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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委托服务合同(通用篇)8简单委托服务合同篇1委托服务门市(甲方)受托服务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根据甲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向乙方提出装修管理使用申请,乙方根据甲方租赁合同和装管申请,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将位于的门市,面积约M2,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对乙方在市场范围内的停车服务和管理应予以支持协助,并服从管理
2.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擅自私搭乱建、私开后门、排放油烟、制造超标噪音等;
②擅自破坏房屋结构、私搭供水管路和供电线路;
③任意堆放建筑、生活、经营垃圾
3.配合乙方收费员收取水、电、气费,按时缴纳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执行本合同和服从服务管理;
4.具备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的自防工作
5.门市营业至当天晚上零点以后,噪声应达到环保部门要求,确保小区业主休息环境的安静,遭遇投诉由甲方自行负责
6.空调自行安装排水管,解决好排水,地面打孔必须注意负1层天棚上的消防设施,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7.装修中隔墙请采用空心砖,厕所管孔地面请采用卷材做好防水处理,如产生渗水、漏水公司有权停止供水
8.甲方不得在门市内存放有毒有害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应经常检查门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便及时消除隐患.二乙方权利、义务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
(二)―、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第二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二条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可另行选聘物业公司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本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项下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除甲方或业主委员会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3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3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第二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条《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处32八538-_》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苏州,口)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后生效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苏州市房产管理局解释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一月―日年一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__________简单委托服务合同篇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建筑面积高层平方米(含车库),;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章委托服务事项第四条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第三章委托服务期限第六条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起至止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负责返修;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第五章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
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
0.40元/月/平方米
2、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
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
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10税金
5.5%o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第十条其它有偿服务费用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第十一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第十二条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__]5号文件第十三条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第十五条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第十七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第十八条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二十条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比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处理;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第二十四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五条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二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简单委托服务合同篇5委托服务门市(甲方)受托服务单位(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根据甲方提供的资产租赁合同,向乙方提出装修管理使用申请,乙方根据甲方租赁合同和装管申请,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将位于的门市,面积约M2,进行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合理建议,对乙方在市场范围内的停车服务和管理应予以支持协助,并服从管理
2.甲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①擅自私搭乱建、私开后门、排放油烟、制造超标噪音等;
②擅自破坏房屋结构、私搭供水管路和供电线路;
③任意堆放建筑、生活、经营垃圾
3.配合乙方收费员收取水、电、气费,按时缴纳服务费及相关费用,执行本合同和服从服务管理;
4.具备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的自防工作
5.门市营业至当天晚上零点以后,噪声应达到环保部门要求,确保小区业主休息环境的安静,遭遇投诉由甲方自行负责
6.空调自行安装排水管,解决好排水,地面打孔必须注意负1层天棚上的消防设施,损坏设施照价赔偿
7.装修中隔墙请采用空心砖,厕所管孔地面请采用卷材做好防水处理,如产生渗水、漏水公司有权停止供水
8.甲方不得在门市内存放有毒有害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应经常检查门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便及时消除隐患.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①代收代缴水电气费;
②门市内水管、电路上门维修服务(材料自备);
③定期疏通排泄系统(属正常堵塞),违规使用造成排泄系统堵塞的,疏通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有权对甲方装修、水电气使用予以监督并按时收取相关费用;
3、乙方与甲方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4、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属业主共用设施,需按时缴纳维修、更换后的共摊费用;
5、费用收取根据—市物价局政府指导价并结合市场价格调整执行
三、服务费收取标准
1、物业服务费元/月•户;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缴交合同期限内日常维保金元/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缴交水、电立户使用费元(小写元);
4、本合同自签订时甲方需缴交水电保证金元(小写元);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需缴纳半年物业服务费,到期时续缴半年服务费
四、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水、供电直至甲方缴清所欠费用若本合同终止,甲方需完清所欠乙方一切费用
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遇不可抗力或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不成立时本协议终止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简单委托服务合同篇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各自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就承揽玉林市香料市场工程项目施工任务之事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到玉林市香料市场工程项目的中标方广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谈判(所有内容条款须征得甲方应允方可与中标方谈定),最终让甲方与中标方签定施工分包合同
二、委托服务的报酬:按中标公司分包给甲方的工程量约
2.3亿元的1%计取,即230万元
三、报酬的支付方法内部分包合同签定后二天内甲方先支付60万给乙方,待甲方进场施工领到第一笔预付款后二天内支付剩余的170万元给乙方,如若甲方领到的预付款属于由中标方直接代付备料款的也算是甲方已经领取预付款
四、所有酬金不含任何税费,如由此产生任何税费则由甲方支付(包括乙方的个人所得税),并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五、委托服务时限:工程分包合同签定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在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的服务任务并成功签下工程分包合同后甲方须按约定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如违约则按欠款的数额双倍支付并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七、如果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双方未能解决的情况可提请南宁市西乡塘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服务报酬支付完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同具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简单委托服务合同篇7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①代收代缴水电气费;
②门市内水管、电路上门维修服务(材料自备);
③定期疏通排泄系统(属正常堵塞),违规使用造成排泄系统堵塞的,疏通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有权对甲方装修、水电气使用予以监督并按时收取相关费用;
3、乙方与甲方在本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
4、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属业主共用设施,需按时缴纳维修、更换后的共摊费用;
5、费用收取根据_市物价局政府指导价并结合市场价格调整执行
三、服务费收取标准
1、物业服务费元/月•户;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缴交合同期限内日常维保金元/年;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缴交水、电立户使用费元(小写元);
4、本合同自签订时甲方需缴交水电保证金元(小写元);
5、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需缴纳半年物业服务费,到期时续缴半年服务费
四、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乙方可停止向甲方供水、供电直至甲方缴清所欠费用若本合同终止,甲方需完清所欠乙方一切费用
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遇不可抗力或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不成立时本协议终止乙方(公章)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简单委托服务合同篇2甲方身份证号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鉴于甲方因资金周转需求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业务、财务顾问及贷款方案策划等服务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遵照执行单位名称_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甲方通过(口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区路(街道)号四至范围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场平方米,办公楼平方米,工业厂房平方米,停车场(库)平方米其他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第三条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甲方(口需要,口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第四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第五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月,监控智能化设备月,消控设备月,电信设备月,道路月,绿化月,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㈢0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六条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口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口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口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口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口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六)口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口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口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口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口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口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O第七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第八条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口需要,口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O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第九条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元/月/平方米;会所元/月/平方米;其他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口包括,口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口委托,口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乒乓球
