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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钢结构施工合同最新版钢结构施工合同「篇一」发包方承包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附件图);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
一、发包方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的资料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二、承包方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工程期限
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十四、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十五、竣工验收与结算
1、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
32.1款至
32.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的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六、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一年
2、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5虬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十七、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双方约定10日后生效发包人(签字)承包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最新版钢结构施工合同「篇三」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和加工及安装、水电及安装、消防及安装、避雷及安装、防火涂料及人工,一切以图纸为标准L2及二次倒运费用,辅材费用,不含行车及安装费用,不含地面材料及人工,不含图纸以外的内外部工程
1.3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竣工
1.4工程质量
1.7厂房建筑面积为
1.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见人工费、机械费报价清单以及材料报价清单)O第二条甲方工作
2.1甲方驻工地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2甲方负责制定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及要求监督乙方工作,如乙方不能按期按质完成工作,甲方有权将合同中施工项目抽项另外包给其他施工队,费用从原合同中扣除第三条乙方工作
1.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
1.2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安排,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施工工期并严格按照指定的工期进度施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有权对不服从公司管理的施工队进行更换
3.3乙方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第四条关于工期及变更的约定
4.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中若出现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后生效,若无变更工程结算时不增加费用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接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J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第七条关于缴纳保险的约定施工队必须将本队的施工人员一办理保险,费用由甲方垫付,结算时从安装费中扣除第八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8.1本合同在履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8.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四条工程质量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发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曰:最新版钢结构施工合同「篇二」合同编号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二期生产线新增工程图纸范围内全部钢结构的制作安装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0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规范标准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陆佰肆拾柒万柒仟元人民币¥6,477,000元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1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4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5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承包人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七、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口寸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八、工期延误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飞
(6)不可抗力;
九、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H
一、安全施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3、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5、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工程量的确认
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3、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80虬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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