序
1、总裁由董事会任免;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集团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由总裁提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文件
2、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考察后,经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文件
3、各公司中层人员按“先内后外”的原则竞聘上岗,对特殊技术岗位或有突出表现的员工提拔到中层岗位,各公司总经理应推荐候选人,由人力资源部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察报分管总裁批准后,方可试用
4、各公司中层人员经人力资源部考察合格后由各公司行管部下发任免通知,集团各职能部门中层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通知
三、对提名、推荐和竞争入围的中高层管理候选人的综合考察,主要是采取考察表和直接了解的方式进行考察主要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协调能力、工作业绩、执行规则等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考察与评价第二十条员工调动权限和程序
一、员工调动权限
1、公司总经理有权对本公司基层、中层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各公司基层员工岗位调整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中层员工降职、免职或调整岗位应报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
2、各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含)的调动,由集团总裁办公会决定
3、人事专员开出《调动通知书》及《调配通知书》,从0A上发送给调入和调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员工本人签收,变动员工做好工作交接,并将工作交接清单交人事专员调动和调配书应及时从0A上传阅至行政专员和行政管理部经理各公司员工岗位调整情况应于3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按签订《劳动合同》事前协商约定,因下列情况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员工如不接受调动安排,在调令下发后三日内不办理调动手续到调入部门报到的视为自动辞职
1、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的;
2、乙方因工作技能、身体等因素不能满足甲方岗位工作要求,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经甲方公开考核、考评,处于末位或不及格的;
4、甲方通过日常考察、考核、考评,认为乙方更适合从事调整后岗位工作的;
5、乙方原从事岗位必须具备的从业资格证书被吊销或未通过职业资格审查的
三、公司范围内调动程序
1、公司总经理根据员工个人工作能力、专业、特长或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员工工作岗位
2、人事专员开出《调动通知书》及《调配通知书》,变动员工做好工作交接,并将工作交接清单交人事专员
3、根据工资关系,办理《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或《劳动合同终止协议》签订手续
4、员工持《调配通知书》到指定部门报到
5、人事专员按照总经理批准的《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统一报批
四、集团范围内变动程序
1、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领导要求,与员工所在公司总经理(或集团职能部门负责人)协商变动事项,相关调入(出)公司或部门必须配合
2、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开出《调动通知书》及《调配通知书》
3、变动员工做好工作交接,并将工作交接清单交给薪资专员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及《调配通知书》,与原公司办理换岗手续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或《劳动合同终止协议》手续,持《员工岗位调配通知书》到指定公司人事专员处报到
五、工程采购、造价等关键岗位的员工实行定期换岗交流原则上关键岗位任期每满一年换岗交流一次,也可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确定换岗交流时间
六、员工因生产经营需要、组织机构调整以及绩效考核、技能、身体、工作能力等因素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需要,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然无法达到要求时,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根据考核结果需要调整岗位的员工,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或各公司行管部之后,如因特殊原因短期内暂时无法安排岗位的,可先安排短期待岗,此期间按照基本工资标准发放
八、各公司人事专员应在当天内对员工岗位调整情况异动处理,及时将员工调整到调入公司或部门,当月工资在岗位调整后的公司核算发放第二十一条凡岗位变动的人员,按下文日期或《员工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确定的日期执行新的工资标准外派人员补贴以实际到岗考勤之日起按日历天数予以发放第七章内部竞聘第二十二条竞聘范围适用于集团中层(含)以上人员岗位的人才选拔第二十三条竞聘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集团全体员工中实行“择优任用,竞聘上岗”鼓励员工实现自我提升,强化员工的使命感与归属感第二十四条竞聘条件集团内符合竞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管理能力等相关条件的员工第二十五条组织部门人力资源部为竞聘活动的组织单位,根据竞聘岗位涉及范围,由集团领导、督查部、人力资源部、用人单位负责人、相关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临时组成“竞聘评审小组二第二十六条竞聘程序
一、竞聘申报公司中层(含)以上岗位空缺时,在本部门没有合适优秀人选提拔的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报请集团领导批准后,在集团范围内采用竞聘方式内部选拔
二、发布信息由人力资源部发布岗位竞聘通知,注明竞聘岗位名称、报名起止时间、岗位所需资格等报名条件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人力资源部首先根据任职条件对所有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录取人员与参与竞聘人员的比例不小于13如报名人员小于13的比例,则通过外部招聘的形式补充人数
四、考试评估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要分别以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评估笔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考试范围包括企业文化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竞聘评估小组成员参加考评面试主要听取竞聘者阐述完成工作目标的思路和措施,以及评估应聘人员的快速应变能力和处理紧急事务的方法等综合素质
五、评分排名考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评分;面试采用评估打分制,对竞聘人员知识、能力、以往业绩、品德进行全面考核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事先确定的比例计算应聘者最终竞聘成绩
六、评估任用笔试和面试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对竞聘结果进行汇总排名,按总成绩前三名报请相关领导讨论,确定最终人选后履行相关聘任程序第八章工作时间第二十七条公司根据不同的岗位工作特点,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制是指工作日不超过8小时,全年工作周平均不超过40小时
二、不定时工时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这种工作制度必须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批准方可以实施)
三、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以周、月、季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这种工作制度必须经过当地劳动部门批准方可以实施)第二十八条员工上下班的时间,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调整,具体变动时间以集团办公室文件通知为准各公司如因行业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调整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集团办公室备案第二十九条员工考勤
一、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考勤,上班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考勤为迟到;下班时间结束前15分钟内考勤为早退;下午上班提前30分钟以上考勤为迟到;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故不考勤的视为旷工
