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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施工合同玻璃幕墙施工合同「篇一」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部分中银改造室外墙玻璃幕墙拆除工程(具体见承包范围)交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特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改造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号第二条承包范围根据施工图要求和甲方指定拆除范围,主要如下将自然地坪以上室外台阶、扶手以及外墙立面所有干挂理石、钢架、玻璃门窗、幕墙、铝板拆除,所拆下的废料包括理石、玻璃、铝板、铝合金龙骨、钢埋件、白钢扶手、白钢扣板、旋转门(卷帘门、白钢门除外)归乙方所有并及时清运出工地现场(地下一层理石墙面排渣除外)0第三条工期要求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15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合同工程质量等级交工
五、承包方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因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无条件负责维修,非承包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承包方负责有偿维修第九条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玻璃幕墙施工合同「篇三」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工程范围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塔楼部分的浅灰色玻璃隐框幕墙、透明玻璃隐框幕墙等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其中为浅灰色本体钢化玻璃幕墙,其余为钢化透明白玻幕墙
2、工程单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3、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详见工程报价总表)
4、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5、本报价中包括玻璃幕墙三性检测费第二条工程用料
1、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玻璃有限公司产的6mm厚浅灰色本体透明钢化玻璃及6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铝合金型材均选用铝业有限公司产的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l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3、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选用胶厂产的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4、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七字执手
5、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第三条付款方式
1、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2、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虹
3、玻璃安装基本完成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幕墙安装完成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进度款到合同总额的80%
4、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付到结算总价的97%给乙方,剩余3%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5、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1提供本工程完整的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各一套及有关设计变更资料2办理施工许可证3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4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5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6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工程进行中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需验收时,甲方接通知后48小时未到场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验收48小时后甲方代表不签字,视为已批准,乙方可继续施工7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8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1)对幕墙进行设计,经具有幕墙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签准及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及计算书套
(2)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进度计划,并经甲方审核通过
(4)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5)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6)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7)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五条工期
1、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施工总工期天,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满足现场施工脚手架落架的要求
3、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3)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4、以上情况发生后七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第六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争创优良工程
2、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3、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质量保证书,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第七条设计变更
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加工或施工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加工或施工的,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停止
2、由于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八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报告后十天内,向所属建设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3、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第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己完工程和己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向甲方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人员撤出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支付相应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己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的相关损失第十条其它
1、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2、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本合同待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完成,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玻璃幕墙施工合同「篇四」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范围
(五)承包方式
(六)承包单价第二条工程合同造价(含应纳税费):第三条工程工期施工工期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并符合设计要求采用的标准五金配件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二)工程保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年/月,保修期内若发生问题,乙方须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免费维修完毕;保修期内若发生问题或保修期过后发生的一切工程问题,乙方须负责维修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方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二)工程材料要求
(三)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处理
(四)设计变更与工程材料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工程款支付: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形象进度总计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工期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要求完成的工作内容,否则,甲方有权将其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划分给其他班组进行拆除并对乙方作出任何经济处罚,且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第四条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并最终满足业主和工程监理的验收要求,如不符质量要求,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五条结算方式
1、乙方自行承担拆除及运输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所拆下废料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元废料款)
3、本施工范围内不存在任何一个零点工,如有施工范围以外的零点工,按项目部标准零星用工签证办理,否则按无效处理第六条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后一天内乙方一次性支付清全部合同金额,同时另外交纳5万元保证金,履约完毕无息退还第七条文明施工乙方应当合理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及时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各种残物、垃圾和不需要的临时设施,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必须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二)工程款支付形式甲方将工程款按以下方式划入乙方帐户收款银行收款单位银行帐号
(三)结算方式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接通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地质勘探报告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套);
2.组织图纸会审、及时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须委派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的项目经理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并负责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
5.在工程中,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停建、缓建、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乙方负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工程竣工天内完成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7.乙方负责修复施工时对室内外装饰的损坏工作
8.在施工中对于需隐检部位,必须做好隐检记录,并及时通知发包方组织隐检验收承包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必须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行业标准及当地质监部门的要求,乙方应一并提供另外要求进行的二次检验的原材料、产品合格证、玻璃检验报告、幕墙三性试验等完整的一式份验收资料
9.工程竣工后清理场地(包括建筑物周围米内的淤泥及其它堆积物)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10.负责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并保证通过国家质监部门验收,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1.工程质量、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质检标准及行业标准的,负责无偿修理、更换或返工,并向甲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12.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及材料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
13.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天内撤离施工现场第八条工程验收及保修期限
(一)验收标准
(二)保修期限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年第九条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实际工期以甲方确认为准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用料与约定不符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为与约定相符的用料,且工期不顺延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赔偿金
3.
