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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集合篇)15汽车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第一条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E E=l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I、甲方将其所有的X车型,车牌号码从年X月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o
3、使用范围只限海南省内使用第二条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X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元
(二)合同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车辆交接单》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负责人签订时间年月乙方(章)负责人H汽车租赁合同3承租人(甲方)出租人(乙方)签订地点甲方租用乙方车辆(车型车牌号为)从事运输工作,双方就车辆租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负责车辆的调配;
2、向乙方提供乘车对象和行车路线;
3、有权索要乙方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及司机的驾驶证;有权对乙方车况进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行车;
2、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积极配合甲方完成运务;
3、负责出租车辆的保险并保证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发生事故,赔偿由乙方支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4、坚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细致,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5、负责出租车辆的检修、保养,确保车况良好,行驶安全;
6、向甲方验交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含第三责任险),驾驶证(五年以上驾龄)复印件;
7、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负责聘请,司机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结算时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外雇车辆运输情况统计报表确定实际结算天数
四、租金结算方式该车每趟运输路线运输物品由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间内,车辆使用消耗的油料及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车辆维修费、保养费、车辆保险、车辆违法罚款及车辆相应的手续费及车辆事故处理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二月内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每月上报的车辆运输情况统计表确定租金;现金支付给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发票
六、租赁车辆的调配由甲方负责,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机不得私自出车
七、租赁车辆事故处理在租赁期限内发生事故全部由乙方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车辆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期间,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赁费用
八、租赁车辆的维修租赁车辆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需确保租赁车辆的性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转租租赁车辆
十、车辆租赁合同期满,甲人返还车辆的时间是合同期满后壹周内、违约责任H一旦违约,则由违约方在一周内支付违约金伍仟元给对方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必须确保乙车辆的质量性能良好
2、乙方须确保所聘用司机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乙方有义务更换司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4出租方承租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辆车租给乙方使用,并提供司机为乙方工作
二、租期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三、租金及付款lo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2o乙方在每月十号前用支票支付上月的费用,如乙方逾期十天未付,须按日加付其租金3%的滞纳金甲方在收到租金后,须在三天以内提供有效的,正式的发票
四、甲方职责lo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五、乙方职责Io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2o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0
六、其他lo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如甲方需解除此合同必须提前至少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在收取最后一个月租金后七日内退还乙方的预付押金2o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中文为准3o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5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6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有效证件______________驾驶证号码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于乙方使用租金共计元行驶区域在范围内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燃油费;
7、甲方要提供能够熟练驾驶所租车辆,并且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员;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第三条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2、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3、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4、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做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5、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6、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门报警并办理相关手续;
7、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间,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第五条,免除和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据为限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有如下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赔偿损失,并解除合同提供车辆相关的虚假信息;第七条,补充条款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者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应以本合同为准第八条,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租赁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含如下附件
1、驾驶员身份证复印件;
2、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出租方日期年月日承租方日期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7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经济担保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从一年一月一日—时一分起至—年_月_日_时_分止车牌号苏J-,驾驶员,证号计价每日租金元/24小时/公里,月租金元,本车现金价格万yLo
2.租期暂定二年,如有违约,罚收违约金(违约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担车辆每年保险及年审费用,其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在每行驶5000Km保养一次,必须在有资费的悦达起亚4s店进行,并索取保养凭证