二、忘记考勤打卡的,须在考勤记录表打印后3日内履行签字证明手续,逾期签批或忘记签批的将按事假予以处理
三、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时考勤的,部门负责人或考勤员应及时做好登记,员工外出或出差回公司3天内(遇假期相应顺延)须履行考勤签批手续,逾期签批或忘记签批将给予扣分处理
四、员工上班考勤两次及超过两次的,以最后一次考勤时间为准;下班考勤两次及超过两次的,以最早一次考勤时间为准
五、员工上下班考勤时,当考勤机出现故障或因指纹识别问题导致无法考勤的,行政管理部经理、人事专员或分管负责人应现场确认并在考勤单上予以说明
六、员工因季节或个人原因,导致指纹无法识别的本人可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批并报人力资源部、督查部备案后可阶段性实行签字考勤签到地点必须在人力资源部或行政管理部(运转班员工及特殊情况时考勤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本条款第五点规定的相关人员证明确认如未按以上流程私自履行签字手续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七、因班车迟到不能正常打卡考勤的,需到集团办公室(行政管理部)履行纸质签到手续;因停电不能正常打卡考勤的,需到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履行纸质签到手续
八、除打卡机出现故障外,因个人原因打卡模糊而无法辨认的,按忘记打卡处理,考勤卡出现红字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九、严禁员工相互代打卡第三十条人事专员负责根据作息时间的变化及时对考勤机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对员工打卡情况予以监督第三十一条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考勤员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统计,制作考勤汇总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每月2日前,将考勤汇总表连同考勤卡、加班单、请假条一起交人事专员第三十二条考勤员每月应认真统计本部门非满勤员工应出勤天数和实际出勤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不含当月周休天数、加班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即实际计薪天数,包含调休天数、法定假天数以及在工作日出勤天数第三十三条因蚌埠运输公司行业性质特殊,部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岗位(轮休),其计薪天数为当月日历天数第九章加班管理第三十四条公司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内应完成而未完成工作,下班后主动要求加班的,部门负责人不得批准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员工加班未经部门领导或上级领导安排私自加班并进行考勤的,一律不算加班加班时间的控制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一般每日加班不超过1小时;
二、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加班时间的,原则上加班时间每日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三、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不受加班时间限制;
四、实际加班时间以考勤为准第三十五条加班审批程序
一、各公司加班审批流程
1、加班员工应在加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和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因突发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加班后3天内须履行加班签批手续
2、批准后的《加班申请单》3日内交人事专员备案
二、集团各职能部门加班审批流程加班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总经理批准后,《加班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备案
三、因特殊情况涉及面较大的加班,经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分管总裁批准第三十六条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一、基层员工在非休息日或非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时间按小时累计,当月半天作息时间为3小时的,加班3小时为半天;当月半天作息时间为
3.5小时的,加班
3.5小时为半天调休以半天为单位进行,且调休时间应等于加班时间不能调休的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为岗位工资的150%;
二、基层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由集团各职能部门或各公司合理安排调休,原则上不予支付加班工资如确应工作性质无法安排调休的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为岗位工资的200%;
三、基层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为岗位工资的300%(含当日工资);
四、蚌埠运输公司部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岗位加班无法调休的,结合前三款规定计算加班费;
五、因加班需调休的,需填写《员工调休单》,并将《加班申请单》附后,经直接上级领导签字批准;
六、基层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日或法定假出差的,应按加班程序予以调休;
七、加班可在一年内累计计算时间,原则上应在当年内调休完毕当年内未能调休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应报总经理批准当年确实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报总经理同意后可以跨年度调休;第一条为规范集团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部门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集团人事管理部门,各公司人事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安庆公司人事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第二章人力规划第四条机构和岗位设置
一、集团组织机构分为决策层、高层、中层、基层四个层级
1、集团决策层由董事会成员、总裁团队、总裁助理、总会计师构成;
2、高层由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含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助理构成;
3、中层由各公司部门经理、副经理、蚌埠运输公司二级单位班子成员、集团职能部门总经理助理构成;
4、基层由中层以下的员工构成
二、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经营现状和发展需要,每年底及时编制“集团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集团岗位设置方案”,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第五条规划编制和人力配置
一、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应严格按照“集团组织机构设置方案”和“集团岗位设置方案”配置人力每年11月初,制定下年度《岗位编制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八、如员工离职时,原加班未调休完毕的,可一次性调休完毕或支付加班费;
九、中高层员工在法定假日和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以延后调休第三十七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工作日(或工作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超过部分不视为加点(或加班),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视为加点(或加班),应按第三十六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且延长工时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第三十八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不执行加班管理规定第十章假期管理第三十九条集团员工假期主要包括国家法定假、周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第四十条法定假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定假主要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另外,符合规定享受法定假的还包括妇女节、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看护假
一、元旦1天、春节3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部分员工享受妇女节半天