(三)遇不可抗力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图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给乙方
(二)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做好安全措施,一切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四)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期限及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后止本合同正本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八条甲方责任
1、检查、督促乙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工作
2、提供垂直运输,做好施工中协调工作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罚款按总价的2%扣罚
2、拆除操作须保护原结构,质量按照国家的验收规范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因乙方原因无法施工者,所造成的甲方损失,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具体的安全操作交底,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和偷盗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重罚,按偷盗物品市场价20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发生偷盗行为的分包队伍,第一次以处罚教育为主,如果第二次再经发现,该队伍一律清退出本工程,前期工作量按一半结算
7、乙方自备安全帽、线手套、小型工具等
8、乙方人员对所领取机具工具等应妥善保管好,及时归还甲方仓库第十条安全责任严格执行项目部拆除工程安全防范实施细则,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劳务作业人员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协议之外签订的内容与本协议相抵触时无效第十二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成失效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盖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一日日期一年—月—日玻璃幕墙施工合同「篇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日中天科研孵化基地总部大厦
二、工程地点石家庄市天山南大街585号
三、承包方式清包工
四、承包单价
1、玻璃幕墙铝单板面积约20xx8m2单价95元/m
22、开启扇、内外框、玻璃副框加工合片,由甲方负责
3、现场签工人工时280元/天合价约¥1984360元,大写壹佰玖拾捌万肆仟叁佰陆拾元整以上单价为工程直接费,不包括总包管理费、配合费(水、电、脚手架、吊篮、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垂直运输、加工场地、仓库、办公室、工人宿舍及食堂等)及税金,承包方不承担除直接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本工程按设计图纸预算总工程造价暂定1984360元结算按实际外露展开面积计算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L开工前及施工中要提供水、电、脚手架、吊篮、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垂直运输、加工场地、仓库、办公室、工人宿舍及食堂等生产、生活条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二、承包方:
1.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机械进场;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工期和实际工程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180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甲方根据停工原因、停工时间长短、停工损失大小,给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合格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如超过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隐蔽工程报告72小时未进行评定,则视为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工程龙骨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监理公司等有关单位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之日算起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工程价款的支付:按每月的进度付当月完成工作量的70%的进度款,每月25日报进度工作量,次月5日前发包方付给承包方当月进度款专项验收通过后,付至工程造价的85%,竣工验收28天内承包方递交给发包方结算文件,发包方28天内给予审核确认,如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结算文件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进行确认,则视为确认,并在视为确后的28内付给承包方工程款到结算额的97%,留3%做为质量保修金,待竣工一年后,一次性付清如在约定时间内发包方不付给承包方工程进度款时,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催款通知,发包方在收到催款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停止施工,因停工给发包方及业主造成的损失,承包方不承担责任,并要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向发包方进行索赔如发包方不安约定时间付给承包方结算款项及保修金时,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催款通知,发包方在收到催款通知7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付结算款及保修金时,承包方有权向当地法院起诉,除要求发包方付清款项外,还要求发包方赔付欠款利息
二、合同造价结算方式:按现施工图施工,按合同单价结算,单价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单价结算工程量按实际外露展开面积计算第六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承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工程中有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发、承双方酌情协商处理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第七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JGJ102-20xx《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等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的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业主方可使用第八条违约责任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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