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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生产人员技术培训制度生产人员技术培训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瘠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和第
(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生产人员技术培训制度「篇二」
1、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且健康证到期前一个月要进行健康复查
2、健康证由人事部负责统一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并有义务提前通知健康证快到期人员进行复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3、严禁无健康证上岗或事后补证的情况发生,对于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严肃处理,并送卫生监督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对于实习、试用等员工也应在取得健康证后上岗
5、常态下部门经理对员工的健康情况检查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并应进行不定期检查,紧急情况下,如遇传染病或发现员工健康有异常时应加大频次及检查力度
6、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保证工作服整洁
7、不吸烟、不吃零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入厕、不做影响卫生的其他行为
8、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布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应随时进行自我医学观察,不得带病工作
9、工作服每天交班后送洗衣房清洗消毒生产人员技术培训制度「篇三」
一、编制目的为了使代维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满足公司铁塔维护业务实施和发展的需要,分公司对维护员工应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培训目标提升维护人员的维护作业技术水平,确保甲方维护质量达到维护规程标准建立公司维护技术人员梯队培训机制,为公司维护业务发展提供有力的维护技术人才保障提高维护人员技术水平,提升维护管理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三、培训制度
1.根据上级规定的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分公司的培训计划,由各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安排各自管辖范围内培训计划的落实,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技术培训
2.根据维护站的培训计划,做好铁塔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进行技术问答,每月至少一次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试,总结学习效果
3.参加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培训,经过上岗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新入职的维护人员必须进行为期一周的安全教育培训、铁塔维护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学习期间应进行定期测验,以检查学习效果,并分阶段进行全面考试,检验学习成绩
4.对于首次使用的设备,或首次涉及的维护作业内容,必须进行培训
四、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
1.技术知识培训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2.技能培训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地应用、发挥、提高
五、培训形式培训形式分为公司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员工自我培训及外委培训
1.应制定新进人员培训计划,并应有针对性地对新进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通信理论知识学习和维护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并组织考试
2.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岗位技能培训(包括现场培训)岗位培训
1.岗位(技能)培训是职工教育工作的重点,要按照“学用结合,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中,都要把岗位(技能)培训列为主要内容,加以落实
2.各类员工都要按照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学完规定的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
3.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要坚持把是否经过岗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作为各类人员上岗和岗位提升的必要条件
4.坚持实行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育才用人一体化制度,制定有效的引导和鼓励措施,提高员工立足本职学习业务技术(技能)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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