二、年休假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在春节期间安排2至3天,剩余天数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可结合工作需要,合理调剂安排根据《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A、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B、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C、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婚假婚假3天;晚婚的初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4天员工休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到岗处理的,应积极配合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增加2天路程假异地工作的需提交配偶方公司不在本地的单位证明
四、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丧假需要到外地(与工作所在地不在同一市级区域内)料理丧事的,增加2天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五、产假及看护假女员工生育,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初产妇增加产假30天,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符合计划生育法律规定的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夫妻异地(与工作所在地不在同一市级区域内)生活的看护假为20天,男员工休看护假需提供《准生证》和《出生证明》
六、工伤假因工受伤而不能出勤,停工休养日期,视为工伤假第四十一条依据行业性质,公司员工法定假实行轮休法定假与周休假重叠时,法定假顺延(部分人员享受的法定假除外),具体休假时间由集团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第四十二条员工休婚假、产假、丧假、看护假应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按规定休假员工在申请休婚假时,应提交《结婚登记证明》(复印件)作为《请假申请单》的附件第四十三条员工休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时,必须一次性连续休假,遇特殊情况需要分开休的,须拟书面报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签批后交人事专员备案;集团各职能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备案第四十四条法定假期工资按岗位工资标准计发;产假按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公司不另发工资第四十五条周休假员工每周休假一天,原则上在周
六、周日安排,根据行业性质,市场服务部、保卫处、客货运部、导购服务部、客运南站、旅游公司、大卖场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员工休假,每周应安排一天家住外地市的非外派员工(家庭实际居住地与工作所在地不在同一市级区域内)可采取集中调休的方式享受周休假,但应报分管领导批准,当月内应调休完毕第四十六条病假
一、员工患病在3天以上的,凭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及就医当日的医疗费用相关票据,按假期批准程序申请病假;员工患病在3天(含)以内的,凭区(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休假证明及就医当日的医疗费用相关票据,按假期批准程序申请病假
二、员工因打架斗殴或玩闹致伤者,其治疗休养期不享受病假待遇
三、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实际参加工作年限以原工作单位、劳动部门、民政部门等相关部门提供依据为准
四、病假期间的工资按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加工龄工资予以计发第四十七条工伤假
一、员工因工负伤(不包括违章操作),应递交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和医院诊断证明,经本单位总经理签署意见,报分管总裁批准后,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误伤,由所在公司或部门予以证明和申报后,交人力资源部、工会审核并签署意见,报集团分管总裁批准
二、一次性医疗期间,工资按其本人工伤前的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三、工伤伤愈且假满后不按时上班的,按旷工处理第四十八条事假
一、员工工作时间因私事不能到岗应请事假请事假必须持书面申请,写明请假事由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二、员工请事假期间患急病可申请续假,经有审批权限负责人电话或短信批准,并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和休假证明后,可按病假处理;未能提供病假相关证明的,所续假期按事假处理;未申请续假的按旷工处理
三、员工连续请事假1个月内的遇周休假或法定假的,周休假或法定假不计入请假期间第四十九条员工请病假、休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期间遇周休假或法定节假日的,周休假或法定节假日计入请假期间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
六、周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周
六、周日,则不补假第五十条年休假、婚假、丧假、看护假及哺乳期间的哺乳时间等假期以及国家规定的部分公民享受的假期,公司视其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第五十一条员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看护假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一、基层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所在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的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二、中层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由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副总经理请假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总经理请假报分管总裁批准;3天以上的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总裁助理以上高层管理人员请假或参加对外公务活动(凭书面会议通知),应向总裁或分管总裁请假
五、总裁请假应报董事长批准
六、员工试用期内请假累计超过7天,相应延长试用期正式员工一年内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30天的视同自动离职
七、员工请假要严格履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或突发病情,应按批准权限电话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须按审批程序补办手续
八、员工年休假、加班未调休完时,不得申请事假第五十二条婴儿不满一周岁的女员工,每工作日可予两次哺乳,每次哺乳时间为一小时(含路途时间)第五十三条外派人员福利
一、外派人员每年享受探亲假30天,外派1月以上的平均每月休探亲假不得超过3天外派山东的每趟增加1天路程假
二、探亲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根据需要分段休假,不跨年度安排或集中安排外派员工可结合工作及个人实际需要,在不超出可休假天数的前提下,适当增减每月的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调回家庭所在地如探亲假未休完的,前期探亲假不再享受探亲假期间遇周休假或法定假的,周休假和法定假不计入探亲假期间外派人员周休假、法定假、年休假均可与探亲假连体
三、全年休假30天按自然年度计算,(休假天数二外派月数又30天+12月),一个自然年度内外派时间不足一年的,超出的天数在年终考勤汇总或办理离职手续时按事假扣除
四、外派人员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自觉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合理错开工作繁忙期,实行轮休
五、外派人员休探亲假应履行审批手续,副总经理及以下人员休假报总经理批准(财务总监休假应事先报集团财务部总经理签署意山,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休假报分管总裁批准
六、外派人员每年年底凭票据在公司一次报销往返路费,探亲路程为员工工作地点至探亲地点的车行距离交通补助费根据探亲往返路程按年标准3元/公里(单程)核报每年春节返往集团安排车辆接送一次经集团办公室核定的具体路程公里数(单程)如下安庆——蚌埠310公里安庆——商丘590公里安庆——泰安912公里泰安——商丘390公里蚌埠——商丘280公里蚌埠——泰安430公里
七、外派员工外派到某地的第一次报到和最后一次离开的票据可单独报销,财务报销路费计算外派工作时间应扣除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各公司人事专员在报销票据上证明出勤情况,由行政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履行相应报销手续
