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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零售商品买卖合同零售商品买卖合同「篇一」供方需方.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1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2.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见销售票经济责任
3.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1
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2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⑤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3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4请鉴证机关备案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5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七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五的罚金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经6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4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供方单位(盖章):需方单位(盖章):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5.经办人经办人零售商品买卖合同「篇二」买方(下称甲方)卖方(下称乙方)班级班级学号学号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项作标准、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1、商品质量,按照—按国家—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2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副品不得超过)_4_%、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具体为以样板为准—(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3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双方协议的价格定价执行如因原1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单价元(大小写)2总价元整(大小写)第四条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以纸箱为包装单位,由卖方提供(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第五条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年月日前
1、交货地点2o、运输方式3o第六条验收方法—开封验收O(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第七条预付货款否(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第八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日算起天内支票付清全款15(出卖人在货款到期支付前提供增值税发票)第九条运输及保险运输由买方负责,保险由买方办理并交保险费(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第十条运输费用负担—买方承担运费第十一条违约责任、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1价%的违约金、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2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3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4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第十四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第十五条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一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各留存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零售商品买卖合同「篇三」合同编号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电话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产品,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产品具体参数如下序号名称规格参数数量单价总金额(元)合计金额(大写)(以上单价含运费、增值税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在内)16%
二、质保期限年(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自产品交货验收之日起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交货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乙方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本合同付款方式为在甲方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货款的(甲方付款前须收到乙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双方签字盖章的送货100%单)
五、乙方保证其产品的各项指标需满足国家规定标准,及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造成一切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此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双方交易习惯进行解释、说明、履行
八、双方对于合同的履行、解释等发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署人签署人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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