(四)网球场
(五)篮球场
(六)游泳池
(七)其他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口需要,口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第十二条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口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口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口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口)o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口需要,口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第十三条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
(四)O第十四条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专业机构由(口双方协商选定,口甲方选定,口乙方选定)第十六条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第十九条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乙方均不负赔偿之责
(一)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等事由所致的损害,但因乙方故意或过失所致者,不在此限;
(三)因本合同标的物本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
(四)因甲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
(五)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
(六)因乙方书面建议甲方改善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或改进管理措施,而甲方未采纳所致的损害;
(七)因2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业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
(八)因甲方(包括业主委员会)或他方指挥调派乙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
(九)本合同标的物之共用部分(含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自然或人为的任何损坏但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的,不在此限;
(十)停车场内,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但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管责任的,不在此限;
(十一)除上述各款外,其它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的第二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如乙方违反甲方与购房者的约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甲方承诺双倍返还购房者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的款项由乙方承担第二十二条包括但不限于30%以上业主延迟交付物也服务费用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责任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同时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经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甲方可另行选聘物业公司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期满,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本合同期满,业主委员会没有将续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见通知乙方,且没有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继续管理的,视为合同自动延续延续期限为本合同的期限合同自动延续期间,业主委员会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业主委员会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项下物业管理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管理企业接管本物业项目之前,除甲方或业主委员会要求乙方提前撤离外,乙方应当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3个月的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过渡期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费标准不变,由乙方收取;3个月过渡期满后,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撤离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向对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第二十七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移交物业管理权,撤出本物业,协助甲方或业主委员会作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专项维修资金及帐目等乙方在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物业管理权,不撤出本物业或移交管理用房及有关档案资料等,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第二十九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三十条《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_》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苏州,口)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后生效乙方(签章)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签订地点年—月—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第简三单十委五托条服务本合合同同篇由8苏订州立市房产管理局解释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协议的双方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二、甲方视公司业务需要将工作中所涉及的机票预定、酒店预定,会议场地预定、出差调研用车等相关事宜服务,委托给乙方,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
三、委托服务自20_年10月1日起至20_年9月30日止甲方根据乙方已提供的服务,不定期的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享有知悉乙方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乙方应在甲方委托服务范围内为甲方提供服务,委托服务事项之外甲方所发生的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双方对合作中所涉及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所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日年一月—日
一、甲方如实告知自身信用、有价资产、贷款用途等信息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即使签订本协议,乙方仍有权拒绝受理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条件、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甲方按实际到帐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公式服务费二实际贷款额—费率)本次协商的服务费率为%,即按实际贷款额度的―%支付服务费
三、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在此协议期内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承诺乙方作为本次贷款业务唯一委托授权办理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委托,不得将委托事项另行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甲方单方面暂停不配合乙方开展业务或撤销委托的贷款业务的,需全额支付乙方贷款服务费用
四、本协议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若三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提供的银行未成功办理贷款,视为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简单委托服务合同篇3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住所地__________联系电话传真__________甲方通过(口招投标,口协议选聘)方式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落位置区路(街道)号四至范围__________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场平方米,办公楼平方米,工业厂房平方米,停车场(库)平方米其他物业构成见附件一,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三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年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第三条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甲方(口需要,口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第四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第五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月,监控智能化设备月,消控设备月,电信设备月,道路月,绿化月,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O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种方式处理
(一)甲方负责返修;
(二)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三)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第六条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一)口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二)口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口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四)口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五)口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六)口交通和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七)口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八)口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九)口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口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十一)口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第七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第八条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它用房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标准租用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口需要,口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第九条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服务费按月计收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与使用人对费用负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住宅元/月/平方米;办公楼元/月/平方米;商业元/月/平方米;会所元/月/平方米;其他小高层、高层住宅另行收取电梯水泵运行费元/月/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由甲方在售房同时与购房者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由乙方向业主收取甲方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由甲方全额交纳上述物业服务费中(口包括,口未包括)物业管理责任险如物业服务费中未包括上述保险费用,除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外,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甲方承担物业服务费中包括上述保险费用的,而乙方未及时投保所造成的损害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口委托,口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收费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乙方收取上述停车位使用(管理)服务费,对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甲方与业主在售房时作的约定需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乙方与业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乒乓球
(四)网球场
(五)篮球场
(六)游泳池
(七)其他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口需要,口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O第十二条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平方米,由乙方(口按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出租经营,其收入(口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口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口)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口需要,口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收费标准为第十三条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
(四)O第十四条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第十五条双方约定(口聘请,口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专业机构由(口双方协商选定,口甲方选定,口乙方选定)第十六条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0第十九条在管理过程中,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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