八、派往外地公司工作的员工,在当地连续工作1个月以上方可享受外派人员有关福利待遇借调到外地公司未满1个月,协助开展阶段性工作的员工,外派期间补助按出差补贴标准执行第十一章薪酬管理第五十四条工资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易岗易薪第五十五条每年12月份,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市场行情,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各岗位工作性质,编制调整薪资标准和分配方案,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后执行第五十六条工资结构岗位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十月固定加班工资+法定假加班工资+考核工资法定假加班工资法定假当天出勤享受的加班工资津贴个别岗位设置夜班津贴、值班津贴
一、基本工资是指公司为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而制定的薪资标准基本工资暂设为两类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为860元/月;中层及以下员工基本工资为760元/月
二、职能工资是指根据员工所在岗位或任职应承担的责任大小、工作任务的轻重、工作条件的优劣制定的薪资标准
三、月固定加班工资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每月超出法定工作时间部分的固定加班工资
四、工龄工资是指根据员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年限而制定的薪资标准员工工龄工资满一年开始计算,并采取逐年累加的方法,其计算标准为第1—3年,每年为30元/月;第4—6年,每年为50元/月;第7年以上,每年为70元/月(例某员工在公司工作了7年,其工龄工资每月发放标准为30元X3+50元X3+70元X1=310元/月)
五、考核工资按实际考核得分计算的工资部分每月考核满分为100分,中高层员工分值为4元/分,基层员工分值为2元/分每月考核实际得分=100分-当月违记违规扣分
六、集团外派人员补贴标准为高层2000元/月、中层1500/月、员工1000元/月o第五十七条新入职员工原则上按照工资标准最低档执行,对有相同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人事部门可根据工资制度,结合面试评价结果,提出靠档薪资水平建议,逐级报总裁批准后执行(特殊岗位按合同约定执行)新进员工试用期的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予以计发第五十八条当员工工作岗位调整时,遵循“易岗易薪”原则,按规定对员工工资进行相应调整凡岗位有核定工资标准的,由部门经理填写《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即可调整,并同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集团各职能部门员工工作岗位调整时,由部门总经理填写《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后予以调整如跨部门、跨公司岗位调整时,调整岗位只有固定工资档位的,人事专员可根据调令时间及时变更工资标准,不需另行履行批报手续第五十九条新增岗位或调动岗位工资有浮动范围的,须按以下审批程序执行
一、各公司由用人部门经理填写《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由人事专员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各职能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对《岗位(工资)变动申请表》审核并提出调整意见后,报集团分管总裁审批
三、人力资源部按照集团分管总裁批准的《新增岗位工资申请表》,向人事专员书面通知变动员工的工资标准第六十条工资发放
一、工资发放时间原则上每月八日为员工上月工资发放日,延期支付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二、工资发放程序
1、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统计,制作考勤汇总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2、人事专员根据审核后的考勤汇总表,制作工资表,经行政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
3、经审核后的工资表报公司总经理(集团总裁办主任)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发放、结账第十二章保险管理第六十一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且社保关系已转入所在公司的员工,均由所在公司统一办理社会保险未参保的员工,必须在公司参保在原单位或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参保的员工,应将社保关系转入集团,如原单位已经办理养老保险,员工本人不愿将保险关系转入的员工,其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出具原单位保险办理情况及原单位同意其在本公司工作的证明和本人书面承诺如未及时提交上报资料和未在试用期内将社会保险转入所在公司的,将视为不同意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已签合同的,解除合同第六十二条保险办理
一、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申报每年根据各公司接到当地社保机构通知之日起,各公司行管部应就当年参加社保的缴费基数、缴费率提出书面报告,经总经理签署意见,提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集团
二、人力资源部结合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下年度《岗位编制计划》,编制集团下年度《岗位编制规划》,经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讨论修订后,报集团分管总裁审核、集团董事会批准
三、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依据《岗位编制规划》,合理配置人力
四、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因工作任务增减或机构调整需增加或缩减编制的,应提交书面文字材料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结合实际按规定程序报批第三章人员招聘第六条.招聘方针先内部调剂,后对外招聘第七条.招聘原则
一、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二、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不允许推荐自己的亲属到公司应聘第八条.招聘权限
一、高层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招聘,经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聘用
二、各公司中层人员实行内部推荐、竞聘或集团外派的方式上岗,原则上不对外招聘,如需对外招聘应由人力资源部参与,将聘用人选报分管总裁批准后决定聘用;各公司财务总监应由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聘用
三、基层人员由各公司行政管理部在当地自行招聘,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安庆公司基层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用人单位根据面试各职能部门及安庆公司由人力资源部申报),报集团分管总裁批准后执行
二、保险申报资料
1、新参保人员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填写办理保险申请,并填报办理险种及缴费基数,各公司由用人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集团各职能部门、安庆公司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批,向当地社保机构申报
2、在原单位或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参保的员工应将社保关系转入集团,需提供保险账号、参保缴费单、社保接续单等(员工可根据各公司所属地不同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并参照新参保人员申办要求上报相关资料
三、保险办理时间:每月15日之前入职的员工,当月办理社保登记;15日之后(含15日)入职的员工,次月办理社保登记
四、外派人员社会保险办理各公司根据人力资源部通知为员工代办,其参加社会保险的费用由所在公司人事专员每月在工资中代扣个人应缴金额,然后由所在公司财务部将个人和企业应缴金额一并转入指定账户
五、退休人员保险办理
1、已退休并享受社会统筹人员,公司不再为其缴纳医疗等社会保险,统一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已退休人员,在退休之日起未主动向人力资源部出具退休证明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伤保险申报在上班时间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伤害的员工,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或行政管理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事专员应及时申报,如未按规定时限报告事故相关情况的,应有详细说明,并经所在公司领导批准
七、失业保险金申领非本人意愿终止劳动合同的,并截止到终止劳动合同前,公司为其办理失业保险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第六十三条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到该月底期间,其个人和公司承担的保险费用均在其工资中扣除第十三章培训管理第六十四条培训目的
一、使新入职员工尽快熟悉和了解企业文化及基本规章制度
