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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篇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十三条和《江苏省统计条例》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检查对象由我局相关科室根据统计调查对象平时报送统计资料的情况,从名录库中选取部分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具体统计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二、统计检查内容
1、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2、是否存在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3、健立健全原始凭证、统计台帐和指标计算依据等基础工作情况;
4、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一套表”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双基”建设等情况
三、统计检查时间统计检查工作从20xx年4月开始,9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将具体检查时间提前告知相关单位
四、有关工作要求I、进行统计检查,应在检查前10天左右告知被检查对象,并发送《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
2、到被检查单位进行统计检查时,专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统计检查时要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合法、客观、全面地了解情况和搜集相关证据,负责检查的专业人员要按要求规范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统计检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检查数据检查笔录》等)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统计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在10日内提交检查报告,经法规科审核后作出统计检查处理建议,由局案件审理小组负责审批对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情节较轻的,下发建议书要求其整改;情节较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由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4、统计检查应当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统计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统计检查行为,加大查处统计违法力度,认真落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统计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上级统计执法部门有关规定,各专业科室每年至少查处一起以上统计违法案件
5、各科室专业必须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执法主力军的作用,充分体现全员执法效能,加大专业统计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检查的质量,实现统计执法为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统计行政执法的职能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篇二」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搞好为期6个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做到餐饮服务单位的自律意识显着增强,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以严把市场准入关、进货查验关、加工操作关、餐炊具消毒关和健康查体关为重点,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规定,有序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以高风险企业、环节、时段、品种等为重点,加强对集体供餐企业、中央厨房、学校(托幼)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添加剂的使用管理,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综合整治的基本思路,探索小餐饮、小饭桌的监管机制
(三)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在全县餐馆、快餐店、学校食堂等业态中分别创建1个示范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
二、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授权人试点工作,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委托生产和批发市场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保健食品信用监管机制和模式,实施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构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做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规范有序地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二)加大对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与相关方面的协调配合,集中开展对保健品批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治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和经营行为加强对声称壮阳类及改善性功能、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以及美白、祛斑类化妆品抽检工作依法查处通过专家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冒充药品以及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药品全过程质量监督
(一)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检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管,重点监督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贮存、保管药品
(二)加强药品生产监管继续抓好高风险药品的监管,巩固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违规或变相适用化工产品代替原料药的行为,消除药品生产安全隐患加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加强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和电子监管工作继续做好新新版药品DMP实施工作,在新版药品GMP再培训的基础上,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新版药品DMP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新版药品DMP实施计划,在规定时限内达到新版药品DMP要求,强化分类指导,抓好示范带动,推动企业资源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
(三)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加强对违法广告药品和互联网药品销售的监管,开展处方药管理专项检查,强化对抗生素的零售管理继续推进药店连锁化经营,积极引导零售药店实行信息化、电子化管理做好现行版GSP认证、跟踪检查,按照上级要求适时开展新版GSP宣传培训和实施工作,重点解决“走票”“挂靠”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药品服务和交易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信用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开药店信用等级,适时分类监管继续开展文明诚信药店创建活动
(四)加强药品注册和适用监管严格药品、医疗机构注册现场核查,按时完成省局下达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任务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申请、再注册的受理审核上报工作加强对药包材生产使用的日常监管,规范药包材生产使用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个体诊所和农村卫生室的药品购进渠道,督促其改善药品储存条件,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四、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一)加强医疗器械经营监管组织开展贴敷类产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经过注册,产品适用范围有无夸大,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退出机制
(二)加强医疗器械使用监管配合医改工作和《XX市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把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向纵深推进以植(介)入类产品为重点,健全完善医疗机构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管理制度及时总结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观摩交流等形式,提升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加强稽查办案工作
(一)完善稽查办案工作机制主动对日常监督检查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协查通报信息、检验检测信息的管理、研判和整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规律性问题,增强稽查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完善举报投诉受理工作程序,对办理件实行网上交办、网上反馈,公开办理情况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健全完善案件移送程序和方式
(二)加大对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以及避孕药具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以及避孕药具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联合卫生、公安等部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
(三)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购进和适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食品原材料,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监测,对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企业,落实“七个一律”的监管措施统计检查工作计划「篇三」为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根据《20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思路20xx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贯彻实施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结合统计“双基”建设,突出抓好重点服务业等联网直报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代填代报、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屡次迟报和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保障“四大工程”顺利实施
二、统计执法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统计综合检查检查对象有关乡镇(街道)检查内容宣传和贯彻落实《统计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统计工作文件精神情况;乡镇(街道)统计机构规范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乡镇(街道)主要统计数据质量;“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各相关专业配合检查时间20xx年9月底前
(二)联网直报企业检查检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检查内容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创建进展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企业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组织实施市局工业、投资、贸易等专业处室牵头,法规处配合检查时间20xx年10月底前
(三)统计代理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全市统计中介机构检查内容统计中介机构规范化建设情况;企业“一套表”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执业过程中有无涉嫌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有关专业配合检查时间20xx年3月份
(四)重点服务业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各县(区)统计局、重点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检查内容全省服务业统计年定报工作“六到位”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服务业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情况和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市局服务业处、法规处检查时间检查时间20xx年4-7月份
三、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综合协调法制及各相关专业力量,切实发挥统计法制工作保障作用全年市局抽查不少于100个调查对象、县局抽查不少于50个调查对象
2、强化行政指导要将统计执法检查与行政指导紧密结合,将行政指导贯穿于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综合运行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奖励引导、示范推荐、信用公示、警示告诫、案件回访、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和被检查对象的依法统计意识
3、提高执法成效深入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活动,完善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注重统计检查与数据质量评估相结合,切实发挥执法检查保障数据真实性的作用;加大对违反“四条红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典型统计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发挥统计法的威慑力
4、规范执法程序各地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统计执法检查程序和市局有关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执法检查全程质量控制,做到程序规范、证据齐全、定性准确、裁量合理、查处过硬,切实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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