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总台奖惩制度奖励条款
一、出满勤给予满勤奖
二、评比为公司优秀员工,予以奖励
三、受到客人表扬,经核实内容过程属实,予以奖励
四、拾金不昧,视物品贵重程度,予以奖励处罚条款
一、仪容仪表不整,不佩戴工牌,不穿工服、不盘头发,每项罚款元10
二、违反音乐播放规定,到规定时间不播放音乐者,罚款元30
三、违反灯光管理规定,到规定时间不开(关)灯光者,罚款元30
四、未经经理批准,给客人私自打折,除折金自付外,并罚款元100
五、客人买单时不畅单罚款元,客人剩余零钱不找零的罚款元2050
六、对来客不发手牌,不登记者,罚款元20
七、客人走后不摘牌罚款元,客人买单未出店摘牌罚款元,遭客人投诉罚款510元;情节严重加倍处罚50
八、不及时核对房态导致客人流失,罚款元50
九、不阻止他人或自己私自动用总台现金,罚款元50
十、在单据上乱写乱画或随意撕毁,罚款元20
十一、派房重复导致客人不满意投诉,罚款元20
十二、客人买单多收钱款或应打折而不打折,罚款元50
十三、见到客人不主动起立问好,罚款元,客人离店不说送客语者,罚款2020JtdO
十四、总台人员在岗期间打闹、闲谈、大声喧哗、私自离岗罚款元20
十五、客人投诉技师或服务人员,不在第一时间通知经理者,罚款元50
十六、吧台卫生不合格,罚款元;在岗期间吃零食,罚款元,睡岗罚款102050y L©
十七、遇客人退单或免单,上报值班经理签批,违者罚款元20
十八、服务部人员漏单,吧员不提醒者负责任20%
十九、因工作失职,造成客人重复买单及因买重单造成跑单,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罚款兀50
二十、因交接班不建立书面形式出现纠纷的,由交班人负全责,并罚款元50
二十一、晚间不按时签到一次罚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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