二、使员工在知识、技术、技能、品行等各方面有所改进和提高,能够按预期目标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作为公司福利待遇之一,使员工在工作的同时能够提升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员工搭建晋升平台,促进公司与个人的共同发展第六十五条培训对象公司在职员工,并根据所属行业、专业、岗位等分别归类对口培训第六十六条培训原则员工培训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实际相结合、讲求实效、以短期为主的培训原贝心第六十七条培训类型集团员工培训主要分为入职培训和在岗培训两种类型
一、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内容分为“XX文化”和“岗位操守”两个部分
1、XX文化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培训,内容包括集团历史沿革、集团组织架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基本管理制度等
2、岗位操守培训由岗位对口部门的负责人对新进员工在入职后及时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岗位要求、与岗位有关的规章制度等入职1个月后受训员工应在《员工岗位操守培训确认表》上签字认可,并将培训确认表交至人事专员存入个人档案
二、在岗培训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专业技能、新知识、新理论的培训在岗培训分为内部培训、外派培训
1、内部培训经人力资源部组织,由中高层管理人员、专职培训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优秀员工或外聘专业讲师实施的培训
2、派出培训|为使员工了解并学习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外出参加行业主管部门或社会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资格和专业技术培训(不含学历、职称的学习与培训)第六十八条培训课程体系建立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和工作需要建立并完善内部培训课程体系,在企业内部网上(0A系统)将各岗位课件进行共享,提倡员工学习本岗位课程的同时,加强其他岗位课程的学习,为企业培养和储备人才
二、人力资源部建立的各类岗位课程来源
1、外部课件适合企业的外部培训课程、培训光盘、电子书籍等;
2、内部课件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优秀员工开发与制作的与企业实际紧密结合的内部课程
三、中高层管理人员应承担开发内部课件和一定课时培训的责任,作为晋级提升的重要条件每位管理人员应将工作经验、知识技能、管理流程转化为内部课件进行共享和传承,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第六十九条培训计划
一、每年12月份,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董事会的要求,结合各公司、集团各职能部门的培训需求,提出集团员工下一年度培训工作的总体规划方案
二、《员工培训规划》的制定程序
1、每年12月15日前,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提出下一年度培训需求,填写《培训需求表》,经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的培训需求,结合集团经营发展实际情况,拟定下一年度《员工培训规划》
3、《员工培训规划》经集团分管人力资源的总裁批准后实施第七十条内部培训
一、内部培训讲师素质要求内部培训讲师为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及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1、工作认真、努力,绩效显著;
2、对所从事的专业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3、有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及一定的培训能力;
4、热心培训工作
二、培训地点所有培训应在视频会议室进行,因参训人员较多视频会议室无法安排的,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后各公司行管部可另行安排场所
三、培训时间为不影响工作,培训一般安排在周六或周日进行,同时应适当避开各公司中高层例会时间
四、培训程序
1、准备课件培训之前,人力资源部应按培训规划时间提前二个月就“培训课题”、“培训时间”、“培训目的”等要求,与授课人进行充分交流与沟通;授课人应提前认真备课,将工作经验、知识技能、工作流程等认真归纳和总结,结合实际和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阐明工作中应注意哪些环节,自己如何去做,如何进行控制,要求员工如何去做授课内容不得空洞、脱离实际
2、课件审核授课人应在授课前一周将培训课件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认定,涉及“XX文化”、“XX管理模式”的讲义,必须经集团董事会审核认定
3、培训通知培训课件审核认定后,集团人力资源部下发培训通知,办理视频会议申请等相关手续
4、会场布置集团办公室(或各公司行政管理部)应在培训主会场讲台配备花卉
5、培训考勤人力资源部(各公司人事专员)应做好培训考勤记录如受训人员确因工作不能参加的,应在培训前由人事专员汇总请假人员名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请假手续培训结束后,各公司应及时将《培训签到表》扫描或传真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6、全程摄像集团信息中心或各公司行政管理部应对培训主会场授课人进行全程摄像,并于3日内刻录成光盘(至少三份),一份交集团档案室存档,一份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另一份送授课人员留做纪念
7、课件共享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培训课件整理,以PDF形式上传至0A系统文档中心“培训课件”栏目进行共享,供全体员工学习交流非全员共享的课件由人力资源部通知信息中心设置共享权限
五、培训效果评估
1、即时评估培训结束时,参训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培训情况评估表》,人力资源部(各公司人事专员)负责收集、整理,并建立培训档案
2、考试评估年度培训内容将作为年终专业考试内容,也作为培训效果评估参考依据
六、培训补贴为鼓励经验丰富、技术精湛的员工加入到培训讲师队伍中来,从而不断提高培训质量,集团内部培训实行培训补贴机制
1、补贴范围按年培训计划要求,承担相应培训课程任务的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临时安排授课的企业员工;培训补贴范围不包括专职培训人员,如人力资源部培训考核专员、保卫处教官等
2、补贴额度200元/次,每次培训时间为2—4小时超过4小时的按2次发放
3、结算流程培训补贴以人力资源部下发的培训通知为依据,由人力资源部(各公司行管部)办理领款手续于培训结束后直接发放给培训人
七、内部培训相关要求
1、被指定接受培训的员工不得拒绝参加培训,如因公或其它紧急事务不能参加的必须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2、岗位基本技能培训考试不及格者,予以补考,未参加考试者同时进行补考第一次补考不及格的,企业有权调整岗位;第一次补考不及格未作岗位调整的员工第二次补考仍不及格的,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第七H-一条派出培训
一、参加派出培训人员条件已在本集团工作一年以上,工作表现突出、有意愿在本集团长期工作的员工
二、实施程序
1、参加培训人员递交“派出培训申请”,说明参观、学习、考察地点、人员、内容、形式、目的、预计费用及服务期限等,经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报分管总裁审批
2、派出培训人员返回后,应于上班后五日内将培训教材、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或行政管理部)审核,并由人力资源部(或行政管理部)归档保管,受训者需要借阅的,应办理借阅手续
3、外派培训人员返回后,应于十五日内提交《参训报告》,人力资源部根据情况要求受训人员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册,列为培训教材,并邀请其担任相关讲座的讲师,将培训所学知识、技能传授给相关人员,不得借故推诿
三、派出培训费用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派员参加的培训或主管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公司必须派员参加的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2、主管部门下发的培训通知,要求员工必须持证上岗的,培训费用由个人与企业各出资一半,但个人出资费用最高不超过1000元
3、外派培训人员的费用报销时,应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审核确定受训资料是否全部交齐,并在报销单据上签字注明,方可按财务制度审批核报如未经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确认,财务部不予报销办理
4、培训费用包括有支付凭证的培训费、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及因培训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四、外派培训协议与服务期限
1、由公司支付派出培训赛用的,受训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并约定服务期限,双方签字后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执行,《培训协议》一式两份,受训员工和公司各执一份
