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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章程XXXX序言XXXX特殊教育学校创建于1990年,原名XXXX聋校,为XXXX教育和体育局直属管理的一所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2009年原址改建,占地1145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建有十个教学班,可容纳近百名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就读根据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和XX市特殊教育布局调整的要求,学校于2006年开始同时招收聋生和智障学生,2010年停收聋生,逐步向智障、脑瘫、自闭症和多重残疾教育转轨2020年9月,学校开办学前部和职高部,实现了十五年一贯制2021年改扩建,改扩建后建筑面积约9400平方米建校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及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无私援助下,学校得到了长足发展,办学条件日趋完善,育人环境进一步优化学校先后荣获XX省健康促进学校、XX省卫生先进单位、XX省绿色学校、XX市教书育人先进单位、XX市教科研先进单位、XX市巾帼建功活动先进单位、XX市德育工作先进单位、XX市师德建设先进单位、XX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XX市军警民共建先进单位、XX市文明单位标兵、XX市首批十佳德育品牌、XX市规范化学校、XX市现代化学校、XX市平安和谐校园、XX市文明校园、XX市高水平现代化学校、XX市四星阳光校园、XX区先进基层党组织、XX区五星级党组织、XX区十佳职业道德标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学术委员会,审议学校教科研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评定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评议教师学术水平,对学校课程(专业)、师资队伍规划与建设提供咨询学术委员会由校内具有学术威望的不同学科或者专业的骨干教师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校外专家参与第二十条学校成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或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师生中的作用,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一条学校设置4个内设机构,具体为
(一)学校办公室加挂党群工作处牌子,安排1名兼职党务工作者承担学校党务工作主要职责学校的行政、党务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包括教职工考核、考勤、评优、职称评聘、人事档案等;负责文档管理、来访接待、外事活动、车辆调度;协助老干、关工委、女工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学校教导处主要职责负责教学质量评价;负责教师培训与专业发展;负责课程组织与实施;管理学籍管理;负责图书购置、教材征订;负责图书馆、体育器材教室等功能教室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招生与考试工作分管教研组;
(三)学校政教处主要职责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等工作,班主任队伍建设及考核、团队及少先队工作、全校性学生活动等工作;
(四)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做好校舍、财产、财务、食品卫生、电教、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第二十二条学校积极推进法治工作机制建设,发挥专业人士在学校依法治校中的作用学校聘请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第二十三条学校成立了教职工申诉处理委员会和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并制定了校内教职工申诉制度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学校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学校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及班主任组成涉及师生处分、申诉等事项,学校可主动举行听证;师生申请听证的,按规定举行听证第二十四条学校实行党务、校务等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公众监督第四章学生第二十五条按照学校招生政策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可取得学校学籍,为本校学生第二十六条本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三免一补”政策,困难家庭享受国家经济困难生活补助;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学校采集学生个人信息,应当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并对所获得的学生及其家庭信息负有管理、保密义务,不得毁弃以及非法删除、泄露、公开、买卖
(六)学校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除因法定事由,不得查阅学生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本校学生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章程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要求;
(三)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道德品质,自觉维护学校荣誉;
(四)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技能的培养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成立学生会组织,积极推行学生自主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第二十八条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依法依规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恢复学籍等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的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第二十九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计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或实施教育惩戒,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可以给予相应处分第三十条学校对在籍在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免除相应费用、提供助学金等方式给予资助第五章教职工第三十一条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第三十二条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第三十三条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竞聘上岗,依法依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学校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制度、职称评聘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第三十四条学校每学年做好教职工校本培训规划和计划,制定《XXXX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校本培训管理制度》《XXXX特殊教育学校校本培训学分管理方案》,对教师和其他教职工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XX区特殊教育学校班主任及副班主任岗位职责》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充分发挥在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学生管理、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的作用第三十六条学校依法依规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资格注册、薪酬分配、续聘解聘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第三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工资报酬、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建立了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教职工考核方案等制度第三十八条学校制定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方案、教职工年度考核方案、教师月考核方案、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教职工考勤等制度,对于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学校对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和聘用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六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三十九条学校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因材施教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受教育者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学校依据国家培智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构建基于学校办学理念和特色的校本课程第四十条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深入贯彻《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幼儿园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体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体教职工的育人作用,深化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协同育人,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第四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科组、教研组、工作组等教育教学管理机制,按照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要求,制定《XXXX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学常规考核内容要求及考核细则》,加强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考试、评价等教学全过程管理,形成课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评估体系学校加强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制定完善《XX区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活动管理制度》《XX区特殊教育学校校本课程开发管理和奖励制度》《XXXX特殊教育学校教科研课题管理制度》《XX区特殊教育学校课程管理制度》,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教学能力,推动教学改革,提高课程与教学质量学校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创新教育、科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增强学生体质、提高艺术素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的教育标学校职高部制定《XXXX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实习管理第七章财务资产和其他管理第四十二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242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全额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第四十三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行为,应当依法赔偿第四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加强对体育馆、科学馆、图书馆、实验室、劳技室、计算机房等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第四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