5.乙方如需要发票,税金一律由乙方承担以上条款包括所附《车辆租用须知》内容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可签字出租方承租方电话电话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住址住址签订时间年月曰甲方上海一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立如下协议.一乙方自备车壹辆,车型,座,车号沪客车一辆,挂靠甲方二甲方按乙方营业额开具发票,乙方按开票金额的%由甲方代缴营业税和每月向甲方缴纳车辆挂靠费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车款时扣缴.三乙方在次月五号前告知甲方开票金额,租车款到帐后,甲方(十天内)支付乙方租车款四乙方收集与营业额数相等的有效发票交与甲方用作财务冲账,否则甲方按国家所得税规定比例向乙方自动扣缴五乙方自备车辆的相关手续,(例保险,验车,审照等业务,)均由乙方自行按时办理,乙方的交通责任违章处理和索赔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班车业务上的服务工作{或发生矛盾投诉等)由乙方自行与乘客和业主单位协调解决六乙方班车线路业务由乙方自己与业主联系洽谈,包括车价调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等,五乙方班车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解决顶替车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页责六本协议有效期与甲方与业主单位租车协议有效期一致甲方上海一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乙方汽车租赁合同8甲方(出租方)联系电话乙方(承租方)联系电话:甲方有效证件(身份证)乙方有效证件(身份证)甲方住址乙方住址乙方驾驶证号码所租车辆名称型号颜色车号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甲方将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为期贰年押金共计元(人民币一万一千一百—拾—元)租金共计元(人民币一万一千一百—拾—元)贰年首付元(人民币一万一千一百—拾—元整)年—月—日时止续交全年租金元(人民币一万一千一百—拾—元整),以此类推支付下一年的费用合同到期后甲方将此车收回第一条甲方的权利
1、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车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4、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三条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第四条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0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门报案并办一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10、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承担此车辆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保险、保养、维修、违章等)第五条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和押金1提供虚假信息;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一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首先从乙方交纳保证金多余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第七条担保条款租赁期满,甲方按乙方实际履行合同情况,抵扣押金,不足部分从保证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反合同约定情况的,应全额退还乙方第八条补充条款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
2、
3、
4、
5、
6、第十一条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日期乙方汽车租赁合同9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单位车辆(车牌)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万元,共计—年万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月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额支付租金万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乙方电话电话签字签字日期日期汽车租赁合同10合同编号__________出租方货运公司承租方建筑公司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限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汽车租赁合同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的状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二、租赁期限和租金的交纳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不予退回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3承租方提供其它虚假情况有可能给出租方带来损失的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项超过—日5承租方提供虚假无效身份、职业、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6从事其它有损车辆所有者合法权益的活动有以上情况之一者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3、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权利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6、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7、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8、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十、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之一切的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及附件《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各执一份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电话电话电话住址住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盖章盖章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汽车租赁合同12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相关规章,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车期限甲方将一辆提供给乙方驾驶,从年月日时起到年月日时止,交付给乙方使用租车费用5500元/月,共66000元租期两年,合同为年签制此车辆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机驾驶第二条租金及交付期限
1.本合同总金额合计人民币66000元整,大写—陆万陆仟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制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一年年租金人民币66000元,甲方提供等额的商业发票
3.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即按本合同第一条安排车辆并以交车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及租赁时间交车日为年月日归还时间年月日甲方还车时间超过预定时间壹小时以内,不收取超时费用,超过壹到肆个小时按照超时半天计算,超过肆小时以上按照一天计算
4.乙方在提取车辆的同时须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据押金应本在合同顺利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甲方车辆损失、事故责任损失或者其他应由由乙方承担过错责任的损失,则甲方可从押金中扣除相应赔偿金额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性能必须良好,各种证照齐全(包括汽车行使证、汽车保险单及购置税等)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第五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出租方海南鸿顺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承租方(章)委托经办人委托经办人电话传真汽车租赁合同2甲方(出租方)
2.甲方负责对租赁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交强险及不计免赔险
3.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5.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因车辆自然折旧耗损造成的损失和故障,以及因车辆本身质量、缺陷、不足等原因发生的损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本车使用93号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车辆损失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4.乙方负责在车辆保修期内对车辆进行免费定期保养、正常保修和年检,甲方予以协助(需承担4s店根据汽车年限和公里数制定的保养计划(包括空气滤芯、汽油滤芯、空调滤芯器、助力转向油、刹车油、变速箱油、火花塞,轮胎)
5.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行驶过程中因自身驾驶责任造成车辆的经济损失
6.如在租赁期间因违章驾驶(如超速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冲红灯等被电子眼监控摄录)而被罚款或责令承担其他责任,乙方须承担后续责任
7.租赁车辆,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担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车辆以交付时为原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8.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车辆维修费用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每天元人民币)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9.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如肇事后逃逸或驾离现场,乙方应承担所有违法、违章、赔偿责任