2、服务期限规定培训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服务期限为1年;培训费用在1000元一2000元的,服务期限为2年;培训费用在2000—3000元的,服务期限为3年;培训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服务期限为5年
3、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员工约定的培训服务期限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服务期满
4、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在服务期内辞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赛用其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违约金=公司支付培训费用规定服务期限X(规定服务期限一已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以月为单位,已服务时间不足半月的不予计算,超过半月的按足月计算
5、签订培训协议后又再次参加公司的外派培训者,必须重新签订协议,在原有培训协议确定的服务期的基础上继续计算新增服务期,以前的培训协议仍然生效
五、外派培训相关要求
1、员工参加外派培训期间食宿费用按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如会务费或培训费中含有食宿费用的不得重复报销
2、员工在外派培训期间不得中途无故辍学,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中断培训者,应呈报详述具体理由,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所在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情况重新派员参加未经核准而擅自中断培训者,培训费与差旅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已受训日如属上班时间则视同事假
3、外派培训人员如考试成绩不过关未能取得资格证书的,应呈报具体理由,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报销培训费;否则其培训费(含差旅费)由个人自行承担第七十二条非上班时间被指派参加培训者(含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不得申报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公司中午组织的内部培训的,公司提供午餐第七十三条公司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的岗位(如财务、造价、物业管理、电工、驾驶员等),因上岗证书年检(年审)必须要参加考试的,考试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考试期间按正常出勤办理第十四章离职管理第七十四条员工离职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自动离职第七十五条解除劳动合同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3、严重违反集团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集团(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和笔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聘用人选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录用,集团各职能部门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录用第九条招聘程序
一、基层、中层岗位用人招聘程序
1、凡因基层、中层岗位需要用人的,申请单位(部门)应规范填写《人力需求表》
2、人事专员收到《人力需求表》后,首先应确认是编制内用人还是编制外用人属于编制内用人,由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属于编制外用人,应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经分管总裁审核,报集团总裁批准
3、《人力需求表》得到批准后,人事专员选择信息发布媒体和招聘途径,经总经理同意后开始招聘
4、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如实提供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等)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5、人事专员将首选应聘资料交需求部门挑选,并视情况安排面试和笔试
6、应聘人员原则上按不低于“21”的比例进行面试选拔,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用人部门经理、行管部经理、人事专员参加面试(主考人员不低于4人),对应聘人员的形象举止、专业知识、口头表达、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评分主考人员应在所有应聘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填写《面试评分表》进行评分,并阐明是否录用的意见和理由招聘特殊专业人员应安排笔试及上岗操练,面试和笔试成绩所占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在招聘前共同确定人事专员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拟定录用人员名单,并附上笔任工作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权限和办理程序
一、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公司中层、基层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书面通知工会,由所在部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以及事实和理由等书面材料(如严重违规违纪、不胜任工作等)并由当事人书面陈述事情经过,法务员参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规定提供法律咨询,经法务员审核符合劳动法后,由行政管理部经理(或集团人力资源部)与工会协商,报总经理批准涉及经济补偿的应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手续经集团法务员审核后报分管总裁批准高层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书面通知工会,由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集团法务员提供法律咨询,经人力资源部与工会协商后,报集团总裁办公会批准
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批准后,由人事专员(人力资源部)向当事人下发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及《离职会签单》因违反集团规章制度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其离职手续办理时必须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
三、当事人按《离职会签单》要求,逐一办理移交手续公司有关人员对其在岗期间领(借)用的文件、物品、款项等进行认真查验,对未能交还公司的,要督促限期交还,当公司的文件、物品、款项全部交还后,方可在《离职会签单》上签字
四、已履行签字手续的《离职会签单》,其原件交人事专员,复印件交财务部,并与公司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确认书》
五、财务部凭《离职会签单》,按第六十条规定办理工资结算第七十七条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了全部义务,实现了所有应取得的全部权利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七十八条终止合同权限中层、基层人员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由各公司和集团各职能部门自行决定,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高层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由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第七十九条终止劳动合同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条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程序
一、各公司、各职能部门在确定不再续签人员名单前,应先征询工会意见,审核拟不再续签人员是否是任职期内的工会主席、工会委员或代表职工方参加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协商的职工代表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各公司行政管理部)根据确定名单下发《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通知书》至拟不再续签员工手中,由其签字确认第八十一条经济补偿金双方签订《终止劳动合同确认书》并办理工作交接等相关手续后,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自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计发发放标准为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合同不需补偿)第八十二条贡献补助金在公司连续工作满5年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企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企业另向员工支付“贡献补助金”贡献补助金计付办法为(本企业实际工作年限-法定补偿年限)X1000元,在工作交接完成时予以支付具体年限参照经济补偿金计算年限规定第八十三条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四条员工辞职辞职,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第八十五条辞职程序
