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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租房合同续签租房合同「篇一」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具有租赁合同的一般特征应适用《合同法》有关租赁合同的一般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与一般租赁合同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合同标的物是属于不动产的房屋由此也带来某些法律规则上的特殊性如房屋的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同住人享有同住权以及在承租人死亡后可以承受合同房屋租赁要向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等租房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房屋租赁合同是移转房屋使用权的合同这一点将其与买卖合同区分开来后者是以移转物的所有权为目的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在承租人破产时,租赁房屋不得列入破产财产,出租人有取回权
2、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为双务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房屋使用权,故租赁合同为有偿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房屋租赁合同让渡的是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租赁期限不宜过长,否则将与临时让渡房屋使用权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还产生争议而且,租赁合同属于债权关系,与物权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赁期限过长,也有害于租赁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由于租房合同具有临时性,所以到期的租赁合同,双方都没有义务续签合同既然合同到期,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所以没有补偿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的装修费用处理问题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的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如果合同对房屋出租后的用途有明确约定,装修是一种必需,且装修时出租方既不阻拦,也未在合同期内提出异议,应视为对承租方装修行为的同意或默许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添附,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的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4、承租的店面房经过装修,装修物的所有权归承租方,而房屋的所有权仍归出租方,两者可以辨别,但已连为一体,不可分割若强行将装修物拆除,则会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可见装修物的性质系民法理论中的附合,系添附行为的一种,即将不同所有人的物紧密结合起来,成为一个新物其特点在于所有人的物虽可区分,但难以分离
5、装修系动产附合于不动产之上,按照民法主物所有人取得从物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装修物的所有权应由不动产人即出租人取得然而确定添附物归属后,必然会产生受益一方对受损一方的经济补偿问题
6、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应满足两个前提
一、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明确表示同意,或者知悉而未表示反对;
二、房屋因装修而增值,且在租赁关系结束后,仍然存在出租方取得装修物的所有权,应当补偿承租方所支出的装修费用,但不应超出房屋增值的部分
7、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侧重强调承租人有保持租赁物原状的义务,目的在保障出租人的利益,但对承租人的费用返还请求该条并无规定本着最大限度发挥装修物价值的原则及公平原则,对装修物补偿的问题,应当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6条规定执行所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的问题需要看当时租赁合同双方是如何约定的,无特殊约定是得不到补偿的,甚至会被要求恢复原样这就要求我们租房者在租房前如果有装修意愿,一定要与房东协商并达成纸质约定写到合同里,只有合同中的条款才对双方有约束力,能够得到法律保护,不然只会得不偿失了续签租房合同「篇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乙方继续承租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所属房屋院落一事达成如下协定
1、本协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赁年限续签半年,即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半年租金为肆万肆仟元整,一次性支付
3、水、电、暖气费用按现价格使用支付
4、xxxx年xx月xx日签定的《治安目标责任书》及《防火安全责任书》的甲方均变更为戴顺意本协定自签定之日起,戴顺意正式变更为原《房屋租赁合同》及《治安目标责任书》及《防火安全责任书》的甲方,行使甲方责、权、益乙方依然为北京汉唐天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同时行使其责权益之权力
5、甲方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治安责任书》、《防火责任书》除本协定另行约定的条款外,其它条款及内容继续有效,具有法律效力至本协定期满为止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续签租房合同「篇三」
一、租房合同到期没续签可以随时解约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期满后,双方即可解除合同在租赁合同中,租房期满未续签,租赁合同可随时解除但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要在合理的期限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时间安置住处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后不搬出,出租人又没有提出异议的,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满双方未签新的合同,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搬出如果承租人继续住在租赁房屋里,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此后的租赁合同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因此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此后的租赁期间为不定期,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时,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二、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一般来说,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出租人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押金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除押金,但扣除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续签租房合同「篇四」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原甲乙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中第八条,乙方需要优先租赁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继续租赁给乙方经营两年即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全年租金伍万肆仟元整(¥
54000.00元),甲方除收取房租外,其它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必须提前预付半年的房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乙方交付房租贰万柒仟元(¥
27000.00元)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据;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乙方交付贰万柒仟元(¥
27000.00元)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据,以此类推
四、原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中2条、3条、4条作废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按合同条款承担责任
五、此续签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姓名(右手母指ED之日起有效甲方乙方年月日20xx年xx月xx日续签租房合同「篇五」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原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中第八条,乙方需要优先租赁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继续租赁给乙方经营两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全年租金伍万肆仟元整(¥
54000.00元),甲方除收取房租外,其它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必须提前预付半年的房租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交付房租贰万柒仟元(¥
27000.00元)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据;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交付贰万柒仟元(¥
27000.00元)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据,以此类推
四、原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中2条、3条、4条作废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按合同条款承担责任
五、此续签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姓名(右手母指EQ之日起有效甲方乙方年月日续签租房合同「篇六」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原甲乙双方于年10月26日签订的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中第八条,乙方需要优先租赁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继续租赁给乙方经营两年即从年11月26日至年11月15日止
二、全年租金伍万肆仟元整(¥
54000、00元),甲方除收取房租外,其它税费由乙方负责缴纳
三、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必须提前预付半年的房租年11月16日至20年5月15日,乙方交付房租贰万柒仟元(¥
27000、00元)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据;年5月16日至年H月15日乙方交付贰万柒仟元(¥
27000、00元)给甲方,甲方出据收据,以此类推
四、原—年10月26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中2条、3条、4条作废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按合同条款承担责任
五、此续签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乙双方签姓名(右手母指印)之日起有效甲方:乙方20年11月10日续签租房合同「篇七」租赁(续签)补充协议由于承租方仍欲继续承租出租方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100弄1号504室的房屋,承租方拥有承租或续租该房屋的优先权,现以原出租合同为准0000183,以原租赁合同条件积蓄承租该房屋租赁期限自_20xx_年_3一月」一日起至20xx年2月29日止谨以此补充与协议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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