10.租赁期内或租赁期满时,双方须共同检查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合同终止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失(如划花车身)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赔偿甲方损失,因碰撞导致的事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甲方要保护好乙方车辆上的特征标志,不得涂改遗失,严禁私自拆、换车辆上的任何部件及设备,严禁拆动里程表
12.租赁期间,因乙方过错行为导致汽车被盗或被抢或发生自然燃烧,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分和车辆理赔期间的租金损失
13.租赁的车辆不能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
14.乙方不能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进行体育、军事、竞赛和作测试使用第五条车辆行驶里程范围双方约定,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限定每月行驶里程里程为公里,超里程加付
0.8元/公里第六条期满时的处理、续租
1.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应在租期满前24小时通知甲方一,双方共同协商重新达成协议
2.不缔结新的合同时,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圆满结束如因乙方原因继续使用,而不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第七条合同变更及附近补充本合同相关条款的变更或删除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并达成补充协议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期满后,乙方未办理延期手续,也未按时归还甲方车辆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要予以赔偿
2.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首先付清实际租赁期间的租金并赔偿甲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
3.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义务,由于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义务而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并赔偿乙方未履行部分总租金20%的费用第九条不可抗力
1.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迟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项下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立即与对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变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第十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如因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一条额外设备的装配乙方要求额外装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设备时,必须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其所有权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属甲方所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交纳押金,甲方交付车辆起正式生效
2.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第十三条备注(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约定处理)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授权人证件号电话电话附件
1.车辆行驶证、保险证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证件或标志
2.乙方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租车授权书或乙方的司机驾驶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汽车租赁合同13汽车租赁合同14甲方乙方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1提供虚假信息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甲方(承租方)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合同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人民币元,车辆租赁抵押金人民币元,每月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合同期限为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车型为,车牌号为号的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止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第九条担保条款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第十条特别约定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甲方乙方汽车租赁合同15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颜色O
3、租还车地点均为O
4、甲方按每天一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乙方不可以将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5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则视为本合同自动续延,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2倍承担违约金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承担车辆租赁期内的油料费用及“三滤、离合器油、制动液、冷却液”等的每日检查责任,如遇到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本车开至甲方指定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违反者不予返还押金
17、乙方应在租用车辆达到保养标准时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合理安排保养时间尽量保证乙方正常使用如因车辆保养影响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其他替代交通工具或相应顺延租赁时间如因乙方不及时通知甲方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通知后因甲方不及时保养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由甲方自己承担
四、保险条款租赁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划痕险,若乙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特别约定
1、乙方在租赁合同期内,可使用公里(平均公里/日,超过每公里元),车辆初始里程数,以车辆交接单为准
2、乙方还车后,甲方扣留1000元(壹仟元)人民币作为所租车辆违章查询押金,还车一个月后,经查询没有违章记录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直接退于本人或汇入指定账户)如果因为交警部门延误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有权要求乙方对其在租车期间所造成的违章及时进行处理,如不处理甲方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告知乙方租车期间违章信息后,乙方必须在十五天内自行处理完毕,以确保该租赁车辆无任何交通违章,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同意用其押金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退租要向甲方支付提前退租期(提前退租期二合同签约期-实际租赁期)违约金,违约金为租金总额的20%
2、还租赁车辆,逾期交回车辆逾期期间的日租金按原租金的200%收取,逾期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乙方在租赁期间造成车辆受损,致使车辆贬值(保险公司定损1000元以上的或造成重要零部件损坏的视为造成车辆贬值),虽经修复但仍需向甲方支付保险公司定损总额的30%赔偿金作为补偿甲方车辆折价的损失
七、担保条款乙方承租甲方车辆应当交纳抵押现金人民币(大写)同时乙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作为本合同抵押担保保证提供手续真实、合法、有效,如果乙方违约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八、其它
1、乙方所租车辆的《车辆交接单》须经双方确认,该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议,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解决(租赁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合同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合同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合同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合同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合同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0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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