一、凡员工要求辞职,须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报告(试用期员工须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经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到人事专员处领取《离职会签单》
二、辞职人员按《离职会签单》要求,逐一办理移交手续公司有关人员对辞职人员在岗期间领(借)用的文件、物品、款项等进行认真查验,对未能交还公司的文件、物品、款项,要督促其限期交还,当公司的文件、物品、款项等全部交还后,方可在《离职会签单》上签字
三、已履行签字手续的《离职会签单》,原件交人事专员,复印件交财务部
四、人事专员要在接到员工离职信息后立即通知集团办公室(行管部)取消集团彩铃、通知信息中心封停0A号
五、财务部凭《离职会签单》,按集团规定的工资统一发放时间办理工资结算第八十六条高层管理人员及财务总监离职或岗位调整时,应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经分管总裁签署意见后报总裁办备案第八十七条员工在领取经济补偿金、贡献补助金、代偿金等费用时,应自行承担个人所得税第八十八条各公司员工离职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八十九条当事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第九十条员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各公司一律不得重新录用,如特殊情况须报分管总裁批准后方可再次录用;员工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原则上不予再次录用,如再次录用时必须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以上情况均不连续计算工龄,可视情况约定试用期第十五章人事档案第九十一条公司人事档案主要分两大类
一、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国家及当地政府和劳动部门下发的相关法规,集团下发的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集团与各公司、集团各职能部门之间因人力资源管理而形成的各种往来文件
二、人事任免文件、奖惩文件、变动情况登记等与员工个人有关的人事信息,人事专员应在HR人力资源系统中录入保存相关记录第九十二条各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由人事专员负责;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安庆公司人事档案的管理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第九十三条文件资料的管理
一、人事专员应严格遵照《集团档案管理办法》,对相关法规、规章制度、往来文件及时分类、登记、编号、立卷;
二、每卷档案应编制文件目录;
三、每年12月,人事专员应对当年档案进行整理,已贯彻实施和处理完毕的集团文件应归类并移交档案室保管第九十四条员工档案的管理
一、对于未被录用的应聘人员,人事专员应将其个人材料建成电子文档并进入人才库
二、人事专员对所有入离职人员都必须有记载,并区别试用、已转正、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临时用工等不同情况,对员工档案进行分类、登记、编号、立卷,做到“一种性质一类,一位员工一卷”,每卷档案应编制文件目录同时,应将员工档案制作成电子版本,以便于资源共享
三、人事专员应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向集团人力资源部上报《员工变动情况报表》,每月10号前上报《人事月报表》
四、次年元月,人事专员应对上年度员工档案进行清理,未入职人员的应聘登记表、员工工资表、培训材料、员工考勤和考核材料、非在职人员的个人档案等,应整理归类并移交档案室保管第九十五条人事档案保管期限
一、国家及当地政府和劳动部门下发的相关法规,集团下发的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集团与各公司、各部门之间因人力资源管理而形成的各种往来文件须永久保存
二、在职人员、离职人员的档案资料须永久保存第九十六条人事专员应遵照《集团档案管理办法》,对无保存价值的人事档案按程序进行销毁第九十七条所有人事档案都属机密文件,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泄密因特殊原因需要查阅员工档案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公司(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严禁借用员工个人档案第十六章员工奖励第九十八条集团员工奖励包括通报表扬(表彰)、物质奖励、加薪、晋升第九十九条奖励
一、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给予100—500元奖励或加薪、晋升并通报表彰
1、参加市级或省级行业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2、对于损害集团形象和利益的人和事,敢于制止并及时报告的;
3、节约资金,降低费用,取得明显效益的;
4、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为公司赢得较好声誉的;
5、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6、上级临时交待的重要工作任务及时并出色完成的;
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有两次以上事例证明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协助者;
8、对公司公共财物、办公设备一贯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9、推荐优秀人才进入公司者;
10、经研究决定,其他应给予100—500元奖励的
二、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给予500—5000元奖励或加薪、晋升并通报表彰
1、参加省级重大竞赛或活动,受到省级通报表彰的;
2、非职责范围内的合理化建议被集团采纳,经实施后效果显著的;
3、职责范围内的建议经采纳后工作有突破性改进,为公司经营管理带来显著效益的;
4、维护集团利益,挽救经济损失有功者;
5、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
6、重大查处和揭发有功者;
7、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8、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9、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10、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11、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12、为集团做出其它贡献,经研究决定予以500—5000元奖励的
三、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或加薪、晋升并通报表彰
1、在集团经营活动中做出较大贡献,创造较大效益者;
2、对公司业务或生产有重大发明和创新,成效特别优秀者;
3、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者第一百条奖励权限和程序
一、对员工给予通报表扬及500元以下(含)的奖励集团各职能部门由负责人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会议通过,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批准;各公司由部门经理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报人事专员,经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总经理批准
二、对员工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应由集团各职能部门或各公司总经理提名并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经集团督查部、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研究决定,报分管总裁批准
三、对员工给予5000元以上的奖励应由集团各职能部门或各公司总经理提名并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经集团督查部、人力资源部核实并研究决定,报总裁批准
四、批准后的《员工奖励申报表》及简要事迹材料,由人事专员负责装入员工档案袋
五、集团总裁办及各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撰写奖励通报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百一条本制度未规定的内容,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一百二条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据集团《员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试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第一百三条本制度于2021年2月1日起执行,原南集字[2020)31号《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即行废止第一百四条本制度由安徽XX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试和面试资料,按第八条招聘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录用