财务活动严格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学校依法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制度使用和管理经费第四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收费规定、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第四十七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第四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实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四十九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成立家长委员会,学校家委会成员可以通过学生家长自愿报名、民主推选等方式产生,班级相应的建立班级家长委员会学校每学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介绍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和学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设想、措施,以多种形式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帮助加强家长委员会工作指导,明晰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保障作用发挥严格家长通讯群组信息发布管理,严禁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开展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行为第五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机制,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家校沟通渠道,丰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第五十一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建立或者利用德育、科普、法治、研学旅行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依托所在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争取社区支持,提升学校治理水平第五十二条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校企)交流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第九章终止与剩余资产处理第五十三条学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的;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的;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应当终止的第五十四条学校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清算工作结束,形成清算报告,按程序报批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五十五条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资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进行处置兵单位等荣誉称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章程是学校组织结构、管理运行的基本准则,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规章制度体系学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应依法依规进行第三条学校全称为XXXX特殊教育学校,简称为XX特教,英文表述为XXXXXX;住所地址为XXXX九水东路608号,邮政编码为XXXXX;官方网址为XXXXXX,注册域名为XXXX O第四条学校为XXXX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隶属于XX区教育和体育局,对区内智力障碍儿童少年实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高中教育和康复训练十五年一贯制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提议,学校党支部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照规定程序备案后实施第五十七条学校章程规定事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需要对章程进行相应调整以及学校发生分立、合并、终止,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举办与管理体制变化等重大事项的,应当依据章程制订程序,对章程进行修订第五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五条学校招生对象为区内智力障碍残疾儿童少年,招生规模以本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班级数为准第六条学校创设以来坚持“爱己爱人”的校训,发扬“携爱共进”的校风,追求每个学生的因材施教和最佳发展,让残疾儿童少年学会自尊、自爱、自强、自立,为全面发展和更好融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第七条学校以“发现并最大限度地开发每一个人的潜在能力”为教育理念,以“为每个孩子拥有美好的童年服务,为每个孩子拥有幸福的人生奠基”为指导,构建“康复、实践、生存”为主要内容的课程体系,以“培养品德、传授知识、锻炼能力、康复身心”为主要任务,让孩子最终能够适应社会、融入社会,获得社会生存的能力第八条规范校园文化内容,拓展校园文化领域,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引领校园文化创新,努力建设遵循教育规律、体现社会主义特点、彰显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使校园文化以鲜明正确的导向引导、鼓舞学生,以内在的力量凝聚、激励学生,以独特的氛围影响、规范学生,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德育工作格局,为培养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残疾儿童少年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的校训为爱己爱人,学校的校风为携爱共进,学校的教风为润爱于心蕴德于行,学校的学风为友爱互助勤奋自信第九条学校校徽学校校庆日为10月31日第二章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第十条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支部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监督保障作用学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保证正确办校方向第十一条学校党支部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党支部的具体职责为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二)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
(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招聘、使用、管理、服务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抓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七)加强学校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A)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学校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二条学校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负责组织党支部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支部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支部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凡属重大问题均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学校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第十三条学校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学校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不是党支部班子成员的行政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列席会议学校党支部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提出,也可以由其他党支部委员或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党支部书记综合考虑后确定重要议题意见不一致的应暂缓上会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支部书记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应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学校党支部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班子成员到会党支部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第十四条校长是学校主要行政责任人,依法登记为法定代表人第十五条校长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组织实施学校党支部有关会议决议,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校长履行下列职权
(一)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研究拟订和执行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招生、课后服务和学生学籍管理;
(三)加强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建设文明校园;
(四)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研究拟订和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大额度支出,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六)加强教师等各类人才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与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订立、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育人合力;
(九)向学校党支部提议研究、报告重大决议拟定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六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可邀请非行政班子成员的党支部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对意见不一致的议题应暂缓上会校长办公会议集体决定重要事项前,校长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按要求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对研究讨论的事项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作出决定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设立校务委员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的教育教学事项,应当经校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审定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和党支部副书记、教师、家长和区残联及各街道残联代表等人员组成校务委员会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第十八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职权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表决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修)订情况报告,审议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审议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审议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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