二、高层员工招聘程序
1、因工作需要招聘高层管理人员时,人力资源部应首先考虑集团内部是否有合适人选,有合适人选的应填写《人事推荐表》报集团分管总裁审核,经总裁办公会决定任命;无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对外招聘
2、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荣誉证等复印件)
3、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并视情况对应聘者进行前期了解或背景调查,专业岗位需安排笔试及上岗操练
4、笔试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并进行书面评价将拟定录用人员名单附上笔试、面试及相关背景调查资料,报集团分管总裁审核,经总裁办公会决定录用第十条任职年龄
一、基层和中层岗位任职年龄
1、基层和中层岗位对外招聘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殊专业岗位可放宽到45周岁;
2、在职男性年龄52周岁、女性年龄50周岁的员工,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职务,但可转至辅佐性岗位工作因特殊专业岗位需要继续任职的,应报集团董事会审批
二、高层岗位任职年龄
1、高层岗位对外招聘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殊专业岗位可放宽到50周岁;
2、在职男性年龄55周岁、女性年龄52周岁的员工,原则上不再留用或聘任高层职务,可参与宏观管理或在辅佐性岗位工作,但应报集团董事会审批第十一条入职程序
一、人事专员应在当地选择多家医院作为体检备选单位,在组织入职体检时,人事专员通知应聘人员先到本部门集合,再带领应聘人员随机到备选医院中的其中一家进行体检,不得事先告知医院名称
二、人事专员根据体检结果向体检合格者发出录用通知
三、各公司应要求新入职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各公司留存,另一份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外地公司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分配新入职员工0A工号时需提交该员工《员工登记表》扫描件备案)新入职员工向所在公司递交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失业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原单位同意入职证明由员工本人填写《劳动合同签订申请表》,并签署《签订劳动合同确认书》、《员工入职前声明》和《岗位职责》,领取《员工手册》及《操守培训确认表》
四、人事专员开具《录用通知书》、发放考勤卡或录入指纹,并向集团人力资源部申请0A号
五、人事专员引领入职人员到用人部门报到第四章试用转正第十二条试用与转正、试用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含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两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含三年)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约定试用期;
5、员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员工在本集团连续签订的合同期内只有一次入职试用期;
7、如员工在试用期表现突出,短时间内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可视情况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少于1个月提前转正由该员工直接上级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集团部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8、从基层提拔到中、高层岗位试用考察期为3个月
二、基层、中层员工试用转正程序
1、基层试用员工在试用期满前十天,由个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对其试用期间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试用期评估表》,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交人事专员,由人事专员将“个人转正申请”和《试用期评估表》及相关评估材料报总经理批准
2、中层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前十天,由个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对其试用期间工作提出评估意见后,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其试用期间工作进行考察,听取上级、平级、下级等与其有工作关系人员的评估意见,并形成书面汇总材料报分管总裁审核后予以转正
3、试用转正工作应在接到转正申请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试用人员经批准转正的,由人事专员下发任职通知;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关系,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降职、换岗使用
三、高层员工试用转正程序
1、试用期满前十天,个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交直接领导
2、直接领导接到申请后,应对其试用期间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并填写《试用期评估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3、集团人力资源部在核实“个人转正申请”和《试用期评估表》的基础上,对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评估总结,并形成书面汇总材料报集团分管总裁批准后转正
4、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意见,下发任职通知;对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关系,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降职使用第十三条新进的高层员工,首先到集团本部接受试用第五章劳动关系第十四条凡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均应与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有外派人员通过审批后与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提供劳务人员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时间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一、新入职员工第一次签订1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年度中间入职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至第二年年底;
二、第一次合同期限履行完毕,第二次签订2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第二次合同期限履行完毕,第三次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集团内各公司间调动,多次变更劳动合同的,以该员工在集团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合同签订类别,不以合同签订次数界定在集团工作年限累计已满3年的员工,合同履行完毕续签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若员工在第一次签订合同约定期限内工作调动,接收单位应按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累计计算合同期限(如员工在安庆签订1年合同,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其在2020年6月1日调往蚌埠工作,该员工与蚌埠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视为第二次签订,期限应为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该员工在此期限内再次调往山东工作,其与山东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日仍为2022年12月31日)
五、工会委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与任工会职务期限一致的,若中途不再担任工会职务,原劳动合同期限不再变更第十六条新员工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人事专员应在新员工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办理劳动合同订立手续